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30 P 66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3023 2019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Layout code for safety facilities of highway maintenance work 2019 - 04 - 01发布 2019 - 07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3023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作业控制区构成 . 1 6 安全设施类型 . 2 7 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 2 附
2、录 A(资料性附录) 养护作业控制区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公路养护 作业安全设施图表 .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不同占道作业情形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 16 DB12/T 3023 2019 II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 原则 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 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北工业大学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马红伟、 郑利、 杨立 、 贾浩然 、王海燕、 王新岐、白子建、邢锦、徐建平、 田 波 、 韩敏、柯水平、徐汉清、房艳强、 陈亮、李巧茹、李昆、 王金泓、冯延超 、 李思李 、 王峥 、宋超群、 王焕栋 。 DB12/T 3023 2019 1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养护作业 安全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作业 控制区 构成 、安全设施 类型 、安全设施 设置 要求等方面的 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4、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JTG H3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护 作业 安全设施 maintenance work safety facilities 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及车辆行车安全 的 设施。 3.2 渠化设施 channelizing facilities 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和工作区的设施 。 4 基本要求 4.1
5、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要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时间、交通量等因素,统筹兼顾、协调有序,保 障作业区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 4.2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是针对作业期间设置的临时性设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交通标志、 标线及其他设施。 4.3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作业 控制 区 构成 5.1 作业控制区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 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六部分,养护作业 控制区示例见附录 A。 DB12/T 3023 2019 2 5.2 作业控制区 的 限速 及最小长度要求 应符合 JTG H30的相关规定 。 6 安全设施 类
6、型 6.1 作业 控制 区标志 6.1.1 作业 控制 区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指示标志等, 其种类、规格及设置 要求 应符合 GB 5768的相关规定, 见附录 B表 B.1。 6.1.2 作业 控制 区标志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照 明 式标志。 6.1.3 作业 控制 区标志应易于搬动和运输,能简单快速地安装和拆除。 6.2 作业 控制 区标线 6.2.1 作业 控制 区标线包括渠化交通标线和导向交通标线, 其种类、规格及设置 要求 应符合 GB 5768 的相关 规定, 见附录 B表 B.2。 6.2.2 作业 控制 区标线 宜 采用易清除的反光材料。 6.3 其他安全设施
7、 6.3.1 其他安全设施包括 车道渠化设施、夜间照明设施、语音提示设施、闪光设施、临时交通控制信 号设施、移动式标志车、移动式护栏 、安全员模型 和社会监督公示牌等,见附录 B表 B.3。 6.3.2 车道渠化设施包括交通锥、防撞桶、水马、防撞墙、隔离墩、附设警示灯的路栏等。 6.3.3 夜间照明设施应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且应避免驾驶员眩目。 6.3.4 语音提示设施应根据需要 设置 在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养护作业控制区。 6.3.5 闪光设施包括闪光箭头、警示频闪灯和车辆闪光灯,闪光箭头应 设 置 在上游过渡区;警示频闪 灯应 设置 在需加强警示的区域,应为黄蓝相间的警示频闪灯;
8、车辆闪光灯应为 360旋转黄闪灯,可用 于养护作业车辆或移动式标志车。 6.3.6 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灯光颜色应为红、绿两种,可交替发光,可用于双向交替通行的养护作 业,应 设置 在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6.3.7 移动式标志车颜色应为黄色,顶部应安装黄色警示灯,后部应安装标志灯牌, 可 用于临时养护 作业或移动养护作业。 6.3.8 移动式护栏应符合 JTG D81的有关防护等级规定, 可 用于三级及以上公路下坡路段养护作业。 6.3.9 安全员模型 采用 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起到警示作用的人形模 型, 可 用于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养护 作业 。 6.3.10 社会监督公示牌应在大、中修养
9、护作业上游过渡区设置,向社会公示 公路养护作业概况 等相关 信息。 7 安全设施设置 要求 7.1 一般 要求 7.1.1 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应布置警告 区 、上游过渡 区 、缓冲 区 、工作 区 、下游过渡 区 、终止 区 等区 域;临时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可在长、短期养护作业基础上减小区段长度,有移动式标志车时也可不 布置上游过渡区;移动养护作业可仅布置警告区和工作区,警告区长度可减小。 7.1.2 作业 控制 区安全设施的 设置 与移除,应按移动养护作业要求进行。安全设施 设置 顺序应从警告 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确保已 摆放的安全设施清晰可见;移除顺序应与 设置 顺序相反。 DB12/
10、T 3023 2019 3 7.1.3 作业 控制 区相关标志一般设置于作业路段的右侧。作业 控制区 对行车方向左侧车道影响较大 , 应在左侧增设警告 标志 和禁令标志等。 7.1.4 作业 控制 区标志、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应组合使用。长期养护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 道路原 有的标志标线。 7.1.5 作业 控制 区标志应安装在稳固结构上,在恶劣的天气下 保持 稳定、牢固 ; 附着在围栏上时,围 栏底部要采取措施保持其稳定。 7.1.6 临时性养护作业应避开车流量高峰期。当在交通流量大的地区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有专人维护 现场交通秩序,协调车辆安全通行。 7.2 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养护作业安
