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9及答案解析(总分:6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某公司将其生产的奶制品分别以“上好佳”、“好佳上”、“上佳好”、“好上佳”等名称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该类商标属于( )。(分数:2.00)A.联合商标B.证明商标C.防御商标D.驰名商标3.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分数:2.00)A.定金合同B.赠与合同C.商业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4.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2、,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可以免责的事由是( )。(分数:2.00)A.受害人故意B.不可抗力C.经营者无过错D.受害人重大过失5.下列有关抵押权和抵押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抵押权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B.抵押权须自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时生效C.抵押合同须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D.抵押合同本身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效力6.甲公司委托行纪商乙公司代其从市场上购买 100台笔记本电脑,约定的价格为每台电脑 8000元。根据上述情况,下列有关乙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公司以每台 7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
3、所得利益归自己所有B.由于市场价格升高,乙公司以每台 9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要求甲公司支付差额C.乙公司自己手中正好有此类产品,将这些产品卖给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D.乙公司以每台 7000元价格从市场上购得电脑,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增加报酬,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7.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过错责任归责原则B.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C.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D.公平原则8.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物中,能够共同成为抵押权和质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厂房B.欠条C
4、.信息网络传播权D.音响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遗赠引起的物权变动,自( )时起生效。(分数:2.00)A.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时B.受遗赠人现实占有该受遗赠的财产时C.受遗赠开始时D.遗嘱执行人将财产交付给受遗赠人时10.下列选项中,对于所有权特征的判断,错误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是绝对权B.所有权的标的仅限于物,权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C.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具有期限性D.所有物上设定抵押权体现了所有权的弹力性特征11.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取得著作权的是( )。(分数:2.00)A.历法B.立法文件C.口技D.数学公式1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随即改嫁给
5、丙。丙死亡后 1年,甲父丁得知甲仍然在世,经过通讯联络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乙的夫妻关系( )。(分数:2.00)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13.下列财产设定质权,不需要登记即可依占有转移而生效的是( )。(分数:2.00)A.记名股权B.存折C.商标专用权D.专利使用权1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数:2.00)A.交付B.登记C.合同签订时D.合同生效时二、多选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5.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
6、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6.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是( )。(分数:2.00)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公证遗嘱17.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
7、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18.甲、乙系夫妻,约定 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 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 1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 50万元债务,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丙无权要求乙用其 12万元房产还债B.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乙用 12万元房产还债C.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乙有义务以 10万元共有财产清偿债务D.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甲、乙以其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19.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有( )。(分数:2.00)A.公共汽车进入站台载
8、客B.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C.档案馆展出珍贵历史档案D.悬赏广告20.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有关的权利人可以行使追认权的有( )。(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认知能力范围而为的民事行为C.因无权代理而为的民事行为D.因无权处分而为的民事行为21.甲,15 岁,某中学高一学生,酷爱电脑设计。甲的全部生活费用、学费均由自己设计电脑程序出售获利后支付而不需要其父母负担。在 2005年全国青少年科技展览会上,甲设计的一个电脑程序被一公司以10万元购买。甲得款当即将其中的 5万元捐给某患怪病的大学生乙。乙表示接受。下列关于该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
9、的有( )。(分数:2.00)A.甲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B.甲的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C.甲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甲的行为经其父母追认后是有效行为2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侵权行为实行推定过错归责原则的是( )。(分数:2.00)A.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给患者造成损害的B.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C.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D.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23.甲 1岁时被乙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甲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4 年,乙、甲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则( )。(分数:2.00)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的财
10、产B.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甲无权继承养父乙的财产D.甲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24.下列各种概念中可以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有( )。(分数:2.00)A.社团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财团法人D.私法人25.甲在 18岁生日前一天买了一辆摩托车,满 18岁后,则该买卖合同( )。(分数:2.00)A.有效B.效力待定C.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D.经满 18岁的甲事后承认有效26.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背婚姻法规定的有( )。(分数:2.00)A.事实婚姻B.家庭暴力C.通奸行为D.纳妾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10.00)27.三、案例分析题。
