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A 12 DB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23/T 2481 2019校 内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 服 务 规 范 2019-11- 20 发 布 2019- 12 -19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T XXXXXXXX I 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哈 尔 滨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哈 尔 滨 迈 奇 威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赵 玉 明 、 姜 春 霞 、 王 居 伟 、 高 宁 、 张 志 君 、 刘 菊 英 、 刘 伟 华 。 DB23/T XXXXXXXX 1 校 内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校 内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驾 驶 人 员 要 求 、 安 全 要 求 、 服 务 要求 和 管 理 要 求 等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黑 龙 江 省 行 政 区 划 范 围 内 的 高 等 院 校 中 开 展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 服 务 的 运 营 与
3、 管 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黑 龙 江 省 学 校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校 内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时 速 不 大 于 25km/h的 在 高 等 校 园 内 以 安 全 巡
4、 逻 及 为 学 生 、 教 职 员 工 等 提 供 交 通 服 务 和 校 园 观 光 为目 的 的 封 闭 式 低 速 电 动 车 辆 ( 以 下 简 称 车 辆 ) 。4 基 本 要 求4.1 设 施 设 备 要 求 4.1.1 校 园 内 宜 设 置 治 安 岗 亭 , 并 有 相 应 的 治 安 应 急 预 案 和 工 作 制 度 , 且 在 显 著 位 置 张 贴 服 务 公 约 及报 警 电 话 。4.1.2 始 发 站 、 终 点 站 应 设 有 岗 亭 且 张 贴 行 车 路 线 、 发 车 时 间 等 公 告 。4.1.3 运 行 线 路 应 设 计 合 理 , 与 校 园
5、 环 境 相 协 调 , 并 保 证 交 通 安 全 。4.1.4 车 辆 应 满 足 安 全 、 舒 适 、 环 保 节 能 的 要 求 。4.1.5 宜 设 置 收 费 标 准 公 示 牌 。4.2 车 容 车 貌4.2.1 学 校 标 识 、 运 营 标 志 完 好 无 损 、 突 出 醒 目 、 无 褪 色 。4.2.2 应 设 置 规 范 醒 目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4.2.3 应 在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投 诉 电 话 、 报 警 电 话 。4.2.4 车 身 内 外 应 整 洁 完 好 , 装 饰 完 好 无 脱 落 、 无 缺 损 。4.2.5 车 辆 应 有 牌
6、 号 或 标 号 且 清 晰 , 固 定 端 正 , 无 遮 挡 物 、 反 光 物 。 4.2.6 车 窗 玻 璃 齐 全 , 洁 净 明 亮 、 无 破 损 、 无 遮 蔽 物 , 开 关 滑 动 功 能 有 效 。 DB23/T XXXXXXXX 2 4.2.7 每 排 座 位 都 应 设 置 安 全 扶 手 , 座 套 应 干 净 整 洁 。4.2.8 车 门 应 能 从 内 部 锁 合 。4.3 技 术 要 求4.3.1 车 辆 的 各 项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满 足 相 应 的 国 家 、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的 购 货 技 术 合 同 。4.3.2 应 保 持 车 辆
7、 状 况 良 好 , 定 期 进 行 车 辆 的 维 护 、 检 测 等 。5 驾 驶 人 员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5.1.1 驾 驶 人 员 应 经 过 业 务 培 训 取 得 相 应 岗 位 培 训 证 书 方 可 上 岗 。5.1.2 驾 驶 人 员 应 严 格 执 行 驾 驶 操 作 规 程 , 做 到 限 速 行 驶 、 严 禁 超 员 , 确 保 行 车 和 乘 客 的 人 身 安 全 。 5.2 仪 容 仪 表5.2.1 保 持 个 人 卫 生 , 发 型 整 齐 。5.2.2 应 统 一 着 装 , 佩 戴 胸 牌 。5.2.3 驾 驶 员 应 统 一 规 范 用 语
