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 5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6792019 收费公路路产巡查处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and disposal of highway property 2019 - 12 - 25发布 2020 - 04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679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路损及突发事件巡查处置 . 4 6 涉路管理 . 5 7 路产巡查档案管理 .
2、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产巡查记录表 .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损现场勘察记录表 .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产设施修复通知单 . 11 DB11/T 1679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畅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褚文洁、王建春、蔡凤龙、王涛、闫卫坡、聂建成、来程轩、杜建东、王志斌、 李小东、邱譞、弋晓明、顾江年、段金龙、程珊珊、徐世凯。
3、DB11/T 16792019 1 收费公路路产巡查处置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收费公路路产巡查处置的基本要求、路损及突发事件巡查处置、涉路管理和路产巡查 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收费公路路产巡查处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JTG/T H21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4、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1167 车载式路况快速巡查装备 DB11/T 1170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收费公路路产 highway property 收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3.2 收费公路路产事件 highway property incident 路损事件和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的涉路工程、占(使)用桥下空间、超限运输、设立非 公路标志,以及突发事件和交通阻断。 3.3 路损事件 highway property damagement 对收费公路路产造成损坏
5、的行为。 3.4 涉路管理 highway property management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涉路工程、占(使)用桥下空间、超限运输、设立非公路标志的监督管理。 DB11/T 16792019 2 3.5 桥下空间 space under the bridge 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 3.6 路产巡查率 rate of highway property inspected 单位时间内实际巡查里程占应巡查里程的百分比。 3.7 路产事件发现率 rate of highway property discoveried 单位时间内发现的路产事件数占全部路产事件数的百分比。 3.8 路
6、产事件处置率 rate of highway property disposed 单位时间内已反馈事件数占应反馈事件数的百分比。 3.9 结案率 rate of highway property incident completed 单位时间内已结路产案件数量占应结路产案件数的百分比。 3.10 追偿率 rate of highway property incident compensated 单位时间内路产损失已赔偿金额占应赔偿金额的百分比。 4 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巡查人员、巡查车辆和巡查设备组成路产巡查队伍, 对运营的收费公路实施
7、路产巡查处置。 4.1.2 路产巡查应以车辆巡查为主,可采用视频巡查等巡查方式。 4.1.3 路产巡查应每日(24小时)不少于4次,其中车辆巡查不少于2次,夜间巡查不少于1次。法 定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保障时期,应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4.1.4 路产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a)已经发生的路损事件; b)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的涉路工程; c)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要求占(使)用的桥下空间; d)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的超限运输; e)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要求设立的非公路标志。 4.1.5 路产巡查人员应通过拍摄照片、文字记录或采集音、视频等方式,实现对巡查处置全过程的记 录。
8、记录内容应未进行技术处理,并符合如下要求: DB11/T 16792019 3 a)图像应符合GB 373002018规定的图像信息质量要求,包括正面图像、斜前方45度角图像,能 够反应现场全貌、事件类型、路产损失等情况; b)文字记录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事件类型、路产损失等现场情况; c)音、视频应符合GB 373002018规定的音频和视频信息质量要求。 4.1.6 实施路产巡查过程中,巡查车辆的车速应满足安全要求。 4.1.7 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路产巡查处置工作。 4.1.8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对涉路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4.1.9 路产巡查处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9、a)路产巡查率95%; b)路产事件发现率80%; c)路产事件处置率=100%; d)结案率95%; e)追偿率90%。 4.2 路产巡查车辆要求 4.2.1 应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a)技术性能应符合GB 18565要求,并持有当期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b)技术等级应符合JT/T 1982016规定的二级技术等级要求; c)巡查装备应符合JT/T 1167规定; d)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e)应按照GB/T 18344相关规定,对路产巡查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 f)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4.2.2 车容车貌应符合如下要求: a)车身两侧统一喷印“路产巡查”文字标识,字
