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140 P 56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895 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2018 - 12 - 13 发布 2018 - 12 - 31 实施 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2895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茂杭 、 贾立海 、 马香玲 、 田卫堂 、 王凤翔 、 田素平、侯 克、 李新旺、李洁、 张广英 、 王忠科、 张怀 、 申瑞香 、苑振海、 张国林
2、 、 王雄宾、史亚梅、曹寒、孙杰肖。 DB13/T 2895 2018 1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流域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的 术语 和 定义、水土 保持功能 分区、基本资料、基本规定 和 梯田 工程 、坡面 截 排水 工程 、林草工程、水蚀林地治理 工程、封禁治理工程、 谷坊工程、 拦 沙坝 工 程 、 护 地堤 工程、 沟头防护工程、集雨水池 工程 、 水窖工程 、 扬水站工程 、 作业路工程 、平原风沙区 治理 工程 等 的 技术要求 。 本 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 可少的。凡是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15162飞播 造林技术规程 GB 51018-201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 范 GB 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 GB/T 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
4、规范 GB 2772 林木 种子 检验 规程 GB 6000主要 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 质量分级 GB 50286 堤防 工程设计规范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SL 665-2014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LY 1000容器 育苗技术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 303 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 73.6-2001水利 水电 工 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流域 small-watershed DB13/T 2895 2018 2 二
5、、三级支流以下以分水岭和下游河道 出口断面 为界、集水面积 在 5000 hm2以下 的相对独立和封 闭的自然汇水区域。 3.2 生态清洁小流域 ecological and clean small-watershed 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 行洪安全, 人类活动对自然扰动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内,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人口、资源、环 境协调发展的小流域。 3.3 水蚀林地 eroded forestland by water erosion 没有整地工程且树下没有植物措施的林地,土壤水蚀模数大于容许流失量的林地。 3.4 面源污染
6、diffused pollution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 。 4 水土保持功能 分区 及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4.1 水土保持功能 分区 根据 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年), 河北省 划分为 15个水土保持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分 区 见 附录 A。 4.2 水土保持分区特征及治理 措施配置 水土保持 分区特征及治理措施配置 见 附录 B。 5 基本资料 5.1 自然概况 5.1.1 地质地貌。 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流域形状、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及岩性、地面坡度及组成。 5.1.2 气象、水文。气象 包括小流域年平均气温
