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91.060.40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2417 2019P48 备 案 号 : J xxxxx xxxx住 宅 厨 房 和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应 用 技 术 规 程Applicat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 exhaustsystem ofresidentialkitchenandbathroom 2019-12-02 发 布 2020-01-01 实 施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联 合 发 布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 联 合 发 布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2、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住 宅 厨 房 和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应 用 技 术 规 程Appl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haustsystem of residential kitchen and bathroom编 号 : DB23/T 2417 2019备 案 号 : xxxxx xxxx 主 编 部 门 :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批 准 部 门 :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实 施 日 期 :
3、2 0 1 9 年 1 2 月 0 2 日2019 哈 尔 滨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公 告第 xx 号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发 布 地 方 标 准 住 宅 厨 房 和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应 用技 术 规 程 的 公 告现 批 准 住 宅 厨 房 和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为 黑 龙 江 省 推 荐 性 地 方 标 准 , 编 号 为 DB23/T xxx-201x, 自 201x 年 xx 月 xx 日 起 实 施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2019 年 xx 月 xx 日
4、 1 前 言为 规 范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 促 进产 品 制 作 工 业 化 、 设 计 施 工 标 准 化 , 提 升 住 宅 工 程 质 量 和 品 质 , 根据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对 编 制 地 方 标 准 住 宅 厨 房 和 卫生 间 排 烟 (气 )系 统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的 批 复 ( 黑 建 科 2018 19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 编 制 组 经 过 广 泛 调 查 研 究 , 参 考 国 家 和 省 外 相 关 标 准 ,总 结 省 内 外 工 程 应 用
5、 实 践 经 验 , 并 广 泛 征 求 科 研 、 设 计 、 施 工 、 制作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意 见 , 编 制 本 规 程 。本 规 程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 : 1.总 则 ; 2.术 语 ; 3.基 本 规 定 ; 4.材 料与 部 件 ; 5.设 计 ; 6.施 工 ; 7.验 收 。本 规 程 由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和 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局 批 准 , 由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 , 请 寄 送
6、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地 址 :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清 滨 路 60 号 , 邮 政 编 码 : 150080) 。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 :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黑 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测 中 心哈 尔 滨 常 义 建 筑 材 料 有 限 公 司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 : 哈 尔 滨 市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总 站哈 尔 滨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安全 监 督 站哈 尔 滨 市 松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哈 尔 滨 高 新 技 术 产
