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20 P 66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996 2015 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oamed Concrete Application on Highway 2015 - 12 - 01 发布 2016 - 01 - 0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996 2015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材料 . 2 4.1 一般规定 . 2 4.2 水泥 . 3 4.3 发泡剂 . 3 4.
2、4 水 . 3 4.5 外加剂 . 3 4.6 掺和料 . 3 5 混合料 . 3 5.1 一般规定 . 4 5.2 配合比 . 4 5.3 性能 . 4 6 设计 . 6 6.1 一般规定 . 6 6.2 设计计算 . 6 6.3 新建路堤 . 8 6.4 拓宽路堤 . 11 6.5 特殊处治工程 . 13 7 施工 . 15 7.1 一般规定 . 15 7.2 新建路堤 . 16 7.3 拓宽路堤 . 22 7.4 特殊处治工程 . 22 8 检验与评定 . 23 8.1 一般规定 . 23 8.2 基本要求 . 24 8.3 实测项目 . 24 8.4 外观鉴定 . 24 附录 A(规范
3、性附录) 原材料试验 . 2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混合料试验 . 28 DB33/T 996 2015 II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气孔表观质量评定分级标准 . 3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混合料试验配合比推荐值 . 36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不同容重指标试验值 . 37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泡沫混凝土在公路行业应用分类及其主要技术特性 . 38 DB33/T 996 2015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 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宏途交通
4、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朱益军、戴显荣、毛斌、项小伟、文斌、赵玉贤、姜正晖、单君、俞红光、段冰、陈幸平、黄天元、丁科军、刘钱、徐仁贵、徐阳光、项小强、胡永富、章伟、俞帆、任超、陈建荣、陈新国、王浩。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DB33/T 996 2015 1 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 的原材料 、混合料、设计、施工及检验与评定等要求。 本规范 适用于公路工程的新建路堤、拓宽路堤、特殊处治工程应用泡沫混凝土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
5、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755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T 14518 粘胶剂的 PH值测定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7431.1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一部分:轻集料 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
6、/T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的有害物质限量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T 266 泡沫混凝土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T D32 公路土工合成 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TG E3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Y/T 5350 钻井液用发泡剂评价程序 DB33/T 904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33/T 996 2015 2
