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课法理学-36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22,分数:44.00)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容。 (分数:2.00)_2.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分数:2.00)_3.简述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分数:2.00)_4.简述法律移植的含义和必要性及必然性。 (分数:2.00)_5.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 (分数:2.00)_6.简述法律全球化的趋势。 (分数:2.00)_7.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分数:2.00)_8.简述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联系和区别。 (分数:2.00)_9.简述法的价值冲突的
2、解决机制。 (分数:2.00)_10.简述法的价值判断的特点。 (分数:2.00)_11.简述确立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原则。 (分数:2.00)_12.简述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点。 (分数:2.00)_13.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分数:2.00)_14.简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分数:2.00)_15.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分数:2.00)_16.简述立法的特征。 (分数:2.00)_17.简述我国的立法原则。 (分数:2.00)_18.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分数:2.00)_19.简述法律实现的现实意义。 (分数:2.00)_20.简述司法的特点。 (分数:2.0
3、0)_21.简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义。 (分数:2.00)_22.简述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 (分数:2.00)_二、分析题(总题数:6,分数:28.00)1994 年 6 月 13 日,前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也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在其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警方遂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当警方怀疑系辛普森作案准备对他逮捕时,通知了他的律师,之后辛普森组成阵容强大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辛普森始终保持沉默。无论
4、他本人还是他的律师都不承担证明他无罪的举证责任。相反,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责任由发动起诉的控方承担。为此控方准备了上千件证据,控方证人一一出庭并在法庭上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询问。作为决定本案命运的主审法官和陪审团,则完全站在控辩以外第三方立场上,倾听双方发言,分析双方的证据,特别是 12 名陪审员,大多为未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职员和工人,与控辩双方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在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法庭审理中,中断与外界的联系,最后本着无罪推定原则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本着良心作出一致裁决:辛普森无罪。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分数:4.50)(1).对“辛普森杀妻案”的审理反映了英美法系的哪些特点?
5、(分数:1.50)_(2).英美法系在审判方式上与大陆法系有何不同?(分数:1.50)_(3).请根据材料谈一谈你对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解。(分数:1.50)_材料 1: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材料 2: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材料 3:美国哲学家罗尔斯: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分数:4.50)(1).正义在执法和司法中的作用。(分数:1.50)_(2).正义在法治原则中的体现。(分数:1.50)_(3).正义作为法律价值的作用。(分数:1.50)_2005 年 11 月
6、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 19 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 30 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 19 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分数:6.00)(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分数:1.50)_(2).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分数:1.50)_(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种类。(分数:1.50)_(4).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一种类?
7、(分数:1.50)_23.大学生小吴参加了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吴解释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 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吴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 (分数:2.50)_材料 1:A 市土地管理局在依法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执照后,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便以公共利益为由将已经生效的土地使用许可收回,从而使市财政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材料 2:B 市卫生防疫站对该市某一食品店进行了卫生突击检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该食品店的负责人当场进行了申辩。卫生防疫站认为负责人的申辩系态度不好,遂作出了加重处
8、罚的决定。 材料 3: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C 市某发明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该市专利局并未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经发明申请人几经申请,3 年后,申请人的专利权最终予以公布。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材料 1 中表述的问题具体违反了执法活动中的哪项原则?为什么?(分数:1.50)_(2).材料 2 中表述的问题具体违反了执法活动中的哪项原则?为什么?(分数:1.50)_(3).
9、材料 3 中表述的问题具体违反了执法活动中的哪项原则?为什么?(分数:1.50)_(4).结合材料 1、2、3 说明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要求。(分数:1.50)_材料 1: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曾经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 材料 2: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说过:只要程序公正,哪怕实体结果不公正,也要接受它,因为司法公正肇始于程序公正。 材料 3:宪法第 126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宪法第 13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分数:4.50)(1)
10、.请根据材料 1 分析司法公正原则的内涵和重要性。(分数:1.50)_(2).请根据材料 2 分析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分数:1.50)_(3).试说明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分数:1.50)_三、论述题(总题数:8,分数:28.00)24.联系实际,论述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分数:3.50)_25.试论法的秩序价值。 (分数:3.50)_26.试论法与正义的关系。 (分数:3.50)_27.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分数:3.50)_28.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从科学立法原则出发论述全面依法治国中构建科学立法的基本格局。 (分数:3
11、.50)_29.试论司法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分数:3.50)_30.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改革要求。 (分数:3.50)_31.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从司法公正原则出发,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公正司法的基本格局。 (分数:3.50)_综合课法理学-36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22,分数:44.00)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容。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理论。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
12、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论。 (4)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5)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 (6)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理论。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和良法善治理论。 (8)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的关系理论。2.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律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进入
13、 20 世纪后又出现了经济法、劳动法等兼有公法、私法两种成分的法;英美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3)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
14、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的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5)哲学倾向不同。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而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3.简述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资本主义法在本质上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2)资本主义法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征: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资本主义法律在调整经济生活领域中的作用以及法律在保护财产权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
15、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是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来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基本方式和主要形式是建立代议制政府。资产阶级主要是通过政党来执掌政权的,政党制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资本主义不同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一个特征是,在形式上人人都处于“平等”地位,都“平等”地享有各种“自由”,这种平等和自由统称为“人权”。4.简述法律移植的含义和必要性及必然性。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16、,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比较落后的国家或后发达国家为了赶上先进国家,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法律移植有助于减少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抵触和冲突。 (3)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对外开放使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越来越具有涉外性和外向性,法律在处理涉外问题和跨国问题的过程中,必然逐步与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律和惯例接轨。 (4)法律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要加速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必须适量移植发达
