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A16 备案号: 55675-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15/T 1262 2017 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 One time notification specific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2017- 09-10 发布 2017- 12-10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262 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告知方式 . 1 5 告知要求 . 2
2、6 监督与评价 . 2 DB15/T 1262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巴彦淖 尔市政务服务中心、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 中心。 本标准主 要起草人: 包建设、李世英、李世繁、李佳、刘淑琴、蔡红卫、段建强、高原、胡秋红、 王艳飞、赵春香、李长城、尹雪香、陈爱国 。 本标准于 2017年 月首次发布。 DB15/
3、T 1262 2017 1 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 服务中心(简称中心)一次性告知方式、告知要求、 监督与评价 等 。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政务服务中心、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街道)便民 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69.3 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 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GB/T 32169.4 2015
4、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 4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 DB15/T 531 2012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5/T 531 2012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次性告知 one time notification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 窗口 人员 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如何补正、是否 受理及 其理由 、是否需要实地勘查等特殊程序以及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的行为 及过 程 。 4 告知方式 4.1 书面告知 服务对象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时 , 窗口 人员 应 使用书面告知方式 , 按照一次性告知内容,提供完整的 服务
5、指南或一次性告知书 。 4.2 口头告知 服务对 象 咨询或对书面告知内容 有疑问的 , 窗口人员应 向服务对象解释说明。 4.3 公示告知 4.3.1 公示内容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DB15/T 1262 2017 2 a) 事项名称; b) 设定依据 ; c) 实施机构 ; d) 受理条件; e) 申请材料; f) 办理 流程 ; g) 收费 依据 ; h) 收费 标准 ; i) 法定时限; j) 承诺时限 ; k) 办理地点 ; l) 办理时间; m) 咨询电话; n) 监督电话。 4.3.2 公示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 a)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 b) 移动终端 ; c) 自助服务机
6、; d) 宣传手册 。 5 告知要求 5.1 中心 应配备蒙汉双语工作人员,提供蒙汉双语服务,并 按照 GB/T 32169.3 2015 要求,做好一 次性告知。 5.2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应 即时告知 服务对象 不 予 受理。 5.3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 部门 职权范围 的,应 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 服务对象 向有关 部门 申 请。 5.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当场或 在 5 日内一次 性 告知 服务对象 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 。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 监督与评价 6.1 中心业务管理部门应对一次性告知行为及过程进行实时监察,对 不按照规定要求 一次性告知 的, 责令窗口及时予以更正。 6.2 中心监督考核部门应及时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 对情节较轻的,应 给予批评教育 ; 对情节较重的, 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并 向 服务对象做好解 释 和说明 。 6.3 中心业务管理部门和监督考核部门应对上述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并 按照 GB/T 32169.4 2015要求 , 将 一次性告知 情况 纳入窗口服务评价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