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 A 87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872 2019 带板运输操作规范 Operational specification for palletized transportation 2019 - 03 - 25发布 2019 - 05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872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天津市商务 局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商务部国际贸 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盛梅 、 杨克亮、申娜娜、高玉斌、郑广远、唐梅、 王永桐 、 李雪涛、 王晨龙 、 李长霞、林梦、孙彩英 。 DB12/T 872 2019 1 带板运输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板运输作业要求、托盘单元码放规范、托盘单元装卸车规范、托盘循环共用和安全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过程中的带板运输 业务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16470
3、2008 托盘单元货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带板运输 palletized transportation 依据货物包装规格不同,将货物成组码放到标准托盘上并加固成一个独立物流单元,便于利用叉车 等工具 实施装卸的一种运输方式。 3.2 托盘共用系统 pallet pooling system 为了实现高效物流和资源有效循环共用,在供应链、区域和全国范围内所建成的保障标准托盘 循环 共用的网络及运营体系。其核心包括分布于 供应链、 区域 和 全国的实体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庞大的 托盘池及专业的运营团队。 4 作业要求 4.1 托盘 4.1.1 带板运输所用托盘
4、应为标准托盘( 1200mm 1000mm) 。 4.1.2 带板运输所用托盘材质宜选择木制 。 4.1.3 带板运输所用各托盘应赋予唯一的 GS1编码并纳入托盘共用系统 。 4.2 存储场地 4.2.1 平置存储场地 4.2.1.1 应平整、无杂物,通道应满 足叉车通过和转弯的需要 。 DB12/T 872 2019 2 4.2.1.2 能防水、防潮,避免平置存储货物单元受损。 4.2.2 货架 4.2.2.1 带板运输过程中各物流节点应配备横梁式货架、驶入式货架等,以保证较强的托盘单元的存 储能力。 4.2.2.2 货架的承载能力必须满足托盘单元重量的需求。 4.2.2.3 货架层高设计应
5、以各 单品 包装物高度的众数为基础参数,保证货位利用率。 4.2.2.4 货架层高设计应充分考虑供应链各 节点企业的货架 层高, 保持 层高 相容 , 便于存储空间有效 利用和托盘单元高效流转。 4.2.2.5 货架层高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以及运输车辆厢体的 高度。 4.2.3 运输车辆 4.2.3.1 带板运输车辆宜选择中大型飞翼车,也可选择其他车辆。 4.2.3.2 运输车辆具体要求参照 GB 1589-2016的规定 ,应符合标准化托盘( 1200mm 1000mm)装卸要 求。 4.2.4 装卸工具 4.2.4.1 叉车载重选型 应 充分考虑托盘单元重量和货架的高度
6、。 4.2.4.2 叉车数量配备 应 充分考虑叉车作业效率和运输时效需求。 4.2.4.3 宜选择平衡重式电动叉车 。 5 托盘单元码放规范 5.1 单层码放要求 5.1.1 带板运输源头节点应以物流基础模数( 600mm 400mm) 或其分解的子模数为依据合理选择每层 货物的码放方式,实现托盘面积利用率的最大化。 5.1.2 托盘码放方式应首选重叠式和纵横交错式,以利 于机械手实施码放作业, 参见 GB/T 16470-2008 规定。 5.1.3 货物包装外沿严禁超出托盘边缘。 5.2 码放高度 5.2.1 托盘单元堆码高度 应 充分考虑货架货位高度和车厢的高度。 5.2.2 托盘单元堆
7、码高度应充分考虑货物包装堆码层限和托盘及货物承载能力。 5.2.3 考虑托盘单元堆码高度的同时应考虑托盘自身高度 和上下架时叉车作业所需空间。 5.2.4 每一托盘 单元货物构成宜 为同一 单品 。 5.3 加固与安全防护 5.3.1 堆码完成的托盘单元要牢固、整齐 、规范 。 5.3.2 货物较轻或重叠堆码的托盘单元上架存储前应予以加固。 5.3.3 托盘单元总重应控制在托盘规定承重范围内。 6 托盘单元装卸车规范 DB12/T 872 2019 3 6.1 装车 规范 6.1.1 运输车辆按现场调度人员要求,停靠到指定泊位。 6.1.2 叉车司机搬运托盘单元自车厢内端向外端依次装车。 6.
8、1.3 高度不同的托盘单元,装车顺序要先高后低。 6.1.4 为保障车厢利用率,可将托盘货物单元 拆解,带板叠放置于第一层托盘单元之上。 6.1.5 对车厢内托盘单元进行稳定性加固防护后,关闭翼板。 6.2 卸车规范 6.2.1 车辆停靠至指定卸货泊位。 6.2.2 操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打开车厢。 6.2.3 叉车司机自上而下、自外至内逐层逐列卸下托盘单元。 6.3 再上架规范 6.3.1 托盘单元运抵供应链非终端环节,可上架存储。 6.3.2 上架前须检查托盘单元稳固情况和拉伸膜完好情况。 6.3.3 拆解后的托盘单元上 架前须重组成完整的托盘单元。 6.3.4 不同 单品 托盘单元上架前应优化存储货位。 7 托盘循环共用 7.1 带板运输应 依托完善的托盘循环共用系统 。 7.2 供应链起点企业的托盘宜来自于租赁或由承运方提供 。 7.3 供应链末端企业 应 负有托盘退租或退还责任 。 7.4 供应链各节点企业应在托盘循环共用系统上完成承租和退租手续并承担托盘租赁费用。 8 安全要求 8.1 建立带板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识别带板运输各节点安全风险点。 8.2 对各安全风险点制定预案。 8.3 明确各安全风险点责任岗位和管理主体,明确安全责任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