11、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甲为某市运输个体户,因经营需要向好友乙借款 10万元,乙言明必须提供担保。经协商,甲以自己的平房三间(价值 9万元)担保 8万元,又以红木家具一套(价值 3万元)担保 2万元,双方就平房抵押办理了登记。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1年。后甲因车祸给他人造成损害 15万元,为了偿还债务,甲遂将平房以 5万元出卖给丙,虽然丙知晓该平房已经抵押给乙,但贪图价格便宜,且甲同意一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欣然买受;又将家具出卖给了丁,得款 2万元。出卖平房和家具,甲均未通知乙。1 年后,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时才发现平房和家具都已经他属,愤而诉至法院。问:(分数:6.00)(1
12、).乙是否可以甲出卖平房和家具未通知乙为由主张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如果丙愿意代甲承担清偿义务,且乙表示同意,这两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2).乙是否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分数:2.00)_(3).乙是否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为什么?(分数:2.00)_2001年 2月 25日,甲药品采购公司将其所属的一个店面房出租给被告何某,双方经协商订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何某应在每月 5日之前向甲公司交纳租金 2500元,租金每一年双方协商一次,租用期限为2001年 3月 1日至 2006年 2月 28日,在租赁期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转租,如果转租,甲公司有权终
13、止合同并收回店面。双方并且约定,在租赁期间,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 3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何某承租店面后对店面进行了装修并投资商业宣传,经营家用电器,之后,被告按期交纳租金。2002 年6月 4日,甲公司书面告知被告,因进行体制转轨,该店面房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拍卖处理,请被告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办理搬迁工作。被告答复,因租赁期限为 5年,前期投入甚多,搬迁损失巨大,不同意解除合同。同年 8月 24日,原告林某通过竞买购买了该房,并于同年 9月 14日取得该店面房的所有权证书。次日,原告书面通知被告,甲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原告作为出租人通知被告租赁合同于 200
14、2年 9月 29日提前终止,被告应于 9月 29日退出租赁店面,逾期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年 9月 30日,甲公司又书面通知被告,告知其店房已经拍卖,产权已经过户给原告,要求按期搬迁。被告未作答复。原告诉至法院。问:(分数:4.00)(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分数:2.00)_(2).原告林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9答案解析(总分:6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
15、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某公司将其生产的奶制品分别以“上好佳”、“好佳上”、“上佳好”、“好上佳”等名称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该类商标属于( )。(分数:2.00)A.联合商标 B.证明商标C.防御商标D.驰名商标解析:解析: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用多个商标而不是一个商标在其一系列指定商品上注册。故选A项。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关键因素在于其证明作用,如“香槟酒”商标可以证明该酒的产地在法国。故排除
16、 B项。防御商标是指同一所有人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并经核准的商标。故排除 C项。注意: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区别在于:联合商标为一系列商标在同一商品上注册,而防御商标是同一商标在不同商品上注册。本题中所提到的一系列商标未必属于驰名商标,故排除 D项。3.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分数:2.00)A.定金合同 B.赠与合同C.商业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解析:解析:实践合同是指不仅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求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而赠与合同不以交付赠与的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属于诺成合同;商业借款合同也属于
17、诺成合同;互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变种,而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这决定了互易合同也属于诺成合同。故选 A项。4.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可以免责的事由是( )。(分数:2.00)A.受害人故意 B.不可抗力C.经营者无过错D.受害人重大过失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70条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据此,经营者的免责事由包括战争等情形和受害人故意,而一般侵权责任中的其他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受害人同意、意外事件,以及受害人过失或重大过失
18、等,都不得成为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可见,选 A项,不选 B、D 项。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属于高度危险责任的一种,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故不选 C项。5.下列有关抵押权和抵押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抵押权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B.抵押权须自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时生效 C.抵押合同须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D.抵押合同本身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效力解析: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生效。可见,抵押合同并不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但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并不能产生。换言之,抵押权虽因没有办理登记
19、而没有产生,但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只不过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考生应按物权法的规定确认抵押合同的效力,以此区分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故选 B项。6.甲公司委托行纪商乙公司代其从市场上购买 100台笔记本电脑,约定的价格为每台电脑 8000元。根据上述情况,下列有关乙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公司以每台 7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所得利益归自己所有B.由于市场价格升高,乙公司以每台 9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要求甲公司支付差额C.乙公司自己手中正好有此类产品,将这些产品卖给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 D.乙公司以每台 7000元价格从市场上购得电脑,由于合同
20、没有约定增加报酬,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解析:解析: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行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 418条和第 419条的规定,选 C项。7.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B.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C.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D.公平原则解析: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4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的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故选 A项。注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8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
21、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实行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情形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但这只是特殊规定,不能否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的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故不选 B项。8.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物中,能够共同成为抵押权和质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厂房B.欠条C.信息网络传播权D.音响 解析:解析:抵押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包括权利,而质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不包括不动产,故 A项只能抵押,不能质押。B 项既不能
