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真题 2012年(2)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60.00)1.王甲有一个 8岁的儿子王乙,聪明过人,平常经常帮助王甲买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该合同使王乙纯获经济上的利益,故应认定为有效B.该合同须经王甲追认后才能生效C.王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应当无效D.在合同被王甲追认之前,商场可以撤销该合同2.
2、孙某有一套仿古家具,价值 10万元。2007 年 7月 2日,赵某见到该套家具,十分喜欢。孙某谎称该家具系祖上传下来的。经协商,双方以 80万元的价格成交。2008 年 6月 2日,赵某委托某鉴定机构对该套家具进行鉴定,才知道原来是仿古家具,市价仅为 10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在 2010年 6月 2日前撤销合同B.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请求法院将家具的价格从 80万减少到 10万元C.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有权在 2009年 6月 1日前解除合同D.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但不得请求法院变更
3、合同3.2011年 7月,常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居间合同,约定如下:由李某帮助常某在即将建好的滨海商城中租到两个新建的摊位;当李某带常某与滨海商城签订合同时,常某付给李某 2万元好处费。2011 年 12月,常某前去海滨商城,发现其商位系 20年的长期租赁,并不像李某当初介绍的那样是短期租赁。因租赁方式不能为常某接受,常某未能与滨海商城签订租赁合同。后因李某向常某索要报酬,双方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已经向常某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B.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没有促成常某与滨海商城订立租赁合同C.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
4、酬,因为是由于常某自身的原因才导致其与滨海商城之间的合同未能订立的D.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并无担任居间人的合法资格,李某与常某之间的合同无效4.2010年 1月 1日,钱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钱某租赁孙某的房屋居住,租期三年,年租金6万元。2011 年 12月 1日,孙某将该房屋以 200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2011 年 12月 30日,赵某通知钱某向自己交付下一年度的房屋租金时,钱某才发现租赁房屋出售的事实,遂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钱某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孙某与赵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钱某有权请求孙某向自己承担赔偿
5、责任C.如果赵某是孙某的舅舅,则钱某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房屋D.即便赵某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钱某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房屋5.蒋某与陈某分别出资 15万元和 20万元,共同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孔某居住。后来,蒋某将自己的共有份额以 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戴某,但未办理变更登记。陈某、孔某知悉此事后,都表示愿意以同样的条件优先购买蒋某的共有份额。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陈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于孔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B.孔某作为房屋的承租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于陈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C.戴某与蒋某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戴某
6、应当优先于陈某和孔某取得蒋某的共有份额D.陈某和孔某有权分别以 15万元的价格各自受让蒋某拥有的共有份额的一半6.2008年 7月,甲因房屋装修,欠乙 10万元装修费,未设任何担保。同年 10月 20日,甲向丙借款 10万元,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 12月 1日,甲又向丁借款 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丁,并于次日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还约定,甲到期不向丁偿还贷款的,房屋即归丁所有。2009 年 1月 12日,甲又向戊借款 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戊,并于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病死亡,除了该套房屋之外,没有留下其他财产,也无其他债务。该
7、房屋经过拍卖,获得价款 50万元。这 50万元在甲的四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顺序应当是_(分数:1.50)A.乙 10万元,丙 10万元,丁 20万元,戊 10万元B.乙 0万元,丙 10万元,丁 20万元,戊 20万元C.乙 5万元,丙 5万元,丁 20万元,戊 20万元D.丁独得 50万元,乙、丙、戊均为 0元7.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的,债权人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时,转让价格须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的 50%,才可视为明显不合理
8、的低价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D.债务人向其近亲属赠与财产的,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8.关于侵权责任的构成,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甲、乙两人共同殴打丙,致丙伤残,甲、乙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对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16岁的甲教唆 9岁的乙放火烧毁丙的柴草垛,丙只能要求甲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要求乙或者乙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C.甲、乙二人在马路边向马路上的行人扔石子。其中一粒石子砸中丙的脑袋,虽然丙无法证明该石子是甲还是乙扔的,但丙有权要求甲、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二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对丙造成同一损害的,
9、甲、乙二人应当对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9.以下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分数:1.50)A.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B.因运输者、仓储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无权要求运输者、仓储者承担侵权责任C.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10.关于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期间或者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当事
10、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不得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C.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依职权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11.关于罪刑相当原则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1.50)A.古代刑法中的同态复仇反应了罪刑相当原则的最初观念,现代意义上的罪刑相当原则产生于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应当坚决抵制其影响B.罪刑相当原则指犯罪分子所受的刑罚应当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大小相适应,而与刑事责任无关C.罪刑相当原则集中体现了刑法的公正性、正义性D.罪刑相当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是根本冲突和对立的12
