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23 T 2638-2020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pdf

    • 资源ID:1480689       资源大小:1.01MB        全文页数:2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23 T 2638-2020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pdf

    1、ICS:13.030.40黑龙江省地方标准Z68 DB23/T 2638-2020备 案 号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标 准Standard forrural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2020 -06-08 发 布 2020 - 07-07 实 施 DB23 联合发布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标 准 StandardforruralsolidwastetreatmentDBXX/XXXX-2020备案号: 主 编 部 门 : 东 北 林 业 大 学黑 龙 江 省 城 乡 建 设 研 究

    2、所黑 龙 江 东 林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 :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施 行 日 期 : 2 0 2 0 年 X X 月 X X 日2020哈尔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XXXX 号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发 布 地 方标 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标 准 的 公 告 现 批 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标 准 为 黑 龙 江 省 推 荐性 地 方 标 准 , 编 号 为 DBXX/xxxx-2020。 自 2020年 XX月 XX日 起

    3、 实 施 。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2020 年 XX 月 XX 日 前言按 照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18 5 号 ) 、 国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生 活 垃 圾分 类 制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17 26 号 ) 等 文 件 要求 , 按 照 黑 龙 江 省 现 阶 段 及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县 ( 市 、 区 ) 域 农 村 生活 垃 圾 治 理 能 达 到 的 技 术 目 标 ,

    4、结 合 本 省 县 域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治 理设 施 规 划 建 设 工 作 编 制 而 成 。 本 标 准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 : 1 总 则 ; 2 术 语 和 定 义 ; 3 基 本规 定 ; 4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原 则 ; 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 6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 , 由 主 编 单 位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本 标 准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注 意 总 结 经 验 、

    5、积 累 资料 ,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 , 请 寄 至 东 北 林 业 大 学 ( 地 址 : 哈 尔 滨 市 香坊 区 和 兴 路 26 号 ; 邮 编 : 150040; 联 系 电 话 : 0451- 82190820; ;邮 箱 : nefuGIS) , 以 供 修 订 时 参 考 。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 东 北 林 业 大 学 、 黑 龙 江 省 城 乡 建 设 研 究 所 、 黑 龙 江 东 林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继 红 王 钢 史 南 孙 晓 铭 江 星张 钧 誌 金 礼 学 杜 蕾 熊 俣 虹 唐 超

    6、 然韩 宏 伟 于 景 洋 边 喜 龙 郭 一 雄 孔 明 畅韩 晓 林 刘 忠 瑞本 标 准 主 要 审 查 人 : 王 健 王 晶 郭 泽 林 吴 冰 陈 庚常 影 代 英 杰 1 目次l 总 则 .32 术 语 和 定 义 .43 基 本 规 定 .64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原 则 .7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86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10引 用 标 准 名 录 .16条 文 说 明 .17 2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32 Terms and definitions 43 Basic Requirem

    7、ents 64 Rural Domestic Waste Disposal Principles75 Rural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Facilities 86 Classification and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Waste1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6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 3 1 总 则1.0.1 为 改 善 农 村 人 居 环 境 , 建 设 美 丽 宜 居 乡 村 , 规 范 农 村 生 活垃 圾 处 理 , 统 一 技 术 要 求 ,

    8、制 定 本 标 准 。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全 省 县 ( 市 、 区 ) 行 政 管 辖 范 围 内 所 有 行 政村 、 自 然 屯 的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1.0.3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终 端 处 理 除 符 合 本 标 准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4 2 术 语 和 定 义2.0.1 农 村 生 活 垃 圾是 指 农 村 居 民 在 农 村 日 常 生 活 中 或 者 为 农 村 日 常 生 活 提 供服 务 的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为 : 可 堆 肥 垃 圾

    9、、 不 可 堆 肥 垃 圾 ( 可 回 收 物 、不 可 回 收 物 ) 、 有 害 垃 圾 。2.0.2 可 堆 肥 垃 圾农 村 居 民 在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适 宜 于 利 用 微 生 物 发 酵 处 理 并 制成 肥 料 的 垃 圾 。 包 括 剩 余 饭 菜 等 易 腐 食 物 类 厨 余 垃 圾 , 树 枝 花 草等 可 堆 沤 植 物 类 垃 圾 等 。2.0.3 不 可 堆 肥 垃 圾 在 垃 圾 分 类 时 , 除 可 堆 肥 垃 圾 和 有 害 垃 圾 以 外 的 所 有 农 村 生活 垃 圾 。 包 括 :1 可 回 收 物 : 农 村 居 民 在 生 活 中 产