10、体为大黑体,字高19cm,宽18cm,间距4cm,文字 颜色为绿色(C/75 M/0 Y/100 K/0); b)车辆基本色为白色(C/0 M/0 Y/0 K/0),沿车辆前保险杠水平环绕车身以下部分为桔红色(C/15 M/085 Y/90 K/0); c)车辆内部应干净整洁,随车物品码放整齐,无污染、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d)车身外观应保持良好、干净整洁,无严重锈斑和脱漆,标志、标识清晰; e)车辆前后牌照整洁、清晰。 4.2.3 基本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a)向前、后方车辆进行示警; b)按照动态或静态模式采集清晰的前方图像; c)对巡查地点及采集的图像进行准确定位; d)将巡查过
11、程中获取的图像和音、视频等巡查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平台。 4.3 路产巡查人员要求 4.3.1 路产巡查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参加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 b)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距初次领证日期应不少于1年; c)熟练操作巡查车辆内相关车载式装备,完成音、视频信息的采集工作; d)熟练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 e)熟练使用路产巡查车辆内配备物品。 DB11/T 16792019 4 4.3.2 路产巡查人员应持工作证件,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巡查时应 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3.3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每年应组织路产巡查处置相关培训。 5 路损及突发事件巡
12、查处置 5.1 巡查处置要求 5.1.1 实施路产巡查前,路产巡查人员应对巡查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设备完好状况进行必要的 检查。 5.1.2 路产巡查人员处理路损及突发事件时,应利用反光锥桶和警告标志码放警示区域,警示区域自 事故地点向来车方向应不少于150米。 5.2 路损事件处置 5.2.1 路损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完成现场勘查、信息上报、确认责任人、确认路损数量及损失金额、通 知修复及验收等工作。 5.2.2 路损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时,应按照要求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a)路损事件未造成道路封闭性受损时,应利用反光锥桶和警告标志码放警示区域,并通知养护部 门进行修复; b)路损事件
13、造成道路封闭性受损时,应利用反光锥桶和警告标志码放警示区域,通知养护部门进 行修复,并看守现场至养护部门抵达; c)桥梁重要部件严重受损,影响正常通行时,应采取交通导改或临时性封闭措施,并通知养护部 门进行修复; d)路面存在需专业人员或机械设备进行清理的遗撒物,以及因事故造成的车辆故障,影响正常通 行时,应根据占用车道情况,采取交通导改或临时性封闭措施; e)路损事件造成火灾时,应采取临时性封闭措施。 5.2.3 路损事件应按以下要求对设施进行确认验收: a)波形梁钢护栏、公路防撞桶等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的设施损坏,养护部门按相关规定修复后24小 时内进行确认验收; b)防落网、防眩板、路灯等影
14、响道路安全的设施损坏,但不影响收费公路运行时,养护部门按相 关规定修复后48小时内进行确认验收; c)小型交通标志、声屏障等设施损坏,养护部门按相关规定修复后72小时内进行确认验收。 5.2.4 路产巡查人员发现路损事件逃逸情况后,应及时报警,通知养护部门进行设施修复,并按5.2.3 要求的验收时限进行确认验收。 5.3 突发事件处置 5.3.1 对于道路积水、结冰、火灾、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a)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维护现场; b)到达现场后5分钟之内将现场基本信息上报,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等基本情况,30 分钟之内将现场详细情况上报; c)将现场人
15、员进行疏散、劝离至安全地带; d)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车辆疏导或封闭道路; e)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救灾资源的运送; DB11/T 16792019 5 f)相关部门确认解除险情后,结束处置工作,恢复道路通行; g)发现积水、积雪等自然灾害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应在上报基本信息后,通知养护部门进 行清除。 5.3.2 对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泄漏,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a)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维护现场; b)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现场基本信息口头上报,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30分钟之内将详 细信息上报,包括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 c)根据现场情况拨打“122”、“110”、“12
16、0”、“119”等救助电话,并协助进行处置; d)相关部门确认解除险情后,结束处置工作。 5.3.3 对于交通阻断,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a)巡查过程中发现交通阻断事件后,立即了解情况并维护现场; b)在发现道路积水超过27cm、道路结冰、着火等紧急情况时,应码放警示标志,采取封闭道路措 施,并看守现场; c)应在15分钟之内将信息上报至本单位信息传递部门; d)应根据交通阻断事件现场情况,拨打“122”、“110”、“120”、“119”等救助电话,并协 助进行处置; e)车道恢复通行,现场处理完毕后,结束处置工作。 5.3.4 路产巡查人员在突发事件或交通阻断处置结束后,应对路产损失进
17、行勘查,如存在路产损失, 应通知养护部门进行现场恢复,并按照5.2.3要求的验收时限进行确认验收。 6 涉路管理 6.1 涉路工程巡查处置 6.1.1 对管辖区域内已办理审批手续的涉路工程应进行巡查。 6.1.2 对涉路工程进行的批后巡查应包括施工前现场勘查、施工中巡查、施工后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期间或重点工程的重要节点,应加大涉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巡查频次,施工中巡查的 频次应按表1确定。 表1 施工中巡查频次表 施工时间 施工中巡查频次 7天 1次 7天施工时间30天 2次 30天 2次/30天 6.1.3 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施工的,或者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影响的,应立即