11、.A国公民甲乘坐中国游轮旅游,当该轮船停泊于 B国港口后,甲因与同船 C国公民乙争吵,而在船上对乙实施了殴打致使其轻伤。对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1.50)A.由于行为人甲不是我国公民,被害人乙不是我国公民,案发地也不在我国境内,故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对该案进行管辖B.如果依照 A国、B 国、C 国刑法,甲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则也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对甲进行追究C.如果 B国已经对甲定罪判刑,则我国就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对该案进行管辖D.由于该案发生在我国游轮上,故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对该案进行管辖13.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实施以下哪种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_(分数:1.50)A.为了勒索而拘
12、禁扣押被害人,因捆绑过紧而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B.抢夺未果,为抗拒抓捕而将被害人打成重伤C.走私、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D.故意开车在人群密集的步行街上横冲直撞,将 8人撞成轻伤14.甲想劫夺丙随身携带财物,就手持一根铁棍一路尾随丙至一偏僻处,当甲正要走上前去靠近丙欲将其击昏时,忽然丙的仇人乙出现,截住丙,持刀意图杀害丙,甲遂站在路边观望,乙见旁边有人观望,也并不在意。乙向丙的心脏部位连刺几刀致丙死亡,后离去。在乙走后,甲即上前拿走了丙的财物。对于甲与乙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1.50)A.甲构成抢劫罪(预备)、盗窃罪(既遂)B.甲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C.甲是抢劫罪的帮助
13、犯D.乙是故意杀人罪的片面帮助犯15.对于行为人的以下行为,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1 A甲偶然在路上捡到五四手枪一把,遂私藏起来,半年后,甲与乙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持枪将乙杀死 B乙盗窃 A的汽车,使用一段时间后,害怕公安人员查获,遂将汽车推下山崖毁坏 C丙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印制出版某音像制品后,又出售该音像制品,115 万元 D丁大量制造假钞后,又持有该批假钞 (分数:1.50)16.下列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1.50)A.甲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可酌情缩短其死刑缓刑考验期,并将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25年B.乙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
14、两年执行,乙在考验期内又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经查证属实,对乙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C.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被决定限制减刑,丙在考验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如丙之后又减刑,则其被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 25年D.丁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决定对丁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则可以同时决定对丁限制减刑17.以下情形,犯罪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的是 1 A甲,曾因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 5年,刑满释放后第 4年又犯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现刑期已执行 1年半 B乙,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5、于 1997年 10月 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在(2011 年 8月 2日)刑期已实际执行 9年多 C丙,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年,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年,合并宣判有期徒刑 18年,现刑期已执行 10年 D丁,因组织、领导黑社会实施暴力犯罪而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有期徒刑 10年,现刑期已执行 7年 (分数:1.50)18.关于刑法中的强迫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分数:1.50)A.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强迫交易罪B.强迫他人转让公司股份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C.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的,可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D.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的,可构成强迫
16、劳动罪19.某国有控股公司的司机甲,受领导指派开车拉该公司出纳员乙去银行办理存储手续,乙上车后将其携带的装有 20万元现金的皮包放在甲的座位旁,到达 A银行后,乙下车到 A银行取款,甲乘车上无人之机将 20万元藏匿于车厢后面的水桶内,乙上车后又到 B银行存款,这才发现该 20万元丢失。乙问甲是否见到此款,甲否认,并佯装与乙一同寻找,后甲将该款存入银行,不久取出挥霍。则甲的行为构成_(分数:1.50)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诈骗罪D.盗窃罪20.某省原公安厅厅长甲(现已退休)的妻子乙(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刑释人员丙 4万元,通过甲提拔上来的现在公安厅副厅长丁,帮
17、助丙删除犯罪记录,并将其中 2万元送与丁。则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1.50)A.甲、乙构成受贿罪B.乙、丙均构成行贿罪的共同犯罪C.乙、丁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D.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1.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分数:1.50)A.处分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B.当事人处分与国家干预的有机结合是处分原则的重要体现C.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体现D.当事人可以根据其需要处分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22.某家电公司向社会投放了一批电热锅,因电热锅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许多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此后,受损消费者纷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家电公司赔偿损失。甲某
18、与乙某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_(分数:1.50)A.该案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B.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甲某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无需被代表当事人同意C.甲某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需要被代表当事人同意D.不同意诉讼代表人的消费者可以另行起诉23.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分数:1.50)A.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标的,普通共同诉讼有若干个诉讼标的B.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请求,普通共同诉讼有若干个诉讼请求C.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行为是一致的,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行为是不一致的D.必要共同诉讼的裁判结果是相同的
