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 T 18012019 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范 2019 - 06 - 25发布 2019 - 08 - 2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 T 1801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粪污收集设施 . 2 6 粪污输出设施 . 2 7 粪污贮存设施 . 3 8 粪污处理设施 . 3 9 其他要求 . 6 DB14/ T 1801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
2、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畜牧产业管理站、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子森、王曦、赵宇琼、薛秀清、程晓亮、贠红梅、郭红光、张元庆、李万盛、 韩静、杜晓丽、张飞燕、师周戈、刘晓妮、赵宇琼、焦光月、李鹏、张亚强、李建中、杜海梅、白瑞雪、 杨建军、王政坤、陈新文、刘丽、丁宣彰、魏珠江、董丽萍、武晶、贾利君、常新建、武志军、程景、 李博、靳光、徐芳、王栋才、姚玉华、周浩、殷雪。 DB14/ T 18012019 1 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奶牛
3、场粪污收集、输出、贮存、处理设施的规格与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母牛100头以上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的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1220.1 沼气工程
4、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计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1567 标准化奶牛场建设规范 NY/T 2065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CJJ/T 54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CECS 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粪污 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固体粪便及使用后的垫草、垫料的总称。 3.2 干清粪 畜禽排放的固体粪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污水等则从暗渠排出的清 粪方式。 3.3 堆肥 DB14/ T 18012019 2 将畜禽固体粪便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用有机物发生降解,形成一种类似
5、腐殖质土壤的物质 的过程。 3.4 堆粪场 具有防渗地面、围墙和防雨顶棚,并配套粪污渗滤液收储功能的固体粪污存放设施。 4 基本要求 4.1 满足牛场总体布置及工艺要求,布置紧凑,方便施工和维护。 4.2 粪污处理区划分明确,与生产区、生活办公区隔离。 4.3 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与最近牛舍相距应100 m以上。 4.4 牛场应按照设计规模安装相应处理能力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4.5 牛场内净污道分离不交叉,雨水与污水排放沟(管)分离,实现源头粪污减排。 4.6 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奶牛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 5 粪污收集设施 5.1 粪便收集设施 5.1.1 粪便由人工或机
6、械收集,人工清粪应配置清扫工具、人工清粪车、高压冲水机等。机械清粪应 配置刮板清粪系统,包括主机、滑动支架和刮板,由专业生产厂家按照牛舍清粪通道尺寸设计安装。 5.1.2 传统牛舍内应设置专门的清粪通道,宽度大于1.6 m。 5.1.3 运动场上的粪便一般用铲式清粪机清运,也可使用铲车。 5.1.4 使用后的垫草、垫料和粪便采取一样的贮存、处理办法。 5.2 污水收集设施 5.2.1 牛场内实现雨污分离,雨水采用明沟收集。排水沟规格为30 cm30 cm。 5.2.2 牛舍内粪尿沟通常为明沟,底宽为30 cm40 cm,沟深为5 cm18 cm,为了便于排水,沟底 设计坡度为0.2%,沟两边沿
7、做成斜形,以免牛蹄受伤。也可采用深沟,上面加盖漏缝盖板。 5.2.3 牛舍内牛床地面宜采用水泥地面。牛床前高后低,向粪尿沟倾斜坡度为1%1.5%。 5.2.4 挤奶厅及待挤厅设置专门的排污沟,可沿侧墙布置,沟的上方铺设格栅。 5.2.5 待挤厅设计坡度3%5%,方向是从挤奶台到待挤厅入口,挤奶台是高位置。 5.2.6 挤奶台地面设计坡度为1.5%2.5%,从挤奶点到回群通道外墙。挤奶坑道由中间向两侧坡度设 计为1%1.5%,坑道冲洗水通过坡度流入两侧排水沟。 5.2.7 运动场地面用立砖或砂质为宜,三面设置排水沟,从牛舍向排污沟方向倾斜1%1.5%。运动场 工艺设计参照NY/T 1567相关规
8、定。 6 粪污输出设施 6.1 粪便输出设施 6.1.1 粪便直接通过运粪车辆至堆粪场处理。 DB14/ T 18012019 3 6.1.2 舍外应设置专门的运粪通道,宽3 m4 m。道路上空净高4 m内无障碍物。 6.2 污水输出设施 6.2.1 污水通过暗沟(管)输送,阻止雨水或外来水源进入。 6.2.2 暗沟(管)采用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源或土壤。 6.2.3 暗沟(管)的建设材料采用水泥浇筑管、波纹管或PVC管。 6.2.4 暗沟(管)的直径均不小于0.3 m,深度到达冬季冻层以下1 m,暗沟(管)在每个转向处设置 沉淀检查井。 7 粪污贮存设施 7.1 粪便贮存设施 7.