11、全设施设置 7.2.1 作业 控制区 安全设施 设置 应 符合下列规定: a) 车道养护作业时, 宜在封闭车道两侧设置 施工 标志 、 限速标志、 解除限速标志、 车道数减少标 志 、 改道标志 , 并 在 警告区 非封闭车道一侧 增设 警示频闪灯。 b) 路肩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路肩一侧的警告区 设置 施工标志 、 限速标志 、解除限速标志 ,在另一 侧仅在警告区起点 设置 施工标志。 7.2.2 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 5km。 7.2.3 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 l0km。 7.2.4 四车道公路封闭车道
12、或封闭路肩的养护作业,以设 计速度 10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 置 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1至图 C.3。 7.2.5 六车道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封闭中间车道时,应同时封闭相邻一侧车道,并应布置两个上游过 渡区,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200m。交通量大、不能同时封闭相邻车道的养护作业,应采取必要措施加 强现场交通管控。以设计速度 12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4至图 C.7。 7.2.6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时,以设计速度 100km/h为例, 养护作业 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8。 7.2.7 位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全封闭作业
13、,应在养护作业控制 区之前不少于 2个互通立交 或平面 交叉口 前发布施工作业位置或绕行路线等信息;设置分流点的应在分流点之前发布绕行路线信息,并在 相关路段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或发放告知卡提示施工路段位置和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 7.2.8 占用多条车道时,上游过渡区应按单车道依次设置,相邻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纵向缓冲路段。 7.2.9 高速公路路肩以外区域作业时,应在作业 控制 区的警告区前端设置 施工 标志。其他设施可根据 情况选用。 7.2.10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见表 1。其中夜间施工时段设施在白天设施的基础上增 设。 表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时段 安
14、全 设施 白天 作业 控制 区标志、作业 控制 区标线、交通锥、路栏、防撞桶、闪光箭头 、安全员模型 等 夜间 带警示灯的交通锥、 警示 频闪灯、 主动 发光标志 、 照明 式标志、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夜间照明 设施 等 7.3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设置 DB12/T 3023 2019 4 7.3.1 交替通行 时 ,除必要安全设施外,应配备携带无线通讯设备的交通引导人员或者临时交通控制 信号设施, 以设计速度 8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9。 7.3.2 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应小于 3km。 7.
15、3.3 在路肩上的养护作业,应保证行人与非 机动车的安全通行。 7.3.4 以设计速度 60km/h为例, 路肩施工保持双向通行路段的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 中的图 C.10。 7.3.5 全封闭路段养护作业,应采取分流措施或者修筑临时便道, 以设计速度 60km/h为例, 修筑临时 便道的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11。 7.3.6 弯道路段养护作业,应增加 作业 控制 区 标志, 以设计速度 6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12至图 C.15。 7.3.7 连续弯道、反向弯道、回头弯道路段 的 养护作业,对向车道的警告区和
16、终止区布置示例 应 符合 7.3.6给出的规定, 以设计速度 6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示例 见附录 C中的图 C.16至图 C.21。 7.3.8 长、陡 纵坡路段养护作业 ,交替通行的情况下对向车道的警告区和终止区布置示例 应 符合 7.3.1 给出的规定, 以设计速度 6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22至图 C.23。 7.3.9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见表 2。其中夜间施工时段设施在白天设施的基础上增 设。 表 2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时段 安全设施 白天 作业 控制 区标志、作业 控制 区标线 、交通锥
17、、路栏、防撞桶、闪光箭头等 夜间 带警示灯的交通锥、 警 示 频闪灯 、 主动 发光标志、 照明 式标志、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夜间照明设 施 等 7.4 四 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4.1 双车道四级公路封闭单车道的养护作业, 以设计速度 3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见附录 C中的图 C.24至图 C.25。 7.4.2 单车道四级公路通行状态下的养护作业,应在工作区两端的错车台或平面交叉处各配备一名手 持“停”标志的交通引导人员或者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 以设计速度 20km/h为例, 养护作业安全设 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26至图 C.27。 7.4.3
18、 四级公路全封闭车道养护作业,在作业控制区前后的交叉路口应 设 置 道路封闭或改道标志;无 法改道时,车辆等待时间不应超过 2h。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28。 7.4.4 四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参见二、三级公路。 7.5 桥 涵、隧道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5.1 桥涵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高、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 , 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 输车辆应引导通过。 7.5.2 桥涵养护作业影响桥涵净空时,应按有关规定 设置 标志 等 安全设施。桥梁水上养护作业应在上 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 应 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7.5.