17、国家的法律,尤其是对于发达国家法律制度中反映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共同客观规律和时代精神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要大胆地吸纳。5.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大陆法系的特点:全面继承罗马法。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2)英美法系的特点: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有“向后看”的思维习惯。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6.简
18、述法律全球化的趋势。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律的“非国家化”。法律并非都是由主权国家制定的,越来越多的法律由各种“非国家”的机构制定。 (2)法律的“标本化”或“标准化”。由联合国、国际组织、经济联合体制定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参照。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相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趋向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的国内法的趋向一致,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向一致。 (4)法律的“世界化”。全球范围内法律规范的相互联结,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不清,而这种联结的实现就在于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信念已得到普遍的确认。法律世界化还意味着某些“全
19、球化法”“世界性法”的出现。7.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国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国际性法律的国际化、地方化是指联合国、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层面的法律被各国全部或部分承认或接受,全球性的法律成为各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人权领域中,联合国和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许多标准人权文件,促进了国际人权领域的国内化。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缔约国必须根据有关协议调整自己的法律制度,使国内法规定与国际法相衔接。 (2)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主要是指原本是地方性的法律,经由某种途径被全球化。这主要表现在:新商人法穿越国家领
20、土。新商人法是一种“自我合法化”的法律,是一种“自我繁衍”和“自我发展”的法律制度。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法律与发展”项目“推销”西方的法律。“法律与发展”等项目尽管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但影响了许多受援国法律发展的方向和法律改革的进程。8.简述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联系和区别。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联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来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其中,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法的规范运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法的社会作用。 (2)区别。考察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规范性特征进行考察
21、的;而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作用对象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法的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存在方式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而法的社会作用则依据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有所差别。所处的层面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法的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被运用、被实施,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其社会作用。前者是在静态中发生的,后者是在动态中发生的。9.简述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
22、析:(1)价值位阶原则。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就法律价值而言,法律的主要价值或基本价值如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与非基本法律价值的位阶顺序不是并列的。当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以基本价值为优位;而基本价值之间有冲突时,人权和正义作为法治保障的核心和标尺,具有重要的价值地位,这与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它也是正义原则的具体体现。 (2)个案平衡原则。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要基于个案的基本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同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
23、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即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不可避免侵犯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到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4)人民根本利益原则。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它也可以作为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10.简述法的价值判断的特点。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的价值判断是高度主观性的活动。法的价值判断是一种以价值的优先选择为媒介的、具有高度主观性的活动。 (2)法的价值判断是一个程序预设并予以评价的过程。法的价值判断需要采用试验性的证明合理的程序,
24、在这种程序中假设性地提出实践的预想以及一定的经验性事实,然后推断出它与经验性事实相联系的后果并予以评价。各种假设性预想的结果可能在相对的评价中彼此冲突,人们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建立一个在各种假设行为的可能性与行动计划之间作出合理决定的基础。 (3)法的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法律的价值判断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是以主体为取向或尺度的。价值判断关心的是法律应该是怎样的,怎样的法律生活是最有价值的生活,关注的重心是法律的理想状态、应然状态,是变革现实的行动与实践。11.简述确立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原则。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决
25、定于其制定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指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同一事项,两种法律都有规定的,特别法比一般法优先,优先适用特别法。 (3)新法优于旧法,即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两者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样的,新颁布的法律优先适用。12.简述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点。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具有如下特点: (1)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行为规则,它使用同一标准,对处于其效力范围内的主体行为进行指导和评价,这一特点使它有
26、别于任何个别性调整措施。 (2)法律规范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使它区别于不包含确定行为方案或仅具有倡导性的口号或建议。 (3)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这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最基本特征。 (4)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范要求时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5)法律规范有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有特殊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行为规则。所有这些特征使法律规范具有其他调整措施所不具备的品质,成为对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权威性根据。13.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分数:2.00)_正
27、确答案:()解析: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的。 (1)假定(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2)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种。14.简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分数:2.00)_正确答案
28、:()解析:(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
29、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 (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15.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客观原则。划分法律部门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 (2)合目的性原则。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所以合目的性原则是划分部门法时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 (3)适当
30、平衡原则。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在各种法律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各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范围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窄。 (4)辩证发展原则。社会关系是发展变化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也会发展变化,法律和法规也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5)相对稳定原则。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6)主次原则。划分法律部门应当考虑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按照主导因素对法律部门进行划分和归类。16.简述立法的特征。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是国家职能中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能,是其他国家职能的基础和前提。法律的制定是通过立法机构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2)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立法活动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只能由特定的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来进行。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权力,只能由特定的部门专有。立法活动就是行使立法权的具体过程和表现形式。 (3)立法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立法活动必须遵循一套固定、严格的程序,避免随意立法,以保证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立法要注重立法程序的规范化、格式化。 (4)立法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要求立法者必须运用专门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