9、1.1 堆粪场一般由粪便贮存池、堆肥场地以及成品堆肥存放场地组成。 7.1.2 种养结合的奶牛场,粪便贮存池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 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期,有效容积一般不得小于6个月的排放总量。 7.1.3 堆粪场应做到防雨和防渗漏,围墙高度不低于1.2 m,地面标高应大于场区最大降雨水位线高 度,具有防雨棚,保证通风。 7.1.4 堆粪场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地面设计坡度为1%,坡地设排污暗沟(管),污水排入污水贮存设 施。 7.1.5 堆粪场墙体、顶部建造参数应符合GB/T 27622的规定。 7.2 污水贮存设施 7.2.1 污水贮存池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冬季
10、封冻期,有效容积一般不得小于4个月的排放总量。也 可按照GB 18596中的3.1.2的规定进行设计。 7.2.2 污水贮存池多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制成,也可采用钢板等板材拼装而成。应具有防雨、防渗漏功 能,不得污染地下水。 7.2.3 池底高于地下水位0.6 m以上,池高度或深度不超过6 m,预留体积宜大于0.9 m高的空间。 贮存池地面、墙体、顶部建造参数按照GB/T 27624的规定执行。 7.2.4 进出水口设计应避免在设施内产生短流、沟流、返混和死区。 7.2.5 地下污水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导流渠,防止径流、雨水进入贮存设施内。 7.2.6 污水贮存池应配套污水泵。 8 粪污处理设施 8
11、.1 粪便处理设施 8.1.1 条垛式堆肥 8.1.1.1 条垛式堆肥设施设备简单、运行费用低,但占地面积大。 8.1.1.2 将物料堆成宽高分别为2.0 m4.0 m和1.0 m1.5 m的垛条,让其自然发酵、分解、腐熟。 垛条顶部应建防雨棚。 8.1.1.3 条垛式堆肥的发酵温度、发酵时间等条件符合NY/T 1168相关规定。 8.1.1.4 混合设备主要有:斗式装载机、转桶式混合机、搅拌机等。 DB14/ T 18012019 4 8.1.1.5 发酵完毕后进行再干燥、破碎、造粒、过筛、包装至成品等工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堆 肥制品的质量应符合NY 525相关规定。 8.1.2 密闭仓
12、式堆肥 8.1.2.1 密闭仓式堆肥利用堆肥发酵塔、多层立式发酵塔、螺旋式充氧发酵仓等设施进行有氧发酵, 发酵时间短,生产率高,占地面积小。 8.1.2.2 密闭仓式堆肥的发酵温度和发酵时间等条件符合NY/T 1168相关规定。 8.1.2.3 通风送气设备主要有:高效鼓风机、通风加气管道、自动测温和自动通风等装置。 8.1.2.4 发酵完毕后的工序以及堆肥制品的质量同8.1.1.5。 8.1.3 机械强化槽式堆肥 8.1.3.1 机械强化槽式堆肥的发酵槽宽度为2 m6 m,长度为20 m60 m,深度1 m2 m,可以多 条发酵槽并列。在发酵槽的两侧壁上设有两条轨道,翻堆机在两条轨道上直线行
13、走,通过翻堆机向堆内 充氧,同时起到搅拌作用。 8.1.3.2 机械强化槽式堆肥的发酵温度和发酵时间等条件符合NY/T 1168相关规定。 8.1.3.3 翻堆设备主要有:旋转行走式翻堆机、螺旋式翻堆机、链板式翻堆机、铣盘式翻堆机等类型。 8.1.3.4 发酵完毕后的工序以及堆肥制品的质量同8.1.1.5。 8.2 污水处理设施 8.2.1 前处理设施 8.2.1.1 格栅 8.2.1.1.1 格栅用于过滤大块污泥、草芥和奶牛毛发等固形物质。 8.2.1.1.2 污水量大时,采用机械格栅,栅渣及时运至堆粪场等场所无害化处理。 8.2.1.1.3 格栅的工艺设计符合NY/T 1220.1相关规定
14、。 8.2.1.2 调节池 8.2.1.2.1 调节池安装自动搅拌装置,将固液混合物均质化,调节池后连接固液分离设备。 8.2.1.2.2 调节池工艺设计符合NY/T 1222相关规定。 8.2.1.2.3 固液分离设备 8.2.1.2.4 常用的粪污固液分离设备主要有:离心式固液分离机、压滤式固液分离机和筛滤式固液分 离机。 8.2.1.2.5 应根据处理水量、水质、场地、经济情况等条件综合考虑选用,并考虑废渣的贮存和运输 等情况。 8.2.1.2.6 当粪污含水率大于或等于97%时,应先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含水率,以提高分离机的生产 效率。 8.2.1.2.7 固液分离设备进行干湿分离后的固
