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8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民主和专政的统一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第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五种形式。其中,封诊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以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可见,A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律答问是指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类似于后世的“律疏”,可见,B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
2、,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决事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它是指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廷行事不同于决事比,廷行事类似于判例,而决事比则是“比附断罪”。可见,排除C项。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此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是可为模式,故表现在法的作用上就是有选择的指引。第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西方主要国家宪法的特点 英国是典型的议会主权国家。第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立国前的立法。元朝于立国前制定了一部反映蒙古习惯和社会禁忌以及风俗的汇编大札撒。该部法律汇编不属于元朝正式的立法活动。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至元新格
3、、大元通制和元典章都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法律。因此,排除B项、C项和D项。第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对一国所有的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进行划分就形成了不同法律部门,因此法律部门的基本要素是同类法律规范,而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法律条文,这是实质意义部门法的基本观点。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对人的效力 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属人主义原则是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人即使在本国境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原则指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的所有人,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外国籍人,本国人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保护主义原则是以维护本国利益作
4、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犯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受本国法律的追究。我国采用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答案为B。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属于基本法律,其制定机
5、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采用宪法法院等专门机构解释宪法的,有些国家过去只允许政府机关申请解释,不允许个人申请解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方允许个人提起宪法诉讼,其程序大体包括有提请审查、决议、公布等。第1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首创“十恶”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开皇律基本内容和篇章体例,较以往的封建法典有较大改革,表现之一就是首次确立“十恶”罪。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注意:虽然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但不能将“重罪十条”混淆为“
6、十恶”。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张杜律 泰始三年(267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诏颁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注解后的晋律也称为“张杜律”。第1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司法制度 根据南京国民政府1932年公布的法院组织法,普通法院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法律,它所作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C项是正确的
7、;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比较混乱,司法机关重叠,职权不分,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元朝一改前朝的“三法司”制度,撤销了大理寺,以刑部取代大理寺,自此,刑部成为中央主审机关。元朝仍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元朝设置大宗政府,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元朝设置宣政院,主持全国宗教的审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1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民登记是对选民资格的法律认可,是关系到公民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能否行使选举权的重大问题。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
8、识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该民法典并未正式颁行,因此,A项表述错误。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可见,B项表述错误。此处注意大清民律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在结构顺序与名称上的差异, 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 (不是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大清民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可见,C项为正确答案。此处要注意: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入学考试中,有一道单选题认为,亲属和继承编的起草机构仅为礼学馆,那道单选题出得不严密。大清民律草案以德国、日本和瑞士的民法为渊源,而不是以法国的民法为渊源,因此,D项表述错误。第1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
9、根据选举法第49条,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据此。本题应选A。第2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产物,法律要合乎自然规律,因而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故A选项正确。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针对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故不能被反复适用,故B项错误。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而并非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是否与意志有关不是判断该法律事实是行为还是事件的标准,故C选项错误。法律的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故D选项错误。第21题:参考答案:C答
10、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刺配”刑。刺配刑是宋太祖时期首创的刑罚。所谓刺配刑,即“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宋初设此刑的初衷,原为宽待死刑之意。但其在适用中逐渐被发展为滥刑之刑,即复活了肉刑。况且又没有配地远近之限,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后人讥为“六刑”。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历史上其他形态的政治文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第2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人权宣言 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定的