7、 3.1 泡沫混凝土 foamed concrete 采用物理方法将发泡剂制备成泡沫,再将泡沫按一定的体积比混入到已搅拌均匀的由水泥浆料以及外加剂 、掺和料组成的混合料浆中,浇筑凝固成型后含有大量均匀封闭气孔的轻质微孔混凝土。 3.2 发泡剂 foaming agent 通过发泡装置能产生大量泡沫,其 气泡群 能与水泥基质料浆混合,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足够稳定性,不影响胶凝材料凝结和固化的 物质 。 3.3 稀释倍数 dilute times 发泡剂 稀释 液与发泡剂原液的质量比。 3.4 发泡倍数 foam multiple times 发泡剂经发泡产生的气泡体积与发泡剂稀释液体积的比值 3.5
8、 流动 度 flow factor 表征泡沫混凝土流动性能的指标,采用圆筒法测量。 3.6 吸水率 water absorbing capacity by weight 泡沫混凝土试块按附录 B.3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经浸水饱和吸水后的称重质量增加值与浸水前试块称重质量的比值。 3.7 泡沫密度 foam density 泡沫的单位体积质量。 3.8 气泡 率 the percentage of foam 气泡体积占 泡沫混凝土 试块的体积百分比。 4 原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不应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 4.1.2 原材料技术指标及检验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
9、1.3 不同品种(规格)、等级、厂家(产地)、出厂日期的原材料不得混存、混用。 DB33/T 996 2015 3 4.2 水泥 4.2.1 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应为 42.5级及以上,其性能应符合 GB 175 规定。 4.2.2 有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结合防腐措施按设计要求选用。 4.3 发泡剂 4.3.1 发泡剂宜采用合成类高分子表面活性剂。发泡剂外观应均匀透明,常温条件下无异物析出或沉淀,无异味或刺激性气味,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4.3.2 发泡剂发泡产生的泡沫大小均匀且细密,直径应小于 1.0mm。 4.3.3 发泡剂使用时稀释倍数不应小于 60倍。发泡剂主要技术性能指
10、标按稀释 60倍时测定,具体要求详见表 1。 表 1 发泡剂(稀释 60 倍)主要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发泡半衰期 24 h SY/T 5350 pH 值 68 GB/T 14518 低温稳定性 -5不变质 GB/T 9755 泌水量 20 附录 A.2 游离甲醛 1.0 g/kg GB/T 18583 4.3.4 发泡剂保质期应大于 12个月,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4.3.5 发泡剂的取样频率宜按 3000L为一批次,不足 3000L 按一批次计。每批次不少于 1组,每组 3次试验。 4.4 水 4.4.1 施工用水应符合 JGJ 63的规定。 4.5 外加剂 4.5.1 泡
11、沫混凝土掺入早强剂、防冻剂、憎水剂等外加剂时,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8076与 GB 50119的要求。 4.5.2 外加剂使用前 应进行适应性试验,对泡沫混凝土的质量应无不良影响。 4.6 掺和料 4.6.1 粉煤灰应符合 GB/T 1596的规定。 4.6.2 矿渣粉应符合 GB/T 18046的规定。 4.6.3 其他矿物粉料做掺和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6.4 泡沫混凝土添加掺和料总重量不应大于水泥重量的 20%。 5 混合料 DB33/T 996 2015 4 5.1 一般规定 5.1.1 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抗压强度 、干容重、流动度、吸水率和表观要求。 5.1.