15、体粪渣含水率控制在60%以下。 8.2.1.3 沉淀池 8.2.1.3.1 处理污水时应设置沉淀池,可能在处理过程中多次运用。 8.2.1.3.2 在污水处理流程中,沉淀池分为初次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如果处理流程较长,在处理流 程中间可设置中间沉淀池。 8.2.1.3.3 沉淀池的工艺设计符合CBJ 14相关规定。 DB14/ T 18012019 5 8.2.1.4 水解酸化池 8.2.1.4.1 污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厌氧反应器前,根据工艺要求设置水解酸化池。 8.2.1.4.2 纤维素含量较高的秸秆和牛粪,水力停留时间宜为23 d,池内有泵,定时定量将污水送 入厌氧反应器。 8.2.1.
16、4.3 水解酸化池的工艺设计符合NY/T 1220.1相关规定。 8.2.1.5 集水池 8.2.1.5.1 厌氧处理系统前应设置集水池。集水池兼有加热功能时,应配置顶盖和保温设施。 8.2.1.5.2 集水池的容积不宜小于该池水泵30 min的出水量。 8.2.1.5.3 集水池的工艺设计符合NY/T 1220.1相关规定。 8.2.2 厌氧发酵设施 8.2.2.1 污水的厌氧发酵可采用厌氧生物滤池、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折流式厌氧反应器 (ABR)等高效厌氧反应器。 8.2.2.2 厌氧反应器的个数以大于或等于2个为宜,根据不同工艺按串联或并联设计。 8.2.2.3 厌氧反应
17、器有效容积应达到日产污水量的15倍以上。 8.2.2.4 厌氧反应器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5 d。 8.2.2.5 厌氧处理宜采用常温发酵,但温度不宜低于20 ,当温度条件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厌氧 反应器应设置保温防冻措施。 8.2.2.6 厌氧反应器的选择、工艺设计、安全要求符合NY/T 1220.1相关规定。 8.2.2.7 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渣应及时运至堆粪场,进行妥善处理,沼液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 放。 8.2.2.8 沼气的净化、贮存符合NY/T 1222相关规定。 8.2.3 后处理设施 8.2.3.1 沼液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 8.2.3.2 沉淀池同8.2.1.4。 8.2.
18、3.3 非灌溉季节沼液的贮存,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工艺设计符合NY/T 1220.1相关规定。 8.2.3.4 沼液资源化利用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应配备臭氧或紫外线消毒设备,卫生学指标应符合NY/T 2065相关规定。 8.2.3.5 应配置沼液喷灌车或管道系统进行还田利用。 8.2.3.6 沼液达标排放处理设施 8.2.3.7 沉淀池同8.2.1.4。 8.2.3.8 曝气池:应根据污水水质、水量和好氧处理工艺,建设参数符合CECS 97相关规定。 8.2.4 生物净化贮存塘 8.2.4.1 生物净化贮存塘用于污水的深度净化,兼具贮存功能。包括兼性塘、好氧塘、水生植物塘等, 根据可提供利用的
19、土地资源面积和适宜的场地条件,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经济比较后进行选择。 8.2.4.2 生物净化贮存塘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冬季封冻期,有效容积一般不得小于4个月的排放总量。 也可按照GB 18596中的3.1.2的规定进行设计。 8.2.4.3 生物净化贮存塘建设参数符合CJJ/T 54相关规定。 DB14/ T 18012019 6 8.2.4.4 消毒处理设备同8.2.3.1.3。 9 其他要求 9.1 粪污处理设施周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及围栏等防护设施 9.2 粪污处理设施周围进行适当绿化,按照NY/T 1169中相关要求执行。 9.3 消防设施应符合GBJ 39相关规定。 9.4 电力供应有保障,有备用发电机组。 _ DB14/ T 1801201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