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课法理学-3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25.00)1.“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观点表明(分数:1.00)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C.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2.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分数:1.00)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B.魏某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C.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2、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4.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根据作用的效果,法的作用可以分为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B.法的作用发挥取决于是否与经济基础相符,而不是国家权力的运行C.法具有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层面的作用,他们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关系D.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是由法本身和外部环境亦即内因、外因两方面原因造成的5.关于法的规范作用的各个方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指引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来预测人们之间将会怎样行为和行
3、为的后果,从而规划自己应该怎样行为B.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评价的标准和核心是合法与否C.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发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即教导人们积极地去做某些事或者消极地不去做某些事D.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和约束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保证法得以实施6.法的社会作用分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公共事务的作用,下列不属于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是(分数:1.00)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的生活条件,如保障人身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交通安全等B.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如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和实施、保障基本的劳动条件、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等C
4、.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因财产、婚姻等问题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保证统治阶级内部的和谐一致D.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如保障教育权、鼓励兴办教育和科技发明、兴办各种图书馆和博物馆之类的文化设施等7.下列选项中,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的是(分数:1.00)A.王某平时横行乡里、作威作福,邻里都说总有一天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B.某律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与证据,结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来推测法院的判决C.李某在旁听了相关庭审后,知道再对年迈的继父不管不顾就有可能违法,故每月给继父 200 元赡养费D.法学院王教授根据其渊博的刑法知识,预测到死刑废除迟早将被立法确认8.关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5、(分数:1.00)A.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都只起辅助作用B.法的抽象性特征使得法与具体的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必须尽可能让法律具体化C.“徒法不足以自行”意味着人的因素总会构成对法的作用的制约D.人的因素制约法的作用主要是指立法、执法者必须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则影响不大9.关于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的价值的社会性是指作为法的价值主体的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作为客体的法律也必须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因此法的价值具有社会性B.法的价值的主观性是指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即法必然
6、以主观上的要求为内容特点C.法的价值的客观性是指法的价值的主体需要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主体基于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最终决定的D.法的价值的多样性是指因为时代背景以及社会制度的不同,人们会追求多样化的法的价值,因此,法的价值不应该有相同的内容10.关于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B.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关怀人民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性,在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人民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C.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内部的各个价值之间不存在冲突和矛盾,因为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根
7、本利益这一根本需求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的D.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也体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主观性体现在这一价值体系是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社会需求的反映,客观性则是因为这一价值体系是建立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的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正义作为法律价值的作用的是(分数:1.00)A.正义是法律的存在根据和评价标准B.正义是法律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因C.正义适用于具体的法律实践D.正义是消解、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参照标准12.下列关于法律与自由之问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的自由B.法律以权利和义务规定来设定主体享有自
8、由的范围和实现方式C.法律上对自由进行规定和限制其实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由D.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的方式在于排除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干涉13.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一般原则中,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来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是(分数:1.00)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人民根本利益原则14.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国外发
9、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15.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1.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者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做是绝对精神的体现16.以默示方法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分数:1.00)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17.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