    10、生 的 可 以 循 环 使 用 或 再 生利 用 的 垃 圾 , 主 要 包 括 金 属 、 纸 类 、 玻 璃 、 塑 料 和 橡 胶 五 大 类 。2 不 可 回 收 物 : 不 可 回 收 物 包 括 不 可 降 解 的 一 次 性 用 品 、 塑料 袋 、 卫 生 用 纸 等 。2.0.4 有 害 垃 圾农 村 居 民 在 生 活 中 因 使 用 一 些 特 殊 工 业 产 品 而 产 生 的 , 对 人体 健 康 或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直 接 或 潜 在 危 害 的 垃 圾 , 主 要 包 括 过 期 药品 、 灯 管 灯 具 、 电 池 、 废 日 用 小 电 子 产 品 、

    11、 废 油 漆 、 零 散 的 农 药瓶 及 农 药 袋 、 过 期 日 用 化 妆 用 品 、 染 发 剂 、 废 弃 水 银 温 度 计 等 。2.0.5 城 乡 一 体 化 处 理 模 式生 活 垃 圾 按 照 “ 户 分 类 村 收 集 乡 /镇 转 运 县 ( 市 、 区 ) 处 理 ” 的 方 式 , 最 后 纳 入 县 ( 市 、 区 ) 级 以 上 的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处 理 系 统 的 处 理 模 式 。 5 2.0.6 集 中 处 理 模 式生 活 垃 圾 按 照 “ 户 分 类 村 收 集 乡 /镇 处 理 ” 的 方 式 , 最后 纳 入 乡 镇 生 活 垃 圾

    12、 无 害 化 处 理 系 统 的 处 理 模 式 。2.0.7 分 散 处 理 模 式生 活 垃 圾 按 照 “ 户 分 类 村 收 集 ” 的 方 式 , 最 后 纳 入 村 生 活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系 统 的 处 理 模 式 。2.0.8 垃 圾 处 理垃 圾 处 理 就 是 要 把 垃 圾 及 时 收 集 、 运 输 , 并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广 泛 应 用 的 垃 圾 处 理 方 法 是 卫 生 填 埋 、 高 温 堆 肥 和 焚 烧 。 垃 圾 处理 的 目 的 是 无 害 化 、 资 源 化 和 减 量 化 。 6 3 基 本 规 定3.0.1 完 善 农 村

    13、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理 体 系 , 应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实际 情 况 和 自 然 条 件 ,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运 处 理 体 系 , 建 立 农村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长 效 机 制 , 引 导 农 民 养 成 健 康 文 明 的 生 产 生 活 习惯 。3.0.2 完 善 农 村 环 境 卫 生 基 础 设 施 配 备 , 应 与 村 庄 人 口 规 模 相 适应 , 积 极 推 进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减 量 , 形 成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一 体 化 、协 同 处 理 新 格 局 ,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从

    14、 散 乱 堆 放 或 简 易 填 埋 向 无害 化 处 理 的 转 变 。3.0.3 逐 步 提 升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减 量 化 、 资 源 化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水 平 ,提 高 资 源 化 利 用 率 , 改 善 村 容 环 境 和 面 貌 。 7 4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原 则4.1基本要求4.1.1 各 地 可 根 据 环 境 要 求 、 交 通 条 件 与 经 济 能 力 , 合 理 选 择 垃圾 处 理 模 式 和 处 理 技 术 。4.1.2 按 照 “ 城 乡 统 筹 、 设 施 共 建 、 合 理 规 划 、 协 同 推 进 ” 的 原则 , 可 打

    15、 破 行 政 区 域 的 限 制 , 建 立 跨 村 域 、 跨 乡 ( 镇 ) 域 、 跨 县( 市 、 区 ) 域 垃 圾 治 理 体 系 ,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 减 少 运 行 成 本 。4.1.3 因 地 制 宜 , 合 理 选 择 集 中 或 分 散 的 处 理 方 式 , 鼓 励 不 可 堆肥 垃 圾 与 城 镇 同 类 垃 圾 集 中 统 筹 处 理 , 偏 远 乡 村 可 采 取 “经 济 、适 用 、 环 保 ”的 方 式 , 采 取 分 片 区 集 中 或 就 近 就 地 处 理 。 4 .2 处 理 原 则4.2.1 坚 持 因 地 制 宜 、 技 术 可 行 、

