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2640 2020建 筑 电 气 防 火 检 测 技 术 规 程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for Preventive Detection ofElectrical Fire of Building 2020-06- 23发 布 2020- 07-22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ICS 13.220.01C82 DB23/T 2640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适 用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检 测 项
2、 目 .24.1 总 则 .24.2 变 、 配 电 室 环 境 .24.3 配 电 变 压 器 .2 4.4 低 压 配 电 和 控 制 电 器 .44.5 配 电 线 路 .54.6 低 压 成 套 配 电 柜 .94.7 插 座 与 照 明 开 关 .114.8 照 明 器 具 .114.9 电 动 机 .134.10 电 热 器 具 .144.11 空 调 器 具 .144.12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断 路 器 ( 保 护 器 ) .154.13 接 地 和 等 电 位 联 结 .155 检 测 方 法 .165.1 一 般 规 定 .16 5.2 检 测 仪 器 的 基 本 配
3、置 和 性 能 指 标 .165.3 测 试 方 式 .166 评 定 标 准 .196.1 单 项 条 款 火 灾 危 险 等 级 确 定 .196.2 被 测 部 分 评 定 系 数 .196.3 被 测 部 分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的 评 定 .20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检 测 周 期 .21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检 测 仪 器 基 本 配 置 .22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剩 余 电 流 保 护 器 动 作 检 验 .23 DB23/T 26402020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4、草 。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消 防 救 援 总 队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黑 龙 江 省 消 防 救 援 总 队 、 哈 尔 滨 宏 兴 消 防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 黑 龙 江 省 久 木 认 证检 测 有 限 公 司 、 黑 龙 江 省 盈 泰 电 气 线 路 安 全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本 规 程 主 要 起 草 人 : 昌 新 文 、 刘 斯 宇 、 梅 英 亭 、 张 一 凡 、 郭 洪 林 、 锡 欧 、 刘 宇 铮 、 唐 继 明 、 李 彦 辉 、吴 海 涛 、 张 文 海 、 赵 赫 。 DB23/T 2640202
5、0 1 建 筑 电 气 防 火 检 测 技 术 规 程1 适 用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电 气 火 灾 预 防 技 术 要 求 、 检 测 方 法 以 及 电 气 系 统 火 灾 隐 患 评 定 方 法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20kv及 以 下 建 筑 电 气 火 灾 的 预 防 性 检 测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爆 炸 性 危 险 区 域 电 气 火 灾 预 防 性 检 测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为 本 文 件 的 引 用 文 件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6、注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 50217-2018 电 力 工 程 电 缆 设 计 标 准 GB 1094.11-2007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11部 分 : 干 式 变 压 器GB 50254-2014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低 