7、,不小于 10的年活动积温,极端最高温度、极端最 低温度、多年平均降水量及其年内分布、多年平均蒸发量、年平均日照时数,无霜期,冻土深度,年 平均风速,主害风风向、大风日数;水文主要包括所属河流水系,地表径流 量,年径流系数,径流年 内分 配,地下水位埋深等。 5.1.3 土壤与植被。土壤 包括小流域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含量;植被主要包括 植被类型、主要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 5.1.4 其他。根据工程需要,补充说明 小流域的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 5.2 社会经济情况 DB13/T 2895 2018 3 社会经济情况包括小流域所属行政区划、户数、总人口、农业人口
8、、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 劳动力、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林牧渔产业结构、人均粮食产量、农 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5.3 水土流失状况 水土流失状 况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年土壤侵蚀 总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及危害。 5.4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水土流失防治包括小流域内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分布、面积、保存情况、防治效果及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总结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 6 总体要求 6.1 小流域现状调查 小流域现状调查采用实地调查与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无人机技
9、术等相结合。坡 面、沟道、村庄和已有水土保持措施等位置信息应在图上标出,地图比例尺应不小于 1:10000。 6.2 小流域治理目标 小流域 水 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目标 应达到 国家 一级验收标准,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 70%以上,林 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 80%以上, 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 80%以上, 泥沙减少 70%以上,土地利用率 80%以上,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实现良性循环。 6.3 小流域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总体布局 6.3.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统筹山、水、田、林、路进行总体布局,做到坡面与沟道、上游与
10、下游、治理与利用、植物与工程、 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使各类措施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益。 6.3.2 应坚持沟坡兼治,工程 措施、林草措施与封育治理措施相结合。河流源头、远山地区应根据实 际情况,充分利用自然修复能力,合理布设封育治理措施;近山坡面以梯田工程、林草工程为主,并 配套建设截排水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措施,沟道以建设谷坊工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 等措施为主。 6.3.3 已有经济林区宜优先布置水源配套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拟新建经济林区首先考虑水源配 套的可行性, 应严格控制营造经济林面积,避免因大规模经济林开发而破坏原有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特别是坡度在 20 以上植被较