    16、 设 备 可 靠 、 经 济 适 用 、 运 行 安全 、 规 模 适 度 、 综 合 治 理 的 原 则 , 选 择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技 术 。4.2.2 推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 选 用 技 术 成 熟 、 经济 适 用 、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的 处 理 技 术 。4.2.3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严 禁 采 用 露 天 随 意 堆 放 、 露 天 焚 烧 、 投 放 水体 及 河 道 、 简 易 填 埋 等 不 规 范 处 理 方 式 。4.2.4 严 禁 将 生 活 垃 圾 作 为 建 筑 回 填 土 用 于 标

    17、 准 道 路 路 基 和 房 屋地 基 建 设 。 8 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5.1一般原则5.1.1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宜 集 中 处 理 为 主 , 不 应 建 设 简 易 处 理 设 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5.1.2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应 优 先 利 用 县 ( 市 、 区 ) 域 的 生 活 垃 圾终 端 处 理 设 施 , 如 设 施 容 量 不 足 , 无 法 满 足 清 运 标 准 时 , 应 及 时新 建 、 改 建 或 扩 建 。5.1.3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宜 优 先 选 择 城 乡 一 体 化 模 式 , 不 具 备

    18、 城 乡 一体 化 模 式 条 件 的 地 区 , 鼓 励 通 过 自 建 或 者 合 建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来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有 效 处 理 , 并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建 设 和 环 保 相关 标 准 。 5.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2.1 应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情 况 因 地 制 宜 , 合 理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终 端 处 理 设 施 规 模 。5.2.2 结 合 垃 圾 分 类 采 用 成 熟 可 靠 的 工 艺 , 确 定 合 理 的 处 理 设 施规 模 。5.2.3 根 据 环 境 卫 生 专 项 规 划 或 垃 圾

    19、 处 理 设 施 规 划 内 垃 圾 产 生 量及 预 测 量 合 理 确 定 处 理 设 施 规 模 。5.2.4 充 分 考 虑 经 济 合 理 、 技 术 可 靠 、 操 作 可 行 等 因 素 确 定 处 理设 施 规 模 。 9 5.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工艺选择5.3.1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应 采 用 成 熟 可 靠 的 终 端 处 理 工 艺 。5.3.2 可 结 合 垃 圾 分 类 、 处 理 规 模 、 经 济 条 件 等 因 素 合 理 选 用 堆肥 处 理 、 卫 生 填 埋 、 焚 烧 处 理 等 处 理 技 术 。5.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布局规划5.4.

    20、1 应 根 据 所 选 的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 规 模 、 环 境 卫 生 专项 规 划 、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规 划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的 选 址及 用 地 。5.4.2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选 址 及 布 局 规 划 应 满 足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要求 。 10 6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6.1一般原则6.1.1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处 理 方 式 应 以 自 然 条 件 和 社 会 经 济 发展 水 平 为 基 础 , 按 垃 圾 成 份 分 类 为 依 据 , 采 用 成 熟

    21、的 处 理 技 术 ,如 堆 肥 处 理 、 焚 烧 处 理 、 卫 生 填 埋 等 集 中 处 理 工 艺 , 做 到 经 济 合理 、 安 全 卫 生 。6.1.2对 于 不 能 及 时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的 偏 远 村 庄 , 鼓 励 村 庄 通 过 自建 或 者 附 近 村 庄 合 建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来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有 效 处 理 。6.1.3鼓 励 利 用 可 堆 肥 垃 圾 生 产 有 机 肥 料 ,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资 源 化 利 用 。 6.2可堆肥垃圾的处理6.2.1可 堆 肥 垃 圾 的 处 理 宜 符 合 下

    22、 列 基 本 要 求 :1危 险 废 物 严 禁 进 行 堆 肥 处 理 ;2堆 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不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残 余 物 应 进 行 无 害 化处 理 ;6.2.2堆 肥 原 料 及 技 术 要 求 宜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可 堆 肥 垃 圾 中 有 机 物 比 例 宜 在 40%以 上 ;2含 水 率 以 45%-65%为 宜 ;3堆 体 内 物 料 温 度 至 少 在 55 以 上 并 维 持 5-7d;6.2.3堆 肥 点 选 址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堆 肥 点 选 址 应 满 足 恶 臭 物 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综 合 考 虑