压 电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50054-2011 低 压 配 电 设 计 规 范 GB 50254-2014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低 压 电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50150-2016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7、工 程 电 气 设 备 交 接 试 验 标 准 GB 50303-2015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052-2011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 50053-2013 20KV及 以 下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范 GB 50065-2011 交 流 电 气 装 置 的 接 地 设 计 规 范 GB 50168-2018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缆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标 准 GB 50171-2012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盘 、 柜 及 二 次 回 路 接 线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50222
8、-2017 建 筑 内 部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170-2018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旋 转 电 机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7251.1-2013/IEC61439-1: 2011 低 压 成 套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第 一 部 分 : 总 则 GB 7251.1-2013/IEC 61439-1: 2011 电 气 绝 缘 耐 热 性 和 表 示 方 法 GB 16895.1-2008/IEC60364-1:2005 低 压 电 气 装 置 第 1部 分 : 基 本 原 则 、 一 般 特 性 评 估 和 定 义 GB/T 490
9、9.2-2009 裸 电 线 试 验 方 法 第 2部 分 : 尺 寸 测 量 GB/T 28706-2012 无 损 检 测 机 械 及 电 气 设 备 红 外 热 成 像 检 测 方 法 GB/T 14044-2008 管 形 荧 光 灯 用 镇 流 器 性 能 要 求 GB/T 11021-2014/IEC 60085: 2007 电 气 绝 缘 耐 热 性 和 表 示 方 法 GB/T 13955-2017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装 置 安 装 和 运 行 GB/T 21431-2015 建 筑 物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GB/T 12315-2008 电
10、能 质 量 供 电 电 压 偏 差 GB/T 75-2008/IEC 60034-1: 2004 旋 转 电 机 定 额 和 性 能 GB/T16895.6-2014/IEC60364-5-52: 2009 低 压 电 气 装 置 第 5-52部 分 : 电 气 设 备 的 选 择 和 安 装 布 线 系 统 DB23/T 26402020 2 GB/T 16895.23-2012/IEC60364-6: 2006 低 压 电 气 装 置 第 6部 分 : 检 验 GB/T 5023.1-2008/IEC60227-1: 2007 额 定 电 压 450/750V及 以 下 聚 氯 乙 烯 绝
11、 缘 电 缆 第 一 部 分 :一 般 要 求 GB/T 18380.31 36-2008 电 缆 和 光 缆 在 火 焰 条 件 下 的 燃 烧 试 验 ( 共 六 个 部 分 )DL/T 572-2010 电 力 变 压 器 运 行 规 程 DL 475-2017 接 地 装 置 特 性 参 数 测 量 导 则 JGJ 16-2008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CECS 170-2004 低 压 母 线 槽 选 用 、 安 装 及 验 收 规 程 JB/T8734.1-2016 额 定 电 压 450/750V及 以 下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电 线 电 缆 和 软 线 第
