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10 Q 9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5382012 生物质压缩成型设备 2012 - 06 - 25发布 2012 - 07 - 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3/T 1538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河北浩瀚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富润农业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秀芳、张继勇、王飞、张汇文、隋荣光。 DB13/T 15382012 1 生物质压缩成型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压
2、缩成型设备(以下简称成型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将切碎(粉碎)的草本、木本等生物质压缩成饲料或燃料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0.12009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 T标尺) GB/T 3768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3、GB l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51691991 颗粒饲料压制机 试验方法 JB/T 56731991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32.21999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3 型号表示方法 3.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结构型式分为环模式、平模式和环模平放式。 3.2 产品型号 产品型号由四部分组成,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表示: a) 型号第一部分9表示产品为畜牧机械类; b) 型号第二部分Y表示为生物质压缩成型设备; c) 型号第三部分表示结构型式:H环模式,P平模式,HP环模平放式; d
4、) 型号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生产率,单位:kg/h。 生产率,kg/h 结构型式 生物质压缩成型设备 畜牧机械类 示例:9YH-2000表示为环模式生物质压缩成型设备,其生产率为2000 kg/h。 DB13/T 15382012 2 4 技术要求 4.1 主要性能 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电耗 kWh/t 30 工作噪声 55kW(设备总动力) dB(A) 90 55kW(设备总动力) 98 粉尘浓度 mg/m 3 10 成品成型率 % 95 成品密度 kg/m 3 8001500 成品含水率 % 14 生产率 kg/h 达到设计值 压
5、缩工作部件表面温度 100 4.2 一般技术要求 4.2.1 成型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2 凡外协件、外购件应有合格证,并经生产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4.2.3 配套动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成型设备正常工作。 4.2.4 未加工的金属表面,应涂以防锈底漆和面漆,涂漆应均匀,无脱落、剥落、流痕、裂纹等。 4.2.5 漆膜总厚度为50m100m,漆膜附着力检查三点,应达到JB/T 56731991中规定的级。 4.2.6 外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凹凸不平等缺陷。 4.2.7 各联接件、紧固件必须拧紧,不允许松动,保证安全可靠。 4.2.8
6、 各轴承应注满钙基润滑脂,各传动箱应加足润滑油。 4.2.9 各运转件应转动灵活、平稳,不应有异常震动、异常声响及卡滞现象,机组空运转2小时后,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温度不超过100。 4.2.10 输送装置应工作可靠,不应有明显漏料现象。 4.2.11 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均匀平整,应无咬边、夹杂、焊瘤等缺陷。 4.2.12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硬度为52HRC63HRC。 4.3 安全要求 4.3.1 安全操作要求 DB13/T 15382012 3 4.3.1.1 成型设备的结构应合理,保证操作人员按企业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和保养时没有危险,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0395.1的规定。
7、 4.3.1.2 向用户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文字及图形应清晰,应有明文标准、安全要求、整机参数、 性能指标、使用调整、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内容。安全警示标志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重现。 4.3.2 安全防护 4.3.2.1 所有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 4.3.2.2 应有启动、停止及电动机过载保护的信号装置。 4.3.2.3 成型设备上的电动机应有与其它电动机相互闭锁的装置。 4.3.2.4 传动机构应有防护罩。防护罩应便于机器的维护、保养和观察,防护罩的涂漆颜色应区别于 成型设备外型的整机涂色。 4.3.3 安全标志 在传动机构防护罩处、门罩易挤压处和电器控制柜处等有危险的部位,应在其附近
8、有安全警示标志。 其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10396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场地和设备安装能满足性能测定的要求。 5.1.2 试验电压为380V,允许偏差为5%。 5.1.3 试验中电动机的平均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10%。 5.1.4 试验用原料含水量应在16%20%之间,原料中不得有杂土、石块、金属物、麻绳、塑料等有害 物质。 5.1.5 试验用仪器、仪表、量具、工具必须在试验前按规定校验合格。 5.2 一般项目检查 用目测、耳听、手摸、钢板尺测量、天平测试等方法检查产品外观、装配质量、安全要求、操作方 便性、空载运转等项目。 5.3 漆膜附着力检查