7、业 开 发 区 建 设 工 程 质量 安 全 监 督 站齐 齐 哈 尔 市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佳 木 斯 市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哈 尔 滨 市 易 达 通 建 筑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排 烟 道 建 筑 材 料 有 限 公 司哈 尔 滨 工 程 质 量 咨 询 中 心本 规 程 主 要 起 草 人 员 : 王 殿 海 李 会 义 李 若 冰 孙 常 义 2 姜 英 洲 夏 赟 阴 雨 夫 金 皓 爽单 星 本 张 薪 萍 陈 龙 石 开 明路 琦 王 子 迅 吴 飞 舟 咸 耀 国丛 晓 光 姜 元 阁 孔 祥 夔 苏 德 峰高 鹏 军 徐 刚 高 晓
8、旭 田 利 东张 桂 君 张 宏 宇 邵 晓 东 黄 延 东郭 小 群 于 传 军 乔 富 春 周 航王 骄 阳 孙 作 铭 李 春 光 金 辉本 规 程 主 要 审 查 人 员 : 朱 卫 中 张 国 祥 孙 振 宇 唐 榕 滨王 福 山 冯 伟 东 杨 淑 华 3 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基 本 规 定 .34 材 料 与 部 件 .44.1 材 料 . 44.2 排 气 道 . 44.3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 64.4 风 帽 . 75 设 计 .85.1 一 般 规 定 . 8 5.2 系 统 设 计 . 95.3 设 计 性 能 要 求 .106 施 工
9、.136.1 一 般 规 定 .136.2 材 料 准 备 .136.3 排 气 道 安 装 .136.4 风 帽 安 装 .156.5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安 装 .157 验 收 .167.1 一 般 规 定 .167.2 主 控 项 目 .17 7.3 一 般 项 目 .18附 录 A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性 能 型 式 试 验 方 法 .20附 录 B 排 气 道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方 法 .22附 录 C 排 气 道 耐 火 性 能 试 验 方 法 .24附 录 D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记 录 .28附 录 E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10、 间 排 气 系 统 检 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29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 . 31引 用 标 准 名 录 .32 4 附 : 条 文 说 明 .33 5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4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44.1 Materials.44.2 Exhaust Pipe.44.3 Fireproof and Check Valve Parts.64.4 Blast Cap.75 Design.85.1 General Requirements.8 5.2
11、 System Design.95.3 Design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106 Construction.136.1 General Requirements.136.2 Material Preparation.136.3 Exhaust Pipe Installation.136.4 Blast Cap Installation.156.5 Fireproof and Check Valve Parts Installation.157 Inspection andAcceptance. 16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67.2 D
12、omiant Item.17 7.3 General Item.18Appendix A Type Testing Method for Exhaust System Performanceof Residential Kitchen and Bathroom .20Appendix B Mechanical Property Testing Method of Exhaust Pipe. 22Appendix C Fire Resistance Property Testing Method of ExhaustPipe . 24Appendix D Concealed Engineerin
13、gAcceptance Records.28 6 Appendix E Quality Acceptance Record of Inspection lots for ExhaustSystem of Residential Kitchen and Bathroom.2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31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2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3 1 1 总 则1.0.1 为 规 范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
14、 施 工 及 验 收 , 做到 安 全 适 用 、 技 术 先 进 、 经 济 合 理 和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及 使 用 功 能 ,制 定 本 规 程 。1.0.2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通 风 换气 集 中 式 排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1.0.3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及 施 工 应 满 足 环 保 与 安全 要 求 , 并 应 按 系 统 化 原 则 进 行 设 计 选 型 。1.0.4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