11、,后来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1791年宪法的序言,因此答案是B。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来完成:(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生辰等,并在宗庙进行占卜以定吉凶。(3)“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4)“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为“纳币”。(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确立。“六礼”是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自西
12、周以后,作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它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历代王朝在“六礼”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规定了婚姻制度,比如唐朝家长的主婚权以及后世出现的报婚书等制度。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第2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的规定,后世法典有关侵犯财产类犯罪相关篇目,都沿袭法经,如秦律、汉律的盗律,开皇律、大业律、唐律疏议、宋刑统中的贼盗律等。所以,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2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族
13、自治地方的界线需要变动时,由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报国务院批准。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
14、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
15、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错误。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经济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法机关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了训政纲领,
16、这是国民党政权进入“训政”时期后的纲领性文件,规定在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的立法指导机关。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的施行,将五项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逐渐训练国民行使四项政权。训政纲领,体现了国民党一党独裁的特色,它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在国民党绝对控制和领导下的国民政府。因此此题选A。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而不像其他省级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3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宪政的历史 在主要
17、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经历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取得了比较稳固的统治地位,在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因此选A。美国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一百多年后,通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也走上了宪政的道路。法国是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成立了制宪会议,制定通过了人权宣言,人权宣言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标志着法国宪政的开端。德国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势力强大的
18、国家,一直到1918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才推翻了封建帝制,于1920年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魏玛宪法。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守法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B项错误之处在于,守法的内容不仅包括履行义务,也包括行使权利。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起源的原因和规律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增加而增长,这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故A项错误。在原始社会,法律与氏族习惯、宗教、道德规范混为一体,法律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日益脱离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的过程。故B项正确。法是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
19、长而产生和发展的,故C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因素,即统治阶级所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故D项错误。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清末刑律的性质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0年5月公布的一部过渡性刑法典。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典多以朝代或年号为名,自从大清现行刑律时起,才开始在正律中名以刑律两字,但是从内容上看,大清现行刑律仅是对大清律例进行了局部的和形式的修改,大部分仍然沿用,所以大清现行刑律并不是一部新式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 1月25日颁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从单纯技术角度看,属于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的专门刑法典,与中国
20、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及表现形式上均有较大不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第3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运输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运输行为非运输物。判断行为还是物的关键看双方的利益之焦点在何处,该处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运输合同中最明显。的是托运人的所支付的报酬是运送行为这一劳务而非运送物。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聚集点。在题目所述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关注点正是照看孩子的劳务和报酬。特别是500元报酬这一王某夫妇的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保姆的劳务而非其他,故D选项正确。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自然资源的国
21、家所有权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该水流属于国家所有,C为正确答案。第4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在英美法系中,法院的判例、法理等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但是考生需要注意,在英美法系中制定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但是在实践中,判例法具有更大的影响。B、C、 D三项都是英美法系的特征。第4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三三制” 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22、规定了“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即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1/3,党外进步分子占1/3,中间分子占1/3。第4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公司章程具有特定的效力,但无普遍约束力,故不是法;被开除党籍不是法的实施方式;法虽不是裁判的唯一依据,但其他依据不属于法的范畴,故项均错误。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是从总体上而言的,并不排除具体的法律效力的差异性,虽然北京市地方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但仍然是严格意义上的法,这里同时要注意严格意义上的法并不是指狭义的法律,故也错误。第4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我国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
