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177 2019 备案号 J XXXX XXXX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 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M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2019-09-30 发布 2019-10-30 实施 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联合发布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21 1 ICS 91.010.30 P07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M of prefabricat
2、ed buildings DB21/T 3177 2019 备案号 JXXXX 2019 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沈阳 II II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文件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辽住建发【 2019】 XX 号 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建 设工程中的应用,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沈阳市城乡
3、建设委员会会同沈阳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组织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了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 批准为辽宁省地方标准,编号为 DB21/T 3177-2019,现予以发布,自 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 实施。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沈阳建筑大学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 XX 月 XX 日 III I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 2015】 159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 2017】 93 号)的要求,
4、进一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BIM)技术在辽宁省装配式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全面提高省内建设、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维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的 BIM 技术应用能力, 根 据辽宁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 /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 2018 6 号)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开展 了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在对辽宁省装配式建筑 BIM 技术工程实践经验及相关科研成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规程编制组充分调研, 借鉴国内外相关 BIM 技术标准的先进编制经验, 广泛征求有关单
5、位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本 标准。 本规范共分 13 章 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资源配置要求、 BIM 实施规 划、方案设计阶段、初步 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 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等。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发布 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 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讯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 2 号 ,邮编 1100
6、01,联系电话: 024-23447652;标准起草单位: 沈阳建筑大学,通讯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 9 号 ,邮编 110168,联系电话: 024-24691800)。 主编部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 沈阳建筑大学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沈阳卫德建筑产业现代化研究院 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青岛理工大学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标准化 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孙 丽 刘海成 雷云霞 金 峤 姜 雷 阎 卫东 郑 勇
7、周光毅 向春兵 任明昕 王 红 韩冬阳 杨 林 杜明辉 贾旭平 白 羽 张春巍 张 驰 梁雪松 高 岩 朱春阳 宋岩升 刘家喜 刘 莉 朱立猛 李 畅 于 长江 董 岚 于 奇 纪艳伟 李红旺 吴金国 叶友林 张成均 梁占奎 闫丽娟 沈俊杰 武祥东 任中璨 主要审查人: 陈勇 刘德良 邵筱梅 张春光 何化南 IV IV 目 次 1 总则 . - 1 - 2 术语 . - 2 - 3 基本规定 . - 3 - 4 资源配置要求 . - 4 - 4.1 BIM 软件 . - 4 - 4.2 BIM 协同工作平台 . - 4 - 4.3 构件和构件资源库 . - 4 - 4.4 模型信息管理 . -
8、 4 - 5 BIM 实施规划 . - 5 - 5.1 BIM 实施方式、应用模式和组织架构 . - 5 - 5.2 BIM 技术实施流程 . - 5 - 5.3 组织构架中各方 职责 . - 6 - 6 方案设计阶段 . - 8 - 6.1 场地分析 . - 8 - 6.2 建筑方案模型构建及比选 . - 8 - 6.3 建筑性能模拟分析 . - 8 - 7 初步设计阶段 . - 10 - 7.1 一般规定 . - 10 - 7.2 建筑模型与结构模型整合 . - 10 - 7.3 建筑结构 模型与 机电专业模型整合 . - 10 - 7.4 建筑、结构、机电、装饰装修专业综合优化调整 .