11、好的区域,不宜再布设经济林。 6.3.4 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 中坡面径流由此集中泄入沟头,引起沟头前进和扩张的地方 应修建沟头防护工程;沟底比降较大( 5% 10%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应修建谷坊工程, 宜修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铅丝笼谷坊、植物谷坊等, 严格控制沟道布设土谷坊。 6.3.5 应严格控制新建作业路长度,以利用现有道路为主,适当提高标准,路两边合理布设排水工程。 6.3.6 重要 水源地应按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布置,开展“污水、垃圾、厕所、河(沟)道、环境”五 同步治理,构筑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区三道防线,保护水源。 DB13/T 2895 2
12、018 4 6.3.7 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应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63-2006执行。 6.4 附表、 附图 6.4.1 附图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小流域水土保 持措施总体布置图 及 各项 治理 措施的典型设计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 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 ,要求地形图的比例尺不小于 1: 10000, 小班标注、治理措施图示、 图例 按照 SL73.6-2001 规定 执行,图纸颜色鲜明,标注清楚。 6.4.2 附表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土地利用现状及调整表、地面坡度组成表、坡耕地坡度组成表、 水
13、土流失现状表、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工程区小班现状 表、工程区小班林草措施设计标、工程区小 班工程措施设计标、主要工程量和投工汇总表、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估算表。具体表格形式见附 录 C。 7 梯田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梯田工程 防御标准 宜采用 10a 一遇 6h 最大降雨量,在半干旱地区,可提高到 20 a 一遇 6 h 最大降雨量。 7.1.2 梯田 布置 应 根据地形条件, 按照 “ 近村、近水、就缓、就低 ” 的原则,选择坡度在 25 以下、 土层较厚的坡耕地或荒坡地上;沿等高线、以道路为骨架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 ,便于耕作和灌 溉 。 7.1.3 梯田应配套田间道
14、路、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设施。 7.1.4 按 梯田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 坡 式梯田和 隔坡梯田等 型式;坡耕地改造应优先采用水平梯 田;土层较薄或坡度较陡的坡耕地、荒坡地可 视具体情况采用 坡式梯田;坡度 不 大于 20 的荒坡地或 坡耕地可采用隔坡梯田。 7.1.5 按梯田 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石坎梯田 、混凝土预制件坎梯田 等 ,应优先选用当地材 料梯田型式。 7.1.6 田面宽度应结合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坡度在 5 15 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 宜为 10 m 30 m;坡度在 15 25 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宜为 5 m 10 m;同时田块长度和田面宽度 要考虑
15、灌溉和小型机械耕作、利用方式的要求。梯田断面参数应符 合附录 D 中表 D.1 的规定。 7.1.7 梯田田坎上应修筑田埂,以容蓄田面降水;暴雨多发区,应沿梯田田面内侧布设排水沟,与坡 面排水工程相连,排除田面不能容蓄的降水。埂坎应种植植物进行护埂坎,并应选用耐旱、多年生、 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埂坎植物种植。 7.2 梯田 断面 设计 7.2.1 水平梯田断面设计 7.2.1.1 土坎水平 梯田 a) 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 2.0 m; b) 蓄水田埂高度宜取 0.3 m 0.5 m,田埂顶宽度宜取 0.3 m 0.5 m; DB13/T
