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 F 10 备案号:60737-201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15602018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能源消耗增加值限额 The norm of increment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processing waste in cement kiln 2018 09 29发布 2019 01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560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5 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和方法 . 2 6 计算方法
2、 . 2 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 3 参 考 文 献 . 4 DB11/T 1560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水泥行业协会、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存良、黄倩、梁韬、张晶媛、毛玉麟、谢辉、李寅明
3、、何捷、熊运贵、顾军、 赵连生、姜雨生、李铁冰、蒋明、刘继涛、曹向东。 DB11/T 15602018 1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能源消耗增加值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下简称“飞灰”)及除飞灰以外的危 险废物综合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增加值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节能管理和 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处置废物的水泥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858 用能单位能源
4、计量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飞灰 fly ash 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3.2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s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 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 co-processing fly ash in cement kiln 将满足入窑要求的飞灰投入水泥窑焚烧,实现对飞灰无害化处置的过程。 3.4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co-pr
5、ocessing hazardous waste in cement kiln 将满足入窑要求的危险废物(除飞灰以外)投入水泥窑焚烧,实现对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过程。 3.5 飞灰处置能耗增加值 increment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processing fly ash DB11/T 15602018 2 飞灰经预处理投入水泥窑后,对生产工艺产生影响,导致单位熟料产品增加的能源消耗量。 3.6 危险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 increment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processing hazardous wastes 危险废物经预处理
6、投入水泥窑后,对生产工艺产生影响,导致单位熟料产品增加的能源消耗量。 4 技术要求 4.1 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限定值 现有处置飞灰、危险废物的水泥生产企业能耗增加值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限定值 名 称 能耗增加值限定值 (千克标准煤/吨熟料) 飞灰处置能耗增加值 5.0 危险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 19.0 4.2 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先进值 废物处置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表2中规定的能耗增加值先进值。 表2 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先进值 名 称 能耗增加值先进值 (千克标准煤/吨熟料) 飞灰处置能耗增加值 4.9 危险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 18.5 5 能源
7、消耗统计范围和方法 5.1 统计范围 不包含废物预处理过程中消耗的所有能源。 5.2 统计方法 5.2.1 根据企业统计期内熟料综合能耗量和熟料生产量计算的数值与未处置废物熟料能耗比较后,计 算出企业处置废物单位熟料的能耗增加值。 5.2.2 企业消耗的各种能源应按收到基低位发热值折算成标准煤。 6 计算方法 6.1 废物处置的能耗增加值 废物处置的能耗增加值按公式(1)计算: DB11/T 15602018 3 ePEe CL -=D . (1) 式中: e 废物处置的能耗增加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熟料,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E 统计期内熟料综合能耗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8、; PCL 统计期内熟料生产量,单位为吨,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e 未处置废物熟料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熟料,飞灰处置能耗:117.5千克标准煤每 吨熟料;危险废物处置能耗:118.5千克标准煤每吨熟料。 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7.1 节能管理 7.1.1 应根据废物处置能耗增加值限额,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废物预处理用能管理制度,将用能指标 分解落实到相关工序,并做好详细记录。 7.1.2 应按要求建立能源计量、统计制度, 能耗核算和分析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7.1.3 应根据DB11/T 858的要求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完善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 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有可溯源的原始记录。 7.2 节能技术措施 7.2.1 应依靠技术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和可再 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7.2.2 企业使用的用能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经济运行标准要求。 DB11/T 15602018 4 参 考 文 献 1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2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