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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四)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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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四)及答案解析.doc

    1、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四)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9.00)1.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 (分数:3.00)_2.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 (分数:4.00)_3.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分数:4.00)_4.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分数:4.00)_5.简述法治的含义及与法制的区别。 (分数:4.00)_二、分析题(总题数:12,分数:48.00)2003 年 5 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

    2、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 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 A 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及依据问题争执不下。一方主张适用该省人大 1989 年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政府指导价。另一方主张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该法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市场价。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分数:9.00)(1).A 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以条例还是种子法作为判决依据?为什么?(分数:3.00)_(2).根据演绎法律推理,说明 A 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进行的法律推理的基

    3、本逻辑。(分数:3.00)_(3).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种子价格的争议应适用政府指导价,则该案又应适用哪部法律?为什么?(分数:3.00)_6.某日,警察甲正在追捕一夺路而逃的抢劫者乙,见路旁停一辆未锁的摩托车,未向旁边站立的丙打招呼就顺手骑上去追乙,丙认为甲抢劫了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查明后认为甲是为执行公务,因此可以不经丙允许而使用其车,丙听后认为极不公平。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此作出分析。 (分数:3.00)_7.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

    4、任,两名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请对两名警察在法律推理方式上的区别作出分析。 (分数:3.00)_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200 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分数:3.00)_(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

    5、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分数:3.00)_8.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 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后中毒生病却产生了债权法律关系。 运用法理学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情形的差异。 (分数:3.00)_某公务员甲因情感纠葛与同事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事后,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判

    6、处甲有期徒刑 1 年,并赔偿乙的医药费。甲在狱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且希望他人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上述材料涉及哪几类法律责任?(分数:3.00)_(2).上述材料涉及法律的哪些规范作用?(分数:3.00)_9.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 3 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 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分数:3.00)_10.张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究了他的法

    7、律责任。但张明所违反的法律是在张明出国期间由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张明不知道有这种法律规定,他回国后也无人告知他已经制定了这一法律。张明认为不知者不为过,法院不应当根据他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处罚他,至少也应考虑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基本原理分析以上案例。 (分数:3.00)_11.张某利用工作之便,分数次共盗取公司财物价值 2 万余元,后被公司发现。鉴于张某为公司服务已有多年,为公司发展作出过贡献,公司领导决定让其赔偿公司 2 万元财产损失,并扣发全年奖金,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最后就此事达成了书面协议。后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弄清案情后,就该案是否须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出现了争论。公

    8、安机关领导认为,既然张某与公司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就不必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必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请根据所学法律责任免除的相关原理,对该公司的做法及该公安机关领导的认识进行分析。 (分数:3.00)_12.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 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该法官的行为是否适当。 (分数:3.00)_13.在谈到法制、法治、人治、德治之间的关系时,有人得出结论:“法制、法治、人治是历史的,德治是永恒的。” 试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评析该结论。 (分数:3.00

    9、)_14.恩格斯曾将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国家称为“高度发达的国家形态”,其原因主要在于,与同一历史时期的其他典型专制国家相比,雅典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都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具有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某些特点。尽管当时的民主仅仅局限在狭小的城邦和男性公民,而且是一种“群众大会式的直接民主”,当时的法治也并不包含现代法治的许多重要价值,如自由、人权、权利保障等,但有关国家制度的根本问题毕竟是以法律形式确认的,执政官的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而且雅典公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 进入中世纪以后,欧洲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政体形式是君主专制。在这种制度下,法律成为统治者的附庸和贯

    10、彻独裁者个人意志的工具,“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法律一扫而光”,曾经在雅典存在过的某些“法治”因素荡然无存。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并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民主政治与法治的关系。 (分数:3.00)_三、论述题(总题数:11,分数:33.00)15.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分数:3.00)_16.论述法律推理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分数:3.00)_17.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分数:3.00)_18.试论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分数:3.00)_19.论述广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之间的关系。 (分数:3.00)_20.联系当前实际,论述现代法治应遵循的基

    11、本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分数:3.00)_21.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分数:3.00)_22.从立法、司法、执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分数:3.00)_23.联系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谈谈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分数:3.00)_24.从法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意义。 (分数:3.00)_25.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点及其内涵。 (分数:3.00)_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四)答案解析(总分:10