15、施 工 及 验 收 , 除 应 符合 本 规 程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2 2 术 语2.0.1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exhaust system of residentialkitchen and bathroom在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竖 向 安 装 的 共 用 排 气 道 、 防 火 与 止 回 部件 、 风 帽 及 其 连 接 结 构 等 构 件 组 成 的 排 放 废 气 的 集 中 管 道 集 成 。2.0.2 排 气 道 exhaust pipe用 于 排 出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16、 产 生 废 气 的 管 道 部 件 , 是 住 宅 厨房 或 卫 生 间 集 中 排 气 系 统 的 基 本 组 成 部 分 。2.0.3 进 气 口 air inlet排 气 道 上 的 进 气 开 口 。2.0.4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fireproof and check valve parts安 装 在 排 气 道 进 气 口 处 起 隔 烟 阻 火 作 用 的 一 体 化 阀 门 , 由 防火 、 止 回 功 能 的 部 件 构 成 , 具 有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满 足 耐 火 性 能 要 求 的 组 合 件 。2.0.5 支 管 branch duct连 接 防 火
17、 与 止 回 部 件 与 吸 油 烟 机 或 排 风 机 之 间 的 管 道 。2.0.6 支 管 最 大 排 气 静 压 maximum exhaust static pressure ofbranch duct排 气 管 道 系 统 正 常 使 用 时 , 楼 层 支 管 排 气 静 压 力 的 最 大 值 。2.0.7 风 帽 blast cap安 装 在 排 气 道 最 顶 部 , 可 防 止 雨 雪 及 杂 物 进 入 排 气 道 内 , 并引 导 排 气 道 内 废 气 排 出 、 防 止 倒 灌 的 装 置 。 3 3 基 本 规 定3.0.1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18、 气 系 统 应 保 证 气 体 顺 畅 排 出 , 并 具 有防 火 、 防 串 烟 和 防 倒 灌 的 功 能 。3.0.2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按 结 构 特 征 可 划 分 为 等 截 面 排气 道 系 统 或 变 截 面 排 气 道 系 统 。3.0.3 支 管 进 入 排 气 道 的 气 流 方 向 应 与 排 气 道 内 的 气 流 方 向 相同 。3.0.4 排 气 道 制 品 应 采 用 有 原 材 料 自 动 计 量 的 机 械 成 套 设 备 制 作 ,不 得 使 用 手 工 预 制 水 泥 制 品 的 排 气 道 。3.0.5 住 宅 厨 房
19、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应 根 据 建 筑 层 数 、 当 地 气 候 条件 、 防 火 要 求 等 因 素 , 选 择 型 式 试 验 合 格 的 成 套 产 品 。3.0.6 应 采 用 与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一 致 的 排 气 道 、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 风 帽 等 关 键 部 件 , 并 应 确 保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 有 效 性 和 配 套 性 。3.0.7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应 经 型 式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应用 ; 其 型 式 试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附 录 A 的 规 定 , 其 性 能
20、 指 标 应符 合 本 规 程 第 5.3.1 条 规 定 。 4 4 材 料 与 部 件4.1 材 料4.1.1 排 气 道 制 作 主 要 原 材 料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水 泥 强 度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42.5MPa,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 175 的 规 定 ;2 骨 料 粒 径 不 得 大 于 排 气 道 壁 厚 的 1/3,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行 业 标 准 普 通 混 凝 土 用 砂 、 石 质 量 及 检 验 方 法 标 准 JGJ 52 或 轻 骨 料 混 凝 土 技 术 规 程 JGJ
21、51 的 规 定 ;3 外 加 剂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GB 8076 的规 定 ;4 制 作 用 水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混 凝 土 用 水 标 准 JGJ 63的 规 定 ; 5 矿 物 掺 合 料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粉 煤 灰 GB/T 1596、 用 于 水 泥 、 砂 浆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粒 化 高 炉矿 渣 粉 GB/T 18046、 砂 浆 和 混 凝 土 用 硅 灰 GB/T 27690、 用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钢 渣 粉 GB/T 20491
