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17 N 00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965 2019 餐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2019 - 04 - 28 发布 2019 - 05 - 28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2965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则起草。 本 标 准 由 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 。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检测技术中心、 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航伟、陈松涛、牛玮娜、 孙久海 、 冯雷 、 李淑 芹 。 DB13/T 2965 2019 II 引 言 诚信 是 社会主义
2、核心价值观 的重要内容, 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 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 提升 行动的指 导意见 确定 的制度安排 。作为 质量诚信 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信计量 体系建设 对于推进质量提升 、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 2013-2020年)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出了 明确要求 ,原质检总局 先后发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在集贸市场、 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
3、众密切相关的 服务业领域,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公开制度,建设诚信计 量信用信息平台,创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 会治理水平提供支持和保障。 为引导和规范餐饮企业通过自主管理增 强诚信计量意识、完善诚信计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保证 能力和诚信计量管理水平,通过践行公开承诺杜绝计量欺诈、计量作弊等行为,实现诚信计量、健康 发展,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DB13/T 2965 2019 1 餐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
4、、管理要求、评价、 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餐饮企业: a) 建立、实施、保持、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符合自我声明的诚信计量方针和承诺; b)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 本标准不要求 餐饮企业 按照本标准的 结构更改其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或文件 , 餐饮企业 的管理体 系文件应适应其特有的工作方式和特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 28222
5、服务标准编写通则 GB/T 31950 餐饮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JJF 1647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质检总局公 告 2007 162号)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令 第 66号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诚信 trustworthiness 在社会领域中,个人或组织对外表述的真实主观想法或观点,与其对应行为相符合 。 3.2 计量 measurement 为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3.3 诚信计量方针 trustworthiness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本单位诚信计量的价值追求表述的总体意图
6、和方向。 DB13/T 2965 2019 2 3.4 诚信计量目标 trustworthiness objective 为实现本 单位诚信计量方针规定的具体的、量化的、可考核的要求。 3.5 诚信计量要素 trustworthiness element 影响计量诚信度而又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3.6 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trustworthiness management system 制定、实施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集合。 3.7 餐饮企业 catering enterprises 通过即时加工制作、销售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
7、所和设施的 生产经营企业。 4 基本要求 4.1 应具有符合 相关执照或许可证 所规定的经营条件,依法取得必要的 执照 或许可证, 并 保持有效 。 4.2 餐饮企业管理者应当按 GB/T 31950、 GB/T 19022、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标准规 范要求,制定诚信计量方针,明确诚信计量目标,识别诚信计量要素,建立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实施 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 4.3 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4 应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公开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保证所销售 的产品 和 服务 符合餐饮企 业承诺要求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兑现承诺的
8、行为做出相应的改正和补偿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1 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计量管理、技术、监督和服务人员,所有人员应诚实、 公正、严谨地按照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5.1.2 餐饮企业配备的计量人员,应熟悉各项计量工作的职责及其义务,有能力执行相关计量工作。 应保存人员的相关记录。 5.1.3 应重视和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技术水平。 5.2 设备 5.2.1 应配备合格 的 计量器具,其最大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被测对象的允许计量负偏差,计量 器具 配 备应满足 JJF 1647 规定 的要求。 DB13/T 2965 2019 3