12、 1部 分 : 一 般 规 定 3 术 语 和 定 义3.1 自 身 故 障 self-trouble专 指 电 气 设 备 或 电 气 线 路 自 身 发 生 的 短 路 、 过 载 、 局 部 过 热 、 火 花 放 电 、 过 电 压 故 障 。3.2 电 气 火 灾 electric fire因 电 气 设 备 或 线 路 自 身 或 诱 发 故 障 或 使 用 不 当 而 引 发 的 火 灾 。3.3 电 气 火 灾 危 险 性 electric fire risk发 生 电 气 火 灾 的 可 能 性 。4 检 测 项 目4.1 总 则 供 配 电 设 备 、 低 压 配 电 与
13、控 制 电 器 、 电 线 电 缆 及 其 附 件 、 低 压 用 电 设 备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技 术 标 准的 要 求 , 应 具 有 合 格 证 , 实 行 生 产 许 可 或 安 全 认 证 的 产 品 还 应 具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或 安 全 认 证 标 志 。铭 牌 标 志 应 清 晰 、 明 显 。4.2 变 、 配 电 室 环 境4.2.1 变 压 器 室 宜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 夏 季 的 排 风 温 度 不 宜 高 于 45 , 且 排 风 与 进 风 的 温 差 不 宜 大 于 15 。 当 自 然 通 风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时 , 应
14、增 设 机 械 通 风 。4.2.2 配 电 室 宜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 设 置 在 地 下 或 地 下 室 的 变 、 配 电 所 , 宜 装 设 除 湿 、 通 风 换 气 设 备 ; 控制 室 和 值 班 室 宜 设 置 空 气 调 节 设 施 。4.3 配 电 变 压 器4.3.1 外 观 检 查 4.3.1.1 配 电 变 压 器 引 线 接 头 、 电 缆 、 母 线 应 无 过 热 痕 迹 。4.3.1.2 可 燃 油 浸 式 变 压 器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储 油 柜 的 油 位 应 与 温 度 相 对 应 , 各 部 位 无 渗 、 漏 油 现 象 ;
15、b) 变 压 器 声 响 应 正 常 ;c) 套 管 、 绝 缘 子 外 部 应 无 破 损 、 裂 纹 、 放 电 痕 迹 ; DB23/T 26402020 3 d) 变 压 器 的 外 部 表 面 无 严 重 积 污 现 象 ;e) 吸 湿 器 完 好 , 吸 附 剂 干 燥 无 变 色 现 象 。4.3.1.3 干 式 变 压 器 应 否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变 压 器 和 配 电 柜 并 列 放 置 时 应 有 不 低 于 IP2X防 护 外 壳 , 变 压 器 放 置 在 车 间 时 , 应 有 不 低 于 IP3X防 护 外 壳 ;b) 变 压 器 的 线 圈 浇 注
16、 体 应 无 裂 纹 和 附 着 脏 物 ;c) 铁 芯 、 套 管 表 面 应 无 严 重 积 污 现 象 。4.3.1.4 配 变 电 所 的 变 压 器 室 、 配 电 装 置 室 内 , 不 得 堆 放 可 燃 物 和 其 他 杂 物 。4.3.2 温 度 测 试4.3.2.1 可 燃 油 浸 式 变 压 器 各 电 气 连 接 点 ( 含 端 子 ) 、 引 线 接 头 、 电 缆 终 端 头 温 度 不 应 超 过 表 1 中 的数 值 , 电 缆 温 度 不 应 超 过 表 2 中 规 定 的 数 值 。 表 1 交 流 高 压 电 器 触 头 及 导 体 连 接 端 子 在 空
17、 气 中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及 允 许 温 升 值部 位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 ) 周 围 空 气 温 度 为 40的 允 许 温 升 ( K)触 头 裸 铜 、 裸 铜 合 金 75 35镀 锡 90 50镀 银 或 镀 镍 105 65与 外 部 导 体 连 接 的 端 子 和 导 体 连 接 的 接 合部 分 裸 铜 、 裸 铜 合 金 90 50裸 铝 、 裸 铝 合 金 90 50镀 ( 搪 ) 锡 或 镀 银 105 65表 2 电 力 电 缆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和 表 面 允 许 温 升 值电 缆 类 型 缆 芯 长 期 允 许 温 ( ) 表 面 允 许 温