22、抵押,也不能质押。C 项只能质押,不能抵押。只有 D项既可以质押,也可以抵押。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遗赠引起的物权变动,自( )时起生效。(分数:2.00)A.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时B.受遗赠人现实占有该受遗赠的财产时C.受遗赠开始时 D.遗嘱执行人将财产交付给受遗赠人时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选 C项。注意:物权法第 28、29、30 条规定的是非因法律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包括基于公法原因引发物权变动、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和因继承、受遗赠引发物权变动。10.下列选项中,对于所有权特征的判断,错误的是( )。(分数:2.00
23、)A.所有权是绝对权B.所有权的标的仅限于物,权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C.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具有期限性 D.所有物上设定抵押权体现了所有权的弹力性特征解析:解析:C 项错在:所有权是绝对权,故法律不能对所有权设定保护期限,当事人也不得以约定的方式对所有权设定存续期间。11.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取得著作权的是( )。(分数:2.00)A.历法B.立法文件C.口技 D.数学公式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
24、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故选 C项。1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随即改嫁给丙。丙死亡后 1年,甲父丁得知甲仍然在世,经过通讯联络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乙的夫妻关系( )。(分数:2.00)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解析:解析: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能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13.下列财产设定质权,不需要登记即可依占有转移而生效的是( )。(分数:
25、2.00)A.记名股权B.存折 C.商标专用权D.专利使用权解析:解析:记名股权的转让须登记;商标专用权的转让须到商标局登记;专利使用权转让须到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唯独存折,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即可依占有生效。1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数:2.00)A.交付 B.登记C.合同签订时D.合同生效时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33条的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 A项。二、多选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5.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
26、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6.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是( )。(分数:2.00)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公证遗嘱解析:解析: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对于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无须见证人,但对于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则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故选 B项和 C项。17.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公
27、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解析:解析:A 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 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
28、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 A项错误,B 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 C项正确。D 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 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 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
29、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 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 D项错误。18.甲、乙系夫妻,约定 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 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 1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 50万元债务,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丙无权要
30、求乙用其 12万元房产还债 B.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乙用 12万元房产还债 C.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乙有义务以 10万元共有财产清偿债务 D.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甲、乙以其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 解析:解析:根据婚姻法第 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故应全选。19.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有( )。(分数:2.00)A.公共汽车进入站台载客 B.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 C.档案馆展出珍贵历史档案D.悬赏广告 解析:解析:档案馆展
31、出珍贵历史档案、新产品发布会、橱窗展示样品、博物馆展出文物等,因不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认定为要约。20.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有关的权利人可以行使追认权的有( )。(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认知能力范围而为的民事行为 C.因无权代理而为的民事行为 D.因无权处分而为的民事行为 解析:解析:一般而言,只有在效力待定行为中才存在追认权的问题,而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排除 A项。21.甲,15 岁,某中学高一学生,酷爱电脑设计。甲的全部生活费用、学费均由自己设计电脑程序出售获利后支付而不需要其父母负担。在 200
32、5年全国青少年科技展览会上,甲设计的一个电脑程序被一公司以10万元购买。甲得款当即将其中的 5万元捐给某患怪病的大学生乙。乙表示接受。下列关于该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甲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甲的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C.甲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甲的行为经其父母追认后是有效行为 解析: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故选 A项和 D项。2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侵权行为实行推定过错归责原则的是( )。(分数:2.00)A.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B.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33、的 C.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D.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 解析: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8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选 A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87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选 B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88条的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34、侵权责任。据此,选 C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90条的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选 D项。23.甲 1岁时被乙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甲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4 年,乙、甲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则( )。(分数:2.00)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的财产 B.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甲无权继承养父乙的财产D.甲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解析:解析: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故 A项正确。此外,根据继承法第 14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
