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 DB11/T 16072018 建筑物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2018-12-20 发布 2019-07-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 自然 资源委员会 北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物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DB11/T 1607 2018 主编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2、司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 委员会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实施日期: 2019 年 07 月 01 日 2018 北京 前言 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 年 -2035 年)实施,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 委员会北京市 “ 十 三五 ” 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 原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于印发 2017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172 号)的要求,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吸取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共分 6 章,主要内容
3、包括: 1.总则; 2.术语; 3.通信基站 机房; 4.通信管线与电源; 5.屋面设施; 6.防雷、接地及消防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 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城乡规 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 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 ;邮政编码: 100048; 电子邮箱 :)。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城乡规划标 准化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电话: 68021694,邮箱: )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4、北京市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北京电信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刘向东、陈磊、杨海涛、王芳、 张志颉、马振东、杜呈旭、甘玲、 顾国政、吕尧新、王航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孙成群、马 坤、雷丽英、王 浩、 李志杰 、 许章禄 、 任乐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通信 基站 机房 . 4 3.1 一般要求 . 4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 . 4 3.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 5 3.4 室内覆盖设备间 . 5 4 通信管线 与 电源 . 6 4.1 通信 管线 . 6 4.2 通信 电源 . 6 5 屋面设施 . 7 5.1 一般要求 . 7 5.
5、2 预留屋面抱杆加固点要求 . 7 5.3 预留屋面加固点要求 . 8 6 防雷、 接地及消防要求 . 9 6.1 防雷、 接地 要求 . 9 6.2 消防 要求 . 10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1 引用标准名录 . 12 附:条文说明 . 1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room .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3.2 Macro cell Base station room . 4 3.3Indoor coverage system r
6、oom . 5 3.4Indoor coverageequipment room . 5 4Communication pipeline and Power supply . 6 3.1 Communication pipeline . 6 3.2 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 6 5 Roof facilities . 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7 5.2 Presetreinforcement points forpole . 7 5.3 Preset reinforcement points ofroof . 8 6 Light
7、ing protection、 grounding protection and Fire protection . 9 6.1 Lighting protection、 grounding protection . 9 6.2 Fire protection . 1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1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3 1 1 总则 1.0.1 为了 适应 首都 城市建设和 移动 通信的发展 , 满足 基 站及 室内 覆盖
8、 系统 建设 所需 基础设施的 要求 而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 在 北京市行政区域 范围内, 被 选定作 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 和 需建设室内覆盖系统 的建筑 物 。 1.0.3 建筑物 的 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的建设 应满足共建共享的原则 和需求 ,统筹考虑。 1.0.4 通信基站的选址 和 建设应统筹考虑城市公共空间的 优化利用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坚持“统一规划、资源 共享、结合建筑设置优先、注重景观风貌协调”的原则。 1.0.5 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应符合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9、DB11/T 784) 的 要求。 1.0.6 建筑物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北京市 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 communications base station infrastructure 指 移动通信 基站 机房、管线、屋面设施、电源、防雷接地 和 消防 等设施。 2.0.2 宏蜂窝基站机房 macro cellbase station room 指可用于安装各种宏蜂窝基站 设备 及配套 设施 , 能够为 设备正常运转所需适宜工作环境的机房 。 2.0.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indoor cove
10、rage system room 指可用于安装各种微蜂窝基站设备及配套设施 , 能够为 设备正常运转所需适宜工作环境的机房 。 2.0.4 室内覆盖设备间 indoor coverage equipment room 建筑物弱电竖井内用于安装室内覆盖系统设备 和器件 的 空间。 2.0.5 天线 antenna 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电磁波的 装置。 2.0.6 馈线 feeder 把电磁波从发射机传到天线或从天线传到接收机所用的 连接线。 2.0.7 馈线洞 feeder hole 通信 基站 机房墙面上具有一定尺寸要求的孔洞,是移动 3 通信机房内各种线缆进出的通道。 2
