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F 10 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14/T 2003 2020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定 额 2020 -02- 28发 布 2020- 05-28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4/T 20032020 I 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定 额 指 标 .25 统 计 范 围 .36 计 算 方 法 .4 7 管 理 措 施 .6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常 用 能 源 折 算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 .7参 考 文
2、 献 .8 DB14/T 20032020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编 写 。本 标 准 由 山 西 省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监 督 实 施 。本 标 准 由 山 西 省 机 关 运 行 保 障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山 西 省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山 西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敏 、 衡 刘 平 、 邢 建 全 、 张 辰 宇 、 董 凤 鸾 、 祁 美 宝 、 朱 蓉 、 王 燕 利 、
3、 董 莉 、 郭强 强 。 DB14/T 20032020 III 引 言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条 例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政 策 , 深 入 推 进 山 西 省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节 能 工 作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公 共 机 构 能 耗 定 额 标 准 编 制 和 应 用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管 办 发 2019 5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 结 合 山 西 省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用 能 特 点 ,经 详 细 调 查 研 究 , 参
4、考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 地 方 标 准 和 学 术 文 献 资 料 ,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本 标 准 。本 标 准 旨 在 以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统 计 为 基 础 , 以 定 额 指 标 为 依 据 , 推 进 山 西 省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节 能 管理 规 范 化 、 精 细 化 ,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高 能 耗 管 理 水 平 和 能 源 利 用 水 平 。 DB14/T 20032020 1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定 额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山 西 省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定 额 的
5、术 语 和 定 义 、 定 额 指 标 、 统 计 范 围 、 计 算 方 法 和 管 理措 施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山 西 省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的 管 理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T 213 煤 的 发 热 量 测 定 方 法GB/T 38
6、4 石 油 产 品 热 值 测 定 法GB/T 2589 综 合 能 耗 计 算 通 则GB/T 29149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资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要 求GB/T 32019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指 南GB/T 50353 建 筑 工 程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经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设 立 或 登 记 注 册 ,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的 , 从 事 疾 病 诊 断 、 治 疗 活 动
7、的 机构 , 包 括 医 院 、 卫 生 院 、 疗 养 院 、 门 诊 部 、 诊 所 、 卫 生 所 ( 室 ) 以 及 急 救 站 等 。3.2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 除 供 暖 能 耗 和 交 通 工 具 用 能 之 外 消 耗 的 各 种 能 源 实 物 量折 算 为 标 准 煤 的 总 和 与 建 筑 面 积 的 比 值 。 单 位 为 kgce/m2。3.3 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 用 于
8、 供 暖 消 耗 的 能 源 实 物 量 折 算 为 标 准 煤 的 总 和 与 采 暖建 筑 面 积 的 比 值 。 单 位 为 kgce/m 2。3.4 DB14/T 20032020 2 用 能 人 数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日 平 均 用 能 人 数 , 包 括 在 岗 在 编 职 工 、 长 期 聘 ( 借 ) 用 的 编 外 工 作人 员 、 学 生 、 提 供 全 天 服 务 的 人 员 、 参 会 人 员 和 进 行 诊 治 的 患 者 等 。3.5 人 均 综 合 能 耗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
9、 消 耗 的 各 种 能 源 实 物 量 折 算 为 标 准 煤 的 总 和 与 用 能 人 数的 比 值 。 单 位 为 kgce/p。3.6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耗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 由 照 明 和 插 座 、 空 调 、 动 力 等 用 能 系 统 消 耗 的 电 量 总 和与 建 筑 面 积 的 比 值 。 单 位 为 kWh/m 2。3.7 约 束 值实 现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所 允 许 的 能 耗 指 标 上 限 值 。3.8 基 准 值卫 生 医 疗 机 构 正 常 运