10、,能够成立的是(分数:1.00)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18.我国刑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的效力原则是(分数:1.00)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19.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分数:1.00)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20.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分数:1.00)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
11、.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21.对法律制定的概念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或认可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适用于自治区内部的地方法律属于狭义的立法C.立法职能是国家最为重要、最为根本的职能,是行政职能和司法职能的基础和前提D.法律制定的关键在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只要能保证这两方面就可以制定出良好的法律22.关于立法权和立法体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立法权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享有的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12、的权力B.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它们之间是内涵本质和制度形式关系C.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其中影响最重要最直接的是国家性质D.我国实行的“既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是一种多元立法体制,因为地方权力机关等也具有一定的立法权限23.关于我国“即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中的“分层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权限B.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C.民族自治地方被赋予了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D.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拥有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24.法
13、律制定的依据、权限和程序必须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法律制定的(分数:1.00)A.合宪性原则B.合法性原则C.程序性原则D.科学性原则25.关于法律制定的原则,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三方面B.合法性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依据、权限和程序C.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D.民主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的过程和程序都具有民主性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26.下列表述中,主要体现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有(分数:2.00)A.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B.维护最
14、低限度的社会治安C.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D.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27.“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分数:2.00)A.所有的公民都应无差别地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B.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C.所有的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履行相同的法律义务D.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8.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29.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法维护阶级统
15、治作用的有(分数:2.00)A.封建法律确认和维护土地的地主阶级私有制以及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B.资本主义法协调维护代议制政府,承认其他阶级一定程度上的参政议政权利C.我国古代清官依照封建法律打击豪强,惩恶扬善,维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D.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资本主义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整和规范30.关于法的作用局限性的原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作为抽象性、稳定性、保守性的规范,其与具体而丰富多变的社会生活之间有着必然的矛盾B.法而制定和实施都依赖于人,人的认识以及人性的局限性都会对法的作用产生不利影响C.法的实施还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D.法的国家强制性特点使其难
16、以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31.关于法的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的价值作为法律精神的核心成分,可以直接在司法活动中进行运用B.价值是主观的意识形态概念,因此法律价值作为特定种类的价值也是主观的C.法的价值也是具有历史性的,即可能会随着历史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D.法的价值冲突是因为具体个案中各方价值追求不一所致,而各个价值本身并无矛盾冲突32.下列关于人权价值,说法错误的有(分数:2.00)A.人权是人类追求的理想,是法律的核心价值B.人权可以分为两大类:(1)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C.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D.人权是本源性、基础性的权利33.下列关于法的各
17、种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秩序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法律就是通过对这两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来发挥作用的B.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从受束缚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C.平等主要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两层面D.人权是一个开放性的权力体系,其具体权利和内容随着人对自身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深化34.下列关于法律保障效率价值实现的方法,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确认并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主体增进物质利益B.法律确认并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C.法律确认并保障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扩大效益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产权D.法律承认
18、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最大化发展35.关于法的自由价值,下列各选项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以权利和义务来设定主体自由的范围和实现方式B.法律上的自由作为主体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C.福利国家发展起来后,很多原本属于私权领域的自由都开始有公权力的干预了D.法律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平等机会和其他帮助,以便保障个人自由得到实现36.法的作用的实质是(分数:2.00)A.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方式B.法的作用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C.法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D.法的作用是人民利益追求的具体途径37.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意义主要有(分数:2.00)A.有利于更