12、2 配合比设计成果应包括稀释倍数、发泡倍数、气泡率、各级原材料用量、湿容重、试块切面表观气孔等效直径等参数。 5.1.3 混合料混泡应采用液力稳压方式,不应采用搅拌方式混泡。 5.1.4 若需外掺其他材料,应检测其含水量并及时调整配合比。 5.2 配合比 5.2.1 配合比设计 应以设计文件要求的性能为目标, 并根据 泡沫混凝土容重、强度等要求,对水泥、水或其他材料按重量比配制水泥浆料, 再将泡沫按一定的体积比混入 水泥浆料。 5.2.2 配合比设计应确定水泥掺量、单位体积用水量和气泡率等参数,单位体积泡沫混凝土所需泡沫体积按式( 1)计算 : wwccfmmV 1 . (1) 式中: fV
13、设计配合比计算所得单位体积泡沫混凝土所需泡沫体积( 3m ); cm 设计配合比计算所得单位体积泡沫混凝土所需水泥用量( kg ); c 水泥的表观密度( 3/mkg ); wm 设计配合比计算所得单位体积泡沫混凝土所需用水量( kg ); w 水的密度( 3/mkg )。 5.2.3 配合比设计基本要求: a) 干容重不应大于设计值; b) 配合比试验试配 28d抗压强度宜采用目标设计值的 1.2倍; c) 流动度控制在 180mm 20mm范围; d) 泡沫混凝土试块切面表观气孔等效直径 de应小于 1.0mm,气孔表观质量评定分级标准参考附录C。若干表观气孔连通时,表观气孔等效直径 de
14、按式( 2)计算: 21neiidd . (2) 式中: de 表观气孔连通时的等效直径; i 表观连通气孔的编号; n 表观连通气孔数目。 e) 吸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f) 混合料试验配合比推荐值可参照附录 D。 5.3 性能 DB33/T 996 2015 5 5.3.1 干容重 泡沫混凝土干容重等级按干容重变化范围分为 7 个等级,具体见表 2。 表 2 泡沫混凝土的干容重 干容重等级 干容重的变化范围( kN/m3) 标准值( kN/m3) A03 d 3.5 3.0 A04 3.5 150 A05、 A06 CF 0.6 特重、极重交通荷载等级 190 6.2.2 荷载设计 荷载设
15、计基本 要求如下: a) 泡沫混凝土路堤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工程设计荷载分类及其组合应按 JTG D30的规定执行; b) 泡沫混凝土路堤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 路面车辆荷载作用可按式( 4)换算成等代均布土层厚度计算: 0 qh . (4) 式中: 0h 换算土层厚度( m); q 车辆附加荷载标准值( kN/m2),一般取 20kN/m2; 路堤填料的容重( kN/m3)。 c) 路堤受水位影响时,设计水位以下应考虑浮力对路堤抗浮稳定性的影响,泡沫混凝土自重应力计算应采用湿容重; DB33/T 996 2015 8 满足 不满足 不满足 自然条件,工程规模, 技术要求 ,工程
16、环境。 荷载条件(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分析及组合) 否 d) 软土地基泡沫混凝土路堤的地基沉降计算和结构上覆荷载验算时应考虑泡沫混凝土浸润吸水之后的加载效应,路堤设计水位以下部分 泡沫混凝土自重应力应采用 1.1 1.3 倍的湿容重,设计水位以上部分自重应力应采用湿容重。 6.2.3 设计流程 设计流程要求示意 如下: a) 应根据结构物的功能与用途,兼顾施工步骤,按照相应的工程规范要求,确定荷载组合,计算结构物的稳定性; b) 泡沫混凝土路堤应根据自然条件、 技术要求、工程规模 和 工程环境 ,选择构造尺寸和性能指标,并分析计算 。设计流程详见图 1; 图 1 设计流程图 c) 路堤稳定性计算
17、方法可按照 JTG D30 规定执行。当路堤底面存在 斜坡或浇注区高宽比大于 1且高度大于 3m时,应验算浇筑体抗倾覆、抗滑移安全系数和承载力要求。 6.3 新建路堤 6.3.1 泡沫混凝土路堤应做好防排水工程设计,泡沫混凝土浇筑物的基础底部应设置排水垫层,并结合需要设置排水盲沟或泄水孔。 6.3.2 泡沫混凝土设计厚度不宜小于 1m。泡沫混凝土浇筑宜分层浇筑,单层浇筑设计厚度宜为 0.3m0.8m。 6.3.3 路堤用地不受限制时,可采用台阶式浇筑的放坡形式(图 2) ; 路堤用地受限时,边坡宜采用直立支护形式或 陡坡式 支护形式(图 3,图 4)。 满足 验算局部稳定性 验算整体稳定性 检