9、 5.2.2 应建立、保持计量设备记录(档案),记录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 制造商、唯一性标识、安装地点、检定 /校准周期、检定 /校准日期、检定 /校准机构、检定 /校准证书或标志、维修维护计划和记录等。 5.2.3 应对计量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应注明计量设备信息及状态,并保证标识的完整。 5.2.4 如果计量器具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出现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要求时,应停止 使用。这些计量器具应予以隔离,加贴标签、标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防止误用,直至修复,验证 合格 后再投入使用 。检查设备缺陷、故障等偏离规定要求的影响,必要时启动不符合工作
10、程序。 5.3 计量环境 计量器具的工作条件应满足其正常 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 境要求。 5.4 量值溯源 5.4.1 应 制定检定 /校准 的程序和计划,所有计量设备 均应通过 检定或校准 溯源至社会公用 计量标准 。 5.4.2 餐饮企业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应向当地计量行政 主管部门 指定的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在用 计量器具应有有效合格的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 5.5 产品管理 应对 菜品的加工进行内部管理,管理的内容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b) 标注产品的主料以及主要辅料的净含量(或 数量 ),产品以单一食材为主要原料(如鱼、鸡
11、等),且以数量为计价单位的,宜标注单一主料的最小净含量( 或 数量 ); c) 产品的主料以及主要辅料的净含量的 检查 ; d) 产品 主 料 以及主要辅料采购量 与 销售量的内部核算 。 5.6 服务操作 5.6.1 计量操作要求 应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设备使用说明以及相关规定,制定计量设备的操作方法,保证测 量过程和测量结果准确无误。操作方法应保持有效版本并易于人员取阅。操作过程应保持与客户持续 沟通。 活鱼等水产品净含量测量应去除包装、捆扎物的重量,用滤网控水 ,到没有连续水珠滴落后测量称 重。 5.6.2 计量结算要求 5.6.2.1 按 下列规定使用 计量单位: 质量计量单位名
12、称应标注千克、克,单位符号应标注 kg、 g。 体积计量单位名称应标注升、毫升,单位符号应标注 L( l)、 mL( ml)。 5.6.2.2 按重量结算原料,结算量与实际量的量值偏差应不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DB13/T 2965 2019 4 5.6.2.3 活禽、活鱼及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不应超过表 1 的规定(不含包装、捆扎物等)。 表 1 活禽、鲜活水产品、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 价格档次 称重范围 最大负偏差 P 30元 /kg m 500 g 10 g 500 g m 2 kg 15 g 2 kg m 5 kg 30 g 30元 /kgP 100元 /kg m 5
13、00 g 5 g 500g m 2 kg 10 g 2 kg100元 /kg m 2 kg 5 g 2 kg m 5 kg 10 g 注 1: P 商品销售价格 m 商品称重质量 5.6.2.4 以定量包装商品销售的,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7 原始记录 5.7.1 应制定测量原始记录格式,每份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于识别相同批次商品销售量与采 购量相一致。记录中应有操作人员的签字或标识。 5.7.2 测量数据、计算和结果应在产生当时予以记录(或计算机自动生成记录并保存),并按不同批 次不同种类分类标 识。 5.7.3 应规定测量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 6 管理要求
14、6.1 管理者职责 6.1.1 最高管理者通过以下活动,策划、建立、实施并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a) 向本单位传达遵守法律法规、满足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诚信计量方针; c) 确定诚信计量目标; d) 配备足够的资源; e) 主持管理评审。 策划、实施、变更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时,确保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完整。 6.1.2 明确有关组织结构 、 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及相互关系,明确各实施过程及其相互衔接 ,管理内 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相关方投诉,以及建立执行、保障和监督的协调机制等。 6.2 管理体系 应将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 指导书等制定成文件,文件的内容、种类、详略程度取决于 本单
15、位的规模大小、服务和流程的复杂程度以及相互关系、人员能力等因素,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诚 DB13/T 2965 2019 5 信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但不限于城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公开承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等。 6.3 文件控制 应控制和管理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含内部和外部),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声 明、标准、规程、规范、规则和方法、制造商说明书、指导书和手册、程序文件、计划等,这些文件 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例如硬拷贝或数 字形式。 文件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经过授权人员审查和批准; b) 定期审查文件