19、广泛地收集民意B.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C.有利于减少或避免立法的任意性D.有利于树立法的权威性38.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分数:2.00)A.1987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 111 件法律B.2004 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2005 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2006 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14.00)39.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 (分数:7.00)_40.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分数:7.0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21.00)41.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
20、间的相互关系 材料 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 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 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分数:7.00)_42.某村民委员会在开展“争创精神文明户”活动中,将子女是否孝敬老人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要求村民对孝敬老人
21、作出承诺。张老汉的儿子张三写了书面承诺书,保证每个月至少给父亲 50 元的赡养费,保证书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在保证书上盖章后,张老汉、张三和村民委员会各存一份。之后,张三被评为“精神文明户”。但张三始终没有履行过承诺。一次张老汉向儿子要钱看病,张三以其儿女上学需要学费,经济紧张为由拒绝。村民委员会据此撤销了张三家的“精神文明户”的称号,并支持张老汉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老汉的请求,判令张三每月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 50 元,并支付张老汉看病的费用。几个月后,张老汉再次找到原审法官,请求撤销原判决。理由是判决生效后,虽然张三付清了他看病的医疗费,每月也按时给他 50 元赡养费,但是他的孙子
22、孙女从此不再喊他“爷爷”了,他为此非常伤心。法官听了后也很同情,但却感到无能为力。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法理学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村民委员会的举措、法院的判决以及张老汉的遭遇的认识。 (分数:7.00)_43.大学生小吴参加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吴解释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 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吴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 (分数:7.00)_五、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14.00)44.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
23、畅。 (分数:7.00)_45.简述法的价值冲突与解决。 (分数:7.00)_综合课法理学-3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25.00)1.“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观点表明(分数:1.00)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C.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 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意思是只有法律是不足以自己发挥作用的,而需要人来运作之,即“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一来光有法不能自行发挥作用,二来在人运用它的
24、时候,人的局限性又参与进来影响法的作用发挥,带来局限性。“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说的是法的本质问题;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这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与题干的所涉主题不符;“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又夸大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综上,A、B、D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2.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分数:1.00)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B.魏某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C.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 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
25、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关键点在于法是作为一个评价标准来判断他人的行为合法与否。金某关于张法官孝顺与否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因而不能体现法的评价作用,A 选项错误;魏某的说法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评价,是一种成果大小的评价,也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B 选项错误;姜某的说法是对侵权责任法的好坏长短的评价,而不是对某人行为的合法与否的评价,D 选项错误;陶某的说法是以刑法为标准评价贪官田某的枉法行为,属于法的评价作用,C 选项正确。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该规
26、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解析:解析 本题是一个综合性考题,考点涉及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法的规范作用;第五章第四节法的时间效力;第七章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题干中显然有明确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故而属于法律规则,A 选项错误;指引作用是法的作用之一,作为法律规则,题干中的规定肯定具有指引作用,B 选项正确;顾名思义,禁止性规定必然是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题干中的规定并未涉及禁止,C 选项错误;上述条款并未涉及合同法的溯
27、及力问题,而是关于合同生效时问的规定,因而 D 选项错误。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通常是: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4.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根据作用的效果,法的作用可以分为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B.法的作用发挥取决于是否与经济基础相符,而不是国家权力的运行C.法具有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层面的作用,他们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关系D.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是由法本身和外部环境亦即内因、外因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解析:解析
28、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效果与作用的结果状态这两者在一般语义上是容易混淆的,在法理学上,“效果”是指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结果”则有预期(应然)作用和实际(实然)作用两方面,A 选项混淆了两者,错误;法的作用的发挥根本上取决于是否与经济基础情况相符,但是国家权力分配和运行实际上就是经济基础情况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教材上的说法是“而不是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意愿”,其强调的是不取决于主观意识,B 选项后半部分在此起误导效果,错误;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是法两个层面作用没错,但是社会作用是目的,规范作用是手段,C 选项错误;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内因
29、,例如法本身的抽象性、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现实的具体性、变化性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是外因,如实施法的人的局限性,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造成的,D 选项是对法的局限性原因的总结,正确。5.关于法的规范作用的各个方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指引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来预测人们之间将会怎样行为和行为的后果,从而规划自己应该怎样行为 B.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评价的标准和核心是合法与否C.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发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即教导人们积极地去做某些事或者消极地不去做某些事D.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和约束违法犯罪行为
