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1及答案解析(总分:6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特征的是( )。(分数:2.00)A.期限性B.优先性C.相容性D.平等性3.甲、乙二人约定,如果 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分数:2.00)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4.根据著作权
2、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分数:2.00)A.民事调解书B.统计图表C.某电视台编制的新闻三十分D.演员彩排制作而成的大型歌舞剧黄河颂5.根据合同法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规定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6.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人身自由权B.名称权C.隐私权D.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7.下列选项中,只能适用于动产的制度是( )。(分
3、数:2.00)A.登记B.留置C.抵押D.占有8.关于免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免除属于债消灭的原因之一B.免除一经作出,不得撤回C.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发生法律效力D.免除可以附条件,但是不能附期限9.甲、乙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 )。(分数:2.00)A.若甲因抚育子女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甲有权请求乙予以补偿B.对于乙所负的债务,甲有义务清偿C.对于甲所负的债务,双方都负有清偿义务D.若甲、乙离婚,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0.甲、乙、丙、丁共同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轿车交付后两个月内向商场
4、履行付款义务,但四人到期仍未付款。如果每人对该辆轿车拥有四分之一所有权,则( )。(分数:2.00)A.商场只能按照四人对轿车拥有所有权的比例行使债权B.如果甲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甲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按比例追偿C.如果乙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乙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不分份额地行使追偿权D.甲、乙、丙、丁对该轿车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故应按照比例清偿所欠商场的车款11.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合伙组织出资形式的是( )。(分数:2.00)A.货币B.实物C.劳务D.信用12.下列选项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分数:2.00)A.物权B.债权C.人身权D.知识
5、产权13.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地役权在设立上采取登记对抗主义B.地役权属于独立的主权利C.在地役权上不得设定抵押权D.地役权具有永久存续性14.冬季某日,甲市政公司所属的热力井不断向道路上散发出大量蒸汽,乙在驾驶长途客运经过时,因被散发的蒸汽挡住视线而撞上道旁建筑上,致使乘客丙受伤,车辆机盖受损。则( )。(分数:2.00)A.甲市政公司应当对乘客损害和车辆受损承担侵权责任B.甲市政公司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C.甲市政公司、客运公司、丙应本着公平原则的精神分担损失D.甲市政公司和客运公司对丙的损害构成共同侵权1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
6、中不能设定浮动抵押的是( )。(分数:2.00)A.合伙企业B.股份有限公司C.国有企业D.社会团体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6.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7.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口头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其所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B.代书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C.公证遗嘱在各类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因此绝对不能撤销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属于效力待定的遗嘱18.下列选项
7、所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是( )。(分数:2.00)A.甲的妻子乙死亡后,甲再婚,但甲仍然承担了乙的父亲丙生活费的大部分。如果丙死亡,甲享有继承权B.张某病危时立口头遗嘱,将 5万元存款给其长子,在场有两位医生见证。几个月后,张某病愈。张某长子依此享有继承权C.甲在其父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甲的妻子丙享有转继承权D.曲某先于其母申某而死亡,曲某的妻子林某享有代位继承权19.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标的物属于动产的,则应当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
8、式履行C.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应当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20.甲与儿子乙因车祸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甲、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乙的女儿丙继承其祖父甲的遗产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转继承B.代位继承C.法定继承D.遗嘱继承21.甲经营冷库保鲜业务,其与当地供电部门签订了供电合同,并按时缴纳电费,2004 年 8月 3日,甲开启冷库为其客户乙提领货物时,发现冷库温度提高,乙的许多货物已变质。后经查证,3 天前供电部门进行供电设备的例行停电检修,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因疏忽而未通知甲,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供电部门应向甲承
9、担违约责任,但无须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供电部门进行供电设施检修,是为了保证供电安全,因而可以减轻其违约责任C.甲有权在供电部门赔偿后,再向乙赔偿D.乙既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供电部门承担侵权责任22.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有( )。(分数:2.00)A.代书遗嘱B.结婚C.收养D.订立承揽合同2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B.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C.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24.