19、,普通共同诉讼的裁判结果是不一致的24.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分数:1.50)A.传来证据可能是本证B.一个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的间接证据可以直接单独证明待证事实C.证人陈述听他人转述的案件事实都属于反证D.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25.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分数:1.50)A.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证人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独立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D.精神病患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26.甲公司依据生
20、效判决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乙公司将判决确认归其所有的房产交付自己。在执行过程中,丙银行提出乙公司向其贷款时已将该房产抵押给自己,且乙公司尚未偿还贷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裁定驳回丙银行的异议。如果丙银行不服该裁定,下列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_(分数:1.50)A.丙银行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B.丙银行可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为被告提起异议之诉C.丙银行可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异议之诉D.丙银行无权申请再审,因为丙银行不是本案的当事人27.长虹公司与新月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长虹公司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新月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 200吨钢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长虹公司发
21、现新月公司可能随时转移存放在仓库里的钢材。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分数:1.50)A.财产保全措施可以由长虹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采取,也可以由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B.长虹公司应当提供担保C.长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果区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紧急,应在 48小时之内作出裁定D.如果新月公司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法院申请复议28.赵某与机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纠纷一案,经过 A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赵某与机械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机械公司不服上诉至 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该案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此案。A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属实。A 市中级人民法
22、院的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_(分数:1.50)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C.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2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分数:1.50)A.执行程序的开始以申请执行为原则,移送执行为例外B.申请执行期因申请主体是个人还是法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C.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即终结执行程序D.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担保,应当以财产作担保,而不可以由第三人作担保30.下列关于国内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分数:1.50)A.无论国内民事诉讼,还是涉外
23、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都只能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B.无论国内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人民法院审理国内民事案件应遵守相应的审限规定,而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则不受审限的限制D.无论国内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都只能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31.刘勇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由李宏修理,李宏未能修好,两人为此发生争吵,进而互殴,刘勇被李宏打伤。刘勇于是到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李宏的故意伤害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经调查和审查,认为李宏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决定不予刑事立案,并将不予立案决定告知了刘勇。刘
24、勇不服,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后又委托代理律师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法律监督。在本案中,刘勇依法不享有哪项诉讼权利? 1 A委托律师作代理人 B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 C控告犯罪 D请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分数:1.50)32.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无权进行哪项活动?_(分数:1.50)A.讯问犯罪嫌疑人B.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体C.扣押物证D.个别询问证人33.被告人张武因犯盗窃罪被 A省 B市 C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0年,张武不服提出上诉,B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 B市检察机关发现该裁判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下列哪个活动是错误的?_
25、(分数:1.50)A.B市检察机关无权向 B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而应将发现的错案报告 A省检察机关B.A省检察机关有权向 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C.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A 省高级法院既可以指令 B市中级法院再审,也可以指令 C县法院再审D.A省高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34.被告人田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田辉不上诉,乙市检察机关不抗诉。上诉、抗诉期限届满后,下列哪项活动不在法律规定要求范围内?_(分数:1.50)A.应当由甲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B.甲省高级法院如果不同意判处死刑,有权发回重新审判C.甲省高级法院如果不同意判处死刑,有权
