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11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402900       资源大小:64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11及答案解析.doc

    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11及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甲是乙的继承人,丙是丁的受遗赠人,则( )。(分数:2.00)A.甲必须在乙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继承权B.丙必须在丁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赠C.如果甲在乙之前死亡,则甲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甲的继承人继承D.如果丙在丁之前死亡,则丙的受遗赠权消灭3.2008

    2、年 10月 10日甲向乙借款 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 10月 13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犊一头。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08年 10月 10日B.牛犊应当归乙所有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08年 10月 13日D.牛犊应当归甲所有,乙应当将牛犊还给甲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不包括( )。(分数:2.00)A.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的C.重婚的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

    3、乙支付定金 6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分数:2.00)A.8万元B.12万元C.14万元D.16万元6.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标准的判定,正确的是( )。(分数:2.00)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B.对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C.对于履行方式不明确的,由债权人事后决定履行方式D.对于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7.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商品、服务或标志能够申请商标注册的是( )。(分数:2.00)A.“大豆”牌豆油B.QQ手机消息铃声

    4、C.“江南牦牛”牌牛骨酒D.“黑鬼”牌牙膏8.甲市政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乙在街道上施工建设窨井,在施工现场前方 50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丙一天饮酒过量骑自行车闯入施工现场,跌落一深坑中,致丙重伤,自行车报废。则( )。(分数:2.00)A.丙的损失应由甲市政公司承担B.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C.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D.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乙事后有权向市政公司追偿9.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分数:2.00)A.甲发现乙一个人忙脱粒,主动帮忙。因谷子飞进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 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

    5、车后帮乙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使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 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C.某天傍晚,大雾弥漫,甲、乙在丙家柴火垛旁谈恋爱,丙出门抱柴,甲、乙急忙跑走,丙以为遇鬼惊吓成病,花去医药费 1000元,丙请求甲、乙支付医药费D.甲拾到一头牛,为了照顾牛花去医药费、草料费若干,后甲请求失主乙偿还10.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的效力应当认定为( )。(分数:2.00)A.效力待定B.无效C.有效D.可撤销11.根据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近亲属的是( )。(分数:2.00)A.外祖父母B.叔叔C.表妹D.外甥12.下

    6、列关于社团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团法人指的是社会团体法人B.社团法人在设立程序上采取准则主义C.社团法人一般须依当事人单方法律行为设立D.社团法人一般须依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13.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分数:2.00)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1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探望权的行使须以支付必要的抚育费为前提条件B.互通电话属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之一C.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D.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15.下列选项中有关主物和从物的表述

    7、,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所有权也随主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相反的约定B.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C.对主物设定抵押权的,从物也应当一并抵押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无论从物是否移转占有16.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代理或可以认定为代理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代为出庭应诉B.代为解除婚姻关系C.代为收养子女D.代为预约演出17.甲、乙、丙、丁、戊同在一车祸中丧生,甲、乙系夫妻关系,丙、丁系甲、乙之子女,戊为丙之子,巳为丁之妻,庚为戊之子。假如没有其他继承人,则根据

    8、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应当首先推定甲、乙先死亡,同时认定甲、乙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B.应当首先推定戊先死亡C.巳享有对甲所留遗产的代位继承权D.庚享有对乙的代位继承权1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C.承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设定抵押D.“四荒地”承包权的设立应当采取合同方式,而不是招标、拍卖等方式19.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

    9、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分数:2.00)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和王某D.甲、乙、丙和王某20.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分数:2.00)A.30岁B.35岁C.50岁D.40岁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21.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2.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可以适用于单务合同的有( )

    10、。(分数:2.00)A.不安抗辩权B.预期违约C.保证担保D.撤销权23.下列选项中,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有( )。(分数:2.00)A.名称权B.典权C.隐私权D.名誉权2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有( )。(分数:2.00)A.一方因吸毒所欠的债务B.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C.夫妻一方因经营亏本所产生的债务D.夫妻一方因借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25.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分数:2.00)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C.故意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虚假情况D.泄露在订立合同

    11、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26.根据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导致无效的情形有( )。(分数:2.00)A.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B.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在先权利的C.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绝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的D.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3年不使用的27.甲智力超群,是 15周岁的大学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甲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D.甲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28.下列人员中,不能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 )。(分数:2.00)A.父母B.外祖父母C.成年姐姐D.朋友(成年)29.下