18、验各设计细节 设计条件确定 荷载分析与计算 确定干容重、抗压强度 调整材料性能 加设增强材料 调整性能指标 优化结构设计 设计选型完毕 DB33/T 996 2015 9 1m 1m图 2 泡沫混凝土路堤台阶式浇筑放坡形式 图 3 泡沫混凝土路堤直立支护形式地面线路基中心线地面线泡沫混凝土钢丝网图 4 泡沫混凝土路堤 陡坡式 支护形式 6.3.4 泡沫混凝土 浇筑横断面可采取倒梯形、矩形、“凸”型或倒“凸”型,具体浇筑形式宜结合工程功能需要而确定,相应横断面见图 5。 6.3.5 当浇筑厚度大于 3.0m 时,与常规填土路基的纵向、横向衔接宜设置台阶式过渡,沿路基纵向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2.0m
19、,沿路基横断面台阶宽度不宜小 于 1.0m。 位于软弱地基时,可适当加大台阶宽度。 6.3.6 泡沫混凝土用于软土地区桥头背部路堤浇筑时,路堤纵向宜采用台阶式过渡结构见图 6,且纵向过渡分级长度 Li 10m( i=1,2,3 )。 6.3.7 泡沫混凝土用于涵洞背部路堤浇筑时,浇筑方式可分为全路堤换填、涵背局部换填等两种方式见图 7。 a) 倒梯形浇筑 b)矩形浇筑 DB33/T 996 2015 10 c)凸形浇筑 d) 倒凸型浇筑 图 5 泡沫混凝土浇筑体形式 图 6 泡沫混凝土纵向台阶式浇筑形式 a) 涵洞路段路堤全部换填泡沫混凝土 b) 涵洞背部局部换填泡沫混凝土 图 7 涵洞路段
20、泡沫混凝土路堤浇筑形式 6.3.8 泡沫混凝土直立浇筑时,宜结合路堤高度,护栏基础外应设置安全襟边宽度且不小于 50cm。 6.3.9 泡沫混凝土单体长度宜为 10m 15m,长度超过 15m应设置沉降缝。沉降缝设置要求如下: a) 沉降缝采用上下直立相通的预留沉降缝,可采用 20mm 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或 10 mm 20 mm厚的 涂沥青木板,木夹板 或沥青麻絮填塞; b) 在结构物截面形态发生变化时,应在形态突变处增设置沉降缝; c) 在地基处理变化范围宜设置沉降缝; d) 桥台台后采用泡沫混凝土浇筑时,宜结合地形条件分析是否可取消设置桥台锥坡。 6.3.10 泡沫混凝土路堤底层设计
21、构造要求: DB33/T 996 2015 11 a) 泡沫混凝土底层设计应结合路堤工程地形地貌、水文环境条件做好地表排水设施(如盲沟、渗沟、排水沟等),泡沫混凝土底面需铺设厚度 30cm 50cm 的级配碎石或砂砾作为透水垫层,同时兼做调平层,垫层顶宜设置一层防渗土工布; b) 泡沫混凝土浇筑体底部应设置一层钢丝网,钢丝网宜设置在距底部上方 40cm 60cm范围之内; c) 斜坡上填筑高度大于 10m 的高路堤时,底层应增设一层混凝土板,板厚为 15cm 30cm,各台阶应根据稳定性验算设置抗滑锚钉。 6.3.11 泡沫混凝土路堤填筑构造要求: a) 泡沫混凝土设计厚度超过 6m时,宜每隔
22、 2m 高度水平铺设一层钢丝网; b) 软土地基路堤泡沫混凝土浇筑设计厚度应根据沉降计算确定,堆载预压满足 现行规范 DB33/T 904要求;浇筑工艺宜采用先预压,再换填泡沫混凝土。 6.3.12 泡沫混凝土路堤顶层设计构造要求: a) 浇筑体顶层宜设置一层钢丝网,钢丝网宜水平放置在顶部下方 30cm 50cm范围之内; b) 顶层设计应满足路面纵坡与横坡设置要求,并确保路面结构层设计所需的厚度,分台阶调坡; c) 泡沫混凝土顶面位于上路床范围时,应设置厚度 15cm 20cm的水泥混凝土保护层; d) 泡沫混凝土顶面位于上路床下方时,顶面宜采用 50cm砂砾层或粒径不大于 10cm的宕渣作
23、为保护垫层,且该垫层压实不应采用振动碾压。 6.3.13 泡沫混凝土 浇筑体顶部、底 部及其他特殊部位钢丝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焊接钢丝网的钢丝直径为 3.0 mm 6.0 mm,边长 50 mm 50 mm或 100 mm 100 mm; b) 钢丝网搭接时,相邻两块钢丝网间的重叠宽度应为 20cm 30cm,并采用镀锌钢丝绑扎连接。 6.3.14 泡沫混凝土设置面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泡沫混凝土直立浇筑时,外立面应采用符合安全、美观、环保、生态、耐久、经济要求的面板进行防护; b) 面板可采用混凝土预制面板、景观砌块、轻质砖、空心砖等; c) 面板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24、 C20; d) 面板基础应设置沉降缝,设缝位置应与泡 沫混凝土浇筑体沉降缝一致; e) 面板采用拉筋固定时,拉筋与面板之间应锁定牢固,采用土工格栅作为拉筋时应符合现行JTG/T D32规定; f) 面板之间勾缝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M7.5; g) 面板基础应验算地基承载力。 