11、.0.8 抱杆 pole 建筑物顶、建筑物外墙或通信塔栀上用于安装天线的钢制 构件。 4 3 通信 基站 机房 3.1 一般 要求 3.1.1 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 应 满足设备 布置 所需 的 要求 。 3.1.2 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应设在机房内。 3.1.3 机房梁下净高不 宜 小于 2.8 米 。 3.1.4 机房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刷防静电漆 。 3.1.5 机房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具备 防盗、保温隔热、耐 久、隔声、防水等性能,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门洞净宽不 应小于 1.2m,门洞净高不应小于 2.1m。 3.1.6 机房内应 具备 独立空调系统 的安装 条件 。 3.1.7 机房墙体窗
12、洞口内侧 应 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3.1.8 机房内不应设置 给水 、 排水管路 、水喷淋系统以及 供 暖设施。 3.1.9 机房墙壁 的材质 应为安装、 加固 设备预留条件。 3.1.10 机房内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距地 0.3m 暗装。插座 电源线 应 采用 0.45/0.75kV 铜芯阻燃线。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 3.2.1 机房宜设置在靠近屋面的房间。 3.2.2 机房面积不应小于 20m2,净宽度不应小于 4m。 3.2.3 机房楼面可变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6kN/m2。 3.2.4 机房应留有馈线洞, 高宽 不应小于 0.6m 0.4m,洞底 距离地面不 宜 小 于 2.2m。
13、 5 3.2.5 建于顶层的机房,机房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井道下 板洞不应在建筑物外墙一侧。 3.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3.3.150000m以下 建筑 物 应设置 1 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超 过 50000m2的 需 每 20000 增加 室内 覆盖 系统机房。 3.3.2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净尺寸不应小于 15m2;净宽度不应 小于 3.5m。 3.3.3 机房楼面可变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4.5kN/m2。 3.3.4 机房应留有馈线洞, 高宽 不应小于 0.3m 0.2m,洞底 距离地面不应 小于 2.2m; 建筑物 内弱电系统主槽道应与馈线 洞连接,槽道截面积不宜小于馈线洞。 3.4 室
14、内 覆盖设备间 3.4.1 单层建筑 面积小于 5000m2 的建筑物,总覆盖面积每 10000m2应设置 1 个室内覆盖设备间(不足 10000m2的部分按 照 10000m2 计算); 单层建筑 面积大于 5000m2 的建筑物,总 覆盖面积每 10000m2应设置 2个室内覆盖设备间(不足 10000m2 的部分按照 10000m2计算) 3.4.2 建筑物弱电竖井应为室内覆盖系统预留室内覆盖设备 间。 3.4.3 室内覆盖设备间预留 壁挂 设备墙体面积 不 宜 小 于 6m2。 6 4 通信管线 与电源 4.1 通信管线 4.1.1 机房与建筑物弱电竖井之间应预留通信专用 槽盒 ,预
15、留 槽盒 宽度不应小于 300mm。 4.1.2 建筑物弱电竖井内应为室内覆盖系统预留通信专用的 垂直 槽盒 ,或在共用的 槽盒 上预留通信 线缆 专用位置 。 非住 宅 建筑 物预留位置宽度不应小于 300mm, 住宅 建筑物 预留位 置宽度不应小于 150mm。 通信 槽盒 可在 各个楼层 间连通 ,并 在各楼层设置出口。 4.1.3 非住宅建筑物平层应按通信设计要求 预留 室内覆盖系 统通信专用 槽盒 。 4.1.4 建筑物 应预留 通信管孔与市政通信管井连通。 预留管 孔规格应按民用建筑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计规 范 DB11/804 执行。 。 4.2 通信电源 4.2.1 通
16、信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为建筑物最高负荷等级。 4.2.2 机房交流电源应引自建筑物内总配电室。 4.2.3 通信 用 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 4.2.4 每个宏蜂窝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50kW。 4.2.5 每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15kW。 4.2.6 室内覆盖设备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1kW。 7 8 5 屋面设施 5.1 一般要求 5.1.1 新建建筑物以及外立面需要改变的装修改造工程,在 设计阶段应预留 屋面抱杆加固点及屋面加固点 。 5.1.2 安装移动发射天线的屋面应为上人屋面,并且有楼梯 或爬梯到达。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防水层等建筑面层。 5.1.3 预留
17、的加固点应与结构承重构件相连接,突出建筑面 层 300mm。应明确每个加固点所能承受的荷载限值。 5.1.4 屋面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物, 根据 现场实测情况, 宜 在建筑物相对地面高 度 20m 至 30m 之间 的 楼层 , 预留天线安 装位置 。 5.2 预留屋面抱杆加固点要求 5.2.1 屋面 抱杆应布置在屋面靠近边角处,距离建筑物外檐 不宜大于 1.5m。 建筑物 外檐 可 采 取措施 隐藏 或 美化 天线。 应 在屋面 四个不同方向 边角处设置 4 组预留固定点。 5.2.2 预留的操作维护空间不 宜 小于 2.0m 2.0m。 5.2.3 女儿墙 宜 为混凝土墙或实心砌块墙体
18、 5.2.4 预留附墙抱杆 加固点 的 女儿墙内侧防水上反檐距离墙 顶高度不应小于 1m。 5.3 预留屋面加固点要求 5.3.1 若屋面无女儿墙 或女儿墙低于 1.5m, 应 预留混凝土 柱 9 墩 和螺栓。 5.3.2 加固点 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屋面靠近边角处,距离 建筑 物外檐不宜大于 1.5m。 5.3.3 预留的操作维护空间不 宜 小于 4.0m4.0m 。 5.3.4 每个混凝土 柱墩 的可变荷载标准值应按照国家现行规 范规程计算,且向下压力不应小于 5kN, 向上拔力不应小于 3kN。 5.3.5每个拉线锚点承受荷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计算, 且不应小于 10kN。 加固点应在屋
19、面防水 上反檐的上方。 5.3.6 屋面应在 四个不同方向 边角处设置 4 组预留固定点 。 10 6 防雷 、 接地 及消防 要求 6.1 防雷 、 接地要求 6.1.1 防雷 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机房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均需采用分级保护, 各级电源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 雷技术规范 GB50343 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的 规定。 2 进出建筑物的各类金属线缆应设防雷、过电压、电涌 保护,各级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 的规定。 3 通信基站天馈线系统的防雷应符合通信局(站)防 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20、50689 的规定。 6.1.2 接地 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通信 基站 机房、设备间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和汇流排, 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 的规定。 2 机房 应预留 与 建筑接地连接的接地端子 。 3 机房汇流排还应就近与建筑物结构主筋可靠连接。 4 机房 应采用联合接地,根据设备的 最小 接地电阻进行 设计 , 接地电阻应小于 10 。 5 暗埋箱体应做接地保护,并设置接地端子。 11 6 当交流电源从建筑物外引入机房时,应采用电缆穿钢 管埋地引入或采用铠装电缆埋地的引入方式,钢管或电缆金 属铠装层应就近接地。 6.2 消防 要求 6.2.1 机房应满足
