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20.10 X 22 备案号: 58169-2018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348 2018 地理标志产品 察哈尔羊肉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ahaer mutton 2018-03-05 发布 2018-06-0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348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和 GB/T 17924的 规定起草 。 本标准由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2、: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锡林郭勒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镶黄旗 农牧 业局 、 镶黄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郑玉山、陈育红、张宏博、刘洋 、 斯琴巴特尔、 乔志强 、 孙永飞 。 DB15/T 1348 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察哈尔羊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察哈尔羊肉的 地理 保护范围、 产地环境、 要求、检验方法、标识 、包装、 贮存 和运输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护的 察哈尔羊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
3、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膜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DB
4、15/T 544 察哈尔羊 DB 15/T 670 察哈尔羊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15/T 975 畜产品牛羊肉碳、氮同位素丰度比检测方法 3 地理保护 范围 察哈尔羊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年第 63号公告批准的范 围,即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南部现辖行政区域,包括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 太仆寺旗、多伦 县共 5 个行政区域。地域保护面积 2.89 万平方公里。 见附录 A。 4 产地环境 4.1 地理环境 察哈尔羊肉产地地处阴山北麓,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地形以高平原、缓丘陵为主,属温带干旱大 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日照充足,水源丰富
5、。 DB15/T 1348 2018 2 4.2 土壤 土壤以黑钙土和栗钙土为主 , pH值一般在 7.0 8.5之间 。 黑钙土腐殖质层厚 40 cm 60 cm,有机质 含量多在 4 % 8 %之间;栗钙土腐殖质层厚度一般在 25 cm 45 cm,有机质含量在 2 % 4 %之间。 4.3 植被 察哈尔羊肉 产地 草原资源广阔,自东至西为林缘草 甸、典型草原、半荒漠荒漠草原。 野生种子植物 达 1200多种,饲用植物 671多种,可栽培植物 60多种,可供药用植物 400多种,草层高度平均为 10cm 20cm。 5 要求 5.1 品种 采用在 第 3章 规定范围内,符合 DB15/T
6、544要求的察哈尔羊。 5.2 饲养 管理技术 符合 DB15/T 670 的规定 。 5.3 屠宰加工要求 5.3.1 屠宰厂应满足 GB/T 17237 的 规定,屠宰检疫按 NY 467 的 规定执行。 5.3.2 采 用吊挂断三管方式刺杀屠宰,放血完全,无瘀血。 5.3.3 剥皮 、 去头、蹄及内脏(包括肾脏),去腔动脉、乳房、生殖器、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 变 淋巴结) 。 5.3.4 修割整齐,冲洗干净,无病变组织、无伤斑、无残留小片皮、无浮毛、无粪污、无胆污和泥污、 无凝血块。 5.4 分割要求 按产品生产要求对部位肉进行分割包装。 5.5 冻加工 5.5.1 冷鲜羊肉, 24
7、 h 内使深层中心温度达到 0 4 。 5.5.2 冷冻羊肉,其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 -15 。 5.6 产品 要求 5.6.1 感官 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鲜羊肉 冻羊肉 色 泽 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组织状态 肉质致密,有韧性,富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肉质紧密,有坚实感。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DB15/T 1348 2018 3 表 1 (续) 项目 鲜羊肉 冻羊肉 滋味、气味 具有新鲜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 于液面,具有香味,肉质
8、口感鲜嫩,具有察哈尔羊肉特有 的滋味及气味,无膻味。 具有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 脂肪团聚于液面,肉质口感鲜嫩,具有察 哈尔羊肉特有的滋味及气味,无膻味。 5.6.2 氨基酸指标 氨基酸 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 表 2 氨基酸指标 单位为 g/100g 项 目 鲜、冻羊肉 谷氨酸 2.0 天冬氨酸 1.0 苏氨酸 0.5 蛋氨酸 0.3 赖氨酸 1.0 亮氨酸 1.0 异亮氨酸 0.5 苯丙氨酸 0.3 缬氨酸 0.5 色氨酸 1.0 5.6.3 稳定同位素指标 表 3 稳定同位素指标 单位为 项 目 指 标 13C(干燥脱脂) -18.00 -25.00 15N(干燥脱脂) 4.
9、00 12.00 5.6.4 理化指标及其他质量要求 符合 GB 2707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 DB15/T 1348 2018 4 6.1.1 色泽、 组织状态、气味、杂质:取适量试样置于净洁的白色白瓷盘中(或同类容器中),在自 然光下用手触摸观察 外表、 弹性,目测观察 肌纤维、 色泽 及有无外来 杂质,并闻其气味。 6.1.2 滋味 、气味 : 称取 20g 绞碎的试样,置于 500 ml 烧杯中,加 100 ml 水,用表面皿盖上加热 50 60 ,开盖检查气味,继续加热煮沸 20 min 30 min,检查 肉 汤的气味、滋味 ,检查肉质的口感和肉 的 滋味 。 6.
10、2 氨基酸指标 按 GB 5009.124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稳定同位素指标 按 DB 15/T 975 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理化指标及其他质量 技术 要求 按 GB 2707 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按 GB/T 9695.19的规定执行。 7.3 产品检验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方能出厂。 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标签 。 7.3.1.3 判 定规则:感官指标有 1 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3.
11、2 型式检验 7.3.2.1 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3.2.3 判定规则: 感官指标 、理化 指标及其他质量 技术 要求 如 有不合格 1 项及以上时 ,应加倍抽样 进行复检 ,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 DB15/T 1348 2018 5 8.1 标识 8.1.1.1 销售包装产品标签按 GB 7718 的规定执行。 8.
12、1.1.2 运输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和 GB/T 6388 的规定。 8.2 包装 8.2.1.1 包装材料应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规定。 8.2.1.2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和 GB/T 4456 的 规定。 8.3 贮存 8.3.1.1 冷鲜羊肉应贮存在 0 4 的条件。 8.3.1.2 冷冻羊肉应贮存在 -18 的冷藏库,贮存不超过 12 个月。 8.4 运输 8.4.1.1 应使用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冷藏车(箱)或保温车(箱)。 8.4.1.2 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混装、混运。 DB15/T 1348 2018 6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察哈尔羊肉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察哈尔羊肉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见图 A.1。 图 A.1 察哈尔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