9、- 11 - 8 施工图设计阶段 . - 12 - 8.1 各专业精细模型构建 . - 12 - 8.2 各专业冲突检查及三维管线综合 . - 12 - 8.3 竖向净空优化 . - 12 - 8.4 虚拟仿真漫游 . - 12 - 8.5 各专业辅助施工图设计 . - 13 - 9 深化设计阶段 . - 14 - 9.1 一般规定 . - 14 - 9.2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 . - 14 - 9.3 机电深化设计 . - 14 - 9.4 装饰装修深化设计 . - 15 - 9.5 钢结构深化设计 . - 15 - 9.6 幕墙深化设计 . - 16 - V V 10 施工准备阶段 . -
10、17 - 10.1 一般规定 . - 17 - 10.2 施工组织模拟分析 . - 17 - 10.3 施工工艺模拟优化 . - 18 - 10.4 预制构件生产、运输、存放 . - 19 - 11 施工实施阶段 . - 20 - 11.1 实际施工进度监控 . - 20 - 11.2 设计变更管理 . - 20 - 11.3 施工图预算 . - 20 - 11.4 质量管理 . - 21 - 11.5 安全管理 . - 21 - 12 竣工验收阶段 . - 23 - 13 运营维护阶段 . - 24 - 13.1 一般规定 . - 24 - 13.2 空间管理 . - 24 - 13.3 设
11、备设施维护管理 . - 24 - 13.4 改造加固管理 . - 24 - 附录 A 各阶段 BIM 模型精细度要求 . - 26 -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 36 - 引用标准名录 . - 37 - 条文说明 . - 38 - VI V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General Requirement 4 4 Resource Allocation Requirements 4 4.1 BIM software 4 4.2 BIM Cooperation Work Platform 4 4.3 Component and C
12、omponent Library 4 4.4 Model Information Management 4 5 Implementation Plan of BIM 5 5.1 Execution Mode, Application Model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BIM 5 5.2 Technical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BIM 6 5.3 The Parties Responsibilities of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6 6 Schematic Design Phase 8 6.1
13、 Site Analysis 8 6.2 Building Program Model Construction and Selection 8 6.3 Model Analysis of Building Performance 8 7 Preliminary Design Phase 10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7.2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Model and Structure Model 10 7.3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Model and Electromechanical Model 10 7.
14、4 Comprehensive Optimization of Building, Structure, Electro mechanics and Decoration 11 8 Construction Drawing Design Phase 12 8.1 Detailed Model Construction of All Specialties 12 8.2 The Conflict Check of All Speciality and Integration of Three-dimensional Pipelines 12 8.3 Optimization of Vertica
15、l Clearance 12 8.4 Virtual Simulation Roaming 12 8.5 Auxiliary Construction Drawing Design for All Specialties 13 9 Deepen Design Phase 14 9.1 General Provisions 14 9.2 Deepen Design for Prefabricated Components 14 9.3 Deepen Design for Electro mechanics 14 9.4 Deepen Design for Refurbishment and De
16、coration 15 9.5 Deepen Design for Steel Structures 15 9.6 Deepen Design for Curtain Wall 15 10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Phase 17 10.1 General Provisions 17 VII VII 10.2 Simulation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17 10.3 Optimization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18 10.4 Production, Transportation
17、 and Storage of Prefabricated Components 19 11 Construction Implementation Phase 20 11.1 Monitoring of Actual Construction Progress 20 11.2 Design Change Management 20 11.3 Construction Drawing Budget 20 11.4 Quality Assurance 21 11.5 Security Management 21 12 Project Acceptance Phase 23 13 Operatio
