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等学力法学综合试题三 2015 年及答案解析(总分:3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14.00)1.在下列情形中,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的是: (分数:1.00)A.不法侵害已经完结B.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C.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D.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2.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除了法律的规范性因素外,还因为法律具有( )。 (分数:1.00)A.专门性B.程序性C.公正性D.确定性3.法律概念在法的系统中具有的功能表现为( )。 (分数:1.00)A.认知功能B.构成功能C.规范功能D.强制功能4.西周婚姻“六礼”包括( )。 (分数:1
2、.00)A.纳礼B.纳名C.定亲D.亲迎5.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废除的肉刑是( )。 (分数:1.00)A.黥B.斩右趾C.笞D.宫6.西汉武帝时期制定的汉律包括( )。 (分数:1.00)A.左官律B.越宫律C.傍章律D.仪律7.“重罪十条”出现于( )。 (分数:1.00)A.北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周律8.北齐中央主持审判的机关称为( )。 (分数:1.00)A.大理寺B.刑部C.廷尉D.三公曹9.按照我国宪法的要求,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原则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 )。 (分数:1.00)A.主动性B.积极性C.创新性D.开创性10.根据 200
3、4 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对人权的态度是( )。 (分数:1.00)A.维护B.保障C.保护D.尊重11.犯罪主观要件的内容一般指的是( )。 (分数:1.00)A.故意B.过失C.犯罪目的D.犯罪动机12.以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构成犯罪的,应当( )。 (分数:1.00)A.以爆炸罪从重处罚B.以破坏交通工具罪从重处罚C.按爆炸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实行数罪并罚D.属于既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也构成爆炸罪的法条竞合形态,按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1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包括( )。 (分数:1.00)A.配偶、父母、子女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4、员会或村民委员会C.民政部门D.该精神病人的朋友自愿担任,并经该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同意者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包括( )。 (分数:1.00)A.企业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外国法人二、判断题(总题数:12,分数:12.00)15.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16.具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分数:1.00)A.正确B.错误17.必要的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犯罪。(分数:1.00)A.正确
5、B.错误18.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19.法律规则的内容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分数:1.00)A.正确B.错误20.大清现行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五条。(分数:1.00)A.正确B.错误21.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分数:1.00)A.正确B.错误2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数:1.00)A.正确B.错误2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体现在处罚外国人所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24.正在被羁押或者劳动
6、改造的罪犯和依法被拘留、逮捕后正在接受审查和审判的被告人、犯 罪嫌疑人,均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分数:1.00)A.正确B.错误25.自然人从胎儿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分数:1.00)A.正确B.错误26.国家机关一律不得为合同提供担保。(分数:1.00)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6.00)27.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1.00)_28.简述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分数:1.00)_29.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和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区别。(分数:1.00)_30.简述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分数:1.00)_31.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联系与区别(分数:1.0
7、0)_32.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分数:1.00)_同等学力法学综合试题三 2015 年答案解析(总分:3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14.00)1.在下列情形中,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的是: (分数:1.00)A.不法侵害已经完结 B.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 C.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 D.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解析:2.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除了法律的规范性因素外,还因为法律具有( )。 (分数:1.00)A.专门性B.程序性C.公正性D.确定性 解析:3.法律概念在法的系统中具有的功能表现为( )。 (分数:1.00)A.认知功能
8、B.构成功能 C.规范功能 D.强制功能解析:4.西周婚姻“六礼”包括( )。 (分数:1.00)A.纳礼 B.纳名 C.定亲D.亲迎 解析:5.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废除的肉刑是( )。 (分数:1.00)A.黥 B.斩右趾C.笞D.宫 解析:6.西汉武帝时期制定的汉律包括( )。 (分数:1.00)A.左官律 B.越宫律 C.傍章律 D.仪律解析:7.“重罪十条”出现于( )。 (分数:1.00)A.北魏律B.晋律C.北齐律 D.北周律解析:8.北齐中央主持审判的机关称为( )。 (分数:1.00)A.大理寺 B.刑部C.廷尉D.三公曹解析:9.按照我国宪法的要求,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
9、家机构职权的原则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 )。 (分数:1.00)A.主动性 B.积极性 C.创新性D.开创性解析:10.根据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对人权的态度是( )。 (分数:1.00)A.维护B.保障 C.保护D.尊重 解析:11.犯罪主观要件的内容一般指的是( )。 (分数:1.00)A.故意 B.过失 C.犯罪目的 D.犯罪动机 解析:12.以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构成犯罪的,应当( )。 (分数:1.00)A.以爆炸罪从重处罚B.以破坏交通工具罪从重处罚C.按爆炸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实行数罪并罚D.属于既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也构成爆炸罪的法条竞合形态,按破
10、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解析:1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包括( )。 (分数:1.00)A.配偶、父母、子女 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C.民政部门D.该精神病人的朋友自愿担任,并经该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同意者 解析: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包括( )。 (分数:1.00)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C.机关法人 D.外国法人 解析:二、判断题(总题数:12,分数:12.00)15.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
11、点是:共同犯罪的主观特征。在主观要件上,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具有共同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同种犯罪的故意,也就是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的故意。如果各犯罪人并非出于同种犯罪的故意而实施犯罪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如一人出于伤害的故意,一人出于杀人的故意,即使是同时或者先后对同一对象实施杀伤行为,也不能视为共同犯罪。所以,本题的题面是正确的。 16.具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立功的表现形式、一般
12、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别及一般立功的刑事责任。刑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17.必要的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犯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必要的共犯的含义。必要的共犯是共同犯罪与任意的共犯相对的一种形式,所谓必要的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换言之,必要的共同
