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240.01 M 63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384.12 2018 代替 DB11/T 384.12 2009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 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 12: Design and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video sign 2018 - 12 - 17 发布 2019 - 04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384.12 20
2、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图像采集区域符号 .1 4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 .1 4.1 标志版面 .1 4.2 标志尺寸 .3 4.3 标志配色 .3 5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置要求 .5 5.1 总体要求 .5 5.2 位置要求 .5 5.3 规格选择 .5 5.4 安装要求 .5 6 材料及维护 .6 DB11/T 384.12 2018 II 前 言 DB11/T 384 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 18个 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第 2 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第 3 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第 4 部
3、分:传输网络; 第 5 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第 6 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第 7 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 9 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第 10 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第 11 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第 13 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第 14 部分: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第 15 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第 16 部分 :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第 17 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第 18 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 DB11/T 384 2018
4、的第 12部分。 本 部分 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部分代替 DB11/T 384.12 2009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12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 计与设置。本标准与 DB11/T 384.12 200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章节的内容,删除了列举的适用区域(见 1,2009 年版 1); 删除了图 1 的图注(见 2009 年版的 图 1)。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提出 。 本部分由北京市 公安局 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钟永强、张家吏、刘钊、蔡东亮、刘利、宋杉、李晓波、张少阳。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Z 384.12 2007; DB11/T 384.12 2009。 DB11/T 384.12 2018 1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 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6、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1部分:总则 GB/T 15608 中国颜色体系 3 图像采集区域符号 图像采集区域符号见图 1。 图 1 图像采集区域符号 4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 4.1 标志版面 4.1.1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 要求见图 2图 4。 DB11/T 384.12 2018 2 a 图形标志尺寸; as 图形符号尺寸; R 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 2 单图标志尺寸 图 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 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DB11/T 384.12 20
7、18 3 4.1.2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 Arial 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 为中文行高的 0.25 倍,英文行高(即首个大写英文字母的高度)应为中文行高的 0.5 倍。 4.2 标志尺寸 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 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公式 ( 1)确定: a= 25L/ 1000 (1) 式中: a 标志尺寸,单位 为 m; L 最大观察距离,单位 为 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 1 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 1 标志尺寸系列 单位:米 最大观察距离 ( L) 图形标志 尺
8、寸( a) 单图标志 尺寸 竖式图 文组合 标志 尺寸 横式图 文组合 标志 尺寸 高 ( 1.40a) 宽( 1.40a) 高( 2.00a) 宽( 1.40a) 高( 1.40a) 宽( 3.18a) 0 L 2.5 0.063 0.088 0.088 0.126 0.088 0.088 0.200 2.5 L 4.0 0.100 0.140 0.140 0.200 0.140 0.140 0.318 4.0 L 6.3 0.160 0.224 0.224 0.320 0.224 0.224 0.509 6.3 L 10.0 0.250 0.350 0.350 0.500 0.350 0.
9、350 0.795 4.3 标志配色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颜色可选用白底蓝图、蓝底白图或基材底色黑图三种配色方案(见图 5图 7)。 其中蓝色应使用 GB/T 15608 中国国家标准颜色标号 2.5PB 4.5/12( PANTONE: 2935PC ; CMYK: C100, M52, Y0, K0 )。 注 1: PANTONE 色彩是美国标准认证色彩,其将颜色以数字语言的方式进行统一明确地描述。 注 2: CMYK 颜色模式是一种印刷模式。其中四个字母分别指青( Cyan)、洋红( Magenta)、黄( Yellow)、黑( Black), 在印刷中代表四种颜色的油墨。 a ) 白底蓝图
10、 b)蓝底白图 c) 基材底 色黑图 图 5 单图标志配色方案 DB11/T 384.12 2018 4 a) 白底蓝图 b)蓝底白图 c) 基材底 色黑图 图 6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配色方案 a) 白底蓝图 b)蓝底白图 DB11/T 384.12 2018 5 c)基材底色黑图 图 7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配色方案 5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置要求 5.1 总体要求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T 15566.1的规定,满足规范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 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且不应影响其它公 共信息图形标志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5.2 位置要求 5.2.1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应设置在图像采
11、集区域的入口和图像采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图像采集区域 较大的,应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志。 5.2.2 建筑物内设有图像采集设施时,应在其相关区域的主要入口处和该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设置图像 采集区域标志。 5.2.3 公共汽车、地铁、轻轨车厢内设有图像采集设施时,应在车厢上客门附近的显著位置设置图像 采集区域标志,且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上车乘客进行识别。 5.2.4 轿厢式电梯内设有图像采集设施时,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设置图像采集区域标志。 5.3 规格选择 5.3.1 应根据标志设置的位置、标志设置区域 大小及标志所要传递信息的视距要求确定标志的最大观 察距离。 5.3.2 应从图 5图 7 中选择与
12、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标志配色方案。 5.3.3 应根据确定的最大观察距离和选定的标志配色方案,从表 1 所示的尺寸系列中选择对应的标志 尺寸,并按照图 5图 7 中对应的标志进行等比例放大。 5.4 安装要求 5.4.1 应根据图像采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恰当的安装方式: a) 附着式:标志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 b) 柱式:固定在一根或多根支撑杆上; c) 框架式:固定在框架内或支撑杆之间; d) 悬挂式:悬空连接在安装位置上; e) 台式:摆放在台面上。 DB11/T 384.12 2018 6 5.4.2 附着式和框架式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上边缘与 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宜为 1.6m 2.0m。 5.4.3 悬挂式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下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 2.2m。 5.4.4 同一图像采集区域内的相同安装方式的图像采集区域标志设置高度应相同。 6 材料及维护 6.1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易于维护的材料。 6.2 在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使用期间,标志材料应不变形、不褪色。 6.3 对需要夜间识别的图像采集场所,应确保标志有足够的照明。可通过照明、反光或自发光等方式 确保标志清晰可辨。 6.4 应对标志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标志缺失、损坏、材料老化等情况应及时进行 更换,并应 及时清洁标志外表,保持标志外观的整洁。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