10、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分数:2.00)A.某医院给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土地所有权C.土地使用权D.某工厂的生产设备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16.00)25.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甲对乙享有 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 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 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问:(分数:4.00)(1).甲
11、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分数:2.00)_(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分数:2.00)_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到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 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 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 3日内发
12、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 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 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分数:6.00)(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分数:2.00)_(2).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分数:2
13、.00)_(3).赵某预交的 1万元定金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2.00)_2003年 6月 1日至 7月 31日,某百货大楼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凡在百货大楼购物满 20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周某因购物获得数张奖券,其中一张号码为 047956。7 月 31日,百货大楼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公开摇奖,摇得金奖一个,号码即为 047956,奖金 5000元。百货大楼当即将中奖号码及奖金额公布于大楼门前的公告牌上,并注明“中奖者须在 8月 10日前兑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除此之外,百货大楼从未作出任何关于兑奖时限的公开规定。8 月 4日、9 日、11 日,该市日报三次公布了百货大楼的中
14、奖号码及奖金额(但未注明兑奖期限)。周某从报上得知自己中奖后,于 8月 21日到百货大楼兑奖,百货大楼以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无奈,周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百货大楼兑付其中奖奖金。问:(分数:6.00)(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分数:2.00)_(2).周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为什么?(分数:2.00)_(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周某是否具有约束力?为什么?(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1答案解析(总分:6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一、单项
15、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特征的是( )。(分数:2.00)A.期限性B.优先性 C.相容性D.平等性解析:解析:物权具有支配性、绝对性、优先性、排他性、法定性等特征。与物权相对应,债权具有非支配性、相对性、非优先性、相容性、平等性、期限性等特征。可见,选 B项。A、C、D 项表述都是债权的特征。3.甲、乙二人约定,如果 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分数:2.00)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
16、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解析: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 A项。解除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4.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分数:2.00)A
17、.民事调解书B.统计图表C.某电视台编制的新闻三十分D.演员彩排制作而成的大型歌舞剧黄河颂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本题中,民事调解书属于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具有司法性质的适用性文件,统计图表属于通用数表或者表格,某电视台编制的新闻三十分属于时事新闻,这三项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故选 D项。5.根据合同法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
18、赔偿责任。此规定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解析:解析: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特殊情形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合同法第 303条的这一规定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故选 B项。此外,合同法第 189条规定的赠与人赔偿责任适用的也是过错责任原则。考生还应当注意合同法有关规定中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无偿保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6.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
19、人身自由权B.名称权 C.隐私权D.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的,法人不得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故选 B项。注意:只有在人格权、身份权或者特定状态下的物权(即特定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遗体、遗骨等)遭受侵害时,当事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7.下列选项中,只能适用于动产的制度是( )。(分数:2.00)A.登记B.留置 C.抵押D.占有解析:解析:登记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如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有些特殊的动产,如汽车、船舶、航空器,也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留置只能适用
20、于动产,故选 B项。抵押的标的既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物权法第五编规定了占有制度。可见,登记、抵押和占有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故排除 A项、C 项和 D项。8.关于免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免除属于债消灭的原因之一B.免除一经作出,不得撤回C.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发生法律效力D.免除可以附条件,但是不能附期限 解析:解析:免除属于债的六种消灭原因之一(抵销、免除、混同、解除、提存、履行),故 A项正确。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生效,不得撤回,故 B项和 C项正确。免除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故
21、 D项错误。9.甲、乙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 )。(分数:2.00)A.若甲因抚育子女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甲有权请求乙予以补偿 B.对于乙所负的债务,甲有义务清偿C.对于甲所负的债务,双方都负有清偿义务D.若甲、乙离婚,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解析:解析:婚姻法第 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据此,选 A项。婚姻法第 19条第 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
22、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B、C 表述都不正确。婚姻法第 39条第 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款规定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故 D项表述不正确。10.甲、乙、丙、丁共同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轿车交付后两个月内向商场履行付款义务,但四人到期仍未付款。如果每人对该辆轿车拥有四分之一所有权,则( )。(分数:2.00)A.商场只能按照四人对轿车拥有所有权的比例行使债权B.如果甲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甲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按比例追偿 C.如