26、提审改判D.复核阶段,如果田辉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35.被告人陈克非因涉嫌抢夺犯罪在侦查阶段被依法逮捕,又因身患重病被取保候审,在一审过程中,被告人陈克非病愈,被重新逮捕。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_(分数:1.50)A.每次逮捕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B.每次逮捕都必须经检察机关批准C.两次逮捕的期限应该连续计算D.每次逮捕期限分别计算,各有 1个月36.佟辉,家住 A市甲区;林浩,家住 A市乙区。某日,佟辉到林浩家催要欠款,双方言语不合,发生厮打,结果林浩被打成轻伤,佟辉被打成重伤,林浩决定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自诉,下列哪一做法不正确?_(分数:1.50)A.林浩既可以向乙区法
27、院起诉,也可以向甲区法院起诉B.被告人佟辉可以反诉C.林浩可以撤诉D.审理法院可以进行调解37.刚过 17岁生日的郑凯因盗窃杨林 1万元现金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关于本案的上诉、抗诉,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1 A郑凯作为被告人享有独立上诉权 B郑凯的父亲作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C杨林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民事部分享有上诉权 D杨林作为被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分数:1.50)38.某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被告人魏兵抢劫案时,进行了以下多项活动:审判长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对起诉方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宣读起诉书;审判长查明被告
28、人身份;宣读证言笔录和鉴定结论;发表公诉词;申请重新鉴定,依法律规定,其正确的顺序应该是下列哪一项?_(分数:1.50)A.B.C.D.39.关于刑事诉讼中委托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分数:1.50)A.两者人数相同B.两者执行的诉讼职能相同C.两者适用人员范围相同D.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要在相同的期限内告知有权委托40.下列哪种证据是刑事诉讼法特有的?_(分数:1.50)A.证人证言B.勘验、检查笔录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二、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30.00)41.简述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异同。 (分数:5.00)_42.简述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
29、行为的区别。 (分数:5.00)_43.简述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异同。 (分数:5.00)_44.简述共犯错误的形态及处理方法。 (分数:5.00)_45.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 (分数:5.00)_46.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素。 (分数:5.00)_三、论述与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60.00)47.物权法第 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结合我国现行法及相关民法理论,谈谈你对此一规定的理解。 (分数:20.00)_48.法条刑法第 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
30、律作枉法裁判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 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三款行为
31、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试分析上述刑法法条。 (分数:20.00)_49.论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制度及其完善。 (分数:10.00)_50.试论酌定不起诉及救济程序的完善。 注:协议管辖制度是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的热点之一,本题于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之前考查,因此答案仍是根据修订之前的规定作出。复习过程中需要注意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协议管辖制度的完善。 (分数:10.00)_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真题 2012年(2)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
32、0,分数:60.00)1.王甲有一个 8岁的儿子王乙,聪明过人,平常经常帮助王甲买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该合同使王乙纯获经济上的利益,故应认定为有效B.该合同须经王甲追认后才能生效C.王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应当无效 D.在合同被王甲追认之前,商场可以撤销该合同解析: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程
33、度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 12条第 2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满 10周岁的自然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对其行为的性质及后果都无法判断,不能独立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民事活动。对于其必须进行的民事活动,也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对于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又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比如这类自然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或赔偿等,通常都予以保护。 王乙,8 岁,尽管其聪明过人,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
34、商场订购电视机的行为属合同行为,题中的“促销”、“价格便宜”等并不能理解为纯获益的行为。所以,该合同应当无效。本题,应选 C。2.孙某有一套仿古家具,价值 10万元。2007 年 7月 2日,赵某见到该套家具,十分喜欢。孙某谎称该家具系祖上传下来的。经协商,双方以 80万元的价格成交。2008 年 6月 2日,赵某委托某鉴定机构对该套家具进行鉴定,才知道原来是仿古家具,市价仅为 10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在 2010年 6月 2日前撤销合同B.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请求法院将家具的价格从 80万减少到 10万元 C.赵某的行
35、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有权在 2009年 6月 1日前解除合同D.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但不得请求法院变更合同解析:解析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构成欺诈的要件包括:须有欺诈行为;须欺诈行为与表意人陷于错误及作出意思表示存在因果关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对已存在的事实或法律所持的不正确的了解或理解。 本题中,赵某非常喜欢孙某价值 10万元的仿古家具,孙某却谎称仿古家具为祖传家具,在此基础上以 80万元的价格成交。可见。孙某故意告诉赵某虚假情况,并导致赵某对该套家具作出错
36、误认识。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以 8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套家具主要原因是孙某谎称该套家具为祖传,与孙某的欺诈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赵某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重大误解。CD 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 54条第 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合同法第 55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A项错误。孙某的行为既然构成欺诈,如果赵某不行使撤销权,其有权请求法院将家具的价格从 80万减少到 10万元,B 项正确。3.2011年 7
