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40.01 B 04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T 1616 2019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 通则 General guideline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19-03-27 发布 2019-07-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616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 语和定义 . 1 4 核算原则和流程 . 3 5 功能单位 . 4 6 核算边界 . 4 7
2、分配 . 5 8 数据收集 . 5 9 排放量核算 . 7 10 核算报告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CH4和 N2O 全球变暖潜势 . 10 DB11/T 1616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北京市 农业局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 北京市 农业局 组 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低碳农业协会 、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建繁 、 马文 林 、 张哲瑜 、吴淑勋、 任康 、 于跃跃 、 史文清 、 杨军香 、 朱法江 、 王宇 。 DB11/T 1616 2019 1 农产
3、品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 通则 1 范围 本 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 的 核算 原则 和 流程 、 功能 单位 、 核算边界、 分配、数 据收集、排放量核算 、 核算 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指导 农产品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指南的 制订和修订工作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可 参 考 本标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44 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32150 2015 工业企
4、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 术语 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 agricultural products 指 来源于 农业 生产 活动中获取的植物和动物 等初级农 产品 及 其它产品 ,不 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 品。 3.2 农产品 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在特定时段内农产品生产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 (以质量单位计算),包括 二氧 化碳( CO2)、 甲烷( CH4) 和 氧化亚氮( N2O) 三种温室气体,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计 。 3.3 农 产品系统 produc
5、t system 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农产品 部分 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 。 3.4 功能单位 functional unit 对农 产品系统性能 进行 量化的基准单位。 DB11/T 1616 2019 2 3.5 分配 allocation 将 农 产品系统中的输 入 和输出划分到 该 产品系统 及相关 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统中。 3.6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 输入 与 输 出量表征值。 注: 如农作物 的种植面积、牲畜的年饲养量、饲料和肥料用量等。 3.7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某种温室气体在单
6、位活动数据下的排放量。 3.8 系统边界 system boundary 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活动的范围。 3.9 部分生命周期 partial life cycle 从 原料 进入 农产品 生产 区 到所生产产品离开生产 区的阶段 ,不包括原料生产和 农 产品使用、报废处 置 阶段 。 3.10 燃料燃烧排放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 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汽油、柴油、燃煤 、天然气 等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11 过程排放 process emission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 动物肠道发酵、粪便管理 、 种植施肥 和废弃物处置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 土壤有机
7、碳库储量的变化。 3.12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electricity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购入电力所对应的区域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13 外供电力和热力的扣除 reducing emissions from exported electricity and heat 外供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区域电力和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 氧化碳排放量。 3.14 外供沼气的扣除 reducing emission from exported biogas 外供并利用的沼气所对应的二氧化碳当量值。 DB11/T 1616 2019 3 3.15 二氧
8、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GB/T 32150 2015,定义 3.16 3.16 输入 input 进入一个单元过程的产品、物质和能量。 3.17 输出 output 离开一个单元过程的产品、物质或能量。 3.18 共生产品 co-product 同一单元过程或 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 GB/T 24044 2008,定义 3.10 3.19 开环 open loop 开环是指农产品生产废弃物不返回到原生产流程,而是经过其它的工艺进行处理或处置。 注: 如畜禽粪便 生产有机肥