16、 2895 2018 5 c) 田坎侧坡坡比宜取 1:0.1 1:0.4,蓄水埂边坡宜 采用 1:1; d) 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 1:300 1:500。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度,修平后内侧活土 层厚应大于 0.3 m,田面净宽和田坎高度应按下列公式 (1)、( 2) 计算: 11 c o tc o t bHbbBB m ( 1) sinXBH ( 2) 式中:符号意义见图 1。 图 1 水平 梯田断面 要素图 说明 : 原地面坡度 ; 田坎坡度; H 梯田 田坎高度 , m; xB 原坡面斜宽, m; mB 梯田 田面毛宽, m; B 梯田 田面净宽, m; b 梯田田坎 占地 宽,
17、 m; 1b 蓄水埂底宽, m。 7.2.1.2 石坎水平梯田 a) 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石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 3.0 m; b) 田坎 坎顶宽度为 0.3 m 0.5 m; c) 田坎外侧坡比宜取 1:0.1 1:0.25,内侧接近垂直;当田坎高度大于 2.0 m 时,内侧坡比宜 取 1:0.1; d) 田坎基础应置于硬基之上,软基基础深不应小于 0.5 m,基面应外高内低,宽度应根据田坎 宽度及田坎侧坡坡比确定 ; e) 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 1:300 1:500,田面内侧设排水沟。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 度,修平后内侧活土层厚应大于 0.3 m,田面净
18、宽和田坎高度应按下列公式 ( 3)、( 4) 计 算: cot)(2 hTB .( 3) cotcot BH .( 4) 式中: B 田面净宽, m; T 原坡地土层厚度; h 修平后挖土方后缘土层厚度 , m; H 田坎高度 , m; 地面坡度; 田坎坡度 。 DB13/T 2895 2018 6 石坎水平梯田断面图如图 2所示。 石坎 梯田 断面参数数值符合附录 D中表 D.2的规定。 图 2石坎水平 梯田断面 图 7.2.1.3 水平梯田 工程量 a) 单位面积土石方量计算 公式 ( 5) 为 : B H LLHBV 81)22(21 ( 5) 式中: V 单位面积( hm2或亩)梯田土
19、 石 方量, m3; L 单位面积( hm2或亩)梯田长度, m; H 田坎高度, m; B 田面净宽, m。 b) 当梯田面积按公顷计算时,单位面积土 石 方量 计算 公式 ( 6)为 : HHV 1 2 5 01081 4 ( 6) c) 当梯田面积按亩计算时,单位面积土 石 方量计算 公式 ( 7) 为 : HHV 3.837.66681 ( 7) 7.2.2 坡式梯田断面设计 a) 确定等高沟埂间距。每两条沟埂之间的斜坡田面长度称为等高沟埂间距( Bx),根据地面坡 度、降雨量、土 壤渗透性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耕作需要。地面坡度越陡,沟埂间距越小; 降雨量和降雨强度越大,沟埂间距越小;
20、土壤渗透性越差,沟埂间距越小 ; b) 等高沟埂断面尺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田埂顶宽宜取 0.3 m 0.4 m,田埂高度宜取 0.5 m 0.6 m,外坡 1:0.5,内坡 1:1。 田埂上方的容量应满足拦蓄与梯田级别对应的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地表径流和泥沙。 DB13/T 2895 2018 7 图 3 坡式 梯田断面 图 7.2.3 隔坡梯田断面设计 a) 隔坡梯田断面设计是确定梯田的斜坡垂直投影宽度 Bg 与水平田面宽度 Bs; b) 水平田面宽度 Bs 应兼顾 耕作及拦蓄暴雨径流要求,宜取 5 m 10 m; c) 斜坡垂直投影宽度 Bg 以隔坡部分在设计暴雨条件下产生的径流、泥沙量和
21、林草需水量作为设 计依据 ; d) 应根据水平田面部分的宽度、土壤渗透性,分析暴雨中田面接受降雨后再接受隔坡部分径流 的能力,具体确定 Bg 和 Bs,要求在设计暴雨条件下水平田面能全部拦蓄隔坡的径流不发生 满溢。 Bg 和 Bs 应相互适应,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试算确定。 图 4 隔坡 梯田断面 图 7.3 梯田施工 梯田施工 按 照 GB/T 16453.1-2008中第 10章 的规定执行。 7.4 梯田管理 7.4.1 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降雨后,应对梯田 进行检查,发现田坎、田面有水毁现象及时整修。 7.4.2 梯田修平后,结合施肥,采用旋耕犁耕翻 30cm 20 cm,促进生土熟化。 7
22、.4.3 梯田修成后,可在 土质 地埂 坎 上栽植 耐旱、多年生 、对田面作物生长影响小的固埂植物,地埂 损毁应及时修复。 7.4.4 新修梯田第一年应选种适应 性 强的农作物,如豆类和马铃薯,或选种绿肥作物与豆科牧草,提 高地力。 8 坡面截排水 工程 8.1 一般规定 DB13/T 2895 2018 8 8.1.1 坡面截排 水工程防御 标准为 5 a 10 a 一遇 24 h 最大降雨量设计 。不同坡度、不同土质、不 同植被的坡面暴雨径流量与土壤侵蚀量可根据水土保持径流试验资料或当地水文手册中暴雨径流 模数 确定。 8.1.2 坡面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田间作业路、沉沙蓄水工程同时规划,