    12、列人员中,可以成为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的有( )。(分数:2.00)A.失踪人的债权人B.与失踪人共同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C.与失踪人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D.失踪人的兄弟姐妹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30.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6.00)_2009年 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10年 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10 年 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

    13、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1 年 1月,乙银行将 15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银行。现 1500万元借款已到期,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是否享有所有权?为什么?(分数:2.00)_(2).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3).本案中丁银行应如何通过担保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 11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一

    14、、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甲是乙的继承人,丙是丁的受遗赠人,则( )。(分数:2.00)A.甲必须在乙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继承权B.丙必须在丁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赠C.如果甲在乙之前死亡,则甲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甲的继承人继承D.如果丙在丁之前死亡,则丙的受遗赠权消灭 解析:解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之一就是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方式不同。具体而言,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接受继承既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但放弃继承只

    15、能明示,不能默示。故 A项错误。被继承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只能明示,不能默示,但放弃受遗赠,明示、默示均无不可。故 B项错误。C 项应当适用代位继承,而不是转继承,故 C项错误。由于受遗赠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故 D项正确。3.2008年 10月 10日甲向乙借款 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 10月 13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犊一头。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08年 10月 10日

    16、B.牛犊应当归乙所有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08年 10月 13日D.牛犊应当归甲所有,乙应当将牛犊还给甲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此外,根据物权法第 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变动,自交付时起发生效力。可见,物权变动无论采取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取登记对抗主义,都与合同无关,就本题而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在10月 10日生效,但如果没有移转占有,质权没有成立,即没有发生物权变动,但合同还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质权人在占

    17、有质物期间有收取孳息的权利,但对质物所生孳息不享有所有权,因此,牛犊应当归甲所有;而出质人的所有权受质权的限制,即在甲还款前,乙对小牛犊有权收取和占有,故 B项和 D项都不正确。注意:有关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如何认定孳息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维持了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这方面的知识点并未发生变化。此外,在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担保法等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物权法的有关规定。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不包括( )。(分数:2.00)A.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C.重婚的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解析:解析:根据婚姻法第 32条的规定,A 项是正确答

    18、案。5.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 6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分数:2.00)A.8万元B.12万元C.14万元 D.16万元解析:解析: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行适用,只能择一适用。但本题中,甲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8万元,然后依据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 6万元,这样一共 14万元,这是甲能获取的最大利益。故选 C项。6.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标准的判定,正确的是( )。(分数:2.00)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B.对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

    19、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C.对于履行方式不明确的,由债权人事后决定履行方式D.对于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选 D项。7.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商品、服务或标志能够申请商标注册的是( )。(分数:2.00)A.“大豆”牌豆油B.QQ手机消息铃声 C.“江南牦牛”牌牛骨酒D.“黑鬼”牌牙膏解析:解析:商标法第 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此,B 项表述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选 B项。商标法第 11条第 1款

    20、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据此规定第 2项,不选 A项。商标法第 10条第 1款第 7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据此规定,C 项表述中,牦牛产于西藏,而非江南,以“江南牦牛”申请注册,不仅具有欺骗性,而且容易使公众认为牦牛产于江南,从而造成产地的误认,因此不能申请商标注册,故不选 C项。商标法第 10条第 1款第 6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据此规定

    21、,凡带有民族歧视(含种族歧视)的标志或名称都不能申请商标注册,故不选D项。8.甲市政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乙在街道上施工建设窨井,在施工现场前方 50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丙一天饮酒过量骑自行车闯入施工现场,跌落一深坑中,致丙重伤,自行车报废。则( )。(分数:2.00)A.丙的损失应由甲市政公司承担B.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C.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 D.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乙事后有权向市政公司追偿解析: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91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

    22、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推定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若施工人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如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人施工现场前方 50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这意味着施工人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故施工人无过错,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故选 C项。注意:即便施工人有过错,丙也不能向市政公司主张侵权,因为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而不是发包人或工程所有