    23、 环 境影 响 ; 2应 处 于 城 镇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3宜 有 较 完 善 的 市 政 设 施 , 可 靠 的 污 水 处 理 排 放 系 统 , 易 于 11 日 常 清 洗 和 污 水 排 放 。4充 分 利 用 已 有 基 础 设 施 。6.2.4农 村 可 堆 肥 垃 圾 的 处 理 模 式 有 庭 院 堆 肥 处 理 和 集 中 堆 肥处 理 两 种 。6.2.5庭 院 式 堆 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庭 院 式 堆 肥 应 符 合 GB8172城 镇 垃 圾 农 用 控 制 标 准 的 相 关规 定 。2庭 院 式 堆 肥 区 的 维 护 材 料

    24、农 户 可 以 就 地 取 材 , 如 树 枝 、 木条 、 砖 石 等 。6.2.6集 中 式 堆 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宜 选 择 自 然 通 风 静 态 堆 肥 场 。2自 然 通 风 时 堆 体 高 度 为 1.0m-1.5m, 堆 肥 时 间 为 2-6个 月 。3如 选 择 机 械 通 风 静 态 堆 肥 场 , 应 明 确 设 备 的 主 体 工 艺 、 发 酵 周 期 等 技 术 参 数 , 堆 肥 时 间 不 低 于 2 个 月 , 堆 肥 发 酵 过 程 应 满足 无 害 化 要 求 。6.2.7堆 肥 处 理 设 施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25、经 费 充 足 、 人 口 密 度 不 高 且 日 垃 圾 产 量 稳 定 的 农 村 地 区 宜采 用 小 型 生 化 处 理 机 、 太 阳 能 辅 助 堆 肥 处 理 设 施 ( 阳 光 房 、 阳 光棚 ) 等 。2堆 肥 处 理 设 施 应 经 济 适 用 、 满 足 功 能 和 安 全 要 求 , 符 合 相关 安 全 规 定 。3堆 肥 处 理 设 施 一 般 可 划 分 为 垃 圾 堆 放 区 、 堆 肥 处 理 区 和 成品 区 三 个 部 分 。4堆 肥 处 理 工 艺 应 符 合 CJJ52生 活 垃 圾 堆 肥 处 理 规 范 的 相 关规 定 。5堆 肥 处 理 设

    26、施 建 设 应 符 合 建 标 141生 活 垃 圾 堆 肥 处 理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 12 6.3有害垃圾的处理6.3.1农 村 有 害 垃 圾 的 管 理 应 按 照 国 家 危 险 废 弃 物 主 管 部 门 相关 要 求 进 行 管 理 。6.3.2针 对 各 种 类 的 有 害 垃 圾 , 宜 按 相 关 规 定 规 划 相 应 的 处 置 去向 及 处 置 方 案 。6.3.3有 害 垃 圾 的 处 理 应 按 照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6.4不可堆肥垃圾的处理6.4.1可 回 收 物 处 理1可 回 收 物 处 理 宜 以 回

    27、 收 利 用 为 主 , 不 应 与 其 他 生 活 垃 圾 混合 处 理 。2可 回 收 物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应 符 合 国 家 再 生 资 源 设 施 相 关 建 设 标 准 。6.4.2不 可 回 收 物 处 理6.4.2.1处 理 模 式1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乡 镇 和 村 庄 宜 采 用 城 乡 一 体 化 处 理 模 式 :1) 距 市 ( 县 ) 生 活 垃 圾 末 端 处 理 设 施 宜 在 50km 辐 射 范 围以 内 ;2) 与 城 市 间 运 输 道 路 60%以 上 为 乡 ( 镇 ) 级 以 上 公 路 。2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乡 镇 宜

    28、采 用 集 中 处 理 模 式 :1) 距 市 ( 县 ) 生 活 垃 圾 末 端 处 理 设 施 宜 在 50km 辐 射 范 围以 外 ;2) 与 城 市 间 运 输 道 路 60%以 上 为 乡 ( 镇 ) 级 公 路 。这 类 乡 镇 可 合 建 区 域 性 生 活 垃 圾 末 端 处 理 设 施 , 实 现 生 活 垃 圾 的有 效 处 理 。 3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村 庄 宜 采 用 分 散 处 理 模 式 :1) 布 局 分 散 、 交 通 不 便 , 与 最 近 的 市 ( 县 ) 级 及 以 上 城 市 13 距 离 宜 大 于 50km;2) 与 城 市 间 运