23、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合 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集雨水池、水窖、沉砂池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利用体系。 8.1.3 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自流原则选择路线。 8.2 工程布置 8.2.1 截水沟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当坡面下部是梯田或林草植被,上部有较大面积的汇水坡面,地表径流可能威胁梯田区或林 草植被 区 安全时,应在其交界处 沿等高线 布设截水沟,排除坡面径流 ; b) 截水沟沿治理坡面等高线或沿梯田傍山一侧边界水平布置。当治理区坡面的坡长较长时,应 增设多级截水沟,间距应根据其控制面积、坡面产流量、蓄水能力,通过计算并结合地形确 定 ; c) 截
24、水沟 一般采用蓄水型截水沟, 基本沿等高线布设,与等高线呈 1% 2%的比降 ; d) 当截水沟比降较大时,应在 截水 沟中每隔 5 m 10 m 留 高 20 cm 30 cm 的小土 挡 ,防止冲刷 ; e) 截水沟 一端与坡面排水沟相接,并在连接处做好防冲措施 。 8.2.2 排水沟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排水沟包括田面内侧排水沟和纵向排水沟,宜按明渠流设计 ; b) 田面内侧排水沟主要排除田面超渗径流;纵向排水沟用以排除截水沟或田面不能容纳的地表 径流,排水沟与坡面等高线应正交 布设,梯田两端的排水沟应大致与梯田两端的道路相同; 在坡度较大或落差较大地段建设跌水设施,连接处可因地制
25、宜布设沉砂池;排水沟的终端应 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沟道 ; c) 田面内侧排水沟宜以土质为主,纵向排水沟宜采用混凝土 U 形渠、浆砌石和砌砖矩形、梯形 渠等。排水沟比降取决于沿线地形和土质条件,排水沟比降不宜小于 0.5%; d) 排水沟流速应达到不冲不淤设计标准。明沟最小允许流速宜为 0.4 m/s; e) 坡面径流截排工程应与集雨水池、水窖等小型蓄水工程联合布置,构成坡面径流蓄排体系, 集蓄利用坡面径 流。蓄水设施蓄满后多余径流由排水沟排出,并与周边天然沟道顺接。 8.3 截水沟设计 8.3.1 截水沟容量设计 截水沟容量计算 公式( 8)为 : sw
26、VVV ( 8) 式中: V 截水沟容量, m3; sV 1a 3a土壤侵蚀量, m 3; wV 一次暴雨径流量, m 3。 DB13/T 2895 2018 9 其中, sV 和 wV 值计算 公式( 9)、( 10) 为 : FMV ww ( 9) FMV ss 3 ( 10) 式中 : F 截水 沟的集水面积, hm2; wM 一 次暴雨径流模数, m 3/hm2; sM 1 a的 土壤侵蚀模数, m 3/hm2。 8.3.2 截水沟断面面积 截水 沟断面面积 计算公式 (11)为 : LVA1 ( 11) 式中: 1A 截水沟断面面积, m2; V 来水量, m3; L 截水沟长度,
27、m。 截水沟由半挖半填 做 成梯形断面,其断面素、符号和常用数值 见附录 D中表 D.3。 8.4 排水沟设计 8.4.1 排水沟断面面积 2A 排水沟一般采用梯形断面, 根据设计频 率暴雨坡面最大 径 流量 计算过水断面 , 按照明渠均匀流公 式计算。 排水沟断面 2A 计算 公式( 12)为 : RiCQA 2 ( 12) 式中: 2A 排水沟断面面积, m 2; Q 设计坡面最大径流量, m3; C 谢才系数; R 水力半径, m; i 排水沟比降。 8.4.2 坡面最大径流量 坡面最大径流量 Q值计算 公式( 13)为 : DB13/T 2895 2018 10 )(6 pr IIFQ
28、 ( 13) 式中: Q 设计最大 径 流量, m3/s; rI 设计频率 10 min最大降雨强度, mm/min; pI 相应时段土壤平均入渗强度, mm/min; F 坡面汇水面积, hm2。 8.4.3 水力半径 水力半径 R 值计算 公式( 14)为 : xAR 2 ( 14) 式中: R 水力半径, m; 2A 排水沟断面面积, m 2; x 排水沟断面湿周, m。 8.4.4 谢才系数 谢才系数 C 值计算 公式( 15)为 : 611RnC ( 15) 式中: n 粗糙系数 , 土质排水沟取 0.025; 公式中其他符号同上。 根据计算出的排水沟断面面积,采用试算方法计算排水沟