18、n and Maintenance Phase 24 13.1 General Provisions 24 13.2 Space Management 24 13.3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Maintenance Management 24 13.4 Reconstruction and Reinforcement Management 24 Appendix A Fineness Requirements of BIM Models in Each Phase 2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6 List of Qu
19、oted Standards 37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8 - 1 - - 1 - 1 总则 1.0.1 为加快推进 工程建设信息化和建筑产业现代化 ,指导和规范辽宁省装配式建筑工程 BIM 技术应 用,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效率和管理能力,提高工程建设行业 信息化水平 ,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 BIM 技术的 应用和管理。 1.0.3 装配式建筑工程 BIM 技术的 应用,除应遵循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的 规定。 - 2 - - 2 - 2 术语 2.0.1 装配式建筑 pref
20、abricated building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 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2.0.2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 周 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 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3 建筑信息模型元素 BIM element 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简称模型元素。 2.0.4 几何信息 geometric information(GI) 建筑模型内部和外部空间结构的几何表达。 2.0.5 非 几何信息 non-geom
21、etric information(NGI) 除几何信息之外的所有模型信息的集合。 2.0.6 建筑信息模型软件 BIM software 对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创建、使用、管理的软件。简称 BIM 软件。 2.0.7 BIM 构件 BIM component 构成 BIM 模型的基本对象或组件。 BIM 构件是组成建模软件中 BIM 模型的基础元素,也是承载几 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最基础元素,在建模软件中构件可以是单个建筑逻辑的构件或多个建筑构件的集 合。 2.0.8 BIM 构件资源库 BIM component library 在 BIM 实施过程中开发、积累并经过加工处理,形成可重复利用的
22、构件集合。 2.0.9 BIM 协同平台 BIM collaboration platform 针对项目 建立的多专业、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的软硬件环境,具备工作成果的归档、共享、发布、 上传、交付及审核功能。 2.0.10 交付物 deliverables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中,各参与方应用 BIM 技术并按照一定工作流程所产生的 经过审核或批准 的 设计交付成果。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 BIM 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 文档、工程表格,以及综合 协调、模拟分析、可视化等成果文件。 2.0.11 模型细度 level of development (LOD) 模型中信息的详细程度,包括几何信息
23、深度和非几何信息深度。 - 3 - - 3 - 3 基本规定 3.0.1 BIM技术应用 应实现装配式建筑工程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信息共享与交换,可支持对工程质量、 安全、能耗、成本、环境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可为项目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优化提供依据,为建 设行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3.0.2 BIM技术应用 宜涵盖装配式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 ,以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并应在规 划、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 建立符合 相应深度的 可传递的 建筑信息模型,并 对模型进行 及时修正和深化。 3.0.3 BIM在创建、应用和管理过程中,装配式建筑项目各实施参与方应保
