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课-法理学法的作用及答案解析(总分:11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7,分数:7.00)1.直接体现法律的本质和目的的法的作用是( )。(分数:1.00)A.规范作用B.指引作用C.社会作用D.强制作用2.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 )。(分数:1.00)A.每个人的行为B.他人的行为C.人们的相互行为D.人的思想动机3.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分数:1.00)A.自己的行为B.他人行为C.相互间行为D.组织行为4.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分数:1.00)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5.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它天然具有( )的倾
2、向。(分数:1.00)A.变革B.保守C.激进D.强制6.法的规范作用划分为指引、评价和预测,是根据( )。(分数:1.00)A.行为的不同主体B.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同C.立法意图的不同D.行为方式的不同7.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专门的评价又称为( )。(分数:1.00)A.道德性的评价B.政治性的评价C.效力性的评价D.舆论性的评价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7,分数:14.00)8.社会主义法律可以在下列发生作用的领域是( )。(分数:2.00)A.债权债务关系B.恋爱关系C.朋友关系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9.代表确定的指引作用的法律规范有( )。(分数:2.00)A.授权性规范B.
3、命令性规范C.禁止性规范D.强行性规范10.法的评价作用中,所使用的标准除具有规范性外,还具有( )。(分数:2.00)A.统一性B.普遍性C.强制性D.综合性11.法对权力和权利的制约主要通过( )。(分数:2.00)A.职责、义务、责任的相应规定B.其他权利(权力)主体的权利(权力)或利益的制约C.法的监督机制的制约D.法律程序对权利(权力)行为的制约1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涉及人们( )方面的问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分数:2.00)A.行为B.信仰C.思想D.私生活13.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表现在( )。(分数:2.00)A.法和其他社会规范一样,
4、人们可以违反B.法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在许多社会关系领域,法律是不适宜使用的C.法的实施必须靠人,人的素质对法的作用也有影响D.在法制社会,法才起作用,否则就不起作用14.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被概括为( )。(分数:2.00)A.指引作用B.教育作用C.评价作用D.预测作用三、B判断题/B(总题数:6,分数:6.00)1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16.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的作用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17.法的作用不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 )(分数:1
5、.00)A.正确B.错误18.制裁也是法的规范作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19.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20.法的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随着时代、情势、国家任务的不同会发生变化。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四、B名词解释/B(总题数:1,分数:10.00)21.法的预测作用(分数:10.00)_五、B简答题/B(总题数:1,分数:8.00)22.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分数:8.00)_六、B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20.00)23.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
6、2 年 7月 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人民币 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分数:10.00)_24.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具有确定性和稳
7、定性,还必须尽可能规定的详尽,但无法穷尽社会生活的现象,它在制定出以后,就会出现新现象、新事物,因而也就出现了局限性。(分数:10.00)_七、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45.00)25.试述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主要表现。(分数:15.00)_26.试述法治的代价的主要表现。(分数:15.00)_27.论述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数:15.00)_综合课-法理学法的作用答案解析(总分:11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7,分数:7.00)1.直接体现法律的本质和目的的法的作用是( )。(分数:1.00)A.规范作用B.指引作用C.社会作
8、用 D.强制作用解析:解析 法的作用中,只有法的社会作用才能直接体现法律的本质和目的。2.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 )。(分数:1.00)A.每个人的行为 B.他人的行为C.人们的相互行为D.人的思想动机解析:3.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分数:1.00)A.自己的行为B.他人行为 C.相互间行为D.组织行为解析:解析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通过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行为产生基本评价来进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方式的作用。4.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分数:1.00)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解析:解析 法律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法的经济作用显然不是直接针对人的行为,因而不
9、属于法的规范作用的范畴。5.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它天然具有( )的倾向。(分数:1.00)A.变革B.保守 C.激进D.强制解析:解析 作为一种规范,法律具有明确性、稳定性的特征,因而与社会生活的变革性总是存在矛盾和冲突,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保守的倾向。6.法的规范作用划分为指引、评价和预测,是根据( )。(分数:1.00)A.行为的不同主体 B.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同C.立法意图的不同D.行为方式的不同解析:解析 法律依据社会生活中行为的不同主体划分为指引等作用。7.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专门的评价又称为( )。(分数:1.00)A.道德性的评价B.政治性的评价C.效力性的评价 D.舆论性的评价
10、解析:解析 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类,即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专门的评价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为效力性的评价。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7,分数:14.00)8.社会主义法律可以在下列发生作用的领域是( )。(分数:2.00)A.债权债务关系 B.恋爱关系C.朋友关系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解析:解析 本题选项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法律可以发生作用的领域。9.代表确定的指引作用的法律规范有( )。(分数:2.00)A.授权性规范B.命令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强行性