29、断面的底宽及水深。 8.4.5 设计中应考虑排水沟的不冲不淤流速, 宜 减少沟道冲淤。 8.5 截排水 沟工程 施工 8.5.1 根据截水沟与排水沟的布置路线确定开挖位置,然后测量放线。 8.5.2 根据截水沟与排水沟设计的断面尺寸,沿施工线进行挖沟和筑埂。筑埂填方部分应将地面清理 耙毛后方可均匀铺土,并进行夯实,沟底或沟埂薄弱环节处应作加固处理。 8.5.3 竣工后, 应及时检查断面尺寸与沟底比降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8.6 截排水沟 工程 管理 8.6.1 每年汛后或每次较大暴雨后,应对截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冲毁或淤积,及时维修或清淤。 8.6.2 根据设计要求和坡面 土壤 侵蚀量大
30、小,每 1 a 3 a 对坡面截排水沟进行一次清淤 。 8.6.3 截排水沟的填方土埂外坡,可种植的浅根性植物护埂。 DB13/T 2895 2018 11 9 林草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林草工程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 9.1.2 应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经济效益,着力于提高土地生产力 。 9.1.3 应适地适树适草, 注重生物多样性,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的多林种、多草种配置 。 9.1.4 水土保持 造林整地工程设计标准为 5 a 一遇 6 h 最大降雨量。 9.1.5 整地时宜保留原有植被,生态脆弱区不宜采取全面整地。 9.1.6 林草工程在施
31、工结束后,应进行最少为期 2 a 3 a 的抚育。 9.2 水土保持造林设计 9.2.1 树草种选择 造林选用的树种或 草种应根据林草措施的基本类型、土地利用方向选择, 包括乔灌木树种、攀缘 植物或低矮葡伏型草种。 树种选择应符合 GB/T 18337.3-2001的规定。不同功能分区适宜的水土保持树 草种见附录 D中的表 D.6。 9.2.2 整地工程 a) 鱼鳞坑整地 。 平面呈半圆形,长径 0.8 m 1.5 m,短径 0.5 m 0.8 m,坑深 0.3 m 0.5 m, 坑内取土在下沿做成弧状土埂,高 0.2 m 0.3 m,各坑在坡面基本上沿等高线布设,上下两 行坑口呈 “ 品 ”
32、 字形错开排列。树苗栽植在坑内距下沿 0.2 m 0.3 m 的位置 ; b) 大坑整地 。一般采用圆形和方形, 圆形直径 0.8 m 1.0 m,方形边长 0.8 m 1.0 m,坑深 0.8 m 1.0m,取出坑内石砾或生土,在坑下沿垒成护埂,将表土回填坑内。坑的排列形式和 行距、坑距,可参照鱼鳞坑整地规定执行 ; c) 水平阶整地 。 阶面宽 1.0 m 1.5 m,上下两阶间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确定。设计 标准 以各水平阶间的斜坡径流应在阶面上容纳入渗,以此确定阶面宽度、边埂高度。树苗植 于距阶边 0.3 m 0.5 m 处 ; d) 水平沟整地 。 沟口宽 0.6 m 1.0
33、 m,沟底宽 0.3 m 0.5 m,沟深 0.4 m 0.6 m,沟由半挖 半填做成,内侧挖出的生土用在外侧作埂。树苗植于沟底外侧。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和坡面 暴雨径流量,确定上下两沟的水平距离和沟的具体尺寸 ; e) 反坡梯田 式 整地 。 田面宽 2.0 m 3.0 m,具有 3 5的反坡。根据设计的造林株行距,确定 上下两台梯田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暴雨径流量,确定梯田地埂规格。反坡 梯田整地横向比 降宜保持在 1%以内,隔一定距离可修筑土埂,预防水流汇集。树苗植于田面中部。 9.2.3 造林方式 a) 造林方式宜选用植苗造林,宜选用 2 a 3 a 龄 的容器 苗木 ; b) 成片造林的
34、,宜采用混交造林,包括行状、带状、块状混交和植生组混交。成片纯林造林的, 面积不宜大于 10 hm2; c) 水土保持造林密度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确定造林密度: 乔木林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 1000 2000 株 。 DB13/T 2895 2018 12 经济林与果园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 500 1000 株 。 灌木林造林密度 宜 为每公顷 1000 3000 株。 9.2.4 植草方式 应根据土地利用方向,确定草种类型。播种植草的,播种前应采取种子催芽处理。草种选择、种 草方式、播种量及整地方式 可 按 照 GB/T 16453.2-2008 的有关规定执行。 9.3 水
35、土保持造林施工 9.3.1 造林季节 a) 春季应在苗木萌动前 7 d 10 d 造林;寒冷地区应在土壤解冻达到栽植深度时抓紧造林 ; b) 雨季造林宜在雨季前半期造林,保证新栽或直播的幼苗在当年有两个月以上的生长期,利于 安全越冬。结合天气预报,最好在 雨后土壤 墒情好时造林 ; c) 秋冬造林,应在树木停止生长后和土地封冻前抓紧进行。冻害严重的山区不宜秋季造林。大 粒种子、带硬 壳种子和休眠期较长的种子宜在秋冬 季 直播造林。 9.3.2 施工质量要求 9.3.2.1 整地工程质量要求 a) 各项工程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 应 任意改变,保证能容蓄设计的 降 雨径 流 量