30、,从而保证法得以实施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产生的直接影响,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五方面。在这五者中,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是比较容易混淆的,区分的关键在于前者强调的是提供行为模式即“该怎么做”的问题,相对而言更为具体;后者则强调别人会做什么、会怎样行为,由此预测出会有怎样的结果,进而针对该行为自己应该做什么行为来应对,并不一定具体到这个行为怎样开展。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之间也容易混淆,因为“指引”和“教育”这两个词在一般意义上有相同之处,但是,法律的指引作用强调的是单个行为怎样进行,教
31、育作用则是通过惩恶扬善教育人们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理解这几种作用的深刻内涵才能不混淆。6.法的社会作用分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公共事务的作用,下列不属于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是(分数:1.00)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的生活条件,如保障人身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交通安全等B.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如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和实施、保障基本的劳动条件、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等C.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因财产、婚姻等问题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保证统治阶级内部的和谐一致 D.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如保障教育权、鼓励兴办教育和科技发明、兴办各种图书馆和博物馆之类的文化设施等解析:解析
32、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两方面中: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强调阶级之间以及内部关系的协调,主要包括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统治阶级内部三种关系的调整,从而使得阶级统治结构能够稳定有序地存续下去;维护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则主要强调“公共事务”这一关键词,至少在形式上是不区分阶级地把它视为共同事务来对待,因此各阶级都可以享受的一般事务的组织或者调整就是属于维护公共事务的作用,显然,A、B、D 所涉及的人的生存生活条件、生产交换等经济活动、科教文卫事业都是属于公共事务,而 C 选项在强调统治阶级内部的财产、婚姻等方面矛盾的解决,尤其是强调统治
33、阶级内部的和谐一致的时候,就是有关统治阶级内部关系调整的问题了,属于维护阶级统治作用了。7.下列选项中,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的是(分数:1.00)A.王某平时横行乡里、作威作福,邻里都说总有一天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B.某律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与证据,结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来推测法院的判决 C.李某在旁听了相关庭审后,知道再对年迈的继父不管不顾就有可能违法,故每月给继父 200 元赡养费D.法学院王教授根据其渊博的刑法知识,预测到死刑废除迟早将被立法确认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预测作用的核心内涵在于预测他方的行为来对应合理安排己方的行为。邻里说王某将会受到法律的
34、制裁,表面上看是一种预言或者预测,但实际上是一种否定的评价,因而体现的是法的评价作用;律师根据案情和证据结合法律对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推测,是比较典型的法律预测;李某通过旁听庭审联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从而改变了自己的行为,这虽然也包含了预测的行为,但是并非针对别人行为进行预测而做出对应该预测的行为,而是因为看到法律制裁他人而受到教育,进而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所以属于法的教育作用;王教授以专业知识来预测立法上某些调整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并非根据法律来预测相关行为。综上 B选项为正确答案。8.关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居于主
35、导地位,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都只起辅助作用B.法的抽象性特征使得法与具体的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必须尽可能让法律具体化C.“徒法不足以自行”意味着人的因素总会构成对法的作用的制约 D.人的因素制约法的作用主要是指立法、执法者必须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则影响不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由于法的国家意志性、普遍性以及强制性等特点,其在社会生活的调整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个没错,但是这种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它在所有方面都起主要作用,而其他手段都只是辅助作用,例如感情关系中,道德或许就在起主要作用,法律基本没有对爱情关系进行规定,而主要依靠道德来约束
36、,A 选项错误;法的抽象性的确是其作用局限性的一个原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要尽可能具体化,因为具体化可能导致法律僵化而丧失普遍适用的效果,B 选项错误;“徒法不足以自行”意味着法总要依靠人来制定和实施,因此不可能摆脱人的局限性的制约,C 选项正确;人的因素对法的作用的制约是从两个方面来起作用的:一方面,法律职业者必须有好的职业素养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另一方面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也对法的作用有制约效果,D 选项错误。9.关于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的价值的社会性是指作为法的价值主体的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作为客体的法律也必须承担社会
37、公共职能,因此法的价值具有社会性B.法的价值的主观性是指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即法必然以主观上的要求为内容特点C.法的价值的客观性是指法的价值的主体需要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主体基于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最终决定的D.法的价值的多样性是指因为时代背景以及社会制度的不同,人们会追求多样化的法的价值,因此,法的价值不应该有相同的内容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法的价值的特点。设计本题并无特别疑难之处,A、B、C 选项也只是将考试分析上的内容稍加修改,出题意图在于提醒考生要在理解阶级性、社会性、主观性、客观性、多样性、统一性内涵的基础上再去理解作为基本特征的三个“
38、统一”,否则背得再熟也没有意义。D 选项中将法的价值的多样性曲解为绝对的多样化,而否定了统一化的一面尽管“统一性”与“相同”之间有区别,但是法的价值的统一性仍然意味着在多样性的基础上各国各层面的法律还是存在很多共同的价值追求的,故而 D 选项错误。10.关于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B.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关怀人民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性,在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人民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C.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内部的各个价值之间不存在冲突和矛盾,因为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