37、月,常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居间合同,约定如下:由李某帮助常某在即将建好的滨海商城中租到两个新建的摊位;当李某带常某与滨海商城签订合同时,常某付给李某 2万元好处费。2011 年 12月,常某前去海滨商城,发现其商位系 20年的长期租赁,并不像李某当初介绍的那样是短期租赁。因租赁方式不能为常某接受,常某未能与滨海商城签订租赁合同。后因李某向常某索要报酬,双方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已经向常某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B.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没有促成常某与滨海商城订立租赁合同 C.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是由于常某自
38、身的原因才导致其与滨海商城之间的合同未能订立的D.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并无担任居间人的合法资格,李某与常某之间的合同无效解析:解析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居间人仅有居间活动还不能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只有有居间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若居间人同时接受订约双方的委托,还可以从双方取得报酬。法条依据合同法第 427条。本题中,李某与常某签订居间合同,但是,最终因为李某没有促成常某与滨海商城订立租赁合同,所以,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B 项正确。4.2010年 1月 1日,钱
39、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钱某租赁孙某的房屋居住,租期三年,年租金6万元。2011 年 12月 1日,孙某将该房屋以 200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2011 年 12月 30日,赵某通知钱某向自己交付下一年度的房屋租金时,钱某才发现租赁房屋出售的事实,遂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钱某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孙某与赵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钱某有权请求孙某向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赵某是孙某的舅舅,则钱某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房屋D.即便赵某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钱某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房屋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
40、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须注意的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是绝对的,一些法定事由可以阻却该项权利的行使。2009 年 9月 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租赁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
41、记手续的。”本题中,即使赵某是孙某的舅舅,仍不属于租债解释规声的近亲属的情形,所以,钱某仍可主张优先购买厉屋,C 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 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民通意见第 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已经被废止。所以,A 项错误。D项中的主张从程序上来讲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得到实体法上的支持。本题中,出租人孙某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钱某,侵害了钱某的优先购买权,所以,钱某可以主张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
42、。5.蒋某与陈某分别出资 15万元和 20万元,共同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孔某居住。后来,蒋某将自己的共有份额以 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戴某,但未办理变更登记。陈某、孔某知悉此事后,都表示愿意以同样的条件优先购买蒋某的共有份额。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陈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于孔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 B.孔某作为房屋的承租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于陈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C.戴某与蒋某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戴某应当优先于陈某和孔某取得蒋某的共有份额D.陈某和孔某有权分别以 15万元的价格各自受让蒋某拥有的共有份额的一半解析:解析 根
43、据租赁解释第 24条的规定,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A 项正确,BD 项错误。戴某与将某之间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属于债的范畴,而陈某与蒋某之间是共有的问题,属于所有权的范畴,即属于物权的范畴,所以,即使戴某与将某之间的合同有效,也不能直接得出可以对共有份额享有优先权,C 项错误。6.2008年 7月,甲因房屋装修,欠乙 10万元装修费,未设任何担保。同年 10月 20日,甲向丙借款 10万元,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 12月 1日,甲又向丁借款 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丁,并于次日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
44、。合同还约定,甲到期不向丁偿还贷款的,房屋即归丁所有。2009 年 1月 12日,甲又向戊借款 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戊,并于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病死亡,除了该套房屋之外,没有留下其他财产,也无其他债务。该房屋经过拍卖,获得价款 50万元。这 50万元在甲的四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顺序应当是_(分数:1.50)A.乙 10万元,丙 10万元,丁 20万元,戊 10万元B.乙 0万元,丙 10万元,丁 20万元,戊 20万元C.乙 5万元,丙 5万元,丁 20万元,戊 20万元 D.丁独得 50万元,乙、丙、戊均为 0元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 199条规定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
45、押时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本题中,甲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乙丙丁戊之间的债权情况如下:甲与乙之间是普通债权,甲与丙之间虽然约定了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所以,丙只能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甲与丁之间进行了抵押权登记,甲与戊之间也进行了抵押权登记,且甲与丁之间的登记要早于甲与戊之间的登记。所以,丁优先于戊受偿。且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丁戊优先于乙丙受偿之后,乙丙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因此,就甲的房屋拍卖所得的 50万元,乙丙丁戊之间的清偿顺序和清偿份额应该是丁 20万元,戊 20万元,乙 5万元、丙 5万元。所以,本题应选 C。7.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50)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的,债权人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时,转让价格须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的 50%,才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D.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