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7.060 A 47 备案号: 52668-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123 2017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ground weather modification 2017-01-15 发布 2017-04-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123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作业站点管理 . 3 5 地面作业装备管理 . 3 6 地面作业
2、人员管理 . 4 7 作业管理 . 5 8 安全检查 . 5 9 作业安全事故 . 6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检查项目 . 7 DB15/T 1123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东部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宏志、项飞录、王志刚、王湘玉、申庆荣、高向忠、吕冬柏、刘瑞、张春晖、 杨铁钢、郭英才、李亚春 。 DB15/T 1123 2017 1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作业站
3、点管理、地面作业装备管理、 地面作业人员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检查和作业安全事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 17 2003 37 mm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QX/T 151 2012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QX/T 151 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QX/T 151 2012中的一些术
4、语和定义。 3.1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 ground weather modification 在地面开展增雨(雪)、防雹、消雾等人工影响天气的活动。 3.2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ground weather modification operation 利用地面作业装备进行人工影响天气的行为。 3.3 地面作业装备 ground weather modification operation equipment 用于人工影响天气的地面作业装置和弹药。 3.4 地面作业装置 ground weather modification operation apparatus 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高炮
5、、火箭发射系统和地面发生器等设备。 DB15/T 1123 2017 2 3.5 弹药 ammunition 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炮 弹、火箭弹、烟条和焰弹等火工产品。 3.6 地面作业人员 ground operator of weather modification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地面作业装备操作人员。 3.7 固定作业点 fixed operating spot 有固定建(构)筑物、设备、观测仪器、作业装备、作业平台等的作业点。 QX/T 151 2012,定义 8.14 3.8 流动作业点 mobile operating spot 具有作业平台,作业装备可移动的作业点。 QX/T
6、 151 2012,定义 8.15 3.9 作业空域 airspace for weather modification operation 经飞行管制部门和航空管理部门批准,飞机、高炮、火箭在规定的时限内实施作业的空间范围。 QX/T 151 2012,定义 8.8 3.10 空域申请 application for airspace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作业组织提前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空域的行为。 QX/T 151 2012,定义 8.9 3.11 作业时限 approved time period 经飞行管制部门和航空管理部门批准,限定飞机、高炮、火箭等的作业时段。 QX/T 151
7、2012,定义 8.10 3.12 作业回复 reply of operating task 作业组织及时向空域管制部门报告作业停止或完毕的行为。 注: 改写 QX/T 151 2012,定义 8.11。 DB15/T 1123 2017 3 3.13 作业记录 operation record 对作业申请、作业时间、作业回复、用弹(或催化剂)数量、作业效果等的详细记录。 QX/T 151 2012,定义 8.5 3.14 年检 annual verification 按照技术规范,每年对作业装备进行一次全部的检查维修的活动。 QX/T 151 2012,定义 8.22 3.15 安全检查 s
8、ecurity check 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状况和工作情况实地检查的行为。 4 作业站点管理 4.1 场地 作业点场地应符合 QX/T 17 2003中 3.2的要求。流动作业点场地应无枯草和砂石;地面发生器场地 应选在高海拔迎风坡,交通和通信便利,火险等级低,且易于野外搬运、拆卸、安装的地点。 4.2 要求 4.2.1 基础建设应符合 QX/T 17 2003 中 3.5 的规定。 4.2.2 火箭和高炮作业值班室应有安全射界图。 4.2.3 作业站点应有电话、手机和无线电台等可靠通信手段。 4.2.4 弹药库房应有防火、防爆、防盗、防静电、防雷等设 施,经常保持通风换气。 4.2.5 站
9、点四周应设有隔离围栏,作业平台应有醒目的禁射标志。 4.2.6 作业站点应设有警示标识和警戒区,视频监控不应有死角。 4.2.7 专用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应远离作业平台,并有围栏保护。 4.2.8 牵引车辆应在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行使手续,保持良好状态。 4.3 日常管理 4.3.1 作业期,应设值班人员,弹药库房应 24 小时有专人值守。 4.3.2 当班值班员应对地面作业装备和仪器进行日检查。 4.3.3 当班值班员应填写值班日记,值班日记应包括: 当日人工影响天气指导预报; 天气实况; 作业装备和仪器状况及维修保养情况; 空域申请及批复情况; 作业情况。 DB15/T 1123 2017 4 5
10、 地面作业装备管理 5.1 地面作业装置 5.1.1 地面作业装置应年检合格。 5.1.2 作业期应定期组织维护保养。 5.1.3 每次作业前应检查、擦拭。 5.1.4 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及时维护保养。 5.1.5 作业期结束后应全面维护保养,涂油封存入库保管,高炮应拆卸炮闩。炮闩和火箭发射控制器 应由旗县以上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5.1.6 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不应由作业人员排除故障,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处置和维修,故障排除记 录应归档保存。 5.1.7 地面发生器作业后应及时清除残骸、补齐弹药并核对实际用量。 5.1.8 运输应符合 QX/T 17 2003 中第 9 章的规定。 5.1.9 调拨
11、或转让应由自治区主管机构审批,调拨或转让的 地面作业装置档案和履历应随作业装置一 并转给接受方。 5.1.10 报废的地面作业装置应由盟市主管机构组织销毁,并上报自治区主管机构备案。 5.2 弹药 5.2.1 弹药购置应向自治区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批复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 5.2.2 运输应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手续,由专人负责押运;储存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技术 要求。 5.2.3 进入弹药库的人员和车辆应进行登记和安检,车辆应关闭发动机,人体和车辆应放掉静电,手 机、打火机、手提电脑等物品不应带入库房内。 5.2.4 装卸弹药应轻拿轻放,严禁磕碰。 5.2.5 不同性质弹药应分类存储,不应