    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9.00)1.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

    13、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2.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首先,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把一般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对各种具体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作出处理,就必须对法律作出必要的解释。其次,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法律规范是以严格的、专门的法律概念、术语表述出来的,有时会与实际生活用语含义不同,不易为人们理解。同时,由于社会主体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和文化水平等特定

    14、原因,对于同一法律规范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再次,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最后,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法律规范是相对稳定、定型的规则,而社会生活却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把相对确定的法律规定适用于不断变化的法律实际,就需要对法律规范作出必要的解释。以此在保证法律体系和基本原则的稳定性的同时,能够适时根据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精神和规定,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符合实际的处理。3.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

    15、法性。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4.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

    16、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5.简述法治的含义及与法制的区别。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法治包含着如下社会内涵和意义:(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种意义上,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

    17、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法律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必须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反映,并且是以维护和促进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标的。法律必须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一切正当的利益施以无歧视性差别的保护。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治和法制的含义不同。现代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法治概念包括法律的至高权威,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等一系列原理和基本要求。法制则不必然地具有这些内涵,法制是一个类似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的概念

    18、。(2)法治和法制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是与人治相对立的。而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3)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其根本意义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以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法制与民主和宪政无关。二、分析题(总题数:12,分数:48.00)2003 年 5 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 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 A 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及依据问题争执不下。一方主张适用该省人大 1989 年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

    19、理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政府指导价。另一方主张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该法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市场价。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分数:9.00)(1).A 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以条例还是种子法作为判决依据?为什么?(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A 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以种子法作为判决依据。理由是:下位法律不得与上位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2).根据演绎法律推理,说明 A 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进行的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A 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进行

    20、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是:大前提种子法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市场价;小前提本案事实:有关种子价格的争议属于价格争议;结论判决:种子价格应当依据市场价确定。(3).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种子价格的争议应适用政府指导价,则该案又应适用哪部法律?为什么?(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该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理由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新法优先于旧法。6.某日,警察甲正在追捕一夺路而逃的抢劫者乙,见路旁停一辆未锁的摩托车,未向旁边站立的丙打招呼就顺手骑上去追乙,丙认为甲抢劫了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查明后认为甲是为执行公

    21、务,因此可以不经丙允许而使用其车,丙听后认为极不公平。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此作出分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实质推理是指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事实和法律)存在矛盾或不确定时而采用辩证的方法所作的实质推理,即实质推理的前提是两个前提不确定而无法进行形式推理,故只有先进行确定这两个前提的过程。本题材料中警察甲未经丙允许骑丙的摩托车是侵权行为还是正当行为即对甲骑车行为的定性是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这一形式推理的前提,而要对甲的该行为定性,只能运用辩证的方法,即在价值判断上是优先保护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如果优先保护公共利益,则甲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追赶逃犯是为公共利益,而摩托车被骑

    22、是私人利益,故从公安机关处理结果看,公安机关在实质推理过程中运用了辩证方法,以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确定了甲的行为属正当,所以甲不该受到处罚。7.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名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请对两名警察在法律推理方式上的区别作出分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警察甲运用的是形式推理,形式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法律和事实都已确定的情况下所作的表面推理。由于法律规定闯红灯者

    23、应当罚款,而该人闯了红灯,故甲根据演绎推理法,认为应当给予该人罚款。 警察乙运用的是实质推理,实质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至少有一方不确定或有矛盾的情况下才进行的推理。在本题中,这个不确定的前提就是首先要确定该人闯红灯之行为是否合法。乙运用辩证推理,认为该男子闯红灯是为抢救病人,因而不违法,就不应当给予罚款。因此这是实质推理,当然乙在实质推理的过程中也运用了形式推理。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200 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上述事件中

    24、,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法律关系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可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又称横向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又称纵向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形成的是隶属型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产生了平权型法律关系。在隶属型法律关系中,行使职权的机关可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要求相对人服从;在平权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即当事

    25、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的情形。(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乙因受惊吓而产下一子丙”,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8.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