16、,必要时更新; c) 文件有唯一的识别信息和描述,包括标题、日期、作者或者参考号等。 d) 识别文件更改和当前修订状态; e) 在使用地点应可获得文件的适用版本,必要时控制发放; f) 作废文件应具有适当标识,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6.4 记录控制 6.4.1 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检索、存取、存档、维护和清理记录的程序,以提供诚信计量管理 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6.4.2 记录应该清晰明了,便于存取,应保障存储安全和保密,不得丢失、损毁和变质。对记录调阅 应作出规定。 6.5 信息交流和控制 应建 立、实施并保持诚信计量信息交流和控制的程序,规定内部、外部计量信息的交流内容、形 式、范围,规
17、范诚信计量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客观、全面、合法合规、可识 别和可追溯。 6.6 风险管理 应制定风险管理程序,识别与诚信计量相关过程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 险、产品风险、经营风险、舆情风险等。基于风险识别和 风险等级 ,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基于风险识别和风险等级,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预计发生的风险,提前做出预判;采取预 防和控制措施,防止风险发生;对已经存在的风险,要采取控制和纠正措施, 消除风险原因。 6.7 诚信文化建设 应开展以诚信计量为核心的文化建设,树立诚信理念,增强诚信意识,关注品牌效应,履行社会 承诺,参与诚信文化传播活动。开展与
18、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 a) 诚信计量方针和诚信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个人在诚信计量方面的职责和作用; c) 个人工作改进的正效应以及失信对个人的影响; d) 违背诚信规定的后果。 7 评价 DB13/T 2965 2019 6 7.1 监督和检查 应制定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程序,监督和检查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过程和环节,建立防 止偏离体系要求的机制。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应适合本单位工作特点。 7.2 客户投诉、满意度调查和承诺兑现 7.2.1 应制定客户投诉管理程序,明确受理投诉机构,收集投诉信息,公开 投诉电话, 采取处理措施, 保证投诉处理有效,
19、并保存投诉处理记录。 7.2.2 应制定客户满意度调查程序,收集客户对服务是否满足要求的信息,规定调查方法和信息的分 析、使用方法,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7.2.3 应制定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履行评价程序,定期检查和评价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 7.3 内部审核 7.3.1 应按照程序文件和预定的计划表,定期对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符合 性和有效性。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 7.3.2 内部 审查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并经管理者批准。内部审核周期通常不超 过 12 个月。 7.3.3 内部审核的领域、发现、以及发现不符合后采取的纠正或
20、纠正措施等,应予以记录。 7.3.4 应保存内部审查活动的所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计划、审查记录、纠正或纠正措施、跟踪 验证、内部审查报告等。 7.4 管理评审 7.4.1 最高管理者应按照程序文件和预定的计划表,系统地评审诚信计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充分性、 有效性和适宜性。最高管理者应保证评审所需的资源。 7.4.2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政策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的实施结果、诚信计量承 诺履行情况、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内部审核结果、外部审核结果、纠正 和 纠正措施、顾客投诉和 满意度调查结果、市场需求变化、改进建议等。管理评审的输出包括: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改 进、服
21、务过程和水平的改进、资源的需求等。 7.4.3 最高管理者应根据管理评审的结果,确保对诚信计量管理体系修正、完善。 7.4.4 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8 改进 8.1 不符合控制 8.1.1 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不符合控制程序,确保发现与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或客户要求的不符合。该 程序应能确保: a) 确定不符合工作管理职责和权限; b) 采取与风险相一致的措施,包括暂停工作、重复工作等; DB13/T 2965 2019 7 c) 评价不符合工作 的严重性; d) 立即进行纠正,同时对不符合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8.1.2 应特别关注失信的评估、处置和社会效果。 8.1.3 应保存有关不符合工作
22、处理的记录。 8.1.4 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可能再发生,或对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运行产生怀疑,应采取纠正措施。 8.2 纠正措施 8.2.1 应制定纠正措施程序文件,指定合适的人员,对发现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 8.2.2 纠正措施应从原因调查开始,分析和确定不符合的原因,制定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应与 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实施纠正措施后,应能消除不符合、并防止再次发生。 8.3 持续改进 应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持续改进机制,分析评价 的结果,寻找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发现改进 的机会,制定和实施改进的措施,记录改进的结果,评估持续改进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诚信计量管理 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DB13/T 2965 2019 8 参 考 文 献 1 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质检总局公告 2007 162号) ; 2 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国质检量函 2017566号公告); 3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 工商总局第 66号令); 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