18、升 ( )带 铠 装 不 带 铠 装节 油 性 浸 渍 绝 缘 电 缆( 及 以 下 ) 65 20 25 交 联 聚 乙 烯 电 缆 80 90 30 40 25 35橡 胶 绝 缘 电 缆 65 20 254.3.2.2 可 燃 油 浸 式 变 压 器 的 顶 层 油 温 不 应 超 过 85 。4.3.2.3 干 式 电 力 变 压 器 的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不 应 超 过 表 3 中 的 数 值 。表 3 干 式 电 力 变 压 器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值 DB23/T 26402020 4 绝 缘 耐 温 等 级 ( ) 105( A) 120( E) 130( B) 15
19、5( F) 180( H) 220( C)额 定 电 流 下 绕 组 平 均 温 升 限 值 ( K) 60 75 80 100 125 150参 考 温 度 ( ) 80 95 100 120 145 170绕 组 热 点 温 度( ) 额 定 值 95 110 120 145 175 210最 高 允 许 值 140 155 165 190 220 250注 : 绕 组 热 点 温 度 额 定 值 为 正 常 寿 命 温 度 , 绕 组 热 点 温 度 最 高 允 许 值 为 安 全 温 度 。4.3.2.4 干 式 变 压 器 各 部 位 连 接 点 ( 含 端 子 ) 、 引 线 接
20、头 、 电 缆 端 头 的 温 度 高 压 部 分 不 应 超 过 表 1 中的 数 值 , 低 压 部 分 不 应 超 过 表 4、 5 中 规 定 的 数 值 。 表 4 低 压 电 器 与 外 部 连 接 的 接 线 端 子 的 允 许 温 升 值接 线 端 子 材 料 周 围 空 气 温 度 为 40 的 允 许 温 升 ( K)裸 铜 60裸 黄 铜 65铜 ( 或 黄 铜 ) 镀 锡 65铜 ( 或 黄 铜 ) 镀 银 镀 锡 70表 5 油 浸 式 或 干 式 电 压 互 感 器 的 允 许 温 度 类 别 项 目 最 高 允 许 温 度 ( ) 环 境 温 度 40 时 的 温
21、 升 极 限 ( K)绕 组 油 浸 式 95 55油 浸 式 全 封 闭 105 60干 式 绝 缘 耐 热 等级 A 级 105 55E 级 120 75B 级 130 85F 级 155 110H 级 180 135 油 浸 式 油顶 一 般 情 况 90 50油 面 上 充 有 惰 性 气 体 95 55铁 及 其 他 金 属 结 构 零 件 表 面 不 得 超 过 接 触 或 邻 近 绝 缘 材 料 的 温 升 极 限4.3.3 电 流 测 试 DB23/T 26402020 5 4.3.3.1 在 TN、 TT系 统 中 , 当 选 用 Y, yn0结 线 组 别 的 三 相 变
22、压 器 时 , 由 单 相 不 平 衡 负 荷 引 起 的 中 性线 电 流 不 得 超 过 低 压 绕 组 额 定 电 流 的 25%, 且 其 一 相 的 电 流 在 满 载 时 不 得 超 过 额 定 电 流 值 。4.3.3.2 当 采 用 Y、 yn0结 线 组 别 的 变 压 器 , 所 带 负 荷 谐 波 电 流 较 大 , 中 性 线 电 流 真 有 效 值 不 应 大 于 低压 绕 组 额 定 电 流 的 25%。4.3.3.3 当 采 用 D、 yn11结 线 组 别 的 变 压 器 , 所 带 负 荷 谐 波 电 流 很 大 , 中 性 线 电 流 真 有 效 值 不 应
23、 大 于低 压 绕 组 额 定 电 流 。4.4 低 压 配 电 和 控 制 电 器4.4.1 外 观 检 查4.4.1.1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安 装 区 域 , 不 得 渗 水 。4.4.1.2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应 满 足 设 计 容 量 下 通 断 能 力 。4.4.1.3 控 制 负 载 用 断 路 器 的 额 定 电 流 和 过 电 流 的 倍 数 、 时 间 , 必 须 与 负 载 的 额 定 电 流 和 瞬 ( 延 ) 时 过 电 流 的 倍 数 、 时 间 相 匹 配 。4.4.1.4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的 外 部 接 线
24、,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箱 ( 盘 ) 内 配 线 应 整 齐 、 无 绞 接 现 象 ; 导 线 连 接 应 紧 密 、 无 伤 线 芯 、 不 断 股 ; 垫 圈 下 螺 丝 两 侧压 的 导 线 截 面 积 应 相 同 , 同 一 电 器 器 件 端 子 上 的 导 线 连 接 不 应 多 于 2 根 , 防 松 垫 圈 等 零 件 应 齐全 ;b) 电 源 侧 进 线 应 接 在 进 线 端 ,即 固 定 触 头 接 线 端 ; 负 荷 侧 出 线 应 接 在 出 线 端 , 即 可 动 触 头 接 线 端 ;c) 电 器 的 接 线 应 采 用 铜 质 或 有 电 镀