35、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 D项正确。24.下列各种概念中可以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有( )。(分数:2.00)A.社团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C.财团法人D.私法人 解析: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私法人、社团法人,而不是社会团体法人和财团法人。25.甲在 18岁生日前一天买了一辆摩托车,满 18岁后,则该买卖合同( )。(分数:2.00)A.有效B.效力待定 C.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D.经满 18岁的甲事后承认有效解析:解析:由于买卖合同的达成发生于满 18岁之前,故为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须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故选 B项和 C项。但有一种观点认为,答案应当为 A项,因为该买
36、卖合同已经随甲的成年而有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须经过当事人的一道事后承认的程序,故应选 D项。2005 年法律硕士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中的案例分析题也涉及这个问题,该试题采纳的观点是:该合同当然有效。由于本题答案有争议,故本题库采纳效力待定合同的观点,不过考生如果有异议,可以自行分析解决。26.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背婚姻法规定的有( )。(分数:2.00)A.事实婚姻B.家庭暴力 C.通奸行为 D.纳妾 解析:解析:事实婚姻虽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不至于严重,故排除 A项。家庭暴力和通奸行为属于严重违背婚姻法的行为,这是不言而喻的,而纳妾行为构成重婚,故也属于严重违背婚
37、姻法的行为。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10.00)27.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甲为某市运输个体户,因经营需要向好友乙借款 10万元,乙言明必须提供担保。经协商,甲以自己的平房三间(价值 9万元)担保 8万元,又以红木家具一套(价值 3万元)担保 2万元,双方就平房抵押办理了登记。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1年。后甲因车祸给他人造成损害 15万元,为了偿还债务,甲遂将平房以 5万元出卖给丙,虽然丙知晓该平房已经抵押给乙,但贪图价格便宜,且甲同意一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欣然买受;又将家具出卖给了丁,得款 2万元。出卖平房和家具,甲均未通知乙。1 年后,因甲无力还款
38、,乙欲行使抵押权时才发现平房和家具都已经他属,愤而诉至法院。问:(分数:6.00)(1).乙是否可以甲出卖平房和家具未通知乙为由主张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如果丙愿意代甲承担清偿义务,且乙表示同意,这两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不能以甲出卖平房和家具未通知乙为由主张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
39、除外。可见,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并不以通知作为构成要件,但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当然,如果第三人丙同意代为清偿的,则这两份买卖合同有效。)解析:(2).乙是否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由于甲未经乙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故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乙有权就该平房行使抵押权。)解析:(3).乙是否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由于甲未经乙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故甲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乙有权就该家具行使抵押权。)解析:解析
40、: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物权法第 191条(抵押物的转让)。这里有两点需要澄清: 第一,关于抵押物的处分。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既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也不影响对抵押物的所有,抵押人仍然是该抵押物的所有人,作为抵押物的所有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但该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对抵押物进行事实上的处分,则使抵押权人的利益丧失殆尽,因为,抵押物消灭,抵押权消灭。如果抵押人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利益并不受影响。因此,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仍享有转让抵押物的权利,但该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物权法第 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
41、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二,根据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实现抵押权。不过物权法第 191条更改了担保法的规定,取消了通知义务,并不允许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就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2001年 2月 25日,甲药品采购公司将其所属的一个店面房出租给被告何某,双方经协商订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何某应在每月 5日之前向甲公司交纳租金 2500元,租金每一年双方协商一次,租用期限为2001年 3月 1日至 2006年 2月 28日,在租赁期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转租,如果转租,甲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
42、店面。双方并且约定,在租赁期间,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 3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何某承租店面后对店面进行了装修并投资商业宣传,经营家用电器,之后,被告按期交纳租金。2002 年6月 4日,甲公司书面告知被告,因进行体制转轨,该店面房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拍卖处理,请被告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办理搬迁工作。被告答复,因租赁期限为 5年,前期投入甚多,搬迁损失巨大,不同意解除合同。同年 8月 24日,原告林某通过竞买购买了该房,并于同年 9月 14日取得该店面房的所有权证书。次日,原告书面通知被告,甲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原告作为出租人通知被告租赁合同于 2002年 9月
43、29日提前终止,被告应于 9月 29日退出租赁店面,逾期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年 9月 30日,甲公司又书面通知被告,告知其店房已经拍卖,产权已经过户给原告,要求按期搬迁。被告未作答复。原告诉至法院。问:(分数:4.00)(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公司无权解除租赁合同。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 3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该条款并非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而是解除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约定,并无实质内容。甲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任意主张解除合同。此外,本案不存在客观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存在何某的违约行
44、为致使法定解除条件成就的情形,因此,甲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解析:(2).原告林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原告林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本案中,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内因原告的竞买行为而发生所有权的变动,但该权利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告因为成为店面房的所有权人而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出租人的权利并承担出租人的义务,被告仍然为承租人,享有承租人的权利并承担承租人的义务。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原告亦不得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内任意主张解除合同。)解析:解析: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93条(合同的解除)、第 94条(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第 229条(买卖不破租赁)。本案例较为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