11、规范 解析:解析 强行性规范包括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相对于任意性规范而言,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确定性指引,行为人没有选择的余地。10.法的评价作用中,所使用的标准除具有规范性外,还具有( )。(分数:2.00)A.统一性 B.普遍性 C.强制性 D.综合性 解析:解析 法对他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其前提是必须拥有评价的标准。法的评价不同于道德评价、政治评价等一般社会评价,其重要差别就是法的评价标准具有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11.法对权力和权利的制约主要通过( )。(分数:2.00)A.职责、义务、责任的相应规定 B.其他权利(权力)主体的权利(权力)或利益的制约 C.法的监督机制
12、的制约 D.法律程序对权利(权力)行为的制约 解析:1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涉及人们( )方面的问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分数:2.00)A.行为B.信仰 C.思想 D.私生活 解析:解析 法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的行为,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因行为关系而确立的社会关系,这也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政治规范、宗教规范的根本差别,因此信仰、思想、私生活都不宜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调整。13.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表现在( )。(分数:2.00)A.法和其他社会规范一样,人们可以违反B.法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在许多社会关系领域,法律是不适宜使用的 C.法的实施必须靠人,人的素质对
13、法的作用也有影响 D.在法制社会,法才起作用,否则就不起作用解析:解析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的作用不可以被无限的扩大。本题选项中属于法的作用的局限的有:第一,法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在许多社会关系领域,法律是不适宜使用的;第二,法的实施必须靠人,人的素质对法的作用也有影响。14.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被概括为( )。(分数:2.00)A.指引作用 B.教育作用 C.评价作用 D.预测作用 解析:三、B判断题/B(总题数:6,分数:6.00)1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16.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的作用对象是社会关系这
14、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是就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分别而言的,两者揭示的是法律不同层次的作用,含义是不同的。17.法的作用不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18.制裁也是法的规范作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19.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因此,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法的社会作用直接
15、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法的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随着时代、情势、国家任务的不同会发生变化。 (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四、B名词解释/B(总题数:1,分数:10.00)21.法的预测作用(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五、B简答题/B(总题数:1,分数:8.00)22.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分数:8.00)_正确答案:()解析:法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是社会经
16、济状况的具体体现。法对人的行为的作用叫法的规范作用,法对社会关系的作用叫法的社会作用。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考查的基点不同;(2)两者作用的对象不同;(3)两者存在的方式不同;(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六、B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20.00)23.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 年 7月 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人民币 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
17、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现代法治国家中,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指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只能依据被具有证明力并且合法的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或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所谓“以法律为准绳”,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
18、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而是正确的。当然,从本案的真实情况看,由于马某法律意识不强,开玩笑为赵某出具了“借据”,导致法院判决自己败诉“还款”,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正结果。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我们又能更进一步认识到:法律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实行法治,由于其形式性或程序性要求,有时会造成牺牲部分个案实体正义的结果,这只能视为实行法治的代价。此外,由此案我们也能更明确认识到:要真正建设法治国家,还需要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和弘扬权利观念和规则意识,只有人们都珍视自己的权利,同时在人际交往中尊重法律规则,自觉接受法律规则的约束和指引,真正的法治国家才能建
19、立。24.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还必须尽可能规定的详尽,但无法穷尽社会生活的现象,它在制定出以后,就会出现新现象、新事物,因而也就出现了局限性。(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是正确的观点。 (2)法律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这必然会和灵活性发生矛盾。法律被具体适用的对象总是具体行为或事件,它们是千姿百态、变幻无穷的。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要求法律要适当变化,但法律不可能任意适时应变。法律在内容上具有概括性、一般性,表达形式上具有简要性与抽象性,因此在适用时必须是相对稳定的;同时法律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必定会存在遗漏,这是因为: 立法
