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 05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 T 18072019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 2019 - 06 - 25发布 2019 - 08 - 2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 T 1807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基本原则 . 1 4 服务方式 . 2 5 服务组织 . 2 6 服务内容 . 3 7 服务要求 .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 6 参考文献 . 7 DB14/ T 1807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
2、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农村经济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锁、段晓康、薛秀清、兰丽君、郝丽、陈景华、刘亚萍、胡伟、裴元、赵 树芳。 DB14/ T 18072019 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方式、服务组织、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及其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农业生产托管 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 环节委托给农
3、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3 基本原则 3.1 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 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 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3.2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维护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地位,发挥 新型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3.3 坚持服务农民粮食生产 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重点支持服务规模经营形式,集
4、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把提升粮食作物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目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升竞争力,确 保粮食供给保障能力。 3.4 坚持市场导向质量至上 引导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 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3.5 坚持绿色生态环保理念 DB14/ T 18072019 2 贯彻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 效技术服务,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4 服务方式 4.1 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 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
5、等全部作业环节,全部委托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完成。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组织完成作业服务后,依据当地市场价格收取农业生产作业服务全部作业费用。 4.2 农业生产部分环节托管服务 4.2.1 单环节托管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某一个环节的作业服务。 4.2.2 多环节托管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多个环节的作业服务。 4.2.3 关键环节综合托管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依靠自身拥有的设备和技术不能完成的生产环节的作业服务。 5 服务组织 5.1 基本条件 5.1.1 具备法人资格,有两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 5.1.2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
6、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 5.1.3 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5.1.4 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5.1.5 在当地农业(农经)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组织名录内,接受农业(农经)行业管理部门的 监管。 5.2 人员要求 5.2.1 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 5.2.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2.3 具备岗位技能相应资质。 5.2.4 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5.3 设施设备 5.3.1 设施设备应齐全配套,满足服务需要,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 DB14/ T 18072019 3 5.3.2 具备符合安全
7、要求的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物资储存条件。 5.3.3 具有人员安全防护设备。 5.4 管理制度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农业生产托管管理制度;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 农资服务管理制度; 粮食收储管理制度; 农机具作业标准制度; 投诉处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其他管理制度。 5.5 档案管理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托管全过程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农业生产托管合同; 农业机械档案,包括购买时间、作业量、维护保养情况等; 服务档案,包括服务项目、时间等; 田间管理档案,包括种子选择、种植操作、化肥农药使用、作物田间表现、作物产量等; 农户投
8、诉及处理档案; 农户资料档案,包括承包地、流转地基本情况等; 其他档案。 6 服务内容 6.1 农业市场信息服务 6.1.1 提供农产品个性化市场信息定制服务。 6.1.2 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6.1.3 提供热点问题专家解读服务。 6.1.4 提供农产品市场运行风险预警服务。 6.1.5 提供农资供应识假辨假服务。 6.2 农资供应服务 6.2.1 提供良种研发、展示示范、标准化供种、用种技术指导、品种评价服务。 6.2.2 提供种子种苗保存、运输等服务。 6.3 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 6.3.1 提供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 DB14/ T 18072019 4 6.3.2 提
9、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服务。 6.3.3 提供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服务。 6.3.4 提供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 施药技术服务。 6.4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 6.4.1 提供残膜捡拾、加工机械、残膜分离等技术服务。 6.4.2 提供秸秆青(黄)贮、秸秆膨化、裹包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技术服务。 6.4.3 提供秸秆收储运和秸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6.5 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 6.5.1 提供耕种收、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服务。 6.5.2 提供作业监测、远程调度
10、、维修诊断等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技术服务。 6.5.3 建立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供农机维修服务。 6.5.4 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 6.6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6.6.1 提供农产品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 6.6.2 提供常温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减压贮藏等多种贮藏保鲜设施服务。 6.6.3 提供热风干燥、微波干燥及联合干燥等技术和设备服务。 6.6.4 提供高效节能环保的太阳能干燥、热泵干燥技术和装备服务。 6.6.5 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一条龙”服务。 6.7 农产品营销服务 6.7.1 提供农产品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
11、仓储、标准化交易、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服务。 6.7.2 提供电子商务、网上购销、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业展会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服务。 6.7.3 提供主体注册、信息采集、产品赋码、扫码交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追溯服务。 7 服务要求 7.1 合同管理 服务组织应本着“托管自愿、有偿服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 同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作业时间、服务质量、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违约责 任等内容。合同文本参见附录A。 7.2 质量要求 DB14/ T 18072019 5 7.2.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应以农户的满意度为标准。 7.
12、2.2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结合收到的反馈信息,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农业生 产托管服务。 7.3 风险管控 7.3.1 风险管控应贯穿服务全过程,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7.3.2 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识别,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如自然灾害、机械事故等)制定相应的应急 预案。 7.3.3 发生意外事件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主动和委托方进行沟通或按合 同约定进行处理。 7.3.4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购买技术人员保险、设施设备保险、农业保险等,降低服务风险。 7.3.5 鼓励使用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 7.3.6 鼓励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 7.4 纠纷处理
13、7.4.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畅通农户投诉渠道。 7.4.2 遇到投诉时,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时处理纠纷。 7.4.3 投诉处理应有记录。 DB14/ T 18072019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甲方: 乡 (镇) 村_ (委托方) 乙方: (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地块:甲方将自己承包(或流转)经营的土地共 亩(大写),位置 ,委托 乙方进行服务。 2、服务环节: 粮食作物的 环节,共 个(大写)环节。 二、作
14、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服务费用: 托管服务价 元/亩,实际作业面积 亩,按实际作业面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 币 元(大写)整,¥ 元 。 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付清服务费。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主动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签字确认,及时 结算服务费用。 2、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开展服务,服务质量 以甲方的满意度为主;乙方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收到费用时应给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并作财务记录。 3、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
15、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双方协商予以解除合同或者另 行签订后续服务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规定事项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当地农业(农经)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议调) DB14/ T 18072019 7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发201741号)
16、2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 3 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发201719号) 4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晋农办经发 2018232号) 5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晋农财发201825号) 6 关于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农经发20189号) 7 农业生产托管:新时代农业发展新动能(农民日报2017.11.25.03版) 8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我国农业现代化历史上的第三次动能(农民日报2018.1.20.03版) 9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振兴乡村的大产业(农民日报2018.11.17.03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