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20.10 B 45 备案号: 53566-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15/T 1169 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达茂羊肉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damao mutton 2017 - 02 - 25 发布 2017 - 05 - 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15/T 1169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及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 标准 通用要求 和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2、。 本标准由内蒙古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禄、高鲜娥、苏波、屈鹏、刘芳。 DB 15/T 1169 2017 1 地理标志产品 达茂羊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达茂羊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达茂 羊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3、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膜 GB 500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4、 GB/T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达茂羊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范围,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满都拉镇、查干哈达苏木、巴音敖包苏木、希拉穆仁镇、 明安镇、达尔汗苏木、巴音花镇、小文公乡、西河乡、乌克忽洞镇、百灵庙镇、石宝镇 12 个苏木乡镇 (见附录 A)。 4 要求 4.1 品种选择 蒙古羊 DB 15/T 1169 2017 2 4.2 草场、饮水条件 4.2.1 草场条件 有丰富的荒漠化或戈壁化天
5、然草地资源,草地优势牧草种包括碱韭(多根葱)、蒙古葱(沙葱)、 小型针茅、野韭菜、砂韭、细叶韭等 。 4.2.2 饮水条件 夏、春、秋季饮用井水,冬季饮用雪水等地表水 。 4.3 饲养管理 4.3.1 饲养方式 全年放牧饲养,冬季适量补饲当地产玉米等精 饲料 。 4.3.2 出栏标准 羔羊 6 月龄 10 月龄活体重 30 kg 45 kg,羯羊 18 月龄 24 月龄活体重 55 kg 70 kg。 4.3.3 去势 生产羯羊肉时,羔羊 4 月龄断奶后去势;生产羔羊肉时不去势 。 4.3.4 环境、安全要求 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 4.4 屠宰加
6、工 4.4.1 羊源 产自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前述一至三项要求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验合格的羊只 。 4.4.2 屠宰厂、检疫 屠宰厂应符合 GB/T 17237规定要求,屠宰检疫按 NY 467规定执行 。 4.4.3 工艺流程 屠宰 剥皮 去头蹄内脏 胴体排酸 检验 熟化 剔骨 分割 称重 包装 速冻 冷藏 。 4.5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羔羊 成年羊 鲜羊肉 冷冻羊肉 鲜羊肉 冷冻羊肉 肌肉色泽 鲜红色 深红色 鲜红色 深红色 脂肪颜色 乳白色 淡黄色 DB 15/T 1169 2017 3 表 1 感官指标(续) 项目 羔羊 成年羊 鲜羊
7、肉 冷冻羊肉 鲜羊肉 冷冻羊肉 肉层 肉层厚实、肥瘦相间 滋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肉质细嫩多汁 4.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78 粗蛋白( %) 19.5 粗脂肪( %) 2.7 必须氨基酸 /总氨基酸( %) 45 4.7 氨基酸指标 氨基酸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氨基酸指标 项目 指标 天冬氨酸 Asp 1.58 苏氨酸 Thr 0.81 丝氨酸 Ser 0.68 谷氨酸 Glu 2.49 甘氨酸 Gly 0.77 丙氨酸 Ala 0.43 缬氨酸 Val 0.85 亮氨酸 Leu 0.69 苯
8、丙氨酸 Phe 0.84 赖氨酸 Lys 1.71 组氨酸 His 0.55 精氨酸 Arg 1.21 脯氨酸 Pro 0.71 4.8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DB 15/T 1169 2017 4 4.9 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4.9.1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 4.9.2 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检验 5.1.1 色泽:目测 。 5.1.2 粘度、弹性(组织状态):手触、目测 。 5.1.3 滋味、气味:感官检验 。 5.1.4 煮沸后的肉汤:按 GB/T 5009.44 中 3.2
9、 条的规定检验 。 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水分:按 GB 5009.2 中水分的规定测定 。 5.2.2 粗蛋白:按 GB 5009.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 5.2.3 粗脂肪:按 GB 5009.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 5.2.4 氨基酸:按 GB/T 5009.124 规定的方法测定 。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 6.2 抽样 按 GB/T 9695.19的规定执行。 6.3 产品检验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方能出厂 。 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标签和包装 。 6
10、.3.1.3 判定规则:感官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6.3.2 型式检验 6.3.2.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DB 15/T 1169 2017 5 b)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 6.3.2.3 判定规则: 理化 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感官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 应加倍抽样,如仍有不合格时,
11、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7 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标志、标签 7.1.1 获得批准的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 7.1.2 销售包装产品标签按 GB 7718 的规定执行 。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规定 。 7.2.2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9687 和 GB/T 4456 规定 。 7.3 贮存、运输 7.3.1 冷冻 羊肉贮存、运输中应在相对湿度 85 % 100 %。温度不高于 -18 的冷藏间、冷藏车(箱) 或保温车(箱),冷藏间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 1 。 7.3.2 应在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环境贮存、运输 。 7.3.3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混存、混装、混运 。 DB 15/T 1169 2017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达茂 羊肉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达茂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1。 图 1 注: 总面积 18177 平方 公里 (东经 109 16 111 25北纬 40 20 40 20) 。 DB 15/T 1169 201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