    29、输 道 路 40%以 上 低 于 乡 ( 镇 ) 级 公 路 , 以 及地 形 起 伏 大 的 山 区 , 运 输 困 难 的 偏 远 村 庄 。6.4.2.2处 理 方 法1卫 生 填 埋卫 生 填 埋 应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要 求 :1) 将 不 可 回 收 物 统 一 运 输 到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场 进 行 处 理 。2) 采 用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应 符 合 GB50869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处理 技 术 规 范 、 GB16889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和 建 标 149小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工 程 建

    30、 设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2焚 烧 处 理焚 烧 处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要 求 :1) 将 不 可 回 收 物 统 一 运 输 到 专 业 化 的 垃 圾 焚 烧 厂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2) 焚 烧 处 理 适 用 于 人 口 密 度 高 、 垃 圾 产 量 大 、 经 济 较 发 达的 农 村 地 区 。3) 采 用 焚 烧 处 理 应 充 分 考 虑 垃 圾 焚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炉 渣 、飞 灰 的 安 全 处 置 。4) 焚 烧 工 艺 技 术 应 符 合 CJJ90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规 范 的 相 关 规 定 。

    31、5)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应 符 合 GB18485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准 的 相 关 规 定 。6) 气 体 排 放 应 符 合 GB14554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相 关 规定 。 7) 焚 烧 设 施 应 符 合 GB/T18750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及 余 热 锅 炉的 相 关 规 定 。 3焚 烧 处 理 设 施 选 址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应 处 于 城 镇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 14 2) 应 具 备 良 好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 运 距 经 济 合 理 ;3) 应 有 较 完 善 的

    32、市 政 设 施 , 可 靠 的 污 水 处 理 排 放 系 统 , 易于 日 常 清 洗 和 污 水 排 放 。 15 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1 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 , 对 要 求 严 格 程 度不 同 的 用 词 说 明 如 下 :1) 表 示 很 严 格 , 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 :正 面 词 采 用 “ 必 须 ” , 反 面 词 采 用 “ 严 禁 ” ;2) 表 示 严 格 ,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均 应 这 样 做 的 :正 面 词 采 用 “ 应 ” , 反 面 词 采 用 “ 不 应 ” 或 “ 不 得 ” ;3) 表

    33、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 , 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应 这 样 做 的 :正 面 词 采 用 “ 宜 ” , 反 面 词 采 用 “ 不 宜 ” ;4) 表 示 有 选 择 ,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 , 采 用 “ 可 ” 。2 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 : “ 应 符 合 的 规 定 ” 或 “ 应 按 执 行 ” 。 16 引 用 标 准 名 录1 城 镇 垃 圾 农 用 控 制 标 准 GB81722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3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34、标 准 GB 168894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4855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GB 508696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要 求 GB 79597 生 活 垃 圾 堆 肥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CJJ 528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CJJ 909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及 余 热 锅 炉 GB/T 18750-2008 17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标 准条 文 说 明Standard forrural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35、DBXX/xxxx-2020 18 目 次l 总 则 .192 术 语 和 定 义 .203 基 本 规 定 .214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原 则 .22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236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24 19 l 总 则1.0.1 本 条 明 确 了 制 定 本 标 准 的 目 的 。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农 村 生 活垃 圾 治 理 , 使 其 分 类 规 范 、 收 集 有 序 、 有 利 处 理 及 统 一 技 术 要 求 ,制 定 本 标 准 。 通 过 标 准 规 范 、 引 领 和 指 导 全 省 农 村 生

    36、活 垃 圾 整 治工 作 , 进 一 步 完 善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理 体 系 , 逐 步 提 升 农 村 生活 垃 圾 减 量 化 、 资 源 化 、 无 害 化 处 理 水 平 , 提 高 我 省 农 村 生 活 垃圾 处 理 能 力 和 水 平 , 有 效 改 善 村 容 环 境 和 面 貌 , 营 造 生 态 宜 居 、优 美 和 谐 的 乡 村 人 居 环 境 , 全 面 推 进 新 农 村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和 标 准化 管 理 。1.0.2 本 条 规 定 了 本 标 准 的 适 用 范 围 。 20 2 术 语 和 定 义2.0.1 本 条 确 定 了