21、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规定。 6.2.2 机房内应设置灭火设施 ,但不应 设置 水喷淋 系统 。 6.2.3各种 机房 耐火 等级应与所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相一致, 且不应低于二级 。 所有 门 、窗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墙体耐火 极限 不应低于 2h。 6.2.4 建筑内电缆竖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 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物内 的 电缆竖井、管道井 与房间 、走道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材 料封堵;线缆 槽盒 穿过 楼板和墙体 时, 线缆之间缝隙应 采用 防火材料封堵。 12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
22、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禁止”;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能”;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 条文中指明需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13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民用建筑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
23、础设施设计规范 DB11/804 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DB11/T 784 14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物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DB11/T 1607 2018 条文说明 2018 北京 15 目 次 1 总则 . 15 2 术语 . 17 3 通信 基站 机房 . 18 3.1 一般要求 . 18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 . 18 3.3 室内覆盖 系统 机房 . 19 3.4 室内覆盖 设备间 . 19 4 通信 管线与电源 . 20 5
24、 屋面 设施 . 21 16 1 总则 1.0.2 为加强北京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管理,推进通信基础 设施建设,保障社会公众权益和移动电信业务经营者合法利 益,结合城乡建设规划、移动通信发展趋势和本市实际情况, 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公共 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 2016-2020)。作为移动通信基站 站址的建筑物选取应满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 年 -2030 年 )、北京市公共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 2016-2020), 以及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覆盖的需求。建设方应提前征求 电信业务经营者 网络规划意见,确
25、定是否在建设时预留通信 机房。 1.0.3 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涉及机房、管线、电源等多项内容, 与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走线桥架等内容 关系密切,为确保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能满足移动通信网络建 设的要求,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的建设需与建筑物“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筑物设计需要统筹考 虑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要求。 工信部、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 2017 年推进电信基础 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 201792 号文), 明确提出了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规划衔接,充 分 统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公共 17 交通类、
26、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需求;要 坚持共享需求导向,合理整合资源,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设施, 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和 商务楼宇、建筑面积大于 30000m2的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建筑面 积大于 20000m2的其他公共建筑物, 建议 建设室内覆盖系统基 础设施。 18 2 术语 2.0.1 通信 基站 基础设施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通信 基站 机房按使用功能分为两大类:宏蜂窝 基站机房 和室内覆盖 系统 机房, 按照 需求 可以合用 , 也可 分 别设置 两 个机
27、房 ,合用机房面积不应小于分设机房面积之和 。 如果建 筑物设计满足室内覆盖系统机房设置要求, 室内覆盖 系统 机 房 也可以 与 室内覆盖 设备间合用 。 2.0.2 本规范中通信基站所指均为宏蜂窝基站。 2.0.4 室内覆盖设备间 indoor coverage equipment room 建筑物弱电竖井应按通信设计要求为室内覆盖系统预留 室内覆盖设备间。 19 1 层 2 层 N 层 N + 1 层 N + 2 层 电 缆 竖 井 室 内 覆 盖 机 房 ( 楼 层 商 定 )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28、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 N + 3 层 20 3 通信 基站 机房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 3.2.2 宏蜂窝 基站机房 图 3.2.1 宏蜂窝基站机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3.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3.3.2 室内 覆盖 系统 机房 21 3.3.1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4 通信管线与电源 4.2.4 每个宏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是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者 提供的宏基站设备总功耗计算得出。 4.2.5 每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预留用电负荷是根据电信业务 经营者提供的室内覆盖系统设备总功耗计算得出。 22 5 屋面 设施 5.2.1 屋面抱杆固定点位置参照 下图 。 a:不小于 3m, 且保证固定点在屋面梁 、 柱或承重墙上方。 5.3.1 柱墩 做法可参照下图 23 螺栓 做法可参照下图 注:锚栓就位后,需将定位板以上的锚栓表面涂抹凡士林油 膏,再用防水材料包扎,以防被混凝土浆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