10、行 且 采 取 一 定 的 节 能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后 的 能 耗 指 标 数 值 。3.9 引 导 值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的 前 提 下 , 提 升 能 效 的 目 标 值 。4 定 额 指 标4.1 定 额 指 标 值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值 见 表 1。 表 1 定 额 指 标 值指 标 名 称 类 别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一 级 医 院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kgce/m2 约 束 值 : 39.4 约 束 值 : 28.6 约 束 值 : 8.4基 准 值 : 31.2 基 准 值 : 13.2 基
11、 准 值 : 4.6引 导 值 : 22.8 引 导 值 : 6.2 引 导 值 : 2.5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kgce/m2 约 束 值 : 33.0 约 束 值 : 23.0 约 束 值 : 17.9基 准 值 : 21.8 基 准 值 : 17.6 基 准 值 : 13.9引 导 值 : 15.3 引 导 值 : 14.0 引 导 值 : 9.8 DB14/T 20032020 3 表 1( 续 )指 标 名 称 类 别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一 级 医 院人 均 综 合 能 耗 kgce/p 约 束 值 : 1124.7 约 束 值 : 794.6 约
12、 束 值 : 531.8基 准 值 : 1003.3 基 准 值 : 336.4 基 准 值 : 346.6引 导 值 : 831.2 引 导 值 : 218.7 引 导 值 : 185.1常 规 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电 耗 kWh/m 2 约 束 值 : 98.4 约 束 值 : 57.9 约 束 值 : 26.1基 准 值 : 74.9 基 准 值 : 41.2 基 准 值 : 14.4引 导 值 : 53.8 引 导 值 : 14.4 引 导 值 : 7.84.2 定 额 指 标 使 用 方 法4.2.1 在 满 足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的 前 提
13、下 , 实 际 能 耗 不 应 大 于 所 对 应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的 约 束 值 。4.2.2 若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实 际 能 耗 小 于 等 于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的 约 束 值 但 大 于 基 准 值 , 应 设 定 年 度 提 升 目标 , 逐 步 达 到 对 应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的 基 准 值 。4.2.3 若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实 际 能 耗 小 于 等 于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的 基 准 值 但 大 于 引 导 值 , 鼓 励 达 到 引 导 值 。5 统 计 范 围5.1 统 计 期 本 标 准 中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14、 暖 能 耗 、 人 均 综 合 能 耗 和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耗 的 一 个 统 计 期为 一 个 自 然 年 ; 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 的 一 个 统 计 期 为 一 个 供 暖 期 。5.2 综 合 能 源 消 耗 量5.2.1 综 合 能 源 消 耗 量 是 在 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能 源 消 耗 量 , 包 括 一 次 能源 ( 如 煤 炭 、 石 油 、 天 然 气 等 ) 和 二 次 能 源 ( 如 石 油 制 品 、 电 力 、 煤 气 等 ) 。5.2.
15、2 能 源 的 低 位 热 值 应 以 实 测 为 准 , 固 体 燃 料 发 热 量 按 GB/T 213的 规 定 测 定 , 液 体 燃 料 发 热 量 按GB/T 384的 规 定 测 定 ; 若 无 条 件 实 测 , 化 石 能 源 与 标 准 煤 的 折 算 应 按 照 当 量 热 值 法 进 行 换 算 , 具 体 折算 系 数 可 参 照 附 录 A。 各 类 能 源 折 算 标 准 煤 系 数 应 符 合 GB/T 2589的 要 求 。5.2.3 电 力 与 标 准 煤 的 折 算 应 按 照 统 计 期 本 省 当 年 的 供 电 煤 耗 进 行 换 算 。5.2.4
16、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中 可 单 独 计 量 且 不 用 于 办 公 、 诊 治 、 科 研 的 区 域 和 盈 利 性 区 域 能 耗 不 计 入 统 计 范围 , 例 如 : 职 工 宿 舍 或 住 宅 、 付 费 型 充 电 桩 、 盈 利 性 食 堂 等 。5.2.5 公 务 车 充 电 桩 的 电 耗 应 计 入 交 通 工 具 用 能 的 统 计 范 围 。 5.3 非 供 暖 能 耗 统 计非 供 暖 能 耗 的 统 计 范 围 是 在 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能 源 消 耗 量 , 其 中 用 于供 暖 和 交 通
17、工 具 用 能 不 计 入 非 供 暖 能 耗 的 范 围 。5.4 供 暖 能 耗 统 计供 暖 能 耗 的 统 计 范 围 是 在 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用 于 供 暖 的 能 源 消 耗 量 。5.5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电 耗 统 计 DB14/T 20032020 4 5.5.1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电 耗 的 统 计 范 围 是 在 一 个 统 计 期 内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过 程 中 由 照 明 和 插 座 、 空调 、 动 力 等 用 能 系 统 消 耗 的 电 量 。5.5.2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18、 的 特 殊 用 能 , 如 信 息 中 心 、 监 控 中 心 等 , 若 可 单 独 计 量 , 则 消 耗 的 能 源 不 计 入 非供 暖 能 耗 的 统 计 范 围 ; 若 不 能 单 独 计 量 , 则 计 入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 。5.6 建 筑 面 积 计 算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建 筑 面 积 的 统 计 范 围 是 用 于 诊 断 、 治 疗 、 科 研 、 办 公 和 后 勤 保 障 的 全 部 建 筑 的 建 筑 面积 , 按 照 GB/T 50353 的 规 定 计 算 。5.7 用 能 人 数 计 算在 计 算 人 均 综 合 能 耗 时