39、根本利益这一根本需求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的 D.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也体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主观性体现在这一价值体系是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社会需求的反映,客观性则是因为这一价值体系是建立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的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的定义与特征。任何法律价值都是相应的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社会的核心价值与该社会的法律价值之间也是相通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三者之间是越来越具体化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也不例外,A 选项正确;强调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法超越之前法律的特征,资本主义法更强调个人主义和个人权利,但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并不否认个人权利
40、,相反它将两者统一起来共同实现,B 选项正确;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内部的各种价值之间也存在矛盾和冲突,这是各价值的不同侧重所必然导致的结果,只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将各种利益按照一定的位阶顺序排列起来,解决了这些冲突和矛盾,C 选项错误;D 选项看似考试分析上没有,但是实际上是将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运用到了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上,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作为法律价值的一个特定类型,当然具有法律价值的基本特征,D 选项正确。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正义作为法律价值的作用的是(分数:1.00)A.正义是法律的存在根据和评价标准B.正义是法律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因C.正义适用于具体的法
41、律实践D.正义是消解、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参照标准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正义价值的作用。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也是最基本最抽象的价值,或者说最根本最简练的善恶标准,是否符合正义就成了检验现实中法律好坏的根本标准和依据,A 选项正确;正义是最根本的善恶标准也就决定了法律以追求正义为目标,最大限度实现正义的过程中法律也就得到了发展,即正义推动了法律的发展和进步,B 选项正确;正义作为最根本的善恶标准,当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缺失或者冲突的时候用以作为最根本标准填补空白或者调解冲突,进而为判决提供依据,C 选项正确;消解、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参照标准是秩序,即是否能够让社
42、会有序发展是消解、缓和矛盾冲突的标准,D 选项错误。12.下列关于法律与自由之问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的自由B.法律以权利和义务规定来设定主体享有自由的范围和实现方式C.法律上对自由进行规定和限制其实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由D.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的方式在于排除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干涉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自由价值。法律上的自由是指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即自由的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A 选项正确;法律确认自由的方式主要是对其范围和实现方式进行确认,B 选项正确;法律对自由进行规定可以让各主体之
43、间的自由追求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冲突,从而更好地实现自由,C 选项正确;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方式并不仅仅在于排除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干涉,还包括防止其他个人或者主体对自由的侵害,只不过国家权力一旦对自由进行侵害往往更加深重,D 选项说法片面,错误。13.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一般原则中,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来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是(分数:1.00)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人民根本利益原则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解决价值冲突的一般原则。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四项原则中,前三项都是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也采用的,唯有人民根本利益原则是我国所特有的
44、,且因为保障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也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最根本目的,故而以此为最根本判断标准来对冲突的价值进行权衡,即作为根本的价值原则存在。14.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 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效力的概念和内容。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
45、件的效力的说法没错,但是广义的法律效力只是将范围扩大到了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例如某一案件的判决书)的效力,而不是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A 选项错误;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是我国法律对人效力所遵循的原则,法律的空问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发生效力的问题,显然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并不是直接的空间问题,B 选项错误;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实际上就是国家主权原则在法律效力问题上的具体化,根据这两个原则,我国的有些法律可能适用国外发生的特定事情和行为,C 选项正确;法律的时间效力除了涉及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之外,还有个法律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即法律的溯及力的问题,D 选项
46、因不完整而错误。15.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1.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者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做是绝对精神的体现解析:解析 本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马克思这句话其实是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的理论依据之一,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故 C 选项正确;立法活动
47、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不可能完全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A 选项错误;尽管法律是客观的,但是这并不能意味着要否认立法者的主观能动性,B 选项错误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否认主观能动性的价值,所以否认的说法一般都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本质上都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体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绝对精神的说法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显然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D 选项错误。16.以默示方法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分数:1.00)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 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效力终止的默示形式。法律效力终止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前者是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旧法废止不再适用,后者则是不明文规定这一点,而依据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直接赋予新法优势地位。可见,默示废止法律效力实际上可以视为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的另一种说法,B 选项正确。从另一方面看,另外三个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都不必然导致处于劣势地位的法律废止,亦即不会涉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