19、3 桥上作业对桥下交通有较大干扰或者桥下作业对桥上交通有较大干扰时,应把干扰区域作为施 工区进行相应设置。 DB12/T 3023 2019 5 7.5.4 隧道养护作业影响原建筑限界时,应设置限高及限宽标志。 7.5.5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中交通锥的 设置 间距不应大于 4m,缓冲区和工作区照明应满足养护作业照 明要求, 且 不应对行驶车辆造成干扰。 7.5.6 隧道内养护作业控制区的过渡区长度应增至 1.5倍。 7.5.7 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应全时段配备交通引导人员,轮换时间不应超过 4h。 7.5.8 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时,应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 7.5.9 桥涵、隧道养护作业安全
20、设施见表 3。其中夜间施工时段设施在白天设施的 基础上增设。 表 3 桥涵、隧道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时段 安全设施 白天 作业 控制 区标志、作业 控制 区标线 、交通锥、路栏、防撞桶、闪光箭头、 限高及限宽设施 等 夜间 带警示灯的交通锥、 警示 频闪灯、 主动 发光标志、 照明 式标志、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夜间照明 设施 等 7.6 平面 交叉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6.1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可在视距不良处增设施工标志。 7.6.2 平面交叉入口或出口封闭车道改为双向通行时,应划出橙色标线,当车道宽度无法满足双向通 行时,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车辆交替通行。 7.6.
21、3 十字交叉口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见附录 C中的图 C.29至图 C.36。 7.6.4 环形交叉口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37至图 C.43。 7.6.5 T形路口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参见十字交叉路口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6.6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见表 4。其中夜间施工时段设施在白天设施的基础上增设。 表 4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时段 安全设施 白天 作业 控制 区标志、作业 控制 区标线 、交通锥、路栏、防撞桶、闪光箭头 、 临时黄闪灯 等 夜间 带警示灯的交通锥、 警示 频闪灯 、 主动 发光标志、 照明 式标志 、 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夜间
22、照明 设施 等 7.7 特殊 条件下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设置 7.7.1 穿城区、村镇路段的大、中修公路养护作业,除应按相应的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外,应增设 施工围挡,并采取限速与行人引导措施。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44。 7.7.2 临水、临崖、临坡条件下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应依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加强路侧 安全防护,适当缩短渠化设施 设置 间距,并增设限速标志。存在危岩、浮石滚落隐患的养护路段,应增 设专人观察边坡险情。 7.7.3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养护作业,应保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通行,占用
23、非机动车道和人行 道供机 动车通行时,应 设置 交通锥分隔。 DB12/T 3023 2019 6 b)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本身宽度不够时,可压缩机动车道、硬路肩或绿化带。邻车行道或其它存 在安全隐患区域侧,应设置连续的防护隔离设施。 7.7.4 白天光线不足时应按照夜间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7.5 雨雪天气养护安全作业,除按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增设施工标志。 7.7.6 雾天及沙尘天气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其他公路养护作业。 b) 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安全设施上应间隔 设置 黄色警示灯,相邻 警示灯间
24、距不应超过相邻交通锥间距的 3倍。 7.7.7 大风天气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其他公路养护作业。 b) 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防范沿线架设各类设施的高空坠落。 7.8 移动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7.8.1 移动养护作业包括清扫、绿化 及设施 养护 、 道路检测作业等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 30min 的动态养护作业。 7.8.2 移动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见附录 C中的图 C.45。 7.8.3 严禁大风、大雨、雾天等特殊气候条件下进行移动养护作业。 7.8.4 移动式标志车上 应 设置可变信息标志,其图案和文字应按实际需要改变。
25、7.8.5 照明设施养护作业,应采取施工保障车等易于部署、便于移动的安 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时, 地面应有围挡和专人监护。 DB12/T 3023 2019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养护作业控制区 图 A.1 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 说明: G 工作区; H 纵向 缓冲区; Hh 横向缓冲区; Ls 上游过渡区; Lx 下游过渡区; S 警告区; Z 终止区。 DB12/T 3023 2019 8 图 A.2 封闭路肩养护作业 控制区 DB12/T 3023 2019 9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图表 表 B.1 作业区标志 标志名称 编码 标志
26、图案 备注 警告标志 施工标志 用以告示道路施工,车辆 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B.1-1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施工距离标志 用以预告 距离 养护作业 工 作 区的长度 B.1-2 尺寸参照 B.1-1 施工长度标志 用以预告工作区长度,设 置于缓冲区起点附近 B.1-3 尺寸参照 B.1-1,长度宜取 缓冲区长度与工作区长度 之和 施工结束标志 用以说明作业控制区结束 位置,设置于终止区之后 B.1-4 尺寸参照 B.1-1 慢行标志 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 慢行,设置于 缓冲区起点 附近 B.1-5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改道标志 用以告示车辆改道行驶, 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近 B.1-6 尺寸