13、犯罪是只能以共同犯罪形式存在的犯罪,不可能存在单独犯罪形式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必要共同犯罪分为以下两种形式:(1)聚众性共同犯罪。这是指以向着同一目标的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共同犯罪,如刑法第 317 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聚众劫狱罪等。这种共同犯罪的特点是:第一,人数较多;第二,参与犯罪者的行为方向相同;第三,参与的程度和形态可能不同,如有的是参与组织、策划、指挥,有的只是参与实行犯罪活动。(2)集团性共同犯罪。这是指以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某种犯罪集团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如刑法第 120 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 294 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14、组织罪等。对必要的共同犯罪,应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条文处理,不必适用刑法总则的共同犯罪条款。结果犯是犯罪既遂的具体形态之一。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为区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标准。由于必要的共同犯罪是只能以共同犯罪形式存在的犯罪,而构成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所以,必要的共同犯罪在主体上只要求二人以上即可,本题的题面是错误的。18.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故意杀人罪与其他相近犯罪的区别。持刀致人死亡的情况大致包括四种:(1)行为人出于杀人的故意持刀致人死
15、亡,在这种情况下,构成故意杀人罪;(2)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不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行为人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3)行为人出于抢劫的故意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是在抢劫故意支配下实施持刀致人死亡行为的,持刀致人死亡行为只是抢劫的手段行为,是抢劫罪实行行为的一部分,故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4)行为人出于过失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错误的。19.法律规则的内容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
16、20.大清现行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五条。(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1.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体现在处罚外国人所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4.正在被羁押或者劳动改造的罪犯和依法被拘留、逮捕后正在接受审查和审判的被告人、犯 罪嫌疑人,均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5.自
17、然人从胎儿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26.国家机关一律不得为合同提供担保。(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三、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6.00)27.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1.00)_正确答案:(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特征有: (1)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权益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 (3)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联系,不可分离。2、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答: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
18、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在形成权人同意或者拒绝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2)无效民事行为确定无效,不因第三人的同意而有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因作为有关权利人的第三人的同意而有效。 (3)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无须第三人确定其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要确定无效,须第三人为拒绝的意思表示。)解析:28.简述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分数:1.00)_正确答案:(复代理(
19、再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将受托事务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托给他人,他人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它是基于转委托而形成的代理关系。复代理的法律特征为: (1)复代理的代理权是经过代理人的转委托而形成的,而不是出自于被代理人的直接授权。 (2)复代理人必须在原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为代理行为。 (3)原代理人对复代理人享有监督权和解任权,并由原代理人向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的法律后果。 (4)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2、简述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 答: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从法定事
20、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法定事由不同。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起诉、请求、同意履行义务等。 (2)期间要求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 (3)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的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在扣除中止的那段时间后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解析:29
21、.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和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区别。(分数:1.00)_正确答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两种撤销权完全不同,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属于合同效力制度的范畴;合同保全的撤销权为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 (2)设定目的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针对的是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设;合同保全的撤销权针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权利的转让财产行为而
22、设。 (3)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中,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保全的撤销权中,享有撤销权的是债权人。可见,后者涉及第三人。 (4)宗旨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只能撤销其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5)期间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仅受 1 年期间限制;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还有 5 年限制。)解析:30.简述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分数:1.00)_正确答案:(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债权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二者的
23、区别表现在: (1)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其到期的债权;撤销权是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时,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不问第三人是否知晓怠于行使的事实;撤销权的行使要考虑第三人(受让人)是否知晓危害债权的情形。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而债权人只要在债务人有危害债权之虞即可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必过问债务是否到期。)解析:31.
24、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联系与区别(分数:1.00)_正确答案:(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为了对方履行合同的方便,解决对方资金上的困难而先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价款。 二者的联系在于: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方资金的迫切需要,都能够为对方履行合同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性质和功能不同。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和责任方式,同时还具有证约作用;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备责任的性
25、质。 (2)产生的基础不同。定金是从合同和实践合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 (3)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 (4)定金适用于各种合同;预付款适用于金钱债务的合同。 (5)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当事人违反合同并不承担失去预付款或加倍返还预付款的责任,而是依法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6)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付预付款一方不会取得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权利。)解析:32.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分数:1.00)_正确答案:(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26、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的条件,也就是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只有在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合同当事人才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的条件因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而有区别。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有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协议生效时起合同解除;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根本违约。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