23、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有利于反映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故B项正确。第4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汉朝的主要罪名 在汉朝,凡官吏违反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职,则构成“左官”罪;官吏与诸侯王结为一党,构成“阿党”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附益”罪;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边界者,构成“出界”罪;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非正”罪。故答案为D。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篇目为12篇的封建成文法典。在我国法制史上,自南北朝北齐政权时期以来,封建成文法典的篇目开始定型化,即一般由12篇组成,这种
24、局面到了元朝才结束。具体而言,北齐律、北周律、开皇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疏、大中刑律统类、大周刑统、宋刑统等法典都是由12篇组成的。可见,A项、B项、C项和D项都是正确答案。考生在记忆上述法典篇目时,还要记住,在北齐至元朝这一时期的法典体系中:(1)只有大业律是由18篇组成的。(2)这里的篇目是指基本法典的篇目,而不是指非基本法典的篇目。如唐六典,属于行政法典,而非基本法典。 (3)北齐以前的法典篇目不统一。如法经6篇、九章律9篇、曹魏律18篇、晋律20篇等。(4)明朝以后不以12篇作为法典篇目格局,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是?篇,而不是12篇。考生应当记住我国法制史上重要法典的篇目。
25、第47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依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主要是: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第48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国古代的监察机关。秦、汉、三国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的长官的名称是御史大夫(东汉为御史中丞)。该时期长官名称就代表了监察机关的名称。西晋设置御史台后,以后朝代开始沿用该监察机关的名称,并以御史大夫作为最高监察长官。明
26、朝将御史台改称都察院,并扩大了编制和职权。可见,隋、唐、宋、元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称为御史台,明、清时期称为都察院。综上分析,A项、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注意;中国古代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沿革是必考知识点。第49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 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人大可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B项、C项是正确的;A项、D项是错误的。第5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我国,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内的出版物包括;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
27、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露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的出版物。第51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西周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奴隶制婚姻制度至西周时由于“礼”的发达而进化得非常成熟,并且对后世影响甚大。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婚姻六礼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西周时期关于婚姻的解除也有若干规定,被称为“七出三不去”。因此此题选ABCD。第52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
28、,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A项、B项、C项都是正确的。第53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取得赔偿权,取得赔偿的权利,是指公民在受到国家机关不正确的处罚而得到昭雪后,或者是在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权而得到纠正后,公民要求国家负责赔偿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种形式。因此,A项、B项是正确的;C项、 D项是错误的。第54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
29、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因此A是正确的。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方法是对形式推理方法的运用,因此B是错误的。根据演绎推理和辩证推理的定义,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第55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 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部门,故A项正确。“刑法”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但是不能把它看作是法律渊源的名称,因为法律渊源的名称指的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包括刑法,故C项正确,B项错误。在表示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时,应当用“刑法学”而不是“刑法”, D项错误。第56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公民的诉愿权 公民的诉愿权是指
30、对公民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权的统称。这些权利都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人对抗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选项D则属于公民政治自由的范围,故被排除。第57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既
31、有法律本身的因素,也有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能否遵守法律的因素,其中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和法律与社会生活相适宜的程度,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即为法律意识,而国家机关是否依法办事也能影响到法律的实现,故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目要求。第58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第59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2004
32、年修宪的过程和内容充分体现了务实性、人性化、国际化的特点,使我国的宪法朝着更加民主。人道、理性的方向发展。第60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是国务院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A项、C项、D项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第61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因此,
33、A项、B项是正确的,C项,D项是错误的。第62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我国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至于本题,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第63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故答案为A、C。而刑事被害人赔偿是在刑事诉讼中针对被告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加害人提出的。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法律推理的特征是:(1)它是法律适
34、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法律适用不仅是一种外部行为,还是一种思维活动,这就是表现为法律推理的思维活动,它涉及对法律规范的理解、选择,更重要的是它还将这种抽象规范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之中。(2)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即作为推理的前提。法律推理必定与法律规定和证据事实相联系,并以此为前提推理论证出适用结果。(3)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法律推理的方法中不单纯使用逻辑推理方法(特别是不单纯使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还存在非逻辑的分析与论证,如价值分析判断。因此,进行法律推理的规则也是多样化的。(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的结论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的结果与法律适用的理由相关,法律推理为适用的结
