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20 B 31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915 2018 地理标志产品 鹿泉香椿 2018 - 12 - 13 发布 2018 - 12 - 3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2915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谷家香椿专业 合作社、石家庄市鹿泉区香椿协会、石家庄市谷家生态农 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质监局、新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畜牧局、新乐 市农林蓄牧局 、河北省农科院经作所、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
2、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谷成铜、赵振良、马俊赢、王渤文、谷明月、尹庆珍、王莉、许宁、王淼。 DB13/T 2915 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鹿泉香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鹿泉香椿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栽培管理、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地 理标志产品鹿泉香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 5
3、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0 植物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 5009.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Z 21922 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GB 23200.19 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T 23379 水果蔬菜及茶叶中吡虫啉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2103-2011 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DB13/T 2
4、022-2014 无公害香椿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鹿泉香椿 产自于石家庄市 鹿泉区 现辖行政区域内划定的 鹿泉香椿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按照本标准生产 种植的,梗叶完整、有光泽,梗质鲜嫩,香 味浓郁 ,色泽呈紫褐色或紫红色的香椿。 4 保护范围 鹿泉香椿 的地理标志产品保 护范围根据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 准的地域范围,即河北省石家庄市 鹿泉区 所 辖行政区域内白 鹿泉乡、石井乡、上庄镇、获鹿镇 。见附 录 A。 5 产地环境 DB13/T 2915 2018 2 东经 114 10 114 31,北纬 37 53 38
5、 17,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 季分明,日平均气温为 12.6 13.5 ,年降雨量 536 mm。土壤为石灰性褐土,土壤 pH值为 6.5 8.4, 有机质含量 1.8 %。 6 栽培管理 按 DB13/T 2022-2014规定执行。 7 要求和试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香椿芽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组织形态 梗质鲜嫩、梗叶完整、无木质纤维,无泥土、灰尘、鸟虫粪等污物 目测 色泽 呈紫褐色或紫红色 、 有光泽 香味 香味浓郁 鼻嗅 7.2 理化指标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芽长 /cm 15 直尺或钢卷尺测
6、芽头 /个 /kg 35 人工计数 维 C(抗坏血酸) /% 0.04 GB 5009.86 碳水化合物 /% 7.0 GB/Z 21922 蛋白质 /% 4.0 GB 5009.5 粗脂肪 /% 0.4 GB 5009.6 粗纤维 /% 4.8 GB 5009.10 钾 /% 0.4 GB 5009.91 钙 /% 0.05 GB 5009.92 7.3 安全及其它质量要求 产品的安全及其它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常用农药残留 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农药残留 指 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阿维菌素 /mg/kg 0.05 GB 23200.19 吡虫啉 /mg/kg 0.1
7、 GB/T 23379 对生产中使用的其他农药的限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与抽样 DB13/T 2915 2018 3 8.1.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采收日期的椿芽,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8.1.2 抽样 按 NY/T 2103-2011中 5.1、 5.2规定的方法进行。 8.2 判定规则 所有检验项目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有一项检验不合格时,允许从 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不得复检。 9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9.1 标志 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 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9.2 包装 包装容器应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冷藏产品包装 箱内包装应用保鲜膜袋, 要留有合适的通气 孔。 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受潮、污染。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有异味 的物品混运。长途运输宜采用冷链物流。 9.4 贮存 临时贮存应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下,防日晒、雨淋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短期贮存, 货堆不可过大 ,保持通风散热。 DB13/T 2915 2018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鹿泉香椿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示意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