12、将炮弹、火箭弹和地面烟条混合存储在同一个库房内。 5.2.6 同性质弹药应分批存储,并设置标识,不应将实弹、教练弹和故障弹放在一起。弹药箱堆码应 采用方垛形式,垛底应垫放 0.2m 厚枕木,码垛之间应留有 1.2m 过道,码垛离墙应不少于 0.5m,垛高 应不超过 2m。 5.2.7 应建立弹药出入库登记制度,应做到“帐物相符,用旧存新、用零存整”。 5.2.8 作业期结束后,应将剩余弹药、药筒、火箭弹残骸和地面烟条残骸统一上交旗县级以上主管部 门,统一保管。 5.2.9 故障弹、过期弹应交生产厂家销毁。 6 地面作业人员管理 6.1 地面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政审合格; 身体健康; 具有
1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DB15/T 1123 2017 5 年龄不小于 18 周岁、不大于 60 周岁; 上岗前应培训、考核合格; 在当地公安部门应有备案; 应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应配备劳保和安全防护用品。 6.2 地面作业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每门高炮配备 4 名以上作业人员; 每套火箭发射系统配备 2 人以上作业人员; 地面发生器每个旗县配备 1 人以上作业人员。 7 作业管理 7.1 作业公告 每年实施地面作业开始前,作业组织应在当地向社会发布作业公告,公告应包括:实施作业的区域、 时间、作业装置类型、事故弹处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盟市、旗县应以电视、广播电台和 报纸
14、等发布方式向社会公布;乡村应以张贴布告和大喇叭的公告方式告知当地公众。 7.2 作业实施 7.2.1 作业组织应根据当地天气形势制定地面作业实施方案。 7.2.2 作业前,地面作业人员应按照 5.1.3 要求检查作业装置,查看弹药外观是否完好,记录弹药批 次号和弹号,装填弹药并申请作业空域,等待作业指令。 7.2.3 接到作业批复后,地面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在批准的作业 时限内实施作业。 7.2.4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作业回复,清点弹药,记录、上报作业信息。 8 安全检查 8.1 安全监督检查员由自治区主管机构评聘,负责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及相关工作, 应符合如下条件: 熟悉人工影
15、响天气法规、文件、标准、规章和流程; 具有一定的人工影响天气实际工作经验,了解当地人工影响天气现状; 有一定的语言和文笔功底; 身体健康,能够下乡参与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站点建设验收等工作。 8.2 检查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地面人工影响天气的各级管理机构、作业组织和作业站点。 8.3 检查内容 8.3.1 档 案 应有作业站点信息、作业装备、作业站点资质、作业人员、与主管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作 业记录、值班记录、空域请示批复记录和弹药出入库记录等档案。 DB15/T 1123 2017 6 8.3.2 规章制度 工作制度应包括人工影响天气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规章制度和流程等读本材
16、料。工作职责、工 作流程、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应悬挂上墙。 8.3.3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 4.2的要求。 8.3.4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符合第 6章的规定,且能现场熟练操作地面作业装置。 8.3.5 地面作业装置 地面作业装置应按照 5.1的要求。 8.3.6 弹药 弹药运输和存放应按照 5.2的要求。 8.4 处置 8.4.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达。危及安全 问题的应即刻整改,停止作业。涉及装备问题的应由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和维修 , 合格后方可作业。 8.4.2 安全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各项检查项目情况(参见附录 A);
17、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建议; 检查人员签名及检查日期。 9 作业安全事故 9.1 救援和应急响应 发生作业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同时,按照事故级别启动相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告当 地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进入相应事故级别的应急响应状态。 9.2 事故调查 组建事故调查组,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应实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重要证据和证人应留影像 资料和笔录。 9.3 事故处置 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所取的证据,应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作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部门。 9.4 通报 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事故进行通报。 DB15/T 1123 2017 7
18、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检查项目 表 A.1给出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检查项目明细。 表 A.1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检查项目 项目 检查内容 档案 作业站点信息 作业装备履历和维修档案 作业站点资质 作业人员培训 与 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作业记录 值班记录和空域请示、批复记录 弹药出入库记录 规章制度 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法规、政策、标准和文件 自治区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制度和规范 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职责 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值班制度 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事故处理程序及应急预案和作业公告制度 基础设
19、施 作业站点场地 弹药库、作业装置(高炮、火箭发射架)库、值班室、休息室、作业平台、 牵引车辆 安全射界图是否规范 通讯设备、视频监 控、警报装置、消防器材、避雷设施 专用地面气象观测设备位置和防护围栏 作业人员 政审、体检、文化、年龄等证明 上岗证、年度培训和考核证明 作业人员是否在当地公安备案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和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和现场操作演示 作业装备 作业装置 年检合格证明 作业期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作业期结束后封存和炮闩、火箭发射控制器保管 情况 作业前是否检查、擦拭;作业后维护保养情况 故障维修情况 DB15/T 1123 2017 8 表 A.1(续) 项目 检查项目 作业装备 弹药 弹药购置手续、民 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手续、存储技术要求 出入库账目和手续 弹药堆码、弹药存放温湿度环境、通风环境 弹药保质期、分类分批情况 分类清点弹药库存数量 安全检查报告 各项内容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建议 安全监督检查员签名及署名检查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