    23、人等。9.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分数:2.00)A.甲发现乙一个人忙脱粒,主动帮忙。因谷子飞进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 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乙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使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 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C.某天傍晚,大雾弥漫,甲、乙在丙家柴火垛旁谈恋爱,丙出门抱柴,甲、乙急忙跑走,丙以为遇鬼惊吓成病,花去医药费 1000元,丙请求甲、乙支付医药费 D.甲拾到一头牛,为了照顾牛花去医药费、草料费若干,后甲请求失主乙偿还解析:解析:无因管理的认定条件之一就是,管理人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至于管理的后果

    24、是否会使本人受益,在所不问,只要管理人主观上试图使他人受益,就应当认定为无因管理,故 A项、B 项构成无因管理。如果管理效果使他人受益,自然属于无因管理,故 D项构成无因管理。但 C项表述的情形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受益”还是“不受益”的问题,故不构成无因管理。10.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的效力应当认定为( )。(分数:2.00)A.效力待定B.无效C.有效 D.可撤销解析:解析: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故选 C项。11.根据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近亲属的是( )。(分数:2.00)

    25、A.外祖父母 B.叔叔C.表妹D.外甥解析: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 12条的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故选 A项。12.下列关于社团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团法人指的是社会团体法人B.社团法人在设立程序上采取准则主义C.社团法人一般须依当事人单方法律行为设立D.社团法人一般须依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 解析:解析:社团法人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二者有交叉,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社团法人,但不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如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但不属于社团法人;又如法学会,既属于社团法人,又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故 A项错误。社团

    26、法人在设立程序上比较复杂,不同类型的社团法人依据不同的设立原则,不能一概认定为都采取准则主义,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而中国法学会的设立则采取行政许可主义,故 B项错误。社团法人一般须依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方能设立,故 C项错误。社团法人一般须依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这不同于财团法人,财团法人一般可依单方法律行为设立,故选 D项。13.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分数:2.00)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解析:解析:根据是否有法律上的原因或根据,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有权占有如出租人对租赁房

    27、屋的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为之占有,如对遗失物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为之占有,如窃贼对盗窃物的占有。本题中,承租人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而不是无权占有,更谈不上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故不选 C、D 项。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间接占有指虽不直接占有物,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有。如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直接占有人,出租人为间接占有人。可见,本题中,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28、,而不是间接占有,故选 A项,不选 B项。1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探望权的行使须以支付必要的抚育费为前提条件 B.互通电话属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之一C.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D.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解析:解析: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以及接待的一种身份权。探望权的行使不以支付必要的抚育费为前提条件,故 A项错误。探望权包括直接见面,短期的共同生活,临时性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探望权因未成年人死亡、子女成年和探望权人死亡等而消灭。中止探望权必须

    29、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探望权。15.下列选项中有关主物和从物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所有权也随主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相反的约定B.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C.对主物设定抵押权的,从物也应当一并抵押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无论从物是否移转占有 解析:解析:主物所有权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应当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例外性规定,故 A项正确。一般而言,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保留从物没有实际意义,故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

    30、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当然,如果标的物的主物符合合同约定,但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不及于主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 B项正确。从物从属于主物,故对主物设定抵押权,从物应当一并抵押,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 C项正确。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这容易理解,但需要说明的是,动产质权的成立须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如果仅仅移转主物的占有,而没有移转从物的占有,此时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从物,换言之,主物移转占有,从物也必须移转占有,故 D项错误。16.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代理或可以认定为代理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代为出庭应诉 B.代为解除婚姻关系C.代为收养子女D.

    31、代为预约演出解析:解析:对于本人必须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适用代理。故选 A项。17.甲、乙、丙、丁、戊同在一车祸中丧生,甲、乙系夫妻关系,丙、丁系甲、乙之子女,戊为丙之子,巳为丁之妻,庚为戊之子。假如没有其他继承人,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应当首先推定甲、乙先死亡,同时认定甲、乙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 B.应当首先推定戊先死亡C.巳享有对甲所留遗产的代位继承权D.庚享有对乙的代位继承权解析:解析:根据继承法意见的规定,A 项正确,B 项错误。C 项错在:巳享有对甲所留遗产的转继承权。D 项错在:庚享有对乙的转继承权,而不是代位继承权。

