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宪法学及答案解析(总分:9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3,分数:26.00)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领导或机关是( )。(分数:2.00)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D.中共中央委员会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分数:2.00)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3.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负责并报告工作B.乡政府
2、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C.村民委员会对村支部负责D.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应由( )暂时代理主席职位。(分数:2.00)A.中共中央总书记B.国务院总理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5.下列职务中必须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分数:2.00)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B.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C.自治县县长D.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B.国家保护
3、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与国外宗教组织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C.宗教和教育实行分离制度,不得在学校开设宗教课程D.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7.依据我国宪法修正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1999 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能B.我国 1982 年的宪法增设了国家主席这一国家机构C.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D.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8.某村有选举权的村民 600 人,其中有 150 个村民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在召开村民会议时,其中310 人参
4、加了投票表决,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罢免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的是( )。(分数:2.00)A.156 人同意B.155 人同意C.301 人同意D.300 人同意9.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 )。(分数:2.00)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中央军事委员会D.国家主席10.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分数:2.00)A.1789 年法国的人权宣言B.1215 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C.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D.1679 年英国的人身保护法11.我国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中央国家机构的宪法是( )。(分数:2.00)A.19
5、54 年的宪法B.1978 年的宪法C.1975 年的宪法D.1982 年的宪法12.在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具有选举资格的是( )。(分数:2.00)A.精神病患者王某B.户籍已经迁往外地求学的大学生李某C.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管制的刘某D.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的孙某13.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负责召集的机构是( )。(分数:2.00)A.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8,分数
6、:24.00)14.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D.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15.选民王某,35 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大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 14 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 1 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
7、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C.王某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16.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 )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分数:3.00)A.财政金融机构B.企业事业组织C.公共服务机构D.社会组织17.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分数:3.00)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
8、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1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是( )。(分数:3.00)A.鼓励B.支持C.引导D.指导1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 )。(分数:3.00)A.劳动B.就业C.生活D.教育2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分数:3.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1.根据两个基本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
9、权力包括( )。(分数:3.00)A.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B.修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C.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D.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发生案件的司法终审权三、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40.00)22.简论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0)_23.简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分数:20.00)_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宪法学答案解析(总分:9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3,分数:26.00)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领导或机关是( )。(分数:2.00)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全国人大常
10、务委员会 D.中共中央委员会解析:精解 国家主席是国家机构,并不负实际的责任,因此宪法没有规定国家主席的负责制和报告工作制。故排除 A 项。根据宪法第 94 条的规定,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言外之意,只是“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排除 B 项。根据宪法第 69 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故选 C 项。中共中央委员会是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我国实行党政分开制度,因此中共中央委员会不对全国人大负责,也不报告工作。故排除 D 项。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分数:2.00)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中
11、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1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故选 A 项。3.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负责并报告工作B.乡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C.村民委员会对村支部负责D.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解析:精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8 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可见,村民委员会不是对村民负责,而是对村民会议负责。故 A、C 项表述错误,D 项表述正确。根据村民委
12、员会组织法第 4 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注意:本条规定的是“指导”,而不是“领导”,故 B 项表述错误。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应由( )暂时代理主席职位。(分数:2.00)A.中共中央总书记B.国务院总理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84 条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故选 C 项。5.下列职务中必须由实行民族
13、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分数:2.00)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B.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C.自治县县长 D.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114 条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言外之意,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仅为行政首长,而其他职务则不限于自治地区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故选 C 项。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B.国家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与国外宗教组织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C.宗教和教育实行分离制度,不得在学校
14、开设宗教课程 D.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36 条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故 A、D 项表述正确。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故 B 项表述正确。我国实行宗教和教育分离制度,宗教活动不得强行干预教育事业,但是并不等于学校不得开设宗教课程,一些宗教研究课程可以在大学开设。因此,C 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7.依据我国宪法修正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
15、1999 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能B.我国 1982 年的宪法增设了国家主席这一国家机构C.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D.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 解析:精解 1954 年宪法设置了国家主席这一机构,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故 A 项表述错误。1982 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而不是增设国家主席。故 B 项表述错误。1999 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故 C 项错误。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
16、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故选 D 项。8.某村有选举权的村民 600 人,其中有 150 个村民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在召开村民会议时,其中310 人参加了投票表决,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罢免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的是( )。(分数:2.00)A.156 人同意B.155 人同意C.301 人同意 D.300 人同意解析:精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6 条的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罢免村委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因此,对村委会主任罢免案的通过应该是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同意。本题中提到有选举权的村民共 600 人,过半数应当是
17、301 人。故选 C 项。9.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 )。(分数:2.00)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中央军事委员会D.国家主席解析:精解 宪法涉及“紧急状态”的条文有三处:宪法第 67 条第 20 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第 80 条:国家主席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第 89 条第16 项: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对比这三项规定可知,A 项是正确答案。10.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分数:2.00)A.1789 年法国的人权宣言B.