24、证信息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并 宜采用合同条款的形式对相关过程 模型 应用成果进行保护。 3.0.4 装配式建筑 BIM技术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对 各阶段 建筑信息 模型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应与各参与方项目承包范围和承包任务一致。 3.0.5 BIM软件类型和版本以及不同专业软件的传递数 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交换的需求,并应对 BIM交付成 果文件(数据)格式 、软件版本 作统一规定。 3.0.6 各阶段 BIM及相关成果的维护应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且应 做好 各阶段模型 数据的衔接和传递, 同时按规定节点更新,以确保二者的一致性。 3.0.7 关于装配式建筑各阶段模型细
25、度的要求详见本规范附录 A。 - 4 - - 4 - 4 资源配置要求 4.1 BIM 软件 4.1.1 装配式建筑 BIM实施单位应根据自身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信息化技术发展水平,选择符合工程特点、 规模的一种或多种 BIM软件。 4.1.2 BIM软件的选择 应 充分考虑软件的易用性、适用性以及不同软件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的能力。 4.1.3 BIM软件 应 具有协同设计、 工程量统计、深化设计、报表生成和 定制开发 等功能 。 4.1.4 BIM软件的专业功能应符合满足专业或任务要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 4.2 BIM 协同工作平台 4.2.1 装配式建筑 BIM实施单位
26、应建立 BIM协同工作平台,协同工作平台的建设应符合实施单位自身业务 特征、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 4.2.2 BIM协同工作平台宜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 性,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 集成和 共享。 4.2.3 BIM协同工作平台应满足文件及数据的存储、更新及版本记录、权限的分级设定等功能。 4.3 构件和构件资源库 4.3.1 装配式建筑构件细度应与 BIM模型细度等级相对应,且宜具有可扩展性。 4.3.2 装配式建筑构件库应对构件的内容、细度、命名原则、分类方法、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 储方式等方面进行管理。 4.3.3 装配式建筑构件和构件资源库是装配式建筑 BIM
27、实施单位的重要信息资产,实施单位应对实现构件 创建、收集、存储、使用、废除等有效管理,形成 可扩展的构件资源库管理机制。 4.4 模型信息管理 4.4.1 为方便项目协同、快速查阅和保存文件,应制定统一的建筑信息模型文件及构件命名规则,并在各 阶段中保持协调统一。 4.4.2 BIM资源的分类和编码应符合国家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1269-2017)的相关规 定。 4.4.3 建筑信息模型细度应遵循“适度”原则,在满足 BIM应用需求的前提下,应对 BIM模型细度、模型 信息含量和模型构件范围等进行精简。 - 5 - - 5 - 5 BIM 实施规划 5.1 BIM 实施方
28、式、应用模式和组织架构 5.1.1 按照实施主体不同, BIM实施组织方式可分为建 设单位(业主) BIM和承包商 BIM。其中,最佳组织 方式为建设单位 BIM,可充分发挥 BIM技术的最大效益和价值。 5.1.2 按照 BIM应用阶段不同, BIM应用模式可分为全生命期 BIM和阶段性 BIM,其中全生命期 BIM包括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运营维 护阶段,阶段性 BIM是针对全生命 期 的某一阶段或部分阶段进行 BIM技术应用。 5.1.3 BIM组织架构一般由 BIM需求 方(建设单位 /承包商)、 BIM总协调方、 BI
29、M设计方、 BIM施工和监 理 方、 BIM运营维护 方等组成。 5.2 BIM 技术实施流程 5.2.1 装配式建筑工程 BIM技术应用 实施 可按图 5.2.1执行。 图 5.2.1 5.2.2 装配式 建筑 BIM应用总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BIM应用的实施目标; 2 BIM应用的范围及应用点; 3 BIM应用的流程; 4 BIM模型的质量控制规则; 5 BIM应用的进度计划和模型交付要求; 6 BIM信息交换要求及权限设置; 7 BIM各参与方的人力资 源组成及相应职责; 8 BIM应用的软、硬件标准; 9 BIM模型的组织和管理方法; 10 BIM数据交互方式和格式。 5.2.
30、3 应建立项目 BIM管理流程和机制,包括监督 BIM实施质量及进度、协调各参与方工作、管理 BIM数 据信息和成果。 BIM 项目设计 BIM 应用方案 和实施计划 BIM 项目设计 BIM 协同平台和部品数据库 BIM 深化设计 和生产加工 基于 BIM 项 目运营维护 基于 BIM 项 目改造拆除 基于 BIM 预制 构件运输安装 - 6 - - 6 - 5.3 组织架构中各方 职责 5.3.1 实施 BIM应用的各参与方包括建设、 BIM总协调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造价咨询、 运营维护等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能力: 1 应具备专业齐全的 BIM技术团队和相关组织架构,宜设置
31、BIM技术应用负责人和 BIM技术工程师的 职位; 2 应能针对 BIM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 BIM实施方案; 3 应具有对 BIM模型及其数据信息进行评估、深化、维护、更新的能力; 4 应具有利用 BIM技术进行协同工作、信息沟通的能力,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专业的管理和控制。 5.3.2 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 BIM项目的应用模式、应用目标和应用要求; 2 确定 BIM总协调方和各参与方 的职责 ,落实相关费用; 3 搭建或指定单位搭建 BIM协同平台,主持或委托第三方 负责 对 BIM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 4 管理 BIM总协调方的实施工作; 5 接收并审查 BIM交付 成
