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A 00 备案号: 58694-2018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371 2018 扶贫项目管理规范 Regulations of support measures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2018 - 04 - 15 发布 2018 - 07 - 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371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
2、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晓春、李佳、李 军、郭树森、刘默、贾向春、陈爱国、毕超、杨佳慧、许恒 博、高新 。 本标准于 2018 年 4 月首次发布。 DB15/T 1371 2018 1 扶贫项目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项目的管理的工作依据、基本原则、项目库、扶贫 项目的申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公示公告、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项目的管理工作。 2 工作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的通知 (国开办发 201810 号) 3 基本要求 3.1 选择和确定扶贫项目, 应 坚
3、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的原则 。 3.2 列入计划的扶贫项目必须能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并具有覆盖贫困人口多、保证稳定脱贫、周 期短、见效快等特点。 3.3 用扶贫资金兴办的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项目要覆盖贫困嘎查村,企业或实体的职工必须有一半以 上是贫困户的劳动力。 4 项目库 4.1 原则 4.1.1 坚持聚焦精准 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需求,聚焦“两 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 4.1.2 坚持群众参与 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
4、与 入库扶贫项目选择、 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4.1.3 坚持公开透明 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 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4.1.4 坚持逐步完善 DB15/T 1371 2018 2 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 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4.2 内容 4.2.1 基本内容 4.2.1.1 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 a) 项目名称; b) 项目类别; c) 建设性质; d)
5、 实施地点; e) 时间进度; f) 责任单位; g) 建设任务 ; h)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i) 受益对象; j) 绩效目标; k)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4.2.1.2 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 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4.2.1.3 鼓励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其他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从项目库 中选择项目。 4.2.2 项目更新要求 4.2.2.1 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做到有进有出。 4.2.2.2 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
6、调整相关项目内容。 4.2.2.3 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 4.2.2.4 要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 4.2.3 编报程序 4.2.3.1 村申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凛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 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 上报。 4.2.3.2 乡审核 乡镇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 后在乡镇公示,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 4.2.3.3 县审定 4.2.3.3.1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
7、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县级扶贫办结 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 。 DB15/T 1371 2018 3 4.2.3.3.2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 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10 天,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4.3 总体要求 4.3.1 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两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督促和跟踪指导,开展必 要的能力建设。县级要承担起项目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 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
8、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3.2 加强统筹协调。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项目主管部门 责任, 加强科学论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 4.3.3 着力有序推进。 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脱贫攻坚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并同步完成 2018 年项目实施计 划。今后每年 11 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和提前下达到县的资金额度,从扶贫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 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4.3.4 加强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5 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5.1 自治区管理项目的申报程序 5.1.