22、 的 规 定 ;6 增 强 材 料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镀 锌 电 焊 网 QB/T 3897及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钢 筋 混 凝 土 用 钢 第 1 部 分 : 热 轧 光 圆 钢 筋 GB/T 1499.1 的 规 定 。4.1.2 承 托 件 宜 使 用 角 钢 或 钢 筋 等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 并 应 进 行 防 腐蚀 处 理 。4.1. 3 施 工 现 场 用 坐 浆 、 填 缝 及 密 封 砂 浆 宜 采 用 1:2 水 泥 砂 浆 ,填 充 材 料 宜 使 用 强 度 等 级 为 C20 及 以 上 细 石 混 凝 土 。4.2 排 气 道 4.2
23、.1 排 气 道 制 品 宜 采 用 混 凝 土 制 作 , 壁 厚 不 得 小 于 15mm; 当 建 5 筑 层 高 不 大 于 3m 时 , 排 气 道 的 长 度 应 为 建 筑 层 高 。4.2.2 排 气 道 制 品 用 增 强 材 料 宜 采 用 网 号 为 04 04 、 丝 径 不 小 于0.7mm 的 热 镀 锌 电 焊 网 及 直 径 不 小 于 4mm 钢 筋 。 热 镀 锌 电 焊 网竖 向 搭 接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50mm, 横 向 搭 接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4.2.3 排 气 道 制 品 力 学 性 能 及 耐 火 极 限 应 符 合 表
24、 4.2.3 规 定 。表 4.2.3 排 气 道 制 品 力 学 性 能 及 耐 火 极 限项 目 指 标 试 验 方 法垂 直 承 载 力 ( kN) 90 本 规 程 附 录 B 抗 柔 性 冲 击 使 用 10kg沙 袋 , 由 1m高 度 自 由 下 落 冲 击 两垂 直 面 共 6 次 , 排 气 道 不 开 裂耐 火 极 限 ( h) 1.0 本 规 程 附 录 C4.2.4 排 气 道 制 品 外 观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排 气 道 制 品 的 内 外 表 面 不 应 有 裸 露 钢 丝 网 、 蜂 窝 、 孔 洞 和塌 陷 现 象 ;2 排 气 道 制
25、品 流 通 截 面 为 矩 形 时 内 角 应 做 成 圆 角 或 倒 角 ;3 排 气 道 制 品 端 面 应 平 整 无 飞 边 , 且 与 管 体 外 壁 面 相 垂 直 ;4 排 气 道 制 品 的 内 表 面 应 平 整 、 光 滑 、 无 麻 面 , 不 应 有 裂 纹 。但 表 面 龟 裂 和 砂 浆 层 干 缩 裂 缝 不 在 此 限 。4.2.5 排 气 道 制 品 尺 寸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4.2.5 的 规 定 。表 4.2.5 排 气 道 制 品 尺 寸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允 许 偏 差上 偏 差 下 偏 差轴 项 长 度 H( mm) 0 -9壁
26、厚 ( mm) +3 0外 廓 横 截 面 长 度 与 宽 度 ( mm) +2 -2横 截 面 对 角 线 差 值 ( mm) 7管 体 外 壁 面 垂 直 度 ( 以 管 体 端 面 为 基 准 ) H/400管 体 外 壁 面 平 整 度 ( mm) 54.2.6 排 气 道 制 品 有 下 列 情 况 时 应 允 许 修 补 : 6 1 每 侧 壁 面 的 麻 面 、 蜂 窝 不 应 超 过 两 处 , 每 处 面 积 不 应 超 过0.01m2;2 端 面 碰 损 , 外 壁 纵 深 度 不 应 超 过 20mm, 宽 度 不 应 超 过50mm, 并 不 得 损 伤 增 强 材 料
27、 。4.2.7 排 气 道 制 品 在 制 作 时 应 预 留 进 气 口 , 不 得 在 现 场 开 洞 。4.2.8 排 气 道 制 品 的 其 他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住 宅 厨 房 和 卫生 间 排 烟 ( 气 ) 道 制 品 JG/T 194 的 规 定 。4.3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4.3.1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性 能 指 标 应 符 合 排 油 烟 气 防 火 止 回 阀 GA/T798 的 规 定 。4.3.2 厨 房 用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外 接 口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60mm, 卫 生间 用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28、件 外 接 口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00mm。 4.3.3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应 由 具 有 耐 火 、 耐 腐 蚀 、 抗 老 化 性 能 的 金 属材 料 制 作 , 其 外 观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要 求 表 面 应 平 整 , 不 允 许 有 裂 隙 、 压 坑 及明 显 的 凹 凸 、 锤 痕 、 毛 刺 、 孔 洞 等 缺 陷 ;2 除 不 锈 钢 外 ,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表 面 应 进 行 防 腐 、 防 锈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的 表 面 应 光 滑 、 平 整 , 镀 层 、 涂 层 应 牢
