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 12 DB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19102019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规范 2019 - 09 - 11发布 2019 - 11 - 1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1910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服务内容及质量 . 1 6 评价与改进 .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信息登记表 .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 6 DB14/T 19102019
2、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俊刚、侯国栋、王大江。 DB14/T 19102019 1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质量、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居家介护老年人的照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3、本文件。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DB14/T 1535 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介护老年人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3.2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 为60周岁及以上的介护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4 基本要求 4.1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4.2 应具有与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4.3 介护老人居家照护服务应登记相关信息,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信息登记表参见附录A。 4.4 服务人员应具有从业资质,熟练掌握介护老年人照护的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4.5 操作规程应符合DB14/T 1535的要求。 5 服务内容
4、及质量 5.1 清洁照护 5.1.1 内容:个人用具清洁,老年人身体局部清洁,口腔清洁,床上用具清洁,助浴。 5.1.2 服务质量 DB14/T 19102019 2 5.1.2.1 老年人的个人用具,应保持干净整洁。 5.1.2.2 身体局部清洁时,应规范操作、力度适中,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1.2.3 定时翻身,做好皮肤清洁,无压疮。 5.1.2.4 应及时对口腔进行清洁,确保无异味。 5.1.2.5 每周应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等床上用具,需要时随时换洗。 5.1.2.6 助浴时应协助老年人淋浴、盆浴、擦洗身体,注意防寒保暖。出现身体不适,及时采取措施。 5.2 饮食照护 5.2.
5、1 内容:协助进食,上门做餐,上门送餐。 5.2.2 服务质量 5.2.2.1 应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 5.2.2.2 应营养搭配合理,宜制作普食、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5.2.2.3 应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进食、饮水、用餐速度。 5.2.2.4 餐具应清洁卫生,定时消毒。 5.2.2.5 送餐工具应清洁卫生、密闭、保温。 5.3 排泄照护 5.3.1 内容:协助老年人如厕,协助老年人更换尿垫、纸尿裤,为老年人使用便盆、尿壶。 5.3.2 服务质量 5.3.2.1 选择适合老年人的排泄方式和用具,并对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5.3.2.2 排泄照护过程中,应当注意老年人安全,预防
6、跌倒。 5.4 助行照护 5.4.1 内容:协助使用助行器具,陪同户外活动。 5.4.2 服务质量 5.4.2.1 使用助行器具应按使用说明操作。 5.4.2.2 选择适合的出行方式,陪同老年人进行户外活动、日晒,并及时向监护人反馈出行情况。 5.5 助洁照护 5.5.1 内容:居室清洁,物具清洁。 5.5.2 服务质量 5.5.2.1 居室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污垢、地面无水渍。 5.5.2.2 用具应每日擦拭,保持干净卫生、定期消毒。 5.6 洗涤照护 5.6.1 内容:上门洗涤,代送洗涤。 5.6.2 服务质量 5.6.2.1 应及时为老年人更换衣物和床上用具,清洗、晾晒、回收。 D
7、B14/T 19102019 3 5.6.2.2 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代送洗涤的衣物,应及时帮助送达和取回。 5.7 代办照护 5.7.1 内容: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代办证件,代邮物品。 5.7.2 服务质量 5.7.2.1 代办照护时,应征求老年人或监护人意见,及时向监护人反馈。 5.7.2.2 应保护老年人隐私,不向他人泄露老年人个人信息。 5.8 助医照护 5.8.1 内容:观察介护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介护老年人正确服用药品,协助做好居室内 感染的预防工作,陪同就医,代为备药。 5.8.2 服务质量 5.8.2.1 应对老年人日常生活习惯及健康状况进行观察,并做好记录
8、。 5.8.2.2 应协助老年人遵医嘱正确用药。 5.8.2.3 老年人的居室应保持卫生、定期消毒,预防感染。 5.8.2.4 陪同就医时,应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协助监护人外出就医。 5.8.2.5 应为老年人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代为保管。 5.9 心理照护 5.9.1 内容:情感交流,心理疏导。 5.9.2 服务质量 5.9.2.1 应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进行情感交流、沟通,情绪疏导,并做好记录。 5.9.2.2 发现老年人情绪波动较大时,应及时与监护人沟通。 5.10 康复辅助照护 5.10.1 内容:被动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保健性康复。 5.10.2
9、服务质量 5.10.2.1 应按医嘱,帮助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动作规范、防止损伤,做好记录。 5.10.2.2 应按老年人的意愿开展康复训练,不宜强迫老年人。 5.11 安宁照护 5.11.1 内容:临终老年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 5.11.2 服务质量 5.11.2.1 老年人在病情危重时,应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并尊重老人和监护人的意愿,做好临终关怀服 务。 5.11.2.2 协助监护人准备老年人善后事宜。 6 评价与改进 DB14/T 19102019 4 6.1 评价 6.1.1 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6.1.2 应定期召开座谈会,同时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参见附
10、录B。 6.1.3 采取多种形式向相关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6.1.4 邀请第三方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评价。 6.2 改进 6.2.1 针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 6.2.2 应针对提出的问题责成专人负责,及时整改。 DB14/T 19102019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信息登记表 表A.1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民族 身份 证号 个人 信仰 原工作 单 位 离/退 休 住宅电话 服务地址 手机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离婚 丧偶 家属微信 或QQ号 受教育 程 度 文盲 略识文字 能读写 最高学
11、历( ) 委托人情 况 姓名 与老人关系 电话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 情况 身体情况 患病用药 治疗情况 饮食禁忌 生活习惯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服务机构 名 称 联系方式 护理员姓 名 联系方式 记录人: 年 月 日 DB14/T 19102019 6 A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表B.1 介护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老人姓名 护理员 委托人 服务机构 联系方式 评价方式 家庭住址 序号 评价内容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清洁照护 2 饮食照护 3 排泄照护 4 助行照护 5 助洁照护 6 洗涤照护 7 代办照护 8 助医照护 9 心理照护 10 康复辅助照护 11 安宁照护 12 护理员表现 综合评价 改进建议 记录人: 年 月 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