27、参照 B.1-1 DB12/T 3023 2019 10 续 表 B.1 标志名称 编码 标志图案 备注 禁令标志 限速标志 用以表示机动车行驶速度 不准超过标志的所示数 值,设置于警告区的不同 断面处 B.1-7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解除限速标志 用以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 束,设置于终止区末端 B.1-8 60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禁止超车标志 用以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 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 内,不允许机动车超车 B.1-9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用以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 束 B.1-10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减速让行标志 用以告示车辆驾驶人应慢 行或停车,设置于 交叉口 次要道
28、路路口 B.1-11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DB12/T 3023 2019 11 续表 B.1 标志名称 编码 标志图案 备注 限制宽度标志 用以 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 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 行 , 设在最大容许宽度受 限制的地方 B.1-12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限制高度标志 用以 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 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 行 , 设在 最 大容许 高度 受 限制的地方 B.1-13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指路标志 车道数变少标志 根据作业区车道封闭情 况,选择车道数变少标志 图案 B.1-14 橙底黑图案,样式及尺寸 按国标执行 指 示标志 导向标志 用以引导作业区行车方 向,设置于上游过
29、渡区或 缓冲区前 B.1-15 橙底黑图案,样式及尺寸 按国标执行 出口指示标志 当作业区影响驾驶人对出 口的判断时,用以指示出 口,可根据需要设置 B.1-16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重车靠右行驶标志 设置于警告区 B.1-17 重车靠右行驶 长宽 =1200 400mm DB12/T 3023 2019 12 续表 B.1 重车靠 右 停靠 区标志 用以控制 大型载重汽车 在 特大、大桥和特殊结构桥 梁 上 的通行,设置于警告 区 B.1-18 重车靠右停靠区 长宽 =1200 400mm 注: 国标是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表 B.2 作业区标线 标线名称 编码 标线图案
30、 备注 渠化交通标线 B.2-1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导向交通标线 B.2-2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注: 国标是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表 B.3 其他安全设施 设施名称 编码 设施图案 备注 交通锥 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 标明车辆绕行路线、保护 作业现场设施和人员,设 置于 上游过渡区、缓冲 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 B.3-1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带 警 示 灯的交通锥 B.3-2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DB12/T 3023 2019 13 续表 B.3 设施名称 编 码 设施图案 备注 防撞桶 用以保障下坡路段养护 作业工作区的安全,设置 于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 与缓冲区
31、之间 B.3-3 长宽高 =900 540 900mm 防撞墙 用以保障下坡路段养护 作业工作区的安全,设置 于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 与缓冲区之间,宜与隔离 墩组合使用 B.3-4 长宽高 =1500 548 900mm 隔离墩 用以保障下坡路段养护 作业工作区的安全,设置 于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 与缓冲区之间 B.3-5 长宽高 =500 400 500mm,连接使用 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用以阻挡车辆及 行人前 进或指示改道,设置于 工 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 冲区之间 B.3-6 按国标的样式及尺寸 水马 用以保障下坡路段养护 作业工作区的安全,设置 于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 与缓冲区之间 B.3-7
32、 或 红色或橙色等鲜明颜色, 高度不低于 40cm DB12/T 3023 2019 14 续表 B.3 设施名称 编码 设施图案 备注 夜间照明 设施 用以夜间养护作业,设置 于工作区 B.3-8 灯光照射半径 30m 夜间语音提示设施 用以夜间养护作业,根据 需要设置在远离居民生 活区的养护作业控制区 B.3-9 录音喇叭 闪光箭头 设置在上游过 渡区 B.3-10 长宽 =1200 400mm,蓝 黑底,黄色箭头 警示频闪灯 设置在需加强警示的区 域 B.3-11 黄色、蓝色相间闪光,可 视距离 150m 车辆闪光灯 用于养护作业车辆或者 移动式标志车 B.3-12 360度旋转黄闪灯
33、临时交通控制 信号设施 用以双向交替通行的养 护作业,设置于上游过渡 区和下游过渡区 B.3-13 间隔放行使用 移动式标志车 用以临时养护作业或移 动养护作业 B.3-14 或 闪光箭头颜色 DB12/T 3023 2019 15 续表 B.3 设施名称 编码 设施图案 备注 移动式 护栏 B.3-15 空心钢结构 2m/组或 4m/组 施工围挡 B.3-16 视当地情况而定 社会监督 公示牌 B.3-17 视当地情况而定 DB12/T 3023 2019 16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不同占道作业情形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表 C.1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及交通引导人员符号 养