9、1 自治区管理项目 分类如下: a)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由旗县扶贫办会商财政部门提出 ; b) 以工代赈扶贫资金项目由旗县计委会 商扶贫办提出 ; 5.1.2 扶持贫困旗县村嘎查集体经济的财政资金项目,由旗县乡镇企业局会商财政局、扶贫办提出 。 上 述项目经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要及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自治区计委、财 政厅和扶贫办。 5.1.3 信贷扶贫资金项目由贫困旗县扶贫办和农业发展银行提出,经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联合 逐级上报自治区扶贫办和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 5.1.4 上报自治区的各类扶贫项目,经有关部门会审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然后通过原
10、 资金管理渠道下达,同时抄送各级扶贫办。 5.2 定向切块的扶贫资金 5.2.1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备案制,即旗 县扶贫办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经盟市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旗县 编成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报自治区备案后下达资金 。 5.2.2 在新的规定出台以前,自治区对定向切块的以工贷赈资金、扶贫信贷资金,财政有偿资金仍实行 项目管理 。 5.2.3 各级政府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申报、审批扶贫开发项目和计划,必须贯彻 “ 真扶贫,扶真贫 ” 的精 神,使每一笔资金的投放都与本世纪末解决 温饱 问题的攻坚目标直接联系起来 。 5.2.4 大型项目在提交领导小组审批之前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 5.3
11、申报和审批要求 5.3.1 项目经自治区审定下达后,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头实施,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肢解和 挪用确定 的项目资金。 DB15/T 1371 2018 4 5.3.2 个别确需调整的项目,必须按原渠道报批准项目的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调整。未经批准擅自 变更的项目一律取消并抽回资金,对已经变项并将资金挪用的,下年度分配资金时如数扣回,扣回的资 金追加到项目执行好的地区。 6 项目管理 6.1 建立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度 6.1.1 凡扶贫资金扶持的项目,从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实施、还款等全过程都要明确项目主管 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和责任人。 6.1.2 责任人一定要选派有
12、经验、懂经营、善管理、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 6.1.3 在项目还款期内 (无偿扶持项目在建成之前 ),项目责任人原则上不能变动,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 变动,必须要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重新确定项目责任人。 6.1.4 经主管部门批准,前责任人接受离任审计后方可离任。 6.2 扶贫项目实行检查验收制度 6.2.1 根据项目内容,对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中间评估。 6.2.2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6.2.3 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善,直至合格为止。 6.2.4 完善期间对项目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停止或减少
13、扶贫资金投入。 6.3 项目管理流程 6.3.1 到村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6.3.2 到户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应符合附录 B 的规 定。 7 公示公告 7.1 扶贫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 7.2 各旗县(市、区)扶贫办除在本地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外,还应在受益嘎查村村务公开栏和项目建 设地点张榜公示。对扶贫到户项目要按户公示,同时公示帮扶到户责任人。 7.3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贫困户姓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单位、扶持资金、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完成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投资规模及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数额等,格式见附录 C。 8 项目实施
14、 8.1 项目以苏木乡镇或村为单位落实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8.2 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明确项目建设质量、完成时限、资金结算方 式、施工责任人、施工监理等,签订项目承建责任合同。 8.3 苏木乡镇纪委与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方签订项目廉洁承诺书(见附录 D)。属于招投标和政府 采购范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执行。 9 项目验收 DB15/T 1371 2018 5 9.1 到村项目 9.1.1 验收程序 9.1.1.1 到村推进扶贫项目竣工后,由苏木乡镇组织自查验收,向旗县(市、区)扶贫办提出验收申 请。 9.1.1.2 旗县(市、区)采取联合
15、验收的办法,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专班,对完工项目进行联 合验收,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 9.1.1.3 盟市扶贫办组织交叉检查后排出名次,并上报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9.1.2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a) 实施项目是否与备案批复项目一致; b) 当年项目是否当年完工; c) 是否符合到户比例要求;是否完成当年脱贫任务; d) 工程质量是否达标; e) 绩效目标是否达到; f) 工作实施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g) 公告公示是否符合规定; h) 报账原始凭证是否真实; i) 审签手续是否齐全; j) 存档资料是否完整; k) 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l) 是否有扶贫项目标识等。
16、 9.2 到户项目 9.2.1 验收程序 9.2.1.1 到户项目完工后,由农户提出验收申请,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组建验收专班对 扶 贫到户项目进行自查,旗县级扶贫、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批复备案文件进行验收。 9.2.1.2 验收采取旗县(市、区)扶贫办全面检查验收,市扶贫办组织检查的方式进行。 9.2.1.3 验收应提供到户名册和户主本人签字盖章资料。 9.2.2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a) 实施项目是否与备案批复项目一致; b) 当年项目是否当年完工; c) 是否符合到户比例要求; d) 是否完成当年脱贫任务; e) 工程质量是否达标; f) 绩效目标是否达到; g)
