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20 C 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30072019 无创正压通气操作规范 Non-invasi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 operating instruction protocol 2019 - 05 - 27 发布 2019 - 06 - 17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3007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鹏、吴春风、张维杰、付奎升、王树岐、安东善
2、、杨明星。 DB22/T 30072019 1 无创正压通气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无创正压通气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步骤和并发症及处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创正压通气的操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无创正压通气 non-invasi 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NPPV) 无需建立人工气道的正压通气,常通过口/鼻罩等方法连接病人。 2.2 持续气道正压通气 continuous p ositive airway pressure(CPAP) 在呼吸机连接的回路内,维持一个大气压力以上压力。 2.3 双水平
3、气道正压通气 bi-level posi tive airway pressure(BiPAP) 呼吸机在呼气气道正压(EPAP)与吸气气道正压(IPAP)之间的循环运转,并通过其间的压差,为患 者增加潮气量,进而增加其通气量的外部支持。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PAP:吸气气道正压(Inspira t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EPAP:呼气气道正压(Expirat 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4 适应症 多种原因导致的轻至中度呼吸衰竭 (见附录A) 。 患者符合以下动脉血气分析指标之一者应使用NPPV: a)
4、pH 7.35,PaC0 245 mmHg (1 mmHg = 0.133 kPa); b) Pa0260 mmHg,或氧合指数300 mmHg。 5 禁忌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应用NPPV: a) 心跳或呼吸停止; b) 自主呼吸微弱、昏迷; c) 误吸危险性高、不能清除口咽及上呼吸道分泌物、呼吸道保护能力差; DB22/T 30072019 2 d)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血流动力学指标不稳定、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消化道穿孔/大出血、 严重脑部疾病等); e) 未闭式引流的气胸; f) 颈部和面部创伤、烧伤及畸形; g) 近期面部、颈部、口腔、咽腔、食道及胃部手术; h) 上呼吸道梗阻
5、; i) 严重酸中毒 pH 7.20、严重低氧血症 Pa0 245 mmHg; j) 明显不合作或极度紧张; k) 气道分泌物多或排痰障碍。 6 操作步骤 6.1 呼吸机准备 6.1.1 检查呼吸机工作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6.1.2 检查呼吸机滤网,一般每 24 小时48 小时应该检查 1 次滤网,及时清洗更换。 6.1.3 呼吸机每工作 4000 小时6000 小时应该保养 1次。 6.1.4 连接氧源、呼吸管路、湿化器、口/鼻面罩。 6.2 患者准备 在行NPPV前与患者进行充分交流,减轻患者心理上的不安,增加对治疗的信心。交流内容主要有: a) 治疗的作用和目的; b) 摘戴面罩的方法
6、; c) 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感觉,帮助患者正确区分和客观评价所出现的症状; d) NPPV 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措施; e) 指导患者有规律地放松呼吸,以便与呼吸机协调; f) 鼓励主动排痰并指导吐痰的方法; g) 出现不适及时通知医务人员等。 6.3 呼吸机连接 6.3.1 协助患者摆好体位,取半卧位,头抬高 30以上,注意上呼吸道的通畅,选择好给氧通路; 6.3.2 选择适合患者脸型的口/鼻罩,将口/鼻罩正确置于患者面部,鼓励患者扶持口/鼻罩,用头带将 口/鼻罩固定; 6.3.3 调整好口/鼻罩的位置和固定带的松紧度,要求头带下可插入 1 根或2根手指,使之佩戴舒适, 漏