35、论提供正当理由,故推理过程实际上带有说明理由的成分。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贯彻。(2)法律 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首先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
36、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则)“行为模式”(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大清民律草案作为晚清修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系仿照大陆法系国家的体例和结构,共分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三十六章。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具有如下特点; (1)采取资本主义民法的形式。由于起草民律草案贯穿了“务期中外通行”的宗旨,从而为采取资本主义民法的形式、原理、原则提供了政策上的
37、依据,由于民律起草以大陆法系的民法为蓝本,因而使中国近代民法从一开始便接受了大陆法系民法的影响。民律草案适应了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基本满足了社会成员对私人平等的渴望和对私权的保护。 (2)在亲属法和继承法中表现了宗法礼治的影响和封建法律的遗痕。在起草亲属法的过程中,仍然采取家族主义。不仅如此,民律草案还肯定了以父权和夫权为支柱的家长制度。虽然词句现代化了,但不过是封建法律中有关规定的翻版。 (3)以形式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民律草案的许多规定,包括所有权、法人地位等内容,都体现了买办和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要求。 (4)注意调查吸收各地的习惯。在起草民律过程中,修订法律馆注意调查民
38、间习惯,表现了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的态度,这体现了民律草案的特点。详细解答:考查要点是大清民律草案的内容特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体现了“务期中外通行”和“参酌古今、博辑中外”的立法宗旨。清末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民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民律草案的制定过程中,不仅论证了速定民法的理由,介绍了各国民法的大略,还展示了民法制定以后的结果,规划了制定民法的步骤和领导,这对于民律草案中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唤起中国国人的权利意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并且为民国政府制定的民法典奠定了基础。不过,大清民律草案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体现了宗法礼制的影响,特别是,民法草案肯定了以父权和夫
39、权为支柱的家长制度,这些都是封建法律中有关规定的翻版。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做法是错误的,它侵犯了外地打工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包含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也包含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即司法上的平等,同时还包含在法律面前反对任何特权。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做法是将外地打工者与本市居民区别对待,使他们之间在违法行为的后果上承担着不平等的责任。这既违反了宪法,也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
40、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2)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政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英国在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于1679年通过了人身保护法,1688年通过了权利法案,以确保公民的权利和自由。1791年法国宪法则把人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序言。社会主义宪法也当然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年的苏俄宪法,也将“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一篇。 (3)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宪法的基本内容
41、包括限定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两大部分,其中,保障公民权利则是国家权力设定与行使的目的。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上清原则。所谓上请,指一定级别的贵族官僚其亲属犯罪,一般司法官吏无权审理,须报请皇帝裁决的制度。上请源于礼之等级名分,是“尊尊”等原则的体现,到了汉代,发展成为一项刑法原则和制度,该制度终于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沿用最长的一种法律制度。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_ 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属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属和适用八议人员的期亲(期亲指的是姻亲编者注)以及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的人,适用上请;上述人员犯流罪以下,依律减一等处刑。但是对于犯“十恶”重罪
42、的,反逆缘坐流刑的(反逆缘坐流刑指的是因亲属犯谋反、谋大逆牵连的其他亲属处流刑的),杀人的,或者地区及部门长官在所辖地区和部门内犯奸淫、窃盗、掠卖人口、贪赃枉法等罪的,不适用上请。 (3)唐律为什么对某些犯罪作出不适用的例外规定?_ 唐律对于犯有十恶、反逆缘坐流刑、杀人、地区及部门长官在所辖地区和部门内犯奸淫、窃盗、掠卖人口、贪赃枉法等罪不适用上请,表明了唐律不遗余力地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和阶级目的。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_ 上请原则作为唐朝刑法适用的一项原则,在调动官僚积极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使封建特权制度化、法律化,从而限制了贵族、官僚的肆意妄为。同时,也有利
43、于皇帝行使最高司法权,将贵族、官僚生杀予夺的大权集于己手。详细解答:考查要点是上请原则。上请原则起源于汉代、终于清代。该制度作为一项刑法原则,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和封建社会法律为等级特权法的属性。值得注意的是,对该原则的讲述虽然放在汉代,但对该原则表述最为完整的却是在唐律疏议中。考生应当认真复习该内容。论述题第70题:参考答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党的政策的关系是统一的整体,二者不矛盾。 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也称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根本性原则,也是我国有关组织法和诉讼
44、法规定的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其二,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
45、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其三,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其四,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通过这些种类广泛的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行使司法权,并防止司法权的滥用等司法腐败现象和行为。 从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相互作用看,执政党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外部形式和调整方式上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第一,执政党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
46、核心内容。执政党所提出的主张和措施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 益。党本身就是形成和表达人民共同意志的重要机构。它能够比较迅速地体察到社会关系的新发展,尽快地制定出相应的对策。社会中的法律需要也往往首先被政党认知,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政策是人民意志通往法律的道路。作为执政党,共产党有能力把自己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且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法律受党的政策的指导,并不意味着法律只是简单地、被动地把政策“翻译”为法律条文。实际上立法过程中有大量的创造性工作要做,如通过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代表对多种意见、利益的衡量和选择,进一步丰富、完善党的政策,使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使之与法的整体结构相协调,使政策获得相应的专门法律机制的支持第二,社会主义法是贯彻执政党政策,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执政党的政策只有被制定为法律,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获得更有力的实施保障政策的法律化,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