9、外销 。 3.20 闭环 closed loop 闭环是指农产品生产废弃物经收集、处理后,重新返回原生产流程,用于生产新产品。 注: 如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用于养殖场种植 体系 。 3.21 土壤 有机碳库 soil organic carbon pools 30cm厚度 耕层 土壤中的有机碳储量 。 3.22 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 的系数。 GB/T 32150 2015,定义 3.15 注: 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 CH4和 N2O的增温潜势值采用 IP
10、CC公布的最新值。历次 IPCC评估报告中 CH4和 N2O的全 球变暖潜势推荐参考值 , 参见 0附录 A。 4 核算 原则和流程 DB11/T 1616 2019 4 4.1 核算 原则 核算 宜 遵循 如下原则: a) 相关性:应选择适合 核算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源和方法 ; b) 完整性:应包括相关的 农产品 温室气体排放和存储 ; c) 一致性 :应能够对有关 农产品 温室气体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 d) 准确性:应减少偏见和不确定性 ; e) 透明性 :应发布适用的 农产品 温室气体信息,使目标用户能够在合理的置信度内做出决策 。 4.2 核算流程 核算 流程 如下 : a
11、) 确定 核算 目的 ,宜明确: 1) 核算意图 ; 2) 核算理由 ; 3) 核算结果提供对象 ; 4) 是否向公众发布 。 b) 确 定 功能单位和 核算 边界; c) 确定分配 要求 与 方法 ; d) 核算 各类农产品 温室气体排放 量 ,具体包括: 1) 识别 排放 源 ; 2) 选择 核算方法; 3) 选择与收集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 4) 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e) 撰写报告。 5 功能单位 功能单位应与核算的目的和范围保持一致。 6 核算边界 6.1 系统边界 6.1.1 农产品 温室气体气体排放核算宜采用部 分生命周期 核算方法 。 6.1.2 农产品系统 的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12、 包括 燃料燃烧排放、 过程排放、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 外供 电 力和热力的 扣除 、 外供 沼气的 扣除 ,并以功能单位计量农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 6.1.3 燃料消耗量 、 购入电力 应 包括被 核算 农产品生产 过程所消耗 的能源量 , 不 宜 包括用于其他活动 过程的能源消耗。 6.1.4 沼气 、 电 力和热力 外供第三方利用, 对应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从 农 产品 生产过程发生的 二氧化碳 当量 中扣除 。 6.1.5 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应单独核算并在报告中给予说明,但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6.1.6 应根据农产品 生产工艺过程 确定 实际核算 温室气体种类。 DB1
13、1/T 1616 2019 5 6.2 时间边界 6.2.1 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生产过程 不同阶段 发生变化,收集数据的时间长度应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生 产过程 。 6.2.2 对 连续 进行 生产的农产品 , 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 宜 持续一年 。 6.2.3 若农产品生产有特定时间要求(如:季节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 需包含与该产品生产有 关的特定时期。 7 分配 7.1 分配原则 7.1.1 应 尽量避免分配, 对生产一种农产品的系统,不需要进行分配。 7.1.2 对生产两种或 多种产品 时 , 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 : a) 宜 根据明确规定的程序将输 入 和 输出分配到不同的产品中 ;
14、 b) 一个单元过程分配的输入 和 输出的总和应与其分配前的输入 和 输出相等。 7.2 分配方法 7.2.1 物理分配 宜根据产品与共生产品间输入和输出的本质物理关系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7.2.2 经济性分配 可根据离开共同过程的每种产品的市场价值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7.2.3 其他关系 可根据除物理或经济关系外的其他合理关系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7.3 分配 要求 7.3.1 应确定和其他产品系统共享的过程, 宜优先 采用 潜在物理关系 进行 分配 。当物理关系无法建立 或无法单独作为分配基础时,宜 采用 其他关系进行分配。 7.3.2 对 同时包括
15、共生产品和废物两种成分 的输出 , 只 对共生产品进行分配 ,在系统边界内未被利用 的废物不参与分配 。 7.3.3 对系统中相似的输入 和 输出,应采用同样的分配。 7.3.4 对包含 再使用和再生利用 过程 的 产品,其 分配 还 应 考虑: a) 物质固有属性的变化 ; b) 对于在初始和后续的产品系统之间的回收利用过程, 应 按照 7.2.1 7.2.3 的规定, 界定 其 核算 边界 ; c) 闭环农产品系统和再生利用材料的固有特性不发生变化的开环产品系统,不 对材料 进行分配; d) 材料被再生利用输入到其他产品系统,且其固有特性发生改变的开环产品系统,对材料进行分 配。 8 数据
16、 收集 DB11/T 1616 2019 6 8.1 数据质量 8.1.1 数据 特性 数据应具有如下特性: a) 技术代表性:数据应反映生产 中实际使用的技术 的程度 ; b) 地区代表性:数据应反映系统边界内生产活动发生的实际地理位置 的程度 ,例如核算对象所在 区域、经纬度 ; c) 时间代表性:数据应反映实际生产时间或使用年限 的 程度 ; a) 完整性:数据宜包括生产中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所有过程,且各过程尽可能获取完整数据, 并在最大程度上代表实际生产情况 ; b) 可靠性:用于获取数据的数据源、数据收集方法和核 算 程序的可 依赖 程度。 8.1.2 数据 选择 数据选择应遵循如
17、下的优先原则: a) 优先 考虑数据的年份 和收集数据的最短时间期限,以及针对具体被核算产品的时间数据; b) 优先考虑收集所在地理区域,以 及针对具有地理特性的产品的具体数据; c) 优先考虑数据是否针对具体某项技术或一套混合技术,以及针对产品的具体技术数据; d) 优先 考虑 对 核算 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过程 ,并收集该 过程的 原始 数据 ; e) 优先收集具有减排潜力且减排可由 产品生产 执行或影响的过程。 8.2 活动数据 宜 根据所选定核算方法的要求选择和收集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 选择和收集数据 的 优先级 顺序 见 表 1。 表 1 活动数据收集优先级 数据类型 描述 优先级 原始
18、数据 直接计量、监测获得的数据 高 二次数据 通过原始数据折算获得的数据,如:根据年度购买量及库存量的变化确定的数据;根据财 务数据折算的数据;或者来自于权威文献的数据等。 中 替代数据 来自相似过程或活动的数据。 低 8.3 排放因子 在获取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时, 其数据来源应明确,数据 应有公信力 、 适用性 和 时效性 ,获取优先级 顺序 见 表 2。 表 2 排放因子获取优先级 数据类型 描述 优先 级 实测值或测算值 通过 对 农 产品 生产过程 的直接测量等方法得到的排放因子或相关参数值。 高 缺省值 中国国家和地方机构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标准中 提供的 针对北京、华北、或