6.3.15 面板采用预制时,面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块面板尺寸以方便预制、搬运和砌筑为原则; b) 面板采用实心板厚度宜为 4cm 6cm,面板采用空心砖厚度宜为 20cm 50cm,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C25; c) 面板钢丝(筋)网材质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3.16 陡坡路堤抗滑设计或锚固件结构
25、设计宜按 JTG D30及永久锚固工程相关 设计规范执行,并满足稳定性要求。 6.3.17 泡沫混凝土顶面设置防撞护拦时,防撞护拦应作专项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泡沫混凝土顶层宜在护栏基础底座下方设两层钢丝网; b) 防撞护栏底部应 设置钢筋混凝土底座,混凝土等级宜不小于 C30,底座尺寸设计应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c) 护栏沉降缝与泡沫混凝土的沉降缝位置应对应一致。 6.4 拓宽路堤 DB33/T 996 2015 12 6.4.1 收集原有公路勘察设计、竣工图和养护等方面资料,查明既有路堤的地基处理方案、填料性质、压实度、路堤沉降变形及边坡稳定状况等。 6.4.2 核查既有路堤及拓
26、宽场地内的通道、管线及排水设施的使用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拓宽 路基对既有路堤、现有管线、防护、排水设施等功能的影响 。 6.4.3 泡沫混凝土拓宽路堤,除应对路堤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作圆弧滑动验算外,尚应按图 8沿新老路基结合面作滑动的稳定性验算,并可按式 ( 5) 计算: 1 2 1 212c o s c o s c o sc o s s i n c o ss M M W WF NW 1.3 . (5) 式中: 1M 坡前泡沫混凝土在底面上产生的滑动抵抗力 (kN/m); 2M 坡面上泡沫混凝土沿斜面方向产生的滑动抵抗力 (kN/m); 斜坡的角度(); 1N 坡面上泡沫混凝
27、土沿 斜面方向的滑动力 (kN/m); 坡面上 (或坡前 )泡沫混凝土底面与天然坡或基础地基的摩擦系数; 1W 坡前泡沫混凝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 (kN/m); 2W 坡面上泡沫混凝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 (kN/m)。 W 1M 1W 22M1N图 8 泡沫混凝土拓宽路堤抗滑稳定性验算简图 6.4.4 拓宽路堤和原有路基之间应控制差异沉降并保持良好衔接;新老路基宜采用台阶拼接(图 9),开挖坡率宜缓于 1:1.0,横向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1m,坡率适当内倾,坡度 2% 4%为宜。路堤拼接顶部应采用铺设土工合成材料 等增 强措施。 6.4.5 拓宽路堤应做好排水设计。应考虑既有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及路面排
28、水设施,做好横穿路基管线的预埋设计;泡沫混凝土底部可增设碎石盲沟,以排除路基底部积水。 1:1.51:1B 拓宽部分拓宽部分1:1.5a)缓坡式 b) 直立式 图 9 泡沫混凝土应用于路堤拓宽横断面形式 DB33/T 996 2015 13 6.4.6 当用地受限时,泡沫混凝土路堤边坡可采用陡坡防护形式。 6.4.7 陡坡高路堤拓宽时,为提高泡沫混凝土浇筑体抗滑移和抗倾覆安全度,应满足 L 2m且 L0.25H,具体宽度可结合浇 筑体抗滑移验算确定。 6.4.8 软土地基拓宽路堤设计要求: a) 拓宽部分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标准应满足 JTG D30规定要求; b) 在采取等载或超载预压处理时,根