23、果乙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乙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不分份额地行使追偿权D.甲、乙、丙、丁对该轿车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故应按照比例清偿所欠商场的车款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依此规定,不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只要是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24、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对债权债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连带的方法,是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时,任一共有人都可向第三人主张债权,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时,第三人可向任一共有人主张债权。对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效力不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但是,当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时,共有人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按照约定或者共有人享有的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有人因共有财产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内效力: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
25、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故选 B项。11.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合伙组织出资形式的是( )。(分数:2.00)A.货币B.实物C.劳务D.信用 解析:解析:合伙组织的出资形式具有广泛性,货币、实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务都可以作为出资形式,但绝对不能以人格、信用出资。故选 D项。12.下列选项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分数:2.00)A.物权B.债权 C.人身权D.知识产权解析:解析:债权属于相对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属于绝对权。故选
26、 B项。13.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地役权在设立上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B.地役权属于独立的主权利C.在地役权上不得设定抵押权D.地役权具有永久存续性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58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地役权在设定上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要件主义,故选 A项。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具有从属性,故 B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65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可见,地役权可以抵押,但不
27、能单独抵押,表明了地役权的从属性特征,故 C项表述错误。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因此,所有权具有永久存续性,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期限性,故 D项表述错误。14.冬季某日,甲市政公司所属的热力井不断向道路上散发出大量蒸汽,乙在驾驶长途客运经过时,因被散发的蒸汽挡住视线而撞上道旁建筑上,致使乘客丙受伤,车辆机盖受损。则( )。(分数:2.00)A.甲市政公司应当对乘客损害和车辆受损承担侵权责任 B.甲市政公司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C.甲市政公司、客运公司、丙应本着公平原则的精神分担损失D.甲市政公司和客运公司对丙的损害构成共同侵权解析:解析:根据侵权责
28、任法第 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规定,甲市政公司所属的热力井不断向道路上散发出大量蒸汽,这属于排放废气,甲市政公司应当对乘客损害和车辆受损承担侵权责任。故选 A项。不选 B项,因为对于妨碍通行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过错责任原则。不选 C项,因为必须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才能本着公平原则的精神分担损失,而本蹈表述的情形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不能适用公平责任。不选 D项,因为客运公司没有过错,不构成共同侵权。1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不能设定浮动抵押的是( )。(分数:2.00)A.合伙企
29、业B.股份有限公司C.国有企业D.社会团体 解析:解析:浮动抵押是指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如企业以现有的以及未来可能买进的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生产原材料等动产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的原材料投入成品生产,也可以卖出抵押的财产。当发生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债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成就或者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财产确定,也就是说此时企业有什么财产,这些财产就是抵押财产。根据物权法第 181条的规定
30、,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浮动抵押不同于固定抵押的两个特征是:第一,浮动抵押设定后,抵押的财产不断发生变化,直到约定或者法定的事由发生,抵押财产才确定。第二,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不必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没有追及权,只能就约定或者法定事由发生后确定的财产优先受偿。如果单纯从法条看,只有社会团体不能设定浮动抵押。故选 D项。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6.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
31、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7.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口头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其所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 B.代书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C.公证遗嘱在各类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因此绝对不能撤销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属于效力待定的遗嘱解析:解析:口头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其所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故选 A项。代书遗嘱都属于要式法律行为,故选 B项。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
32、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都不能撤销公证遗嘱,但公证遗嘱并非绝对不能撤销,如果撤销公证遗嘱,必须以公证的方式进行,故 C项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为无效遗嘱,这里不存在效力待定的问题。18.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是( )。(分数:2.00)A.甲的妻子乙死亡后,甲再婚,但甲仍然承担了乙的父亲丙生活费的大部分。如果丙死亡,甲享有继承权 B.张某病危时立口头遗嘱,将 5万元存款给其长子,在场有两位医生见证。几个月后,张某病愈。张某长子依此享有继承权C.甲在其父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甲的妻子丙享有转继承权 D.曲某先于其母申某而死亡,曲某的妻子林某享有代位继承
33、权解析:解析:A 项属于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此情形下,无论丧偶女婿是否再婚,不影响其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B 项中,张某所立口头遗嘱因危急情况解除而无效,其长子不能依据该口头遗嘱享有继承权。C 项符合转继承的条件。D 项中,曲某的妻子并非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19.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标的物属于动产的,则应当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C.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应当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D.履行期限