19、, 计 入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的 用 能 人 数 应 与 能 源 使 用 量 的 统 计 范 围 一 致 。6 计 算 方 法 6.1 用 能 人 数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用 能 人 数 按 照 公 式 ( 1) 计 算 。 imi iNN 1 .(1)式 中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用 能 人 数 , 单 位 为 人 ( p)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第 i种 用 能 人 员 人 数 , 单 位 为 人 ( p)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第 i种 用 能 人 员 计 日 系 数 , 计 算 公 式 : 计 日 系 数 =用 能 天 数 /365;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20、用 能 人 员 种 类 数 。 示 例 1: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用 能 人 数 计 算某 医 疗 机 构 各 种 用 能 人 员 情 况 如 下 , 计 算 方 法 见 表 2:( 1) 在 编 职 工 : 500人 ;( 2) 工 勤 、 保 障 人 员 : 260人 ;( 3) 学 生 : 100人 ;( 4) 门 诊 人 数 : 累 计 门 诊 量 587600次 ;( 5) 住 院 人 数 : 医 院 共 有 床 位 数 为 800个 。表 2 某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用 能 人 数 计 算 表用 能 人 员 人 数 /人 计 日 系 数 用 能 人 数 /人算 式 结 果
21、算 式 结 果 在 编 职 工 、 聘 ( 借 ) 编 外 人 员 500 - 1 500 1 500.00提 供 全 天 服 务 的 人 员 ( 工 勤 、 保 障 人 员 ) 260 - 1 260 1 260.00学 生 100 ( 365-46-42) /365 277/365 100 277/365 75.89门 诊 人 数 587600 1/365 1/365 587600 1/365 1609.86住 院 人 数 800 - 1 800 1 800.00合 计 ( 结 果 四 舍 五 入 保 留 整 数 ) 3246 NNiim DB14/T 20032020 5 6.2 单 位
22、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 按 照 公 式 ( 2) 计 算 。)(11 11 ini i CFAE .(2)式 中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平 方 米 ( kgce/m 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建 筑 面 积 , 单 位 为 平 方 米 ( 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非 供 暖 消 耗 的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品 种 数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非 供 暖 消 耗 的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23、工 质 实 物 量 , 单 位 为 实 物 量 单 位 ;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折 算 标 准 煤 系 数 。6.3 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卫 生 医 疗 机 构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 按 照 公 式 ( 3) 计 算 。 iki i CHATE 121512 .(3)式 中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平 方 米 ( kgce/m2) ; 供 暖 基 准 时 长 , 单 位 为 天 ( d)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统 计 期 内 实 际 采
24、 暖 时 长 , 单 位 为 天 ( d)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 单 位 为 平 方 米 ( 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供 暖 消 耗 的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品 种 数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供 暖 消 耗 的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实 物 量 , 单 位 为 实 物 量 单 位 ;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折 算 标 准 煤 系 数 。6.4 人 均 综 合 能 耗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人 均 综 合 能 耗 按 照 公 式 ( 4) 计 算 。 iji i CTEAEANEP 121 211 .(4
25、) 式 中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人 均 综 合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人 ( kgce/p)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用 能 人 数 , 单 位 为 人 ( p)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非 供 暖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平 方 米 ( kgce/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单 位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供 暖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平 方 米 ( kgce/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建 筑 面 积 , 单 位 为 平 方 米 ( m2) ; 卫 生 医 疗
26、 机 构 采 暖 建 筑 面 积 , 单 位 为 平 方 米 ( 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交 通 工 具 消 耗 的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品 种 数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交 通 工 具 消 耗 的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实 物 量 , 单 位 为 实 物 量 单 位 ; 第 i种 能 源 、 耗 能 工 质 折 算 标 准 煤 系 数 。6.5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耗 E1A1nFiCiE2 151TA2kHiCi EPNA1A2jTiC iE2E1 DB14/T 20032020 6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常 规
27、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耗 按 照 公 式 ( 5) 计 算 。 ri iDAED 111 .(5)式 中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电 耗 ,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每 平 方 米 ( kWh/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建 筑 面 积 , 单 位 为 平 方 米 ( m2)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种 类 数 ;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第 i种 常 规 用 能 系 统 的 耗 电 量 。7 管 理 措 施7.1 节 能 管 理 7.1.1 应 按 照 GB/T 32019的 要 求