18、通知停工,并通 知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6.1.4 下穿类涉路工程的第三方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60%)时,应立即提示工程建设单位;达到警戒 值(80%)时,应通知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在30分钟内通知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6.1.5 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的,应立即通知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拒绝整 改的,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1.6 发现未经批准的涉路工程,路产巡查人员应在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上报,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 工,并将现场恢复原状。 6.2 桥下空间巡查处置 DB11/T 16792019 6 6.2.1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对所辖区域内的桥
19、下空间进行分级管理,并按级别进行巡查处置。桥 下空间具体分级和巡查频次应按表2确定。 表2 桥下空间分级及巡查频次表 桥下空间等级 桥下空间客观情况 巡查频次 一级 1.跨线(河)桥、涵洞等暂无利用价值 及未使用的桥下空间; 2.使用单位近一年内未出现违规使用 行为 1次/30天 二级 使用单位近半年内未出现违规使用行为 1次/15天 三级 使用单位近三个月内未出现违规使用行为 1次/10天 四级 1.初次签订使用合同未满三个月的; 2.使用单位近三个月内出现过违规使 用行为,但及时整改完毕的; 3.近三个月内出现过非法侵占行为,但 及时整改完毕的 1次/7天 五级 1.要求占(使)用单位停止
20、违规行为或 限期予以整改,但未整改完毕的; 2.要求占用单位清理腾退占用的桥下 空间,但尚未清理腾退的 1次/1天 6.2.2 对未按要求占(使)用的桥下空间,路产巡查人员应立即通知占(使)用单位停止违规行为或 限期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 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2.3 发现非法占用的桥下空间,路产巡查人员应立即通知占用单位清理腾退占用的桥下空间,并在 24小时内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3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巡查处置 6.3.1 发现未按照行政许可批准内容行驶或者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场记录车辆信息并开具 超限运输车辆改行通知单,并劝其由最近的出口驶离收费公
21、路。 6.3.2 拒不驶离收费公路的,应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协助进行处置。 6.4 非公路标志巡查处置 6.4.1 非公路标志的设立应符合DB11/T 1170相关规定。 6.4.2 对非公路标志的专项巡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6.4.3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非公路标志,应立即通知设立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拆除: a)标志板与行车方向的角度小于80的; b)标志内边缘距行车道外侧边缘小于50cm的; c)标志板反光膜的逆反射性能存在明显缺陷的。 6.4.4 对未经批准设立的非公路标志,应在现场勘查后24小时内进行拆除。 7 路产巡查档案管理 DB11/T 16792
22、019 7 7.1 档案类别 7.1.1 路产巡查记录应包括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车辆、道路情况、安全设施、路损事件处置等 内容。 7.1.2 路损及突发事件档案应包括巡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北京市 公路路产巡查 记录表(具体式样参见附录A中的表A.1)、 公路路损现场勘察记录表(具 体式样参见附录B中的表B.1)、收费公路路产设施修复通知单(具体式样参见附录C中的表C.1) 等文件、照片、音视频资料,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 送制度要求的其他材料。 7.1.3 涉路管理档案应包括巡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照片、音、视频资料。 7.2 档案存储 7.2.1 路产
23、案卷应一案一卷,结案后按照7.1的要求组卷。 7.2.2 路产巡查记录按路线定期进行归档组卷,留存时间应不少于10年。 7.2.3 路损及突发事件档案留存时间应不少于10年。 7.2.4 涉路管理档案的相关文件材料留存时间应不少于10年。 DB11/T 16792019 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产巡查记录表 表A.1 北京市 公路路产巡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天气(雨、雪、 雾、风、晴) 车号: 巡视员: 司机: 车况检查:机油 冷却水 刹车 灯光 发动机 公务卡 外观 智能终端 次数 1 2 3 4 本班巡查里程共计 公里;本次加燃油 升;加油时
24、里程表数 。 类 别 项目 巡查情况 处置结果 路损 事件 涉路 管理 涉路工程 桥下空间 超限运输 非公路标志 具体巡查处置情况: 重点路段K + 至K + ,巡查处置情况: DB11/T 16792019 9 表A.1 (续) 路产案件处置情况: 提供服务情况: 其他情况: 交接记录: 车上物品 是 否 齐全有效; 下一班次收据起始号: 。 DB11/T 16792019 10 B A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损现场勘察记录表 表B.1 公路路损现场勘查记录表 发生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星期( ) 天气( ) 发生事故地点(桩号) 方向 当事人 情况 司机姓名 性别
25、联系电话 车牌号 车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行驶证 驾驶证 军官证 护照 其他( ) 单位名称(地址) 路产 损坏 情况 损坏设施名称 单位 单价 数量 赔偿金额(元) 钢护栏( )米 块 钢护栏立柱 根 防阻块 个 合计 事故 现场 勘察 情况 说明 该车在上述地点造成以上路产损失 该车辆散落物污染路面或滴漏油污染路面: 长_米,宽_米,面积_平方米。 以上路产损失情况属实,同意按上述金额赔偿。 当事人签字: 勘察人签字 设施赔偿情况 结案情况 DB11/T 16792019 11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收费公路路产设施修复通知单 表C.1 收费公路路产设施修复通知单 案件号: 类型(A B C D E) 序号 方向 桩号 设施名称 单位 更换数量 维修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发单人 发单日期 接单人 接单日期 验收人 验收日期 备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