29、固 , 不 允 许 有 起泡 、 剥 落 、 开 裂 以 及 漏 漆 、 流 痕 、 皱 纹 等 缺 陷 。4.3.4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动 作 温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厨 房 : 140 2 的 恒 温 油 浴 中 , 5min内 不 应 动 作 ; 156 2 的 恒 温 油 浴 中 , 1min内 应 动 作 ;2 卫 生 间 : 65 0.5 的 恒 温 水 浴 中 , 5min内 不 应 动 作 ; 73 0.5 的 恒 温 水 浴 中 , 1min内 应 动 作 。4.3.5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阀 片 启 闭 应 灵 活 、 可 靠 。 厨 房
30、 用 止 回 部 件开 启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80Pa, 卫 生 间 用 止 回 部 件 开 启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25Pa, 阀 片 开 启 后 的 有 效 流 通 截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进 风 口 截 面 积 。4.3.6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应 具 备 复 位 功 能 , 其 操 作 应 方 便 、 可 靠 ,便 于 拆 卸 、 清 洗 。4.3.7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经 过 5 个 周 期 共 120h的 盐 雾 腐 蚀 试 验 后 均 7 不 应 出 现 明 显 损 坏 。4.3.8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在 环 境 温 度 下 , 处 于
31、止 回 状 态 , 阀 片 前 后保 持 150Pa 15Pa的 负 压 差 , 其 单 位 面 积 上 的 漏 风 量 ( 标 准 状 态 )应 不 大 于 500m3/( h m2) 。4.3.9 阀 片 相 对 变 形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建 筑 通 风 风 量 调 节阀 JG/T 436 的 要 求 。 当 阀 片 全 关 , 风 阀 前 后 静 压 差 为 2000Pa时 , 阀 片 相 对 变 形 量 不 应 大 于 0.0022。4.3.10 当 防 火 部 件 阀 片 感 温 元 件 动 作 时 , 宜 显 示 警 示 标 识 或 输 出电 信 号 ; 且
32、防 火 部 件 宜 设 置 阀 片 动 作 失 灵 时 的 应 急 操 作 装 置 。4.3.11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的 耐 火 极 限 不 低 于 1.0h。4.4 风 帽4.4.1 组 合 式 风 帽 各 组 件 应 连 接 可 靠 , 其 螺 栓 等 连 接 件 应 进 行 防腐 、 防 锈 处 理 , 并 应 采 取 防 松 动 措 施 。 4.4.2 混 凝 土 风 帽 部 件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C25, 并 应 采用 钢 筋 骨 架 加 强 , 连 接 部 位 设 置 预 埋 件 与 钢 筋 骨 架 可 靠 连 接 。4.4.3 风 帽 表
33、面 应 平 整 、 光 滑 , 无 裂 纹 、 麻 面 、 蜂 窝 、 孔 洞 等 缺陷 。4.4.4 风 帽 流 道 应 通 畅 、 排 气 顺 利 , 按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空 气 分 布器 性 能 试 验 方 法 JG/T 20 的 规 定 检 测 的 阻 力 系 数 不 应 大 于 0.8。 8 5 设 计5.1 一 般 规 定5.1.1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通 风 性 能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 GB 50736 和 现 行行 业 标 准 建 筑 通 风 效 果 测
34、 试 与 评 价 标 准 JGJ/T 309 的 有 关 规 定 。5.1.2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结 构 与 承 载 力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标 准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B 50010 和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B 50009 的 规 定 。5.1.3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排 气 系 统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住 宅 设计 规 范 GB 50096、 住 宅 建 筑 规 范 GB 50368 和 建 筑 设 计 防火 规 范 GB 50016 的 规 定 。 5.1.4 住 宅 厨 房 、 卫 生 间
35、排 气 系 统 设 计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1 排 气 系 统 的 整 体 结 构 连 接 布 置 、 系 统 通 风 能 力 核 算 ;2 排 气 道 、 防 火 与 止 回 部 件 、 风 帽 及 各 组 件 的 选 型 , 组 件 通风 能 力 核 算 。3 承 托 结 构 的 构 造 设 计 、 承 托 件 的 承 载 能 力 核 算 ;4 风 帽 基 座 结 构 设 计 、 风 帽 与 基 座 连 接 强 度 核 算 。5.1.5 应 根 据 排 风 量 需 求 验 算 排 气 系 统 组 件 的 通 风 能 力 , 各 组 件过 流 截 面 的 气 体 流 速 不 宜 大 于 15m/s, 并 不 应 超 过 各 组 件 标 定 的工 作 能 力 。 当 建 筑 高 度 超 过 100m时 , 应 进 行 专 项 设 计 ;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