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5.160.20 E 31 备案号: 48546-2016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959 2016 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 Direct Coal Liquefaction Diesel for Motor Vehichles (报批稿) 2016 - 01 - 15 发布 2016 - 04 - 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959 2016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 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鄂尔多斯 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 本标准由 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
2、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 煤制油分公司、 鄂尔多斯质量技术监督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强、刘树森、 傅德慧、 赵力英、陈茂山、刘东明、韩来喜、 贾瑞林、 李海军。 DB15/T 959 2016 1 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的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 检验 规 则、标 志、包装 、 运输 、 贮存 、 安全 等要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以煤为原料,采用 直接液化 工艺生产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 、 用于压燃式发动 机的 柴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3、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258 汽油、煤油、柴油酸度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测定法宾斯基 -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5 石 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 ( 康氏法 ) GB/T 386 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
4、/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 ( 密度计法 )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 ( 微量法 ) GB/T 20828 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 ( BD100) GB/T 23801 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5、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7 部分 : 易燃液体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 贮运 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 ( 加速法 ) SH/T 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 U 形振动管法 ) DB15/T 959 2016 2 SH/T 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 ( 质谱法 )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 ( 紫外荧光法 ) SH/T 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 ( 高频往复试验 机 法 ) SH/T 0806 中间馏分
6、芳烃含量的测定 示差折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法 ASTM D7039 用单色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汽油、柴油 、喷气燃料、煤油、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混合燃料和汽油乙醇混合燃料中硫的试验方法 (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Sulfur in Gasoline, Diesel Fuel, Jet Fuel, Kerosine, Biodiesel, Biodiesel Blends, and Gasoline-Ethanol Blends by Monochromatic Wavelength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
7、ometry)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 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 direct coal liquefaction diesel for motor vehichles 以煤为原料,采用 直接液化 工艺生产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 、 用于压燃式发动机的 柴油。 4 产品分类 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 根据凝点分为 二 个牌号: a) 0 号 车用 煤直接液化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 10%的最低气温在 4 oC 以上地区使用 ; b) -35 号 车用 煤直接液化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 10%的最低气温在 -29 oC 以上地区使用。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车用煤直接
8、液化柴油 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试 验方法见表 1。 表 1 车用 煤直接液化柴油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0 号 -35 号 试验方法 氧化安定性 (以总不溶物计 )/(mg/100 mL) 不大于 2.5 SH/T 0175 硫含量 a/(mg/kg) 不大于 8 SH/T 0689 酸度 (以 KOH 计 ) /(mg/100 mL) 不大于 5 GB/T 258 10%蒸余残留物 b (质量分数 ) /% 不大于 0.1 GB/T 268 灰分 (质量分数 ) /% 不大于 0.01 GB/T 508 铜片腐蚀 (50 oC, 3 h) /级 不大于 1 GB/T 5096 水分 c (体
9、积分数 ) /% 不大于 痕迹 GB/T 260 机械杂质 d 无 GB/T 511 润滑性 e 校正磨痕直径 (60 oC) / m 不大于 460 SH/T 0765 多环芳烃含量 f (质量分数 ) /% 不大于 2 SH/T 0606 DB15/T 959 2016 3 表 1 车用 煤直接液化柴油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续) 项目 0 号 -35 号 试验方法 运动黏度 (20 oC) / (mm2/s) 2.1 2.6 GB/T 265 凝点 / oC 不高于 0 -35 GB/T 510 冷滤点 / oC 不高于 4 -29 SH/T 0248 闪点 (闭口 ) / oC 不低于
10、 55 45 GB/T 261 着火性 g(十六烷值 ) 不小于 46 45 GB/T 386 馏程: 50%回收温度 / oC 不高于 90%回收温度 / oC 不高于 95%回收温度 / oC 不高于 230 270 280 GB/T 6536 密度 h (20 oC) / (kg/m3) 836 850 GB/T 1884 GB/T 1885 脂肪酸甲酯 i (体积分数 ) /% 不大于 0.1 GB/T 23801 a 可用 GB/T 11140 和 ASTM D7039 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 SH/T 0689 为准。 b 也 可采用 GB/T 17144 进行测定,结果有争议
11、时,以 GB/T 268 方法为准。 若柴油中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 改进剂时, 10%的蒸余残留物测定,必须用不加硝酸酯和其他性能添加剂的基础燃料进行。 c 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 100 mL 的玻璃量筒中,在室温 (20 oC 5 oC) 下观察, 应当 透明,没有悬浮 和沉降的水分及机械杂质。结果有争议时,按照 GB/T 260 测定。 d 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 100 mL 的玻璃量筒中,在室温 (20 oC 5 oC) 下观察, 应当 透明,没有悬浮 和沉降的水分及机械杂质。结果有争议时,按照 GB/T 511 测定。 e 添加润滑性改进剂 。 f 也可用 SH/T 0806 进
12、行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 SH/T 0606 方法为准。 g 不 应 用十六烷指数代替。测量样品中可含有硝酸酯类十六烷值改进剂。 h 也可用 SH/T 0604 进行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 GB/T 1884 和 GB/T 1885 方法为准。 i 脂肪酸甲酯应满足 GB/T 20828 的要求。 6 取样 在加工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一罐为一批。 取样按 GB/T 4756进行 , 每批总取样量不得少于 4 L。 其中 2 L为检验用样品, 2 L为备用样品。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 10%蒸余残留物、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
13、杂 质、润滑性、多环芳烃含量、运动 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着火性 (十六烷值 )、馏程、密度、脂肪 酸甲酯 。 DB15/T 959 2016 4 7.1.2 本产品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 后出具合格报告单后 方可出厂。 报告单除 明确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外 , 还需 标明 : 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类别、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号 等内容。 7.1.3 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置于清洁、干燥的具磨口或内塞的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标明生产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类别、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等内容。 7.2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结果采用 GB/T 8170中的 “ 修约值比较法
14、 ” 全部符合本标准中表 1的技术要求时,该批产 品判定为 合格。 7.3 复检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使 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加工工艺不 变的条件下,产品每一罐为一批。 取样按 GB/T 4756进行 , 每批总取样量不得少于 4 L。 其中 2 L为检验 用样品, 2 L为备用样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销售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时,应在销售器具上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牌号。 8.2 根据 GB 13690,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属于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 应按 SH 0164、 GB 13690 和 GB 190 的规定 进行。 9 安全 根据 GB 13690, 车用 煤直接液化柴油 属于易燃液体,其 危险说明和防范要求见 GB 30000.7-2013的 附录 D。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