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60 B22 备案号: 48552-2016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965 2016 代替 DB 地理标志产品 敖汉小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2016-1-25发布 201604-2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9652016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2009给出 的规则 起草 。 本标准由 敖汉旗 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敖汉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敖汉旗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雅芬、辛华、田元军、孙凯旭。 DB
2、15/T 965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敖汉小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敖汉小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敖汉小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
3、质的测定 (第一法 ) 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9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第二法 )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82 食品中维生素 A 和维生素 E 的测定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GB/T 11
4、766 小米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332 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7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DB15/T 9652016 2 敖汉小米 Aohan millet 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敖汉小米”特定谷子产区,选用“敖汉金苗”、 “敖汉红谷”系列等适宜种植的谷子品种,按照特定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谷子加工 而成的小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敖
5、汉小米的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 围,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长胜镇、下洼镇、四家子镇、贝子府镇、金厂沟梁镇、四道 湾子镇、宝国吐乡、丰收乡、萨力巴乡、牛古吐乡、古鲁板蒿乡、玛尼罕乡、木头营子乡、敖润苏莫苏 木和羊场办事处等 16 个乡镇、苏木、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B。 5 要求 5.1原料 敖汉小米原料来源于第 4 章规定的范围内,栽培技术应符合附录 A。 5.2加工 5.2.1加工环境 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5.2.2加工程序 谷子去杂碾磨精选定量包装成品。 5.3 质量要求 5.3.1 感官要求 颗粒饱满、色
6、泽金黄、外观油亮;蒸煮香气浓郁,口感柔软光滑,粘甜可口 。 5.3.2 加工质量指标 敖汉小米的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加工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加工精度(粒面种皮基本脱掉的颗粒)( %) 90 不完善粒 (%) 1.0 碎米 (%) 4.0 水分 (%) 13.0 杂质 总量 (%) 0.5 其中 粟粒 (%) 0.3 矿物质 /(%) 0.02 DB15/T 9652016 3 5.4 敖汉小米营养指标 敖汉小米的营养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营养指标 项 目 指 标 淀粉 /( %) 75 蛋白质 /( %) 9 脂肪 /( %) 2.8 维生素 E/(
7、 mg/100g) 0.9 5.5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6.2 加工质量指标 6.2.1 加工精度 按 GB/T 11766-2008 中附录 A 规定执行。 6.2.2 杂质和不完善粒 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6.2.3 水分 按 GB/T 5497 执行。 6.2.4碎米 GB/T 5503 执行。 6.3 营养指标 6.3.1淀粉 按 GB/T 5009.9(第二法)规定执行。 6.3.2蛋白质 按 GB 5009.5(第一法)规定执行。 6.3.3 脂肪 DB15/T 9652016
8、 4 按 GB/T 5009.6 规定执行 6.3.4 维生素 E 按 GB/T 5009.82 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 按 GB/T 5009.36 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扦样 按 GB 5491 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 。 7.4 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及加工质量指标。 7.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每年进行一次。当停产或原料、工艺、设备有重大变化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的全部项目。 7.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9、时,应重新从同 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 出现不合格项时,判该批为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GB/T17924 和 GB 28050 规定。外包装箱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8.3 运输 应符合 GB/T 11766 的要求。 DB15/T 9652016 5 8.4 贮存 应符合 GB/T 11766 的要求。 A DB15/T 9652016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敖汉小米原料生产技
10、术规程 A.1 环境要求 A.1.1 地理环境 地理环境 符合 NY 5332 要求。 A.2. 栽培环境 A.2.1 土壤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自南向北为 1255m 350m,土壤类型为棕壤、褐土、栗钙土、草甸土、风沙土、 潮土和沼泽土 7 类,耕作层厚度大于等于 25cm,土壤 pH 值 7.6 8.2,土壤有机质含量 1.1%。 A.2.2 日照 年日照时数 2900h 3000h。 A.2.3 气温 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回暖快,夏季短而酷热且降水集中,雨热同季,秋季气温骤 降,冬季漫长而寒冷,无霜期 130d 150d,大于 10 有效积温 2600 3300 。 A.2.
11、4 降水 雨量适中,年降水量在 310 460 之间。 A.2.5 大气 本区域大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 A.3 谷子种植技术 A.3.1 选地选茬 谷子禁止重、迎茬,要求 3年以上轮作。选择土层深厚、土质疏松、保水保肥能力强,中等肥力以 上地块,水旱平地、缓坡地均可种植。 A.3.2 整地施肥 A.3.2.1 秋耕施肥 秋深耕 20cm 25cm、结合耕翻每 666、 7施优质农家肥 2000 kg 4000kg将土壤整平耙细、上虚 下实,蓄墒保墒。 A.3.2.2 精细整地 DB15/T 9652016 7 播前 1d 2d,耙耱 1次 2次 ,精细整地。 A.3.3 选种 选择
12、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旱的优良品种,如敖汉金苗、敖汉红谷系列等适宜种植的品种。 A.3.3.1 种子处理 种子精选后用谷子专用种衣剂包衣。 A.3.4 播种 A.3.4.1 播种期 当地温稳定在 7 10时适时播种,一般在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墒情 好的地块要适期早播。 A.3.4.2 种植密度 露地谷子行距在 40 cm 45cm,株距 4.9 cm 8.3 cm。 A.3.4.3 播种方式 人工播种或机械垄作播种,播种量 666、 7在 0.4 kg 0.6kg。播种深度在 3cm 5cm,土 壤墒情好的可适当浅些,确保深浅一致,下种均匀。 A.3.4.4施肥 谷子必须做到合理施肥,以充分
13、满足谷子对养分的需要。有机肥随整地施入,化肥一般做种肥或追 肥施入,旱地应趁雨追施。化肥使用要符合 NY/T 496 要求。 A.3.5 田间管理 A.3.5.1 覆土镇压 播后应及时覆土镇压。用石砘随播种沟 镇压 ,使种子与土壤接触紧密,提墒增加土壤表层水分,以 利于种子发芽和出苗。 A.3.5.2 间苗、定苗 4叶 5叶开始间苗,间苗时要拨除弱苗和枯心苗, 6叶 7叶定苗,留一茬苗。每 666、 7留苗 2万株 3万株。先间后锄,将杂草、病苗、弱苗全部清除并培土,做到“头遍浅,二遍深,三遍不伤 根”。 A.3.5.3 除草 间苗时要进行一次除草,拔节后拔出垄眼中杂草,孕穗时再拨一次杂草。
14、A.3.5.4浇水 旱地谷子通过调节播种期,使谷子的需水期与雨季相吻合;水地谷子幼苗期应 控水蹲苗,孕穗期浇 水防“胎里旱”,抽穗前后浇水防止“卡脖旱”,开花灌浆期如遇干旱应浇一水。 DB15/T 9652016 8 A.3.5.5病虫草害防治 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防治谷子病、虫、草害, 农药使用要符合 GB/T 8321 的要求。 A.4 收获 A.4.1 收获期 腊熟期,当谷粒变黄,子粒变硬,成熟“断青”时收获,一般在 9月中下旬早霜前收获。 A.4.2 收获方法 采用人工或机械收获。人工收获须晾晒、风干后脱粒,单放、单脱粒、单保管。 DB15/T 9652016 9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 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B.1。 图 B.1 B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