    32、1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C.承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设定抵押D.“四荒地”承包权的设立应当采取合同方式,而不是招标、拍卖等方式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例如,城市的个人也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过,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承包的土地,仅限于“四荒地”,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其余的土地类型,如森林、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不能承包。

    33、故 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27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 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要件主义。故选 B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不能抵押,但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限于“四荒地”。故 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经营的,采取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进行;而对于家庭承包以外的承包经营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这些方式主要针对的是荒山、荒沟、

    34、荒丘、荒滩等土地资源,即“四荒地”。故 D项错误。19.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分数:2.00)A.甲和乙 B.甲、乙和丙C.甲、乙和王某D.甲、乙、丙和王某解析:解析:丙被送给王某做养子,不享有对其生母的继承权。王某与死者不能产生继承关系。20.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分数:2.00)A.30岁B.35岁C.50岁D.40岁 解析:解析

    35、: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岁。故选 D项。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21.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22.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可以适用于单务合同的有( )。(分数:2.00)A.不安抗辩权B.预期违约 C.保证担保 D.撤销权 解析:解析:不安抗辩权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故排除 A项。预期违约既可以适用于单务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双务合同,故选 B项。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故保证担保仅存在于单

    36、务合同中,故选 C项。撤销权既可以存在于单务合同中,如赠与的撤销,也可以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如买卖合同。故选 D项。23.下列选项中,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有( )。(分数:2.00)A.名称权B.典权 C.隐私权D.名誉权 解析:解析:名称权只能由法人享有,隐私权只能由公民享有,故选 B项和 D项。注意: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24.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有( )。(分数:2.00)A.一方因吸毒所欠的债务B.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C.夫妻一方因经营亏本所产生的债务 D.夫妻一方因借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 解析: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37、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都有义务清偿,但下列债务属于夫或妻个人债务:因赌博、酗酒、吸毒等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故本题答案为C项和 D项。25.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分数:2.00)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C.故意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虚假情况 D.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42条和第 43条的规定,本题备选项全部是正确答案。26.根据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导致无效的情形有( )。(分数:2.00)A.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取得商

    38、标注册的 B.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在先权利的 C.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绝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的 D.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3年不使用的解析:解析:商标法第 44条第 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 10条(绝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第 11条(相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第 12条规定(三维标志禁止注册的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据此,选 A、C 项。商标法第 45条第 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 13条第 2款和第 3款、第 15条、第 16条第 1款、第

    39、30条、第 31条、第 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 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 5年的时间限制。据此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在先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就

    40、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述情形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可见,对于违反在先权利的,也属于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故选 B项。商标法第 49条第 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个月。据此规定,D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商标权撤销的情形,而不是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故不选 D项。27.

    41、甲智力超群,是 15周岁的大学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甲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 D.甲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 解析:解析:A 项错在:甲未满 18周岁,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行为能力仅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具有影响,对事实行为则不会产生影响,如创作作品、获取发明权等,因与意思表示无关,故为有效。28.下列人员中,不能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 )。(分数:2.00)A.父母 B.外祖父母C.成年姐姐D.朋友(成年) 解析:解析:首先,指定监护人限于近亲属,非近亲属不能成为

    42、指定监护人,故选 D项。其次,父母属于当然监护人,不在被指定之列,故选 A项。29.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的有( )。(分数:2.00)A.失踪人的债权人 B.与失踪人共同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C.与失踪人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 D.失踪人的兄弟姐妹 解析:解析: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合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故应全选。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30.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3、上。(分数:6.00)_解析:2009年 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10年 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10 年 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1 年 1月,乙银行将 15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银行。现 1500万元借款已到期,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是否享有

    44、所有权?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享有所有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建造房屋属于事实行为,房屋建好后,即在事实上产生了房屋的所有权。)解析:(2).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应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解析:(3).本案中丁银行应如何通过担保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丁银行应首先行使对厂房的抵押权,行使抵押权后仍不能实现债权的,可以要求保证人丙公司清偿。根据物权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如果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解析:解析: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物权法第 30条(因事实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第 176条(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竞合)、担保法第 22条(主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 (1)主债权转让后,保证人仅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在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竞合时,准确确定担保的顺位。


    注意事项

    本文(【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11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appealoxygen216)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