25、金 属 层 防 锈 的 螺 栓 和 螺 钉 连 接 , 连 接 应 牢 固 , 要 有 防 松 装 置 ;d) 电 器 的 金 属 外 壳 需 做 电 击 防 护 时 , 应 与 保 护 导 体 可 靠 连 接 。4.4.1.5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的 灭 弧 装 置 , 如 灭 弧 栅 、 灭 弧 触 头 、 灭 弧 罩 、 灭 弧 用 绝 缘 板 应 完 好 无 损 。4.4.1.6 连 接 到 发 热 元 件 ( 如 管 形 电 阻 ) 上 的 绝 缘 导 线 ,应 采 取 隔 热 措 施 。4.4.1.7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应 无 如 下 痕 迹 :a
26、) 电 连 接 点 应 无 过 热 、 锈 蚀 、 烧 伤 、 熔 焊 等 痕 迹 ; b) 套 管 、 瓷 件 外 部 无 破 损 、 裂 纹 痕 迹 ;c) 不 同 相 位 接 线 端 子 间 应 无 漏 电 、 击 穿 痕 迹 。4.4.1.8 电 磁 式 电 器 应 无 异 常 声 响 。4.4.1.9 熔 断 器 应 按 规 定 采 用 标 准 的 熔 体 , 熔 体 不 得 削 小 或 合 股 使 用 。4.4.1.10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靠 近 高 温 物 体 、 可 燃 物 或 安 装 在 可 燃 结 构 上 时 , 应 采 取 隔 热 、 散 热 措 施 。
27、4.4.2 温 度 测 试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动 静 触 头 、 接 线 端 子 温 度 不 应 超 过 表 4中 的 数 值 。4.4.3 电 压 测 试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不 应 有 放 电 击 穿 现 象 。4.4.4 绝 缘 电 阻 低 压 配 电 与 控 制 电 器 不 同 极 性 间 绝 缘 电 阻 不 应 小 于 5M 。4.5 配 电 线 路4.5.1 外 观 检 查4.5.1.1 民 用 建 筑 的 低 压 配 电 线 路 宜 采 用 铜 芯 电 线 电 缆 。 DB23/T 26402020 6 4.5.1.2 电 线 电 缆 在 托 盘 、
28、 线 槽 、 梯 架 、 竖 井 、 电 缆 沟 、 电 缆 隧 道 等 成 束 敷 设 时 , 应 采 用 阻 燃 电 线 电缆 。4.5.1.3 在 严 重 腐 蚀 性 的 场 所 ( 如 酸 、 碱 和 具 有 腐 蚀 性 的 化 学 气 体 ) , 不 宜 采 用 金 属 管 配 线 。4.5.1.4 配 电 线 路 应 装 设 短 路 保 护 、 过 负 载 保 护 和 接 地 故 障 保 护 。4.5.1.5 电 线 绝 缘 层 颜 色 选 择 应 一 致 , 即 PE 线 黄 绿 相 间 色 , N线 淡 蓝 色 , L1 黄 色 , L2 绿 色 ,L3 红 色 , PEN线
29、-全 长 黄 绿 相 间 , 两 端 包 浅 蓝 色 带 。4.5.1.6 闷 顶 内 严 禁 采 用 聚 氯 乙 稀 绝 缘 护 套 铜 导 线 、 聚 氯 乙 稀 绝 缘 平 型 铜 芯 软 线 和 聚 氯 乙 稀 绝 缘 绞 型铜 芯 软 线 明 敷 。4.5.1.7 在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中 , 相 线 、 中 性 线 的 实 际 负 荷 电 流 应 小 于 电 缆 电 线 的 允 许 载 流 量 , 并 应 计 入谐 波 电 流 的 影 响 。4.5.1.8 当 用 电 负 荷 大 部 分 为 单 相 负 荷 或 三 相 电 流 严 重 不 平 衡 时 , 其 N 线 或 PE
30、N线 截 面 不 宜 小 于 相 线截 面 。4.5.1.9 以 气 体 放 电 灯 为 主 要 负 荷 回 路 中 , 其 N 线 截 面 不 应 小 于 相 线 截 面 。 4.5.1.10 同 一 交 流 回 路 的 电 线 应 穿 于 同 一 金 属 管 内 , 并 且 管 内 电 线 不 得 有 接 头 。4.5.1.11 交 流 单 芯 电 缆 不 得 单 独 穿 于 钢 导 管 内 。4.5.1.12 闷 顶 内 有 可 燃 物 体 时 , 其 配 电 线 路 应 穿 金 属 管 敷 设 。4.5.1.13 电 线 管 路 与 热 水 管 、 蒸 汽 管 同 侧 敷 设 时 ,
31、应 敷 设 在 热 水 管 、 蒸 汽 管 的 下 面 。 当 有 困 难 时 , 可敷 设 在 其 上 面 。 相 互 间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下 列 数 值 :a) 当 管 路 敷 设 在 热 水 管 下 面 时 为 0.2m, 上 面 时 为 0.3m, 交 叉 时 为 0.1m;b) 当 管 路 敷 设 在 蒸 汽 管 下 面 时 为 0.5m, 上 面 时 为 1m, 交 叉 时 为 0.3m; 当 不 能 符 合 上 列 要 求 时 ,应 采 取 隔 热 措 施 。 对 有 保 温 措 施 的 蒸 汽 管 , 上 下 净 距 均 可 减 少 至 0.2m。4.5.1.14