34、护安全设施通用符号 附设警示灯的路栏专用符号 交通锥或其他车道渠化设施专用符号 工作区专用符号 交通引导人员专用符号 施工围挡专用符号 DB12/T 3023 2019 17 图 C.1 四车道高速 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外侧车道养护 作业 DB12/T 3023 2019 18 图 C.2 四 车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 作业 DB12/T 3023 2019 19 图 C.3 四车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路肩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0 图 C.4 六车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1 图 C.5 六车道高速公路及
35、一级公路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2 图 C.6 八车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3 图 C.7 八车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4 图 C.8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5 图 C.9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6 图 C.10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7 图 C.11 二、三级公路便道双向通 行的养护作业 DB12/
36、T 3023 2019 28 图 C.12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弯道路段弯道前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29 图 C.13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弯道路段弯道后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0 图 C.14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弯道路段弯道前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1 图 C.15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弯道路段弯道后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2 图 C.16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连续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3 图 C.17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连续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
37、B12/T 3023 2019 34 图 C.18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反向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5 图 C.19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反向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6 图 C.20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回头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7 图 C.21 二、三级公路双 向通行的回头弯道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8 图 C.22 二、三级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 长、陡 纵坡路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39 图 C.23 二、三级公路双向通行的 长、陡 纵坡路
38、段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0 图 C.24 双车道四级公路封闭单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1 图 C.25 双车道四级公路弯道路段封闭单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2 图 C.26 单车道四级公路封闭车道养护作业 (1) DB12/T 3023 2019 43 图 C.27 单车道四级公路封闭车道养护作业 (2) DB12/T 3023 2019 44 图 C.28 四级公路全封闭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5 图 C.29 入口封闭且需借对向车道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6
39、 图 C.30 入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7 图 C.31 入口单车道封闭且本向车道维持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8 图 C.32 出口封闭且需借对向车道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49 图 C.33 出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0 图 C.34 出口单车道封闭且本向车道维持通行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1 图 C.35 被交道为单车道四级公路的十字交叉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2 图 C.36
40、十字交叉中心处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3 图 C.37 环形交叉封闭入口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4 图 C.38 环形交叉封闭入口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5 图 C.39 环形交叉封闭出口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6 图 C.40 环形交叉封闭出口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7 图 C.41 环形交叉全封闭出口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8 图 C.42 环形交叉中心处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59 图 C.43 环形交 叉中心处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60 图 C.44 穿城区、村镇路段的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DB12/T 3023 2019 61 图 C.45 移动养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