34、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解析:解析:A 项错在:对于标的物是动产的合同履行,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合同法第 62条的规定,其他选项都正确。20.甲与儿子乙因车祸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甲、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乙的女儿丙继承其祖父甲的遗产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转继承 B.代位继承C.法定继承 D.遗嘱继承解析:解析:乙在其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这属于转继承,而不是代位继承,且转继承也适用于法定继承,故选 A项和 C项。注意:这里不存在代位继承,因为不存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21.甲经营冷库保鲜业务,其与当地供电部门签订了供电合同,并按时缴纳电
35、费,2004 年 8月 3日,甲开启冷库为其客户乙提领货物时,发现冷库温度提高,乙的许多货物已变质。后经查证,3 天前供电部门进行供电设备的例行停电检修,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因疏忽而未通知甲,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供电部门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须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B.供电部门进行供电设施检修,是为了保证供电安全,因而可以减轻其违约责任C.甲有权在供电部门赔偿后,再向乙赔偿D.乙既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供电部门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80条的规定,供电部门在进行供电设施停电检修前,应当通知甲,以便甲做好准备。供电部门未履行该通知义务,致使保鲜
36、的货物损失,甲有权要求供电部门承担违约责任;供电部门未通知甲而停电,使乙的货物损失,已经构成对乙的侵权,故乙有权追究供电部门的侵权责任,同时依据甲、乙之间的仓储合同,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22.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有( )。(分数:2.00)A.代书遗嘱 B.结婚 C.收养 D.订立承揽合同解析:解析:结婚、收养、立遗嘱等都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但加工承揽合同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2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B.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C.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
37、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解析:解析:A 项错在: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承揽人没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24.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分数:2.00)A.某医院给院长配备的小轿车 B.土地所有权C.土地使用权 D.某工厂的生产设备 解析:解析:医院、学校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单位所有的医疗设施、教学设施不得设定抵押,但某医院给院长配备的小轿车,因不属于医疗卫生设施,故可以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故不能设定抵押。三、案例分析题(
38、总题数:4,分数:16.00)25.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甲对乙享有 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 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 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问:(分数:4.00)(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与丙之间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39、,须通知债务人,但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故该债权转让有效。)解析:(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保全自己的债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务人所欠债务为限。)解析:解析: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80条(债权转让)、第 73条(代位权)。本案例较为简单。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在程序上的差别。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
40、债务人不生效力,但债权转让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对于债务转移而言,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里要注意差别。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到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 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 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 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
41、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 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 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分数:6.00)(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赵
42、某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而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只有经过甲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解析:(2).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因此,在乙公司催要货款之后,甲公司并未及时表态,实际上就意味着甲公司承认了乙公司和赵某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故合同已经生效。第二,由于甲公司应当先支付货款,且乙公司已经给甲公司支付货款的充足履行期限(1 个月),但甲公司仍未履行合同
43、,甲公司已经构成违约,故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解析:(3).赵某预交的 1万元定金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由于甲公司违约在先,故甲公司交付给乙公司的 1万元定金不予返还,该定金归乙公司所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故定金应当归乙公司。)解析:解析: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66条(无权代理)、合同法第 48条(无权代理)、第 62条第 4项(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第 115条(定金罚则)。本案有如下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关于本案的性质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表见代理属于广
44、义无权代理的范畴。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应当善意且无过失,可是,本题中的相对人乙公司并非属于善意相对人,因为赵某提供的介绍信已经明确了他的代理权限(购买实木,而不是购买铝材),这一点乙公司是清楚的。 第二,既然本案属于无权代理,那么乙公司是否向甲公司发出了催告?有的考生认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属于乙公司行使催告权的行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催告是指相对人在合同成立后,为明确合同的效力,敦促本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行为,可是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在于催要货款,而不是要求甲公司追认该合同效力。2003年 6月 1日至 7月 31日,某百货大楼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凡在百货大楼购物满 20元者均可获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