    37、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定 义 ,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不 包 括 农村 工 业 企 业 产 生 的 工 业 垃 圾 、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的 农 业 废 弃 物 、 畜 禽和 动 物 尸 体 ,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和 医 疗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明 确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为 : 可 堆 肥 垃 圾 、 不 可 堆 肥 垃 圾 ( 可 回收 物 、 不 可 回 收 物 ) 、 有 害 垃 圾 。 燃 煤 炉 渣 、 残 土 不 做 分 类 要 求 ,但 需 单 独 收 集 。 21 3 基 本 规 定3.0.1 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理

    38、 形 成 体 系 , 建 立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治理 长 效 机 制 , 引 导 农 民 养 成 健 康 文 明 的 生 产 生 活 习 惯 , 从 而 使 农村 环 境 卫 生 得 到 有 序 、 持 久 的 健 康 发 展 。3.0.2 本 条 规 定 了 与 村 庄 人 口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农 村 环 境 卫 生 基 础 设施 配 备 , 提 出 形 成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一 体 化 、 协 同 处 理 的 新 格 局 , 实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从 散 乱 堆 放 或 简 易 填 埋 向 无 害 化 处 理 转 变 的 目标 。 22 4 农 村 生 活 垃

    39、圾 处 理 原 则4.1基本要求4.1.1-4.1.3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的 基 本 要 求 。4 .2 处 理 原 则4.2.1-4.2.4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 23 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5.1一般原则5.1.2 本 条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优 先 利 用 县 ( 市 、 区 ) 域 的现 有 生 活 垃 圾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 避 免 资 源 重 复 投 入 , 造 成 浪 费 。5.1.3 本 条 考 虑 到 农 村 实 际 情 况 , 提 出 生 活 垃 圾

    40、优 先 选 择 城 乡 一体 化 模 式 , 其 它 偏 远 交 通 不 便 地 区 鼓 励 通 过 自 建 或 者 合 建 生 活 垃圾 处 理 设 施 来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有 效 处 理 。5.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2.1-5.2.4 提 出 了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规 模 的 要 求 。 5.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工艺选择5.3.1-5.3.2 提 出 了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技 术 的 要 求 。5.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布局规划5.4.1-5.4.2提 出 了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41、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选 址 及 布 局 的要 求 。 24 6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6.1一般原则6.1.1-6.1.3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的 一 般 原 则 。6.2可堆肥垃圾的处理6.2.1 规 定 了 农 村 可 堆 肥 垃 圾 处 理 的 基 本 要 求 。 采 用 堆 肥 的 方 式处 理 有 机 固 体 废 物 是 目 前 农 村 较 为 普 遍 和 适 用 的 垃 圾 处 理 方 式 ,污 染 小 、 成 本 低 、 操 作 简 便 宜 行 , 便 于 资 源 再 利 用 。6.2.2 提 出 了 堆 肥 原 料 、 温

    42、度 等 技 术 要 求 。6.2.3-6.2.6 确 定 了 处 理 可 堆 肥 垃 圾 的 选 址 及 技 术 选 择 要 求 。可 堆 肥 垃 圾 宜 采 取 庭 院 式 堆 肥 和 集 中 式 堆 肥 处 理 。 应 优 先 考 虑 庭 院 式 堆 肥 , 以 家 庭 分 户 处 理 为 主 。 对 于 农 户 宅 基 地 面 积 小 、人 口 密 集 的 区 域 , 以 集 中 式 堆 肥 处 理 为 主 。6.2.6 规 定 了 堆 肥 处 理 设 施 设 置 的 要 求 和 应 执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6.3有害垃圾的处理6.3.1-6.3.3 规 定 了 有 害 垃 圾 的 处 理 原 则 。6.4不可堆肥垃圾的处理6.4.1 规 定 了 可 回 收 物 的 处 理 原 则 。6.4.2 规 定 了 不 可 回 收 物 的 处 理 要 求 。6.4.2.1 规 定 了 不 可 回 收 物 的 处 理 模 式 。6.4.2.2 规 定 了 不 可 回 收 物 的 处 理 方 法 。 1 采 用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时 应 该 遵 循 的 规 定 。2 采 用 焚 烧 处 理 时 应 该 遵 循 的 规 定 。


    注意事项

    本文(DB23 T 2638-2020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pdf)为本站会员(李朗)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