8、。5.2.4 接 待 乘 客 时 应 姿 态 端 正 , 面 带 微 笑 , 谈 吐 得 当 , 热 情 周 到 。5.3 职 业 道 德5.3.1 驾 驶 人 员 应 有 高 度 的 责 任 心 和 事 业 心 , 尽 职 尽 责 、 敬 业 助 业 , 热 情 周 到 地 为 乘 客 提 供 安 全 、 正点 、 清 洁 、 舒 适 的 服 务 。5.3.2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文 明 素 质 和 道 德 风 尚 ,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做 到 不 卑 不 亢 、 自 尊 自 重 、 遵 守 纪 律 。5.3.3 行 驶 中 应 安 全 礼 让 , 操 控 准 确 。5.3.4 严
9、 禁 酒 后 驾 车 。 5.3.5 工 作 期 间 应 做 到 注 意 力 集 中 。6 安 全 要 求6.1 行 车 安 全6.1.1 封 闭 式 电 动 摆 渡 车 经 营 企 业 应 设 置 行 车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 加 强 管 理 , 建 立 健 全 符 合 黑 龙 江 省 学校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要 求 的 行 车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 教 育 驾 驶 员 树 立 安 全 第 一 的 意 识 。6.1.2 车 辆 应 按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坚 持 “ 出 车 之 前 , 运 行 期 间 和 收 车 之 后 ” 一 日 三 查 制 度
10、, 保证 交 通 工 具 设 备 状 况 良 好 。6.1.3 车 辆 运 行 过 程 中 禁 止 连 续 疾 速 。6.1.4 车 辆 内 应 配 置 内 视 、 外 视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 实 现 运 行 过 程 安 全 监 控 全 覆 盖 。6.1.5 一 旦 发 生 行 车 事 故 , 应 及 时 与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 妥 善 处 理 事 故 。 6.1.6 应 对 每 台 运 营 车 辆 购 买 商 业 保 险 。6.2 安 全 保 障 人 员 要 求6.2.1 各 服 务 环 节 要 协 调 配 合 , 确 保 服 务 质 量 。6.2.2 车 辆 调 度 要 准
11、 确 无 误 地 调 派 好 车 辆 。 DB23/T XXXXXXXX 3 6.2.3 车 辆 运 营 过 程 中 每 一 站 均 应 设 有 安 全 员 , 且 安 全 员 负 责 维 持 上 下 车 秩 序 以 及 在 车 辆 出 发 前 检 查车 门 是 否 关 好 。6.3 车 库 要 求6.3.1 车 库 内 严 禁 堆 放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6.3.2 车 库 内 应 配 备 灭 火 设 施 。6.3.3 车 库 内 电 瓶 充 电 时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看 管 。6.3.4 车 辆 进 入 车 库 时 应 检 查 车 辆 内 是 否 有 易 燃 物 品 。6.3.
12、5 车 库 内 无 人 看 管 时 应 断 电 。6.3.6 车 库 内 应 保 持 干 净 卫 生 。7 服 务 要 求 7.1 车 辆 应 停 靠 在 站 点 指 定 位 置 , 以 方 便 乘 客 上 下 车 。7.2 驾 驶 人 员 应 热 情 周 到 , 行 车 到 复 杂 路 面 时 应 提 醒 乘 客 扶 好 。7.3 有 包 车 任 务 时 , 要 与 乘 客 保 持 联 系 , 做 好 服 务 工 作 , 并 仔 细 查 看 有 无 遗 失 物 等 。 如 发 现 遗 失 物 及时 归 还 失 主 。7.4 为 校 园 内 安 全 进 行 巡 逻 检 查 , 发 现 可 疑
13、情 况 时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8 管 理 要 求8.1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明 确 各 级 安 全 岗 位 职 责 , 确 保 乘 客 的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8.2 管 理 部 门 应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对 可 能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8.3 应 建 立 驾 驶 员 行 车 操 作 档 案 。8.4 工 作 人 员 应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消 防 教 育 与 培 训 。8.5 应 定 期 对 工 作 人 员 的 服 务 态 度 、 是 否 酒 后 驾 车 等 进 行 检 查 。 8.6 应 建 立 健 全 员 工 工 作 状 态 定 期 考 核 制 度 以 及 激 励 机 制 。8.7 运 营 状 况 与 治 安 巡 逻 状 况 应 定 期 向 高 校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9 监 督 改 进9.1 应 制 定 乘 客 投 诉 受 理 和 处 理 制 度 , 并 建 立 回 访 制 度 。9.2 对 乘 客 满 意 度 和 投 诉 意 见 , 应 定 期 整 理 , 完 善 改 进 。9.3 接 受 运 营 服 务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和 高 校 管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指 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