32、防 火 分 区 内 的 电 气 布 线 系 统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为 了 减 少 火 灾 蔓 延 的 危 险 , 应 选 用 合 适 的 材 料 并 按 下 列 条 款 执 行 ;b) 布 线 系 统 的 安 装 不 应 降 低 建 筑 物 的 总 体 性 能 和 防 火 安 全 水 平 ;c) 能 至 少 符 合 IEC60332-1-2中 规 定 要 求 的 电 缆 和 采 用 非 延 燃 型 产 品 时 , 可 不 采 取 额 外 保 护 措 施 ; d) 电 缆 , 电 线 不 满 足 IEC60332-1-2中 规 定 的 单 根 垂 直 燃 烧 要 求 时 , 作
33、 为 最 低 要 求 , 应 仅 限 于 用电 器 具 与 固 定 布 线 系 统 间 的 短 电 缆 , 而 且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能 从 一 个 防 火 间 隔 穿 越 到 另 一 个 防 火间 隔 ;e) 对 于 阻 燃 产 品 , 如 IEC 60439-2规 定 的 母 线 干 线 系 统 , IEC 61537 规 定 的 电 缆 托 盘 和 梯 架 系 统及 符 合 IEC61084 的 电 缆 槽 管 系 统 , IEC61386电 缆 安 装 用 导 管 系 统 和 IEC 61534 系 列 标 准 规 定的 电 源 轨 道 系 统 的 产 品 , 安 装 时 可
34、 不 加 特 殊 防 护 措 施 。 其 他 产 品 如 果 标 准 要 求 具 有 类 似 阻 燃 性能 , 安 装 时 可 不 加 特 殊 防 护 措 施 ;f) 除 电 缆 之 外 , 对 非 阻 燃 型 布 线 系 统 部 件 , 如 符 合 IEC60139-2规 定 的 母 线 干 线 系 统 , 1EC60570规 定 的 灯 具 用 电 源 导 轨 系 统 , 1EC 61537 规 定 的 电 缆 托 盘 和 梯 架 系 统 和 符 合 IEC61084 规 定 的电 缆 槽 管 系 统 , IEC61386 规 定 的 电 缆 安 装 用 导 管 系 统 , 1EC6153
35、4系 列 标 准 规 定 的 电 源 轨 道 系统 等 , 尽 管 符 合 产 品 际 准 所 有 其 他 方 面 的 要 求 , 但 在 使 用 中 , 还 应 全 封 闭 在 不 燃 型 建 筑 材 料 中 ;4.5.1.15 为 防 止 电 气 布 线 系 统 发 生 火 灾 后 的 火 焰 蔓 延 , 其 穿 孔 的 封 堵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布 线 系 统 通 过 建 筑 构 件 , 如 地 板 、 墙 壁 、 屋 顶 、 天 花 板 、 隔 断 、 空 腔 隔 板 的 孔 洞 , 应 按 建 筑 构件 原 有 防 火 等 级 的 规 定 封 堵 ;b) 布 线
36、系 统 穿 过 有 防 火 要 求 的 建 筑 构 件 时 , 应 按 穿 过 建 筑 构 件 的 防 火 等 级 进 行 内 部 防 火 封 堵 , 再按 照 a) 规 定 进 行 外 部 封 堵 ;c) 合 相 关 产 品 标 准 但 属 于 阻 燃 型 的 电 缆 导 管 系 统 、 电 缆 槽 盒 系 统 和 电 缆 管 槽 系 统 , 内 截 面 不 大 于710mm2, 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两 个 条 件 则 无 需 内 部 封 堵 : DB23/T 26402020 7 1) 系 统 通 过 IEC 60529 中 的 IP33 等 级 试 验 ;2) 被 建 筑 物 构
37、 件 分 隔 的 某 一 间 隔 的 系 统 终 端 , 通 过 IEC 60529的 1P33 防 护 等 级 试 验 。d) 除 非 能 确 保 承 重 构 件 的 强 度 不 受 影 响 , 布 线 系 统 不 应 穿 过 承 重 结 构 。4.5.1.16 导 管 、 线 槽 的 敷 设 应 整 齐 牢 固 , 线 槽 内 导 线 总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线 槽 净 面 积 的 40%; 导 管 内 导 件总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导 管 内 净 面 积 40%; 软 管 固 定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1m, 端 头 固 定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0.1m。4.5.1.17 公 共 场 所 室 内 外 的 配 电 线 路 宜 采 用 金 属 管 暗 敷 , 当 明 敷 时 , 所 有 配 电 线 路 必 须 穿 金 属 管 ( 槽 )保 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