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4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864 2019 水产微生态制剂 EM菌使用技术规范 Aquatic probiotics-Usag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M 2019 - 01 - 14发布 2019 - 02 - 15实施 天津市市场 监督管理委员 会 发布 DB12/T 864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谢凤行、张峰峰、周可、赵琼、赵玉洁、孙海波 、 高宝山 。 DB12/T 864 2019 1 水产微生态制剂 EM菌使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EM菌使用过程中所涉及 的 质量 要求 及 使用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在水产养殖中净化水质和作为 饲 料添加剂 由产朊假丝酵母和植物乳杆菌 组成的 EM菌 液体 菌剂 的使用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3.1 EM菌 effective microorganisms 由两种及以上的微生物组成的有益微生物菌群。本标准中的 EM菌由 产朊假丝酵母 Candida utilis 和植物乳杆菌 Lactobacillus phantarum组成。 3.2 EM菌液体菌剂 liquid probiotics of effective microorganisms 以 产朊假丝酵母和植物乳杆菌为菌种,以有机质和无机盐为原料分别发酵后将发酵液混合或两种菌 混合发酵后的发酵液。 4 EM菌的质量要求 4.1 感官要求 菌剂为浅棕至深棕色的悬浊液,若有少量沉淀,振荡后沉淀消失,有特殊的酸香味。 4.2 产品技
4、术 指标 及卫生指标 4.2.1 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中要求 。 4.2.2 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0287 中要求 。 表 1 水产微生态制剂 EM菌 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有效活菌数 /( CFU /mL) 乳酸菌 2.010 8 酵母菌 1.010 6 DB12/T 864 2019 2 杂菌率 /( %) 10.0 霉菌 杂菌 数 /( 个 /mL) 3.010 6 pH 4.0 有效期 不得低于 6 个月 5 使用技术规范 5.1 用于改善水质 5.1.1 使用条件 使用时 水温应达到 20 以上,晴朗天气的上午施用。 5.1.2 使用 量和使用周期 5.1.2.
5、1 EM 菌 宜在养殖周期内长期使用 。 5.1.2.2 日常维护, 用量 0.75 g/m3 1.5 g/m3, 7 d 10 d用一次。 5.1.2.3 水质恶化(亚 硝酸盐氮 0.1 mg/L或 pH9.0)加大用量至 1.5 g/m3 3.0 g/m3, 3 d 5 d 用 一次。 5.1.3 使用方法 5.1.3.1 直接泼洒 菌剂直接均匀泼洒至池塘,或将菌剂泼洒在增氧机周围。 5.1.3.2 与糖、糖蜜一起泼洒 菌剂 :糖蜜 =1:3或菌剂 :糖 =1:1,一起泼洒。 5.1.3.3 活化后泼洒 将糖按比例加入水 (菌剂 :糖 :水 =1:1:50) 中,搅拌使其完全溶解,然后加入
6、菌剂,搅拌均匀,将 容器口用塑料布封住,活化 4 h以上,然后全池泼洒。所用的糖为红糖、蔗糖。 5.1.3.4 载体吸附后泼洒 将载体与菌剂按 ( 1.5 3.0) :1混合均匀,全池泼洒。 所用的载体为沸石粉、凹凸棒土等吸水性强 的矿土 。 5.1.4 注意事项 5.1.4.1 避免与化学消毒剂、杀菌剂混合使用。在化学消毒剂、杀菌剂使用 后 ,毒性消失前 不使用。 5.1.4.2 使用时开增氧机 。 5.1.4.3 一个 包装宜一次 性用完 。 5.1.4.4 若菌剂出现恶臭 或发霉的味道弃去不用。 5.2 作为饵料或 饲 料添加剂 5.2.1 开口饵料 DB12/T 864 2019 3 按育苗水体积 0.1% 0.2%的比例直接泼洒在水中。 5.2.2 饲 料添加剂 养殖 阶段,菌剂按 1% 5%的比例添加到成品 饲料 中,可拌匀后直接投喂,也可拌匀后密闭发酵 3 h 5 h后投喂。拌入菌剂的 饲料 应当天喂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