19、中国区域的排放因子 缺省值,优先 级别按照北京、华北和中国区域逐级降低。 中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或具有行业公信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温室气体缺省排放 因子。 低 DB11/T 1616 2019 7 9 排放量 核算 9.1 一般要求 核算方法 可采用 排放因子法、实测法和模型法, 应根据所选定的核算方法对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 进行计算 。 核算方法应按照 核算结果的数据准确度要求、 数据 可获得 性 、排放源可识别程度确定 优先 选 择 顺序 。 核算结果 应 采用 每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 表示 。 9.2 排放源识别 应根据核算边界,按表 3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温室气体源
20、进行识别。 表 3 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种类示意表 核算边界 温室气体源类型 排放源举例 排放源 温室气体种 类 燃料燃烧排放 固定燃烧源、移动燃烧源 生产过程中用到的用能设备 CO2 用于发电和供热的设备 CO2 过程排放 种植 生产过程排放源 化肥氮、有机肥(堆肥、沼肥、绿肥、商品有机肥等)氮 N2O 废弃物处置过程排放源 秸秆还田 N2O 秸秆焚烧 CH 4、 N2O、 CO2a 土壤 有机 碳库 农田土壤 CO2(固碳 /释放碳) b 养殖 生产过程排放源 肠道 CH4 废弃物处置过程排放源 粪便 N2O、 CH4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由农产品系统外部购入的电力 播种设备、收割设备 、
21、混合搅拌 设备、暖气等用电设备 CO2 外供电力和热力的扣 除 由农产品系统所产生的废弃物 转化形成的电力和热力 自产电力和热力 CO2 外供沼气并利用的扣 除 由农产品系统所产生的废弃物 转化形成的沼气 自产沼气 CH4 a 对秸秆焚烧排放,只报告排放量,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b 土壤固定碳量,以“ -”计;土壤释放碳量,以“ +”计。 9.3 核算方法 9.3.1 单位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应以产品每功能单位排放的 二氧化碳当量 进行表征,即以农产品系统的功能 单位 总量(总 产量或 总 产 值 ) 除该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其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9.3.
22、2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应根据所选定的核算方法进行计算,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养 殖和种植生产排放、废弃物处置排放、土壤 有机 碳库变化)和购入电力的排放之和,并扣除 外供 的热力、 电力和沼气的相应 扣除 量 。 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均应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 CO2e)。 DB11/T 1616 2019 8 9.3.3 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 燃料燃烧排放、养殖和种植生产排放、废弃物处置排放和购入电力的排放 ,宜 采用排放因子法计算, 温室气体排放量为活动水平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及全球变暖潜势 的 乘积,见公式( 1) 。 GHGE A D E F G W
23、 P .( 1) 式中: EGHG 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 每功能单位的 二氧化碳当量 排放量 ; AD 温室气体活动 数据 ; EF 基于 部分生命周期 的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与 活动数据 的单位相匹配; GWP 全球变暖潜势。 注: 在计算燃料燃烧排放 CO2时,排放因子也可为含碳量、 低位发热值、 碳氧化率及 CO2折算系数( 44/12)的乘积。 9.3.4 土壤 有机 碳库变化 计算 土壤有机碳库变化计算可采用 估测 法或实测法 ,宜 选取 持续采用土壤有机质提升耕作管理措施 3年 及以上 的农田 进行核算 。 9.3.5 扣 除 量 计算 9.3.5.1 外供 沼气 外供 沼气
24、 的扣减 量计算方法见公式( 2)。 4 4 4C H - o u t C C H C HR Q P U R G W P . ( 2) 式中: 4CCHR 外供 沼气 的 扣除 量,单位为 吨二氧化碳当量( t CO2e) ; 4QCH-out 外供沼气 量 ,单位为 万标立方米( 104 Nm3) ; 4CHPUR 沼气中甲烷气体的含量, %; 6.7 CH4气体在标准状况下的密度,单位为 吨每万标立方米( t/104Nm3) ; GWP 甲烷的全球变暖潜势。 9.3.5.2 外供 电力 外供 电力 扣除 量计算方法见公式( 3)。 E le c o u t E le c o u t E l
25、e cE AD EF ( 3) 式中: outElec-E 外供 电力的 扣除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 CO2); outElec-AD 外供 的电力量,单位为兆瓦时( MWh); ElecEF 电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t CO2 / MWh)。 9.3.5.3 外供 热力 外供 热力 的扣除 量 计算方法见公式( 4)。 H e a t H e a t H e a to u t o u tAE D EF ( 4) DB11/T 1616 2019 9 式中: Heat out-E 外供 热力的 扣除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 CO2) ; Heat out-AD
26、外供 热力量,单位为吉焦( GJ); HeatEF 热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 t CO2 /GJ) 。 10 核算报告 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 宜 包括以下内容: a) 农产品生产 基本 信息 ; b) 功能单位 ; c) 核算 边界 ; d) 核算方法 ; e) 数据收集 ; f) 分配 ; g) 核算 结果 。 DB11/T 1616 2019 10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CH4和 N2O 全球变暖潜势 CH4和 N2O全球 变暖 潜势参考值 , 参见表 A.1。 表 A.1 CH4和 N2O 全球 变暖 潜势参考值 温室气体类别 全球增温潜势值 数据来源 CH4 21 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25 IPCC第 四次评估报告 34 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 N2O 310 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298 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 265 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