1、ICS 65.020.20 B 22 备案号: DB32 江苏省 地方标准 DB32/T 15802019 代替 DB32/T 1580 2010 地理标志产品 射阳大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heyang rice 2019 - 07 -11 发布 2019 - 08 -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15802019 I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10年 2月。 本标准代替 DB32/T 15802010。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 起草 。 本标准与 DB32/T 15802010相比,主要变
2、化如下: 第 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 “GB 1350、 GB/T 5009.36、 GB/T 5497、 GB/T 17891、 NY/T 3”, 增加了 “GB/T 191、 GB/T 1354、 GB 5009.3 、 GB/T 5490、 GB/T 5493、 GB 13122、 GB/T 22294、 GB/T 26630、 GB 28050、 GB/T 35881、 LS/T 1533、 LS/T 1534、 LS/T 15123”(见第 2章, 2010版第 2章); 调整了射阳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调整稻米品种)(见第 3章, 2010版第 3章); 调整了保护范围(见第 4章
3、, 2010版第 4章); 增加了种植环境(见 5.2); 删除了感官指标中对垩白粒的要求,增加了 蒸煮时的感官要求 (见 5.3.3, 2010版 5.3表 1); 调整了产品等级(见 5.4表 1, 2010版 5.4、 5.5); 增加了 品尝评分值 (见 5.4表 1); 调整了判定规则(见 7.6, 2010版 7.5)。 本标准由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射阳县农业委员会、射阳大米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射阳县粮食局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射阳县大米协会、射阳县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射阳县 购销公司、射阳县农牧公司、射阳县种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玉桦、
4、彭光荷、朱志刚、邓成新、钱朝阳、周卫兵、张昌礼、陆玉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32/T 15802010。 DB32/T 15802019 1 地理标志产品 射阳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射阳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射阳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5、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 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食
6、、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 签通则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 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直链淀粉含量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2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T 26630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81 粮油检验 稻谷黄粒米含量测定 图像分析法 J
7、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S/T 1533 大米颜 色黄度指数标准样品 LS/T 1534 粳米品尝评分参照样品 LS/T 15123 粳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 DB32/T 15802019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射阳大米 sheyang rice 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保护范围内,以南粳系列、宁粳 8 号或食味性、品质与之相当的品种及 淮稻 5 号等迟熟中粳类型粳稻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符合本标准的大米。 4 保护范围 4.1 射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
8、围(国家质检总 2008第 138 号公告),面积为 1848KM2,即射阳县境内的临海、千秋、四明、海河、 陈洋、合德、海通、黄沙港、兴桥、新坍、特庸、洋马等 12 个乡镇和沿海滩涂、射阳盐场的顺泰农场 以及县域内的淮海、临海、新洋农场。 4.2 地理位置在北纬 33024 34007东经 119059 120033(具体见附录 A)。 5 要求 5.1 原料来源 射阳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第 4章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生产,质量达到本标感官、理化指标要求的稻 谷。 5.2 种植环境 5.2.1 地貌特征 保护区域位于苏北江淮平原东部,属海 相沉积平原,地势平坦。 5.2.2 日照 水稻生长季节(
9、5月至 10月)为 1178 h 1202 h。 5.2.3 气温 水稻生长季节( 5月至 10月)日平均气温 22.3 22.7 ,昼夜温差 8 ,最大温差 11 。水稻生长 季节( 5月 至 10月)大于等于 10 的积温为 4017.6 4183.1 。在水稻抽穗至成熟期内平均气温在 20 以上,在成熟后期日照充足,九月中下旬至十月上中旬降温迟缓。 5.2.4 降水 水稻生长季节( 5月 至 10月)降水量 739.9 mm 874.5 mm,年平均降水量 943.9 mm 1005.9 mm。 5.2.5 土壤 土壤类型是滨海盐渍型水稻土,耕层 厚度 20 cm, 土壤 pH 7.8
10、8.5,全盐含量 0.02 g/kg 3.5 g/kg, 有机质含量 16 g/kg 33.8 g/k, 全氮含量 0.25 g/kg 1.74 g/kg, 有效磷含量 1.5 mg/kg 23.8 mg/kg, 速 效钾含量 70 mg/kg 357 mg/kg。 5.2.6 水源 来自洪泽湖灌溉渠和射阳河上游,水质符合 GB 5084规定的一级。 5.2.7 空气 符合 GB 3095规定。 DB32/T 15802019 3 5.3 感官指标 5.3.1 应有大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 5.3.2 米粒半透明,色泽乳白。 5.3.3 蒸煮时应有固有的米饭香味,饭粒 表面完整、口感绵软略粘、微
11、甜、略有韧性,冷却后饭粒仍 有较好的口感。 5.4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见表 1,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品尝评分值、胶稠度、不完善 粒含量和黄粒米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 1 质量指标 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碎米 总量 /% 2.5 5.0 7.5 其中:小碎米含量 /% 0.5 1.0 1.5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垩白度 /% 3.0 3.0 3.0 品尝评分值 /分 90 80 70 胶稠度 /mm 80 75 70 不完善粒含量 /% 2.0 3.0 4.0 黄粒米含量 /% 0.4 0.6 0.8 互混率 /% 3.0 杂质 限量 总量 /% 1.0 其中:无
12、机杂质含量 /% 0.01 水分含量 /% 15.5 直链淀粉含量 / % 13.0 20.0 5.5 卫生指标 5.5.1 原料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5.5.2 生产过程应符合 GB 13122、 GB 14881 和 GB/T 26630 的规定。 5.5.3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检验 6.1.1 色泽、气味检验 按 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 6.1.2 垩白度按 GB/T 1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 6.2 质量指标检验 DB32/T 1580
13、2019 4 6.2.1 碎米含量检验 按 GB/T 5503规定的方法执行,在称量碎米前将混入其中的长度不小于完整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 的米粒拣出。 6.2.2 加工精度检验 按 GB/T 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按 LS/T 15123的规定执行。 6.2.3 品尝评分值检验 按 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应使用参照样品 LS/T 1534。 6.2.4 胶稠度检验 按 GB/T 22294规定的方法执行。 6.2.5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 按 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6.2.6 黄粒米含量检验 按 GB/T 5496或 GB/T 35881规定的
14、方法执行 , 应使用参照样品 LS/T 1533。 6.2.7 互混率检验 按 GB/T 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 6.2.8 水分含量检验 按 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 6.2.9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 按 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 6.3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扦样、分样 按 GB/T 5491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 GB/T 5490的规定执行。 7.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4 出厂检验 7.4.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
15、出厂和销售。 7.4.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5.3、 5.4 表 1 中(碎米、加工精度、品尝评分值、杂质、不完善粒、黄粒米 含量和水分含量)。 7.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 5.3至 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 DB32/T 15802019 5 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连续生产三年; e)出厂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7.6 判定规则 7.6.1 凡不符合 GB 2715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
16、产品。 7.6.2 加工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非等级产品。 7.6.3 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 1 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不符合最低等 级指标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 1 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8 包装和标签、运输和储存 8.1 包装 8.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8.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 应严密。 8.2 标签 8.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 等级标注。 8.2.2 外包装物
17、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 8.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8.2.4 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 9 储存和运输 9.1 储存 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 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9.2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 被污染。 DB32/T 15802019 6 附 录 A ( 规范性 附录 ) 射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 射阳大米原产地域范围见图 A.1。 图 A.1 射阳大米原产地域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