9、漆膜附着力按JB/T 9832.21999标准规定的要求检查。 5.4 粉尘浓度测定 按JB/T 51691991中3.5.12规定进行测定和计算;或采用粉尘浓度速测仪在JB/T 51691991中 3.5.12规定的测点进行测定,每点至少测量3次,取下平均值。以各测点中测得的最大值作为样机的粉 尘深度。 5.5 噪声测定 DB13/T 15382012 4 用声级计测定噪声,GB/T 37681996规定测量表面平均A计权声压级。测量表面为距机器表面1m 的平行六面体,测点为机器前、后、左、右4点。每点测量3次,以各测点3次测量平均值计算其平均声 压级。 5.6 成品质量测定 5.6.1 成
10、品密度 按JB/T 51691991中3.5.3.4规定分别测定和计算3个样品的成品密度,取平均值。 5.6.2 成品成型率 按JB/T 51691991中3.5.10规定分别测定和计算3个样品的成型率,取平均值。 5.6.3 成品含水率 从每份成品颗粒样品中各称取50g左右试样,分别放入恒重的铝盒中,置于温度调至1052的 恒温干燥箱中烘3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到常温后称其质量。然后再按上述方法重复烘干,每烘 30min取出冷却称量一次质量,直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0.05g为止。如后一次质量高于前次质量,取 前一次质量值。按式(1)计算成品颗粒含水率,取3个样品水分平均值。 100 1
11、 21 m mm h c (1) 式中: c h 成品颗粒含水率,%; 1 m 烘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2 m 烘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5.7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温度 成型设备分别在空运转2h和正常工作1h后停机,立即测量压缩工作部件表面温度。 5.8 生产率检验 在成型设备出料口处,每隔5min接成型产品一次,每次不少于10min,然后称其质量,共做3次,按 (2)式计算,并求其平均值(含水率按15%折算)。 c T E 60 %151 1 j HW (2) 式中: E纯工作小时生产率,kg/h; W每次接取的成型产品的质量,kg; Tc每次接取成型产品的时间,min; Hj成
12、型产品实际相对含水率的平均值,%。 5.9 电耗 DB13/T 15382012 5 测定时间应不少于30 min,记录耗电量和测试时间。按式(3)计算吨料电耗。 ET N Q 60000 (3) 式中: Q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N耗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T测试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5.10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硬度 按GB/T 230.1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每个试样上的试验点数不少于4点,第1点不计。两相邻 压痕中心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压痕直径的4倍,并且不应小于2mm;任一压痕中心距试样边缘的距离至少 应为压痕直径的2.5倍,并且不应小于1mm。试
13、验点硬度全部合格判合格;有1点不合格,增加2点试验点 数,增加2点全部合格判合格;有2点不合格判不合格。 6 检验规则 每台设备须经制造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合格证。 6.1 出厂检验 6.1.1 出厂检验项目为安全要求及一般技术要求(4.2.5、4.2.12条除外)。 6.1.2 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 6.2 型式检验 按表2所列项目进行全项检验。检验项目按重要程度分为A、B两类,共19项,其中A类8项,B类11 项。 6.3 抽样及判定规则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型设备中随机抽取一台,检验表2所列的全部项目。 A类项目全部合格,B类项 目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2个,则型式检验合格。否则为
14、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2 不合格项目分类表 分 类 序 号 项 目 A (合格要求:Ac 0,Re =1) 1 安全操作要求 2 安全防护 3 安全标志 4 粉尘浓度 5 噪声 6 生产率 7 电耗 8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硬度 DB13/T 15382012 6 表2(续) 分 类 序 号 项 目 B (合格要求:Ac2,Re =3) 1 成品含水率 2 成品密度 3 成品成型率 4 压缩工作部件表面温度 5 涂漆质量 6 外观质量 7 联接件、紧固件 8 润滑 9 空运转 10 输料装置 11 焊接部位 7 标志、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须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 c)配套动力、整机质量; d)额定生产率; e)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f) 执行标准编号。 7.1.2 随同产品供应的附件、配件及工具应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有: a)产品说明书; b)产品合格证; c)安装基础图; d)装箱单; e)三包凭证。 7.2 运输 成型设备在运输中应避免损伤及附件随机工具丢失,应防雨、防潮,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易腐蚀 性物质同车混运。 7.3 贮存 成型设备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避免长期在露天场地存放,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易腐蚀性 物质同仓混存。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