18、1215 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C.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D.1679 年英国的人身保护法解析:精解 美国 1776 年的独立宣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确定了“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的原则,被马克思誉为“第一个人权宣言”。故选 C 项。法国 1789 年的人权宣言通过后,成为 1791 年法国大革命后的第一部法国宪法的序言,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人权原则,该宣言又被称为“第一部人权法典”。11.我国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中央国家机构的宪法是( )。(分数:2.00)A.1954 年的宪法B.1978 年的宪法C.1975 年的宪法D.1982 年的宪法 解析:
19、精解 1982 年宪法是我国建国以后的第四部宪法,在结构上与前几部宪法相比较,有以下三方面的发展变化:第一,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第二,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第三,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故选 D 项。12.在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具有选举资格的是( )。(分数:2.00)A.精神病患者王某B.户籍已经迁往外地求学的大学生李某C.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管制的刘某 D.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的孙某解析:精解 根据选举法第 26 条的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人选民名
20、单。言外之意,就是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具有选举资格。故排除 A 项。根据选举法第 26 条的规定,对于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言外之意,就是住所的变动并不影响选举资格,只不过到新迁入的选区行使选举权。故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享有选举权的。故选 C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于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依此规定,有权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而不
21、是公安机关,言外之意,就是孙某享有选举权。故排除 D 项。13.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负责召集的机构是( )。(分数:2.00)A.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精解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1 条的规定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故选 D 项。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8,分数:24.00)14.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22、委员会负责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D.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94 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选 A 项,排除 B、C 项。根据宪法第 89 条第 3 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选 D 项。15.选民王某,35 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大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 14 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 1 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
23、受托人,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C.王某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解析:精解 根据选举法第 40 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本题中,选民王某没有采取书面委托方式,故 A 项正确。委托他人选举,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故 B 项表述错误,C 项正确。受托人必须具有选民资格,王某的儿子未满 18 周岁,不具有选举资格,故 D
24、项正确。16.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 )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分数:3.00)A.财政金融机构 B.企业事业组织 C.公共服务机构D.社会组织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91 条第 1 款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选 A、B 项。17.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分数:3.00)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
25、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1 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故 A 项表述正确。根据该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故 B 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2 款的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
26、负责处理。可见,条文表述不是“任何”国家机关,而是“有关”国家机关,故 C 项表述不符合宪法规定。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3 款的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故 D 项表述符合宪法规定。1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是( )。(分数:3.00)A.鼓励 B.支持 C.引导 D.指导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11 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故选 A、B、C项。1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
27、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 )。(分数:3.00)A.劳动 B.就业C.生活 D.教育 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45 条第 3 款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故选 A、C、D 项。2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分数:3.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见,全国人大有权
28、修改宪法,但无权提议修改。中共中央属于政党机关,无权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议案,只能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故选 B、D 项。21.根据两个基本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包括( )。(分数:3.00)A.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B.修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C.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D.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发生案件的司法终审权解析:精解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包括: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
29、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可见。A、B 项表述正确。 C 项错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D 项错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对发生在特别行政区的案件享有司法终审权。三、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40.00)22.简论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
30、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而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法都具有效力,但在法的各种表现形式中,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宪法以外的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之所以具有效力,都是因为与宪法保持了一致。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主要是与其他法律的效力相比较而言的: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和基础。即任何其他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而制定,其他法律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为基础。2)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其他法律具有效力的根据是与宪法不相抵触,凡与宪法相抵触的其他法律一律无效。其他法律全部与宪法相抵触,整部
31、法律无效;一部分与宪法相抵触,相抵触的部分无效。3)宪法也是所有其他社会规范具有效力的根据,其他社会规范与宪法相抵触亦无效。此外,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为了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并从形式上赋予其最高效力,绝大多数国家在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上的要求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在宪法制定方面,与普通法律的制定相比较,主要有两点不同:1)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宪法起草委员会等。一般情况下,普通法律的起草和制定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进行,无须成立专门的机构。2)宪法草案
32、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的特定多数,如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或者五分之四以上同意。3)与普通法律的修改相比较,宪法修改主要有三点严格要求:首先,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而有权提议修改普通法律的主体则更广泛一些,即凡是有权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的主体都有权提议修改法律。其次,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如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最后,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者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在符合宪法
33、规定及法定的法律修改程序的前提下,普通法律的修改一般没有限制。23.简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选举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
34、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 18 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
35、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体现了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还表现了实质上的平等。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所以,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秘密投票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示意愿的重要保障,使选民在不受外力的影响下,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他所信任的人进入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