36、; b) 各项整地工程的填方土埂,应分层夯实(或踩实),干密度达 1.3 t/m3,保证蓄水后不坍塌 ; c) 各类带状整地工程,施工前应用水准测量定线。修成后每 5 m 10 m 留 一小土挡,高 0.2 m 左右,防止径流纵向集中。 9.3.2.2 苗木质量要求 苗木质量 应符合下列要求: 裸根苗应使用 GB 6000 规定的 、 级苗木 。 用材林应选用 GB 6000 规定的 级苗木及优良 无性系苗木 。 经济林选用品种优良、 GB 6000 规定的合格苗木 。 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树种应选用品种优良、植株健壮、根系发达的苗木 。 容器苗应执行 LY 1000 的规定 。 外地远距离、大范
37、围调运苗木,应经过植物免疫 。 应根据水土保持造林任务,就近育苗, 不应 长途运输造成 苗木质量 损失 。 同一地块内栽植的树苗,苗龄和苗木生长状况应基本一致。 9.3.2.3 植苗造林质量要求 a) 在带状整地工程内,应按设计的株 行 距,挖好植树坑,并根据不同树种和树苗情况,以根系 舒 展为标准 ; b) 栽植经济林果、珍贵树种和速生丰产林,应将坑底挖松 0.2 m 左右,施入 基肥,与底土拌匀, 上覆一层虚土;容器苗应拆除根系不宜穿透的容器 ; c) 栽植时应将树苗扶直、栽正,根系应舒展、深浅适宜 ; d) 填土时应先填表土、湿土,后填生土干土,分层踩实,以利保墒 ; e) 干旱、半干旱
38、地区具备灌溉条件的造林地,应浇水栽植或采取其他保墒措施。 DB13/T 2895 2018 13 9.3.2.4 直播造林质量要求 a) 造林种子质量应达到 GB 7908规定的合格种子 的要求 ,并按 GB 2772规定方法检验种子质量 ; b) 播种量应根据种子质量、立地条件、树种及造林密度确定 ; c)对于 穴播 , 人工挖土,穴径 0.2 m 0.3 m,深 0.15 m 0.2 m。穴内应松 土,清除草根、石砾, 根据树木种子大小,覆土厚度为种子直径的 3 5倍,用脚踩实 ; d)对于 条播 , 结合水平犁沟整地工程,用畜力或机械在犁沟底部再松土,并根据设计播量,进行 条播,播后用犁
39、覆土,覆土厚度同上,随即踩实 ; e)对于 飞播 , 在交通不便的大面积荒山、荒坡、疏林地可采用飞播造林,并 按 照 GB/T 15162执行。 9.3.2.5 分殖造林质量要求 a) 插条造林(或插穗)应选树皮光滑、一至两年生的健壮枝条作为插条,直径 1.5 cm 2 cm 生根性强的树种,干旱地区应深埋少露;针叶树种的插穗应顶芽完好。插条 宜 长 30 cm 50 cm, 先在水中浸泡 12 h 24 h,利于成活 ; b) 插干造林应采用截根树干萌枝,长 3 m 5 m,干径 3 cm 以上;栽植深度达 50 cm 以上 ; c) 插条(埋干)时间宜随采穗随造林 , 干旱、半干旱或其他土
40、壤水分不足地区,应在秋季雨后 土壤水分较好时插条(埋干)造林。按设计要求定好株行距,按照深埋、浅露、踏实的原则, 在 种植 点上先扎一孔,再将插条插入其中,上端稍高于地表。 9.4 水土保持造林管理 9.4.1 幼林管护 a) 新造幼林应实行封育 ; b) 每年冬天应对当年新造幼林的成活率进行调查,新造幼林成活率调查抽样比例 按照附录 D 中 表 D.4 的规定 ; c) 成活率 70%以上且分布均匀的不 必 补植;成活率 30% 70%的幼林地,应进行幼林补植。成活 率不到 30%的幼林地,不计其造林面积,重新造林。幼林补植宜用同龄苗。 9.4.2 成林管理 a) 应加强日常管护,防止人畜破
41、坏和林地火灾,防治病、虫、兽害 ; b) 灌 木平 茬 应采用等高带状轮伐式,避免成片全面平 茬 ;用材林成材后的间伐,应根据设计要 求,隔株、隔行或隔带间伐,并及时栽植新苗,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 c) 经济林与果园,应根据不同树种的具体要求,实施集约经营,定期进行灌水、施肥、修枝, 并采取防治病虫害等措施,保证优质高产 ; d) 对林木成片生长不良或形 成 “ 小老树 ” 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进行 树种或品种 更新改造 ; e) 对于某些经济林和果树,如原来品种不良,经济效益不高,应采取换头嫁接优良品种,力争 短期内获得优质高产,提高经济效益 ; f) 对于各类整地工程,应长期保持完好。
42、每年汛期后应进行检查,发现损毁及时补修。 10 水蚀林地治理 工程 10.1 一般规定 DB13/T 2895 2018 14 10.1.1 水蚀林地治理 工程 应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树种、树龄等 因子, 选择树盘、水平阶、水平埂、 植物绿篱等 蓄水保土 措施,并宜与径流截排工程结合。 10.1.2 水蚀林地治理工程防御标准为 5 a 一遇 6 h 最大降雨量。 10.2 水蚀林地治理 措施 设计 10.2.1 树盘 依据株行距和树 龄的大小,沿树的根部半环状筑埂, 向坡上方开口, 树盘半径宜为 0.5 m 1 m, 外埂高 0.5 m,底宽 0.4 m 0.6 m,顶宽 0.2 m 0.3