28、 建 立 并 实 施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7.1.2 应 结 合 本 单 位 用 能 特 点 和 上 一 年 度 用 能 状 况 , 制 定 既 有 建 筑 节 能 改 造 计 划 , 并 组 织 实 施 。7.1.3 应 根 据 本 标 准 能 耗 定 额 指 标 进 行 能 耗 管 理 , 并 进 行 能 源 审 计 ,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能 源 使 用 情 况 。7.1.4 应 通 过 安 装 分 类 和 分 项 能 耗 计 量 装 置 , 建 立 能 耗 监 测 系 统 , 实 施 能 耗 在 线 监 测 与 动 态 分 析 。7.1.5 应 加 强 节 能 的 培 训 和
29、 宣 传 贯 彻 力 度 , 全 方 面 提 高 干 部 职 工 的 节 能 水 平 和 节 能 意 识 。7.2 节 能 措 施7.2.1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的 配 备 和 管 理 应 符 合 GB/T 29149的 要 求 。7.2.2 应 在 公 共 区 域 推 广 应 用 智 能 调 控 装 置 , 严 格 控 制 夜 间 泛 光 照 明 以 及 装 饰 照 明 。7.2.3 在 制 定 节 能 改 造 计 划 时 , 应 充 分 考 虑 新 能 源 新 技 术 产 品 的 应 用 。7.2.4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使 用 公 务 车 , 鼓 励 干 部 职 工
30、利 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非 机 动 交 通 工 具 或 新 能 源车 辆 出 行 。EDA1rDi DB14/T 20032020 7 AA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常 用 能 源 折 算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A.1 常 用 能 源 折 算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表 A.1 常 用 能 源 折 算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 能 源 名 称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参 考 折 算 标 准 煤 系 数原 煤 其 中 : 1.无 烟 煤 约 6000 千 卡 /千 克 以 上 0.9428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2.炼 焦 烟 煤 约 6000 千 卡 /
31、千 克 以 上 0.9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3.一 般 烟 煤 约 4500-5500 千 卡 /千 克 0.7143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4.褐 煤 约 2500-3500 千 卡 /千 克 0.4286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洗 精 煤 ( 用 于 炼 焦 ) 约 6000 千 卡 /千 克 以 上 0.9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其 他 洗 煤 约 2500-6000 千 卡 /千 克 0.4643-0.9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焦 炉 煤 气 约 4000-4300 千 卡 /立 方 米 0.5714-0.6143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焦 炭
32、 制 气 约 3900 千 卡 /立 方 米 0.5571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 水 煤 气 约 2500 千 卡 /立 方 米 0.3571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天 然 气 约 7700-9300 千 卡 /立 方 米 1.10-1.33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液 化 天 然 气 约 12300 千 卡 /千 克 1.7572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煤 层 气 约 7700 千 卡 /立 方 米 1.11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汽 油 约 10300 千 卡 /千 克 1.4714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柴 油 约 10200 千 卡
33、/千 克 1.4571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燃 料 油 约 10000 千 卡 /千 克 1.4286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液 化 石 油 气 约 12000 千 卡 /千 克 1.7143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热 力 ( 当 量 ) 0.0341 千 克 标 准 煤 /百 万 焦 耳高 炉 煤 气 约 900 千 卡 /立 方 米 0.1286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 转 炉 煤 气 约 1900 千 卡 /立 方 米 0.2714 千 克 标 准 煤 /立 方 米余 热 余 压 0.0341 吨 标 准 煤 /百 万 千 焦燃 料 甲 醇 约 5426 千
34、 卡 /千 克 0.7751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生 物 乙 醇 约 6500 千 卡 /千 克 0.9286 千 克 标 准 煤 /千 克注 : 此 表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用 千 卡 表 示 , 如 需 换 算 成 千 焦 耳 , 只 需 乘 上 4.1816即 可 。 DB14/T 20032020 8 参 考 文 献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2007年 10月 28日 .2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条 例 .2008年 8月 1日 .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 十 三 五 ”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20
35、16年 12月 20日 .4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公 共 机 构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 十 三 五 ” 规 划 .2016年 6月 28日 .5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公 共 机 构 能 耗 定 额 标 准 编 制 和 应 用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2019年 1月 21日 .6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管 理 司 ,中 国 科 学 院 科 技 政 策 与 管 理 科 学 研 究 所 .公 共 机 构能 源 资 源 消 费 统 计 工 作 手 册 .北 京 :科 学 出 版 社 ,2016.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