29、据实测沉降速率结合计算分析合理确定二次开挖施工泡沫混凝土方案; c) 沿河塘、傍山、高填土、深厚软土地基拓宽路段可采用泡沫混凝土与柔性桩或刚性桩复合地基等处理方案相结合; d) 泡沫混凝土换填时,其底部排水垫层可与既有软基处理的褥垫层厚度相结合,并在垫层内铺置土工格栅; e) 设计规定的软土地基拓宽路堤施工期末沉降速率控制标准应与老路堤的沉降速率预测值一致。 6.4.9 拓宽路堤的底层、顶层、面板设 计详见本规范 6.3节。 6.5 特殊处治工程 6.5.1 滑坡 滑坡区域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勘察设计阶段应评估场地范围及周边不良地质与浇筑结构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稳定性影响,泡沫混凝土处治方
30、案宜与其他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选; b) 泡沫混凝土浇筑体在滑坡体上方通过时,应少占地,少破坏,并根据路堤稳定验算结果,做好滑坡体下方的固脚反压措施,将基础落在稳固的地基上,同时应结合 排水等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c) 路堤滑坡处治应将开挖范围的既有路堤滑动面修整成为台阶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2m,坡率适当内倾,坡度 2% 4%; d) 斜坡上浇筑泡沫混凝土 时,应采用台阶式浇筑,浇筑体底部基础宽度应满足 L 2m且 L 0.25H,基础外侧襟边宽度和其他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1m。 e) 泡沫混凝土用于路堤滑坡区段抢险加固时,设计应明确滑塌体清理、排水措施和浇筑体基础处理等要求。 浇筑体
31、基础下方可埋置渗水盲沟或支撑渗沟等排水体系。 6.5.2 崩塌 崩塌区域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泡沫混凝土应用于崩塌路段时,应查明已发生的崩塌类型、范围、成因及对公路的危害程度。泡沫混凝土用于崩塌区域回填之前,应验算场地稳定性以及回填体的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 b) 泡沫混凝土用于崩塌回填时,应做好防排水设计; c) 边坡 坡面局部塌方空腔或超挖凹陷可采用泡沫混凝土作为调平层。 6.5.3 溶洞、采空区 溶洞、采空区 处治设计相关要求如下: a) 泡沫混凝土应用于溶洞、采空区路段时,应调查岩溶地貌的发育特征或采空区的性质及范围,并分析评估泡沫混凝土回填的可行性; b) 泡沫混凝土可用于开挖回
32、填、充填、注浆、板跨结合减轻堆载等措施; c) 路基范围发育不规则的空腔或坑洞,且体积不大,埋深较浅时,可采用泡沫混凝土充填密实,泡沫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宜采用 CF0.4 CF0.6; d) 岩溶区域地表水宜采用渗沟、排水沟将水截留至路基外; DB33/T 996 2015 14 e) 当洞体庞大或深度较深时,应在稳定评价 基础上,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块跨越,同时上部可采用泡沫混凝土;对于有顶板但顶板强度不足的干溶洞,可予以加固,提高强度后,上部采用泡沫混凝土路堤。 6.5.4 挡墙变形 挡墙变形及病害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当路堤(肩)挡墙出现结构性裂缝、倾覆变形或侧移时,应根据墙背土压力验算
33、,分析挡墙发生变形的原因,土压力偏大时,可采用泡沫混凝土换填,必要时结合挡墙加固等措施(图 10); b) 挡墙病害严重并具有安全隐患时,应根据验算情况确定挡墙安全高度,明确拆除范围及泡沫混凝土换填方案(图 11); c) 泡沫混凝土置换体积应根据挡墙地基承载力、土压力、 沉降和稳定性验算进行确定; 图 10 挡墙病害修复泡沫混凝土换填方案 a) 保留基础,部分重建 DB33/T 996 2015 15 b) 拆除改建 图 11 挡墙病害修复泡沫混凝土处治形式 6.5.5 桥头跳车 桥头跳车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应收集既有的地基处理方案、填筑高度、工后沉降养护和交通量等相关资料,分析桥头跳
34、车病害的形成机制; b) 若桥头路段运营期年沉降量累计大于 100mm 时,宜采用泡沫混凝土进行路堤换填; c) 若施工期桥头路堤沉降速率不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时 , 可在沉降分析基础上采用泡沫混凝土换填处治; d) 桥头搭板脱空时,可采用 泡沫混凝土进行灌注填充。 6.5.6 涵顶减载 公路改建涵顶减载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深厚软土地区既有道路纵坡加大时,涵洞或通道范围可采用泡沫混凝土进行置换减载处理; b) 当涵洞或通道上方填筑荷载比较高时,可通过泡沫混凝土减载降低结构物的侧压力,同时降低地基承载力要求; c) 用于涵管顶部减载换填时,涵顶路堤荷载应小于涵管结构设计承载力的 0.9倍。