43、m。在石料丰富的地区, 宜 采用干砌石 树盘。 在石 料缺乏地区,可采用水泥砌块、装土编织袋 、 木竹篱笆筑埂。 10.2.2 水平阶 按造林株行距,沿等高线水平方向开挖水平阶,阶宽 1 m 2.5 m。 10.2.3 水平埂 按造林株行距,在两行植株之间,沿等高线筑水平土埂。 埂高 0.3 m 0.5 m,埂 可采用土埂、石 埂、预制件埂等 。 10.2.4 植物绿篱 两行林或多行之间,密植一排耐阴、耐平茬、无异味低灌(草)植 物带,带宽 0.8 m 1.0 m。 10.3 水蚀林地治理 工程 施工 水蚀林地治理施工可 按 照 GB/T 16453.2-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 10.4 水
44、蚀林地管理 10.4.1 每年 汛前、汛 后和每次较大暴雨 后 ,应对各项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毁及时修补。 10.4.2 定期检查植物绿篱生长情况,适时进行修建、补植。 11 封禁治理 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封禁区宜布设于 生态脆弱、地质结构松散 、坡面 坡度 大于 25、土层 厚度小于 25 cm 的 区域 。 11.1.2 封禁治理应充分依靠自然修复能力,可采取围栏、 补植补种、飞播、 管护等人工措施促进植 被恢复。 11.1.3 封禁区应禁牧、禁伐、禁垦,并制定护林 护草的乡规民约,设置明显标志。 11.1.4 封禁方式分全年封禁和季节封禁。原有植被破坏严重,恢复较
45、慢地区,应实行全年封禁;原 有植被破坏较轻,恢复较快的地区, 可 实行季节封禁。 11.2 封禁治理措施 11.2.1 警示标志 DB13/T 2895 2018 15 在封禁区边界或主要沟口、交通路口、村口等处,应树立固定标牌,标明工程名称、范围、面积、 年限、方式、措施、责任人等内容。封育面积 100hm2以上的,最少应设立 1块固定标牌。 11.2.2 设置围栏 在人畜活动频繁地区应布设围栏,围栏可选择界桩铅丝网机械围栏 、 密植荆棘类乔灌木设置生物 围栏等;或用垒石涂白灰做标志,以示界线,防止人畜任意进入。 11.2.3 补植补种 在封禁区适 宜造林 、 郁闭度低的地方,采 用鱼鳞坑、
46、穴状整地 等 措施,补植树种宜选用当地易成 活的树种。 11.2.4 人工巡护 根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危害程度,设置管护机构和专职或兼职人员,每人管护面积根据当地 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确定, 人均管 护面积宜为 100 hm2 300 hm2。在管护困难的封育区可在山口、 沟口及交通要塞设哨卡,加强封育区管护。 11.3 封禁治理管理措施 11.3.1 结合封禁,在残林、疏林中进行育苗补植,加强抚育。 11.3.2 定期 观测 林草生长情况,加强病虫害防治。 11.3.3 对破坏围栏、放牧等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发现围栏、标牌破损应及时 修补。 12 谷坊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47、谷坊工程 可 与沟头防护、淤地坝等沟壑治理措施互相配合。 12.1.2 谷坊宜布置在沟底比降较大( 5% 15%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 12.1.3 谷坊选址应符合“口小肚大”,工程量小,库容大,沟底与岸坡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无孔 洞或破碎地层以及不易清除的杂石、杂物,取用建筑材料比较方便等要求。 12.1.4 根据建筑材料,谷坊分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混凝土预制 块 谷坊、 石笼谷坊、编织袋 谷坊、 柳桩编篱谷坊 、土谷坊 等类型。 12.1.5 根据沟道地形、发育程度及上游来沙量等情况,确定谷坊位置和数量。 12.1.6 根据沟壑调查情况,选择谷坊类 型,谷坊高度不宜超过
48、5 m,必要时可布设谷坊群,下一座 谷坊的顶部大致与上一 座 谷坊基部等高。 12.1.7 谷坊工程的防御标准为 10 a 一遇 6 h 最大降雨量。 12.2 谷坊设计 12.2.1 谷坊间距 谷坊间距计算公式( 16)为: DB13/T 2895 2018 16 jiHL ( 16) 式中: L 谷坊间距 , m; H 谷坊底到溢水口底高度 , m; i 原沟床比降 , %; j 谷坊淤满后的不冲比降 , %。 不同淤积物质淤满后形成的不冲比降应符合附录 D中表 D.5的规定。 12.2.2 坝体断面形式 a) 干砌石谷坊:坝高 不宜大于 3 m,顶宽 0.8m 1.5 m, 上游边 坡 宜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