20、当时不可能完全预料社会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物。 法律毕竟是通过简明扼要的言词来表述社会现象的,任何语言都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地去穷尽所有的行为与事件。 法律调整的范围只限于那些有必要运用国家强制力去干预的社会关系,而在社会关系中的不少方面用法律干预是不适宜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而法律也不必去穷尽一切社会现象。七、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45.00)25.试述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主要表现。(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这是法的社会作用中的核心作用;其二是进行社会管理的作用。 (2)
21、在维护阶级统治作用方面,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其目的就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经济、政治、思想道德领域使统治阶级的意志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志。当然,在阶级社会中,由于被统治阶级的斗争,统治阶级可能在自己的法律中也规定一些保护被统治者利益的条款,以期暂缓各阶级矛盾。此外,为保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也会对统治阶级中个别成员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3)除了维护阶级统治这一核心作用外,法还具有管理、组织社会的作用,也就是进行社会管理的作用。大体而言,主要表现为: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比如制定有关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交通通信等法规;维护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秩序,如制定产权
22、法、公司法、海商法、信托法等;组织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确定有关技术规范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的社会管理作用将不断增强。 (4)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和进行社会管理两方面的作用上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二者作用的大小会随着时代、情势和国家任务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此外,执行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由于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也往往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有较多的借鉴意义。26.试述法治的代价的主要表现。(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法治的代价又称之为政治性代价,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把法律作为治国的主要方式,因而政治目标实现的手段受到限制。从主要依政策和命令办事向主要依法办事的转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
23、工作。 (2)法治意味着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因而权力在量和质上都有所缩减和割舍,权力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会降低。 (3)既然一切服从既定的普遍规则,那么两种需要权衡的利益目标冲突就不可避免,这需要权力行使者作出抉择,为了更大利益而放弃较小的利益。因而,也可能牺牲掉某些个案中的实体正义。 (4)实行法治会造成某些具有危害性的行为不受法律的调整,或者受调整的时候因形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被忽略。(5)法治在总体上能够提高社会控制的效率,但是它不排除在具体情况下会导致办事效率的下降。27.论述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24、。和谐社会不可能自发地实现,有关和谐社会的价值理想需要一系列方针和措施来体现,其具体要求也必须通过有效手段来实施和保障。在我国当代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中,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秩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而民主法治除了作为建构和谐社会的内容和价值取向之外,还具有特殊的意义。如果说社会主义民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和前提,那么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手段和关键因素。无论从逻辑还是事实上看,和谐社会的建构都必须借助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和保障。首先,和谐社会的原则精神与基本目标和要求不仅涉及个人与社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而且还关系到人
25、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们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通过法律来体现,以获得全体社会成员的共识,并因此而取得权威性、确定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以法律形式确定不同利益主体的正当权利及其界限,提供权利行使和权利救济的途径,保障主体权利的实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等等。其次,由于涉及上述关系,因此,和谐社会的原则、目标和要求在实现的过程中,必然遭遇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甚至破坏,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由于现实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和客观性,因此必须以法律手段保证其实施,以法律所具有的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排除破坏和干扰。总之,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在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前提下,能否制定一个良
26、好而完备的法律制度,能否切实保证这一法律制度的真正实现,将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性制度因素。 (2)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法律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法律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是确定公平正义的标准,并以有效方式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法律可以为诚信友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法律为激发主体的活力创造制度条件。社会
27、进步的动力源于每一个主体的创造力的发挥,自由是发挥创造力的基本条件。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对主体行为自由的保护。法律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障。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潜能,在生产力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构成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威胁。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发展经济与自然界能够提供的资源相适应,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重大课题。对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国来说,这一任务更为艰巨。以法律形式规范和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确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抑制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的任意性,制裁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