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22 T 2981-2019 小型屠宰厂点建设规范.pdf

    • 资源ID:1480178       资源大小:287.75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22 T 2981-2019 小型屠宰厂点建设规范.pdf

    1、ICS 65.040.10 P 3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29812019 小型屠宰厂点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s for township slaughterhouses 2019 - 05 - 27 发布 2019 - 06 - 17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2981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李真、陈曦、李礼、张党生、冯凯、王媞、葛明杰、田华、闫丽华、谭琦玲。 DB

    2、22/T 29812019 1 小型屠宰厂点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屠宰厂点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和设施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改建、扩建的乡镇小型屠宰厂点。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小型屠宰厂点 township sla ughterhouses 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立供应本乡镇和相邻没有同类屠宰厂的乡镇市场的,猪羊犬日均 屠宰量在 30 头以下、 牛等大牲畜日均屠宰量在5头以下、 禽类及兔日均屠宰量在 300 只以下的屠宰厂。 3 总体要求 3.1 选址要求 3.1.1 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

    3、物集贸市场、动物饲养 场、养殖小区、动物诊疗场所等的距离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 3.1.2 位于村镇的常年主风向的下风口处。 3.2 总体布局 3.2.1 厂区周围应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 3.2.2 运输动物车辆的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 3.2.3 厂区主要道路应硬化。 3.2.4 屠宰多畜种的厂点应按畜种分别设置不同的屠宰设备设施。 3.2.5 动物入场和产品出厂应单独设置通道。 4 设施设备 4.1 宰前建筑设施 4.1.1 卸畜台 卸畜台应设置与运输车高度相衔接的缓台,应有赶畜道且与待宰圈、隔离圈相连。 4.1.2 待宰圈 4.1.2.1 待宰圈面积按每头猪、羊、犬占地 1

    4、.5 ,每头牛等大牲畜占地 4 ,每只鸭、鹅及兔占地 0.15 计算,面积最低不得小于 40 。 DB22/T 29812019 2 4.1.2.2 待宰圈应通风良好,日照充足,应设有防雨、遮阴的屋顶,高度不低于 2 m。 4.1.2.3 待宰圈地面应硬化处理,地面无积水。 4.1.2.4 待宰圈和屠宰车间应设置相连的防渗、易清洗赶畜道,赶畜道两侧应有不低于 1.2 m 的矮墙 或栏杆。 4.1.2.5 根据畜种不同设置相应喂水设施。 4.1.3 隔离圈 应靠近卸畜台,并位于厂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面积不得小于 3 。 4.2 屠宰间 4.2.1 应当划分为致昏区、放血区、浸烫区、内脏整理区

    5、和胴体暂存区。各区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流程 划分明确,并符合工艺、卫生及屠宰检验检疫要求。 4.2.2 轨道高度应满足被吊挂屠体不接触地面。 4.2.3 地面应防渗、防滑、易清洗、耐腐蚀、抗冻裂,其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积水。 4.2.4 内墙面及墙裙应光滑平整、无毒、防渗、耐冲洗、抗冻裂,颜色以白色或者浅色为宜。 4.2.5 顶棚或吊顶的表面应平整、无毒、易清洗、不易脱落、防潮、防灰尘聚集。 4.2.6 应设置通风、防蚊蝇、鼠类进入的设施。 4.2.7 致昏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致昏设备。 4.2.8 放血区应设置吊挂放血装置,设置集血设施。集血设施应无毒、易清洗,并保持卫生。 4.2.9 褪毛加工的

    6、畜种宜采用长方形烫池,烫池灶口不得朝向屠宰车间。 4.2.10 应设置头蹄及内脏编号检验的设备设施,分别盛装头蹄、心肝肺、脾胃肠。 4.2.11 内脏整理区应设置清洗内脏的流水、内容物暂存场所等设备设施。 4.2.12 应设置胴体暂存区,与吊挂整理轨道相连并满足生产需要。 4.2.13 用电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3 检验检疫室 应配备能够满足检验和检疫要求的检验检疫室及相关设备设施。 4.4 病害产品及废弃物处置设施 4.4.1 有条件的可建设焚烧炉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4.4.2 不具备条件的应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密闭、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于暂存检出的病害畜 禽及其产品或废弃物。 _


    注意事项

    本文(DB22 T 2981-2019 小型屠宰厂点建设规范.pdf)为本站会员(registerpick11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