    26、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后中毒生病却产生了债权法律关系。 运用法理学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情形的差异。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两段材料反映的是法理学上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的法定性(法律性),即社会关系要成为法律关系必须有法律的规定;没有被法律规定为法律关系或未受法律保护的关系,该社会关系的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只能靠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来调整。同样,社会事实要成为法律事实也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即明确该状态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被法律确定,则其也处于不稳定状态。材料一中甲的行为之所以不属违约行为就是因其不具备合同法上违约的条件,材料二中

    27、甲每天的吃饭行为作为一种事实其后果没有被法律固定,也许有各种各样后果,但食物中毒后所引起的赔偿要求,就有了确定的法律后果,因而是一种法律事实。某公务员甲因情感纠葛与同事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事后,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甲有期徒刑 1 年,并赔偿乙的医药费。甲在狱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且希望他人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上述材料涉及哪几类法律责任?(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材料中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

    28、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责任。甲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属于刑事责任。甲赔偿乙的医药费,属于民事责任。(2).上述材料涉及法律的哪些规范作用?(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材料中涉及法律的评价、强制、教育等作用。法院判定甲构成犯罪,体现了评价作用。甲被开除公职,被判处刑罚,同时承担乙的医药费,体现了强制作用。甲对自己行为的反省和对他人的告诫,体现了教育作用。9.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 3 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 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分数:3.0

    29、0)_正确答案:()解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在它们受到阻碍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它的三个功能来实现的: (1)惩罚功能,就是惩罚违法者和违约人,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 (2)救济功能,即救济法律关系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分为特定救济和替代救济两种。 (3)预防功能,就是通过使违法者、违约人承担法律责任,教育违法者、违约人和其他社会成员,预防违法犯罪或违约行为。10.张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究了他的法律责任。但张明所违反的

    30、法律是在张明出国期间由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张明不知道有这种法律规定,他回国后也无人告知他已经制定了这一法律。张明认为不知者不为过,法院不应当根据他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处罚他,至少也应考虑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基本原理分析以上案例。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张明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这完全符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要求;同时,法院是否追究某人的责任,不是根据此人是否知道有关法律的规定,而是根据他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并且构成违法。因此张明不知道某个法律而违反了这一法律,不影响法院对他的追究。法院是否对行为人减轻处罚,也不是根据行为人是否

    31、知道有关的规定,而是根据他的行为的性质、后果、行为与后果的联系、是否具有独立完成的行为能力等。张明不知道某个法律而违反了这一法律,不能成为法院应当对他减轻处罚的理由。这也是法律的归责原则中的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的具体体现。11.张某利用工作之便,分数次共盗取公司财物价值 2 万余元,后被公司发现。鉴于张某为公司服务已有多年,为公司发展作出过贡献,公司领导决定让其赔偿公司 2 万元财产损失,并扣发全年奖金,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最后就此事达成了书面协议。后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弄清案情后,就该案是否须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出现了争论。公安机关领导认为,既然张某与公司已经

    32、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就不必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必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请根据所学法律责任免除的相关原理,对该公司的做法及该公安机关领导的认识进行分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该公司的做法及该公安机关领导的认识都是错误的。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免除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中,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和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而言,私法责任和公法责任是有明显区别的。私法领域中,违法或违约行为侵害的是

    33、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免责协议,即所谓“私了”,而公法领域,由于犯罪行为或行政违法行为侵害的是公共利益,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认定和追究,是不能通过双方协商免责的。 该案中,张某实施了盗窃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种公法责任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免除,因此,该公司领导决定“私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作为公安机关,也不能对这种“私了”行为予以认可,而放弃自己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神圣职责。12.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 运用法理学的知识

    34、分析该法官的行为是否适当。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该法官的行为是适当的,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不违反司法的中立性和被动性。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甲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3)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确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求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具体案件。该法官依法调查证据,并据以作出相应判决,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4)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能具有态度上的倾向性;司法的被动性,要求“不告不理”。该法官调查证据是基于甲的合理说明(甲的合理说明隐含了要求法官依法调取证据的意思),因此不违反司法的中立性和被动性。13.在谈到法制、法治、人治、德治之间的关系时,有人得出结论:“法制、法治、人治是历史的,德治是永恒的。” 试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评析该结论。 (分数:3.00)_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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