7、气量最小。 6.4 模式选择及参数调节 6.4.1 吸氧浓度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在满足患者氧需求,维持患者脉搏氧饱和度在 90%以上, 选择一个合适的吸氧浓度。 6.4.2 呼吸机模式的选择主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如心功能不全引起的呼吸困难、睡眠呼吸暂停等选择 CPAP 模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选择 BiPAP 模式。 DB22/T 30072019 3 6.4.3 调整呼吸机参数, 由低到高、 逐步调节。 BiPAP 模式, 初始参数 EPAP 45 cmH2O,IPAP 810 cmH2O。 IPAP和 EPAP的差值4 cm H 2O。CPAP模式,一般 45 cm H2O。在5 分钟2
8、0 分钟内逐步增加至合适 的水平。 6.5 临床监测 6.5.1 监测生命体征、1 小时2 小时后病情及血气分析的评估。 6.5.2 口/鼻罩与患者面部接触部位的漏气量。 6.5.3 人-机协调性。 6.6 疗效判断 6.6.1 起始治疗时的评估 起始治疗后1小时2 小时可评价NPPV是否起到辅助通气的作用,是否使呼吸衰竭的临床和生理学 指标改善,通过观察临床和动脉血气的变化来判断: a) 临床表现:气促改善、辅助呼吸肌运动减轻和反常呼吸消失、呼吸频率减慢、血氧饱和度增加 及心率改善等; b) 血气标准:PaCO 2、pH 值和 PaO 2改善。 6.6.2 最终治疗效果的评估 最终评估指标通
9、常用气管插管率和病死率。 6.7 NPPV 的撤离 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a) 呼吸频率 24 次/分 b) 心率 7.35 d) 吸入氧浓度 90% 或氧合指数 300。 7 常见并发症及处理 7.1 口咽干燥 避免漏气、间歇喝水。 7.2 罩压迫和鼻梁皮肤损伤 在鼻梁贴保护膜、选用合适形状和大小的罩、摆好位置和调整合适的固定张力、间歇松开罩让患者 休息,均有利于减少压迫感和避免皮损。 7.3 胃胀气 减少张口呼吸,调整吸气压力。有明显胃胀气者,可留置胃管持续开放或胃肠减压。 7.4 误吸 避免饱餐后使用,适当的头高位或半坐卧位和应用促进胃动力的药物,有利于减少误吸的危险性。 DB22/T
10、30072019 4 7.5 排痰障碍 在NPPV治疗期间鼓励患者间歇主动咳嗽排痰, 必要时经鼻导管吸痰,清除口咽部分泌物,或用纤维支 气管镜吸痰后再进行NPPV治疗。 7.6 漏气 密切监护,经常检查是否存在漏气并及时调整罩的位置和固定带的张力。 7.7 不能耐受 7.7.1 选择合适的连接方法。 7.7.2 正确的操作程序和逐渐适应过程。 7.7.3 人机同步性。 7.7.4 严密监护。 7.7.5 患者的心理和经济因素。 7.8 恐惧 合适的教育和解释通常能减轻或消除恐惧。观察其他患者成功地应用NPPV治疗,有利于增强患者的 信心和接受性。 7.9 气胸 给予胸腔闭式引流。 DB22/T
11、 30072019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NPPV 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衰竭的效果和适合的应用场所 NPPV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衰竭的效果和适合的应用场所见表A.1。 表A.1 NPPV 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衰竭的效果和适合的应用场所 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因 证据水平 应用场所 AECOPD A 病房、呼吸科、过渡ICU、ICU AECOPD脱机 A 呼吸科、过渡ICU、ICU 心源性肺水肿 A 呼吸科、过渡ICU、ICU 免疫功能受损 A 呼吸科、过渡ICU、ICU 手术后呼吸衰竭 B ICU 气管插管前改善氧合 B ICU 内窥镜检查 B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 支气管哮喘怠性发作 C 呼吸科、过渡ICU、ICU ALI/ARDS C ICU 拔管失败的补救治疗 C ICU 拒绝气管插管 C 病房、呼吸科、过渡ICU 肺炎 C 呼吸科、过渡ICU、ICU 注1: 证据水平:A:有随机对照试验,具备足够的数据;B:有限数据的随机对照试验依据;C:非随机的试 验,观察性的研究依据;AECOPD:COPD急性加重期;ALI:急性肺损伤 注2: 来自于“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09)”(包含但不限于)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