32、果 ,形成并保存 BIM成果档案。 5.3.3 BIM总协调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项目要求和目标,制定项目 BIM应用总体方案,组织 BIM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2 协助建设单位选择 BIM项目的参 与方 ,并对各参与方的 BIM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3 协助建设单位建立 BIM协同平台并参与管理和维护,制定 BIM平台的权限分配原则; 4 协助项目参与方制定 BIM应用方案并提供 BIM技术支持,对各参与方提交的阶段性 BIM成果进行审 核和验收,协助 建设单位对 BIM成果进行归档; 5 规定 BIM模型信息传递的标准,保证 BIM模型信息高效、准确传递给下游单位。 5.3.4 勘察单位
33、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建立基于 BIM的工程勘察流程和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 作内容; 2 建立可视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实现拟建建筑与相应的地下工程地质信息的三维融合; 3 宜 进行 基于 BIM的工程勘察数值模拟和空间分析,为工程项目的科学决策和风险规避提供支持。 5.3.5 设计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项目 BIM应用总体方案,配置 BIM团队,组织设计阶段 BIM的实施应用工作; 2 根据各方要求提交 BIM工作成果,完成 BIM建模及模型分析与优化,确保成果符合 BIM实施方案规 定的 BIM模型深度及各专业 BIM建模标准要求; 3 接受 BI
34、M总协调方的监督; 4 与项目各参与方进行 BIM设计交底并指导项目建设实施; 5 对设计变更的内容, 进行 相应 的 BIM设计模型和信息的更新。 - 7 - - 7 - 5.3.6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项目应用和要求,编制项目 BIM实施方案,组织管理 BIM实施; 2 完善设计方提供的 BIM数据信息,以设 计 方 BIM模型为基础,完善并优化施工 方 BIM模型,进行专 业协调、成本管理与控制、施工过程管理、质量安全监控、交付竣工 模型 等应用; 3 协调并审核各分包单位的施工 BIM交付模型,并将其整合到施工 综合 BIM交付模型之中; 4 接受 BIM总协调方的
35、监督,对总协调方提出的交付成果审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5 对各方提出的交付成果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6 与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BIM技术 应用交底。 7 利用施工 BIM模型辅助现场施工管理,安排施工 节点 顺序,保障施工 工艺 和流程 合理。 5.3.7 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 责: 1 审阅 项目各参与方 提供的 BIM模型,提出审阅意见; 2 配合 BIM总协调方,对 BIM交付模型的正确性及可实施性提出审查意见。 5.3.8 造价咨询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应用 BIM技术对工程量进行统计,辅助完成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2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提交 BIM工作成果,并保证成果的正确性
36、和完整性。 5.3.9 运营维护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宜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提前配合 BIM总协调方,确定 BIM数据交付要求及数据格式,并在设计 BIM交 付模型及竣工 BIM交付模型交接时协助审 核模型,保证 BIM模型的信息完整性和数据可继承性; 2 基于竣工 BIM模型,建立 BIM运维管理平台,完善运营 BIM模型,对工程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并继 续对 BIM模型进行深化、更新和维护,保持模型的适用性; 3 对项目的 BIM交付模型进行轻量化处理,为数字化城市平台建设积累数据储备。 - 8 - - 8 - 6 方案设计 6.1 场地分析 6.1.1 优先选用数字城市基础信息建立项目选址
37、 分析 模型,充分利用城市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模型。 6.1.2 项目前期场地分析的 BIM应用宜包含场地信息、建设条件等,输出成果为项目场地选址 分析报告。 6.1.3 场地信息应包含地理位置、 原始 地形地貌、 建筑单体概念模型、出入口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 用地性质、公共服务设施等数据信息。 6.1.4 建设条件应包含配套市政管网条件、临时用水用电条件、施工运输条件、施工场地条件、施工时间 条件等数据信息。 6.1.5 根据创建的场地模型,应对场地布置进行优化分析,根据场地施工条件,对预制构件、部件部品等 的运输、存放、起吊、安装等过程初步模拟分析。 6.1.6 场地 BIM应用的提交成果为三维可视化场地模型及基于场地模型的各项分析报告。场地模型宜 体现 坐标信息、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原始地形表面、场地初步竖向方案、场地 道路、场地范围内既有管网、场地周边主干道路、场地周边主管网、三维地质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