17、 工作实施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h) 公告公示是否符合规定; i) 报账原始凭证是否真实; DB15/T 1371 2018 6 j) 审签手续是否齐全; k) 存档资料是否完整; l) 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 m) 是否有扶贫项目标识等。 9.3 验收结论 9.3.1 验收后应出具验收报告,注明验收项目内容、绩效、验收结论。 9.3.2 到村项目验收报告及到户项目验收报告见附录 E、附录 F。 DB15/T 1371 2018 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到村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 到村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见图 A.1。 下发重点村规划编制大纲和项目申报指南 组织编制村级实施规
18、划 建立村出列户脱贫项目库 县(市、区)批复规划和项目 市扶贫办备案批复项目 贫困户申报项目 县乡村公示公告项目 预拨项目资金 组织实施项目 检查验收项 目 资金拨付报账 图 A.1 到村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 DB15/T 1371 2018 8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到户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 到户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见图 B.1。 贫困户项目申报 村级项目审核 乡镇审批项目 乡村两级项目公示 贫困户实施项目 预拨项目资金到户 乡村组织项目验收 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 档案整理 图 B.1 到户项目规范化管理流程图 DB15/T 1371 2018 9 C C 附 录 C (资
19、料性附录) 到村扶贫项目公告样式 到村扶贫项目公告样式见表 C.1。 表 C.1 到村扶贫项目公告样式 一、项目名称: XXX 二、建设地点(贫 困户姓名): XX县 X乡(镇)场 XX村 X组 三、项目内容: 项目占地 XX亩,以生产 XX为主,建设厂房 XX个,建设工期 XX个月,于 XX投产使用。 四、实施单位: XXXX单位 五、发展现状: 我县已有 XX乡镇 XX村种植 XX亩,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且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六、适宜范围: 是否在全县(乡、村)范围内推广种植 七、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 XX元,其中扶贫资金 XX元,计划整合部门资金 XX元,争取帮扶资金 XX 元,申请
20、贷款 XX元,农户自筹资金 XX元。 八、投资情况: 第一年每亩种苗投入 XX元左右,流转承包土地费用 XX元, 人工费用 XX元,化肥 XX 元,共计 XX元。以后每年只需投入土地流转费、人工管理费、肥料、电费等大概合计 XX元左右。如不需 要土地流转,仅需投入 XX元。 九、效益情况: 第一年能收回投资的 X%,第二年(或第三年)即可见到效益,每亩有 XX元的收入。 可辐射带动 XX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 XX元,带动 XX户贫困户脱贫。 十、发展模式: 农户可采取合作社 +基地 +农户、政府 +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政府 +扶贫机构 +龙头 企业 +担保机构 +银行 +农户、
21、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等模式 十一、扶持政策; 扶贫 资金投入 XX元,整合部门资金 XX元,申请贷款 XX元。 十二、帮扶责任: 项目责任人 XXX。 十三、监督电话: 0719-XXXXXX。 到户项目公告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帮扶项目 帮扶资金 项目效益 完成时限 帮扶责任人 脱贫年限 DB15/T 1371 2018 10 D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项目廉洁承诺书 项目廉洁承诺书见表 D.1。 表 D.1 项目廉洁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 “项目、资金、干部”安全 ,防
22、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项目按相关政策法规如期完成。现就项目管 理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 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保证所提供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合法。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瞄准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群众,对项 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达到 100%,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补助标准。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 资金管理,认真落实报账制、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效益。 四、坚决杜绝贪污、 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五、不以任何形
23、式、任何借口索要和收受项目施工方的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接受施工 方安排的各类旅游、娱乐活动;不介绍家庭和亲友从事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 六、严格履行本廉洁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 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乡镇纪委、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方分别存档。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DB15/T 1371 2018 11 E E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到村项目验收报告 到村项目验收报告见表 E.1。 表 E.1 到村项目验收报告 村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个数 到户比例 项目效益
24、项目情况 (工程质 量、项目实 施程序等) 档案资料 (公示公 告、报账凭 证、审签手 续、项目标 识)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总投资 (万元) 资金 使用 是否 符合 规定 备 注 乡镇验收 组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县验收专 班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村确认签字: DB15/T 1371 2018 12 F F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到户项目验收报告 到户项目验收报告见表 F.1。 表 F.1 到户项目验收报告 村名: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家庭地址 家庭人口 贫困属性 致贫原因 项目个数 项目年收入 项目情况 (项目名 称、项目效 果等 档案资料 (报账凭 证、审签手 续、项目标 识等) 实施时间 验收时间 投资规模 扶贫补贴 个人自筹 乡村干部、 驻村工作 队、包户干 部、联合签 收组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县扶贫办 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 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农户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