35、 6.5.7 隧道洞顶脱空与明洞回填 隧道洞顶脱空与明洞回填 处治设计要求如下: a) 隧 道洞顶塌方或脱空时,可采用泡沫混凝土填充衬砌背部空腔; b) 当洞口仰坡开挖较高时 , 明洞上方可采用泡沫混凝土回填 。 6.5.8 紧急避险车道 a) 公路长下坡路段设置避险车道用地受限或 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采用泡沫混凝土实施直立式防护的紧急避险车道; b) 浇筑体纵向应采用台阶式布设; c) 泡沫混凝土顶层上覆路面结构层及垫层总厚度不宜小于 1.5m; d) 防撞护栏应做好专项设计。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DB33/T 996 2015 16 7.1.1 施工前, 应在全面理解设计
36、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的气候、地形、地质及构造物等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后,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以上天气的防范预 案; 7.1.2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落实,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衔接; 7.1.3 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进行培训和交底; 7.1.4 泡沫混凝土施工前,应先做好泡沫混凝土基底交接面的验收工作。 7.2 新建路堤 7.2.1 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工作要求如下: a) 根据实际施工条件,按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放样,确定边线及基底高程; b) 泡沫 混凝土基底为原状土时,应按照 JTG
37、 F10的要求进行场地清理、整平压实;在已填筑路堤上浇筑,应满足相应路堤划分区压实度要求; c) 在浇筑泡沫混凝土 之前应做好基底防、排水工作,坑槽开挖好后宜在最低处开挖宽度不超过1m 的泄水口,防止坑槽积水。 在地下水或地表渗水比较丰富区域, 应采用防渗土工布 对泡沫混凝土进行包裹处理 ,避免地下水长期渗流带走水泥基浆等物质; d) 施工用电就近采用稳定的现场电源,检查 用电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e) 应结合设备生产能力、工期等要求划分浇筑区和浇筑层; f) 浇筑区内分隔可采用模板等材料,并兼作为沉降缝、施工缝。 模板及其支撑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侧压力,不渗漏
38、。 7.2.2 工艺流程 泡沫混凝土路堤浇筑施工工艺流程详见图 12。 图 12 施工工艺流程 DB33/T 996 2015 17 7.2.3 原材料 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水泥、发泡剂、水、外加剂和掺和料要求按本规范第 4章执行; b) 钢丝网、土工材料等辅助材料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 7.2.4 设备 设备选型与功能要求如下: a) 设备选型按表 6执行; 表 6 设备选型要求 工 程 量 设备产能 W(单台设备) m10%),部分气孔相互连通,表面呈现松驰和不规则的麻絮状 ,多现孔径 3mm的大气孔(图 C.3); 标准试块的任意切面孔径 3mm的大气孔统计数量 8个或个别大气孔孔径 5.0mm(图 C.4)。 图 C.1 表观气孔分布 均匀 、细密(最大等效孔径 de 1.0mm) (图中网格刻度 0.25mm) DB33/T 996 2015 34 图 C.2 表观气孔总体 均匀 、细密(偶现大气孔孔径 de5.0mm) (图中网格刻度 0.25mm) 图 C.3 气孔大小不均,多现孔径 1.0mm 气孔,部分气孔相互连通,呈现麻絮状 (图中网格刻度 0.5mm) DB33/T 996 2015 35 图 C.4 孔径 3mm 的大气孔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