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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90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400544       资源大小:61.50KB        全文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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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90及答案解析.doc

    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90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12,分数:28.00)1.简述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分数:2.00)_2.简述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分数:2.00)_3.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 (分数:2.00)_4.简述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及对教唆犯的处罚。 (分数:2.00)_5.简述避险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刑事责任。 (分数:2.00)_6.简述假释的条件。 (分数:2.00)_7.简述洗钱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2.00)_8.简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2.00)_9.简述遗弃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

    2、.00)_10.简述窝藏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11.简述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12.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二、辨析题(总题数:6,分数:18.00)13.请对“无行为即无刑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14.请运用刑法中危害行为的理论对“危害行为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15.请对“无危害结果即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16.请对“停止实施故意犯罪即犯罪中止”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17.请对“基于数个罪过形式实施犯罪的是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3、。 (分数:3.00)_18.请对“异种数罪是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三、法条分析题(总题数:6,分数:5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4 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分析:(分数:12.00)(1).本条款规定的“传销”的含义。(分数:3.00)

    4、_(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内容特点。(分数:3.00)_(3).如何理解和认定本条款规定的“骗取财物”的行为?(分数:3.00)_(4).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犯罪,同时触犯集资诈骗罪的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3 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款中“过失”的含义。(分数:3.00)_(2).本条款中“致人死亡”的含义。(分数:3.00)_(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分数:3.00)

    5、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7 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中“抢夺”的含义。(分数:3.00)_(2).如何理解本条第 2 款规定中“携带凶器抢夺”及定罪?(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0 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

    6、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第 1 款规定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含义。(分数:3.00)_(2).本条第 1 款规定中“拒不退还”的含义。(分数:3.00)_(3).本条第 2 款规定中“拒不交出”的含义。(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5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

    7、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第 1 款规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及认定。(分数:3.00)_(2).本条第 1 款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分数:3.00)_(3).本条第 2 款规定中“归个人所有”的含义。(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90 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8、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第 1 款规定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含义。(分数:3.00)_(2).本条第 2 款规定中“被追诉前”的含义。(分数:3.00)_(3).对于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应如何处理?(分数:3.00)_专业基础课刑法学-90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12,分数:28.00)1.简述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分数

    9、:2.00)_正确答案:()解析:(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这类特定义务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以及基于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负有某种法律义务是不作为构成犯罪的前提。如果行为人虽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能力或其他原因而不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2.简述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

    10、罪未得逞。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从而使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得逞。3.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全体共犯人一致中止犯罪的,所有共犯人都成立犯罪中止,但部分共犯人成立犯罪中止,须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具备有效性。部分共犯人退出或放弃犯罪,除具备犯罪中止一般条件外,必须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有效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 (2)中止的效力仅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人。 (3)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

    11、成立犯罪中止。共犯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因缺乏有效性而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4.简述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及对教唆犯的处罚。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2)对教唆犯的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简述避险过当的成立条

    12、件及刑事责任。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成立条件: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即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大于或等于所保全利益。主观上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应受到责备。 (2)刑事责任:量刑: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定罪: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触犯的罪名,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简述假释的条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对象条件: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13、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7.简述洗钱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制度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采用各种手段使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转换为“合法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4、8.简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金钱或其他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儿童,并对被拐卖人实施人身控制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对被收买的妇女、儿童不具有再出卖的目的。9.简述遗弃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被

    15、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10.简述窝藏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窝藏的行为,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11.简述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及医疗单位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医疗护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严

    16、重损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医务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12.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构成条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司法职务上的便利,违背事实和法律,在追诉或者刑事审判活动中实施了下列枉法行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出于私情、私利有意枉法追诉、包庇、裁判。二、辨析题(总题数:6,分数:18.00)13.请对

    17、“无行为即无刑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没有行为,就不可能对外界发生任何影响,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3)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没有犯罪,适用刑罚就失去了前提,没有行为,行为人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刑罚。适用刑罚是犯罪行为的结果。14.请运用刑法中危害行为的理论对“危害行为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和表现,如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

    18、为是危害行为,因此,危害行为是有意识的行为,但危害行为未必是有目的的行为。 (3)危害行为是否具有目的性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有关。如果危害行为是出于行为人的直接故意而实施的,包含着特定的犯罪目的;如果危害行为是出于行为人的间接故意或者由于过失行为而实施的,则不存在犯罪目的。15.请对“无危害结果即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刑法上的危害结果是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 (3)危害结果可以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绝大多数是过失犯罪和一些故意犯罪把发生法定结果作为构成要件,没有这些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

    19、结果,就没有犯罪。 (4)危害结果并非所有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而只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对于不以结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危害结果的有无对是否构成犯罪不产生影响。16.请对“停止实施故意犯罪即犯罪中止”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停止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已经完成。如果故意犯罪已经完成的,是犯罪既遂;如果故意犯罪在发展过程中而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是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 (3)准备实行犯罪,由于遭到意志以外的原因的阻止而未能开始实施犯罪的,是犯罪预备;已开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

    20、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17.请对“基于数个罪过形式实施犯罪的是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不正确。 (2)罪数的判断标准应当采取犯罪构成标准说,符合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为一罪,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为数罪。不能以罪过形式的个数作为罪数的标准。 (3)在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即构成犯罪的情形下,数个罪过形式既可能是一罪,也可能是数罪。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而实施犯罪的,系连续犯,是处断的一罪;行为人基于一个故意、一个过失,或者既有故意又有过失而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系想象竞合犯,是实质的一罪;结合犯

    21、则是出于数个故意,但是处断的一罪。此外,对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的罪过形式为数个,但法律规定为一罪。 (关于参考答案第(3)点,其他表述符合题意者,亦可)18.请对“异种数罪是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这一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2)行为人出于数个不同的犯意,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数罪,是异种数罪。在一般情形下,异种数罪是并罚数罪。 (3)在特定情形下,异种数罪并非是并罚数罪。行为人虽然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但由于特定事由或法律规定不实行数罪并罚的,如处断的一罪中的牵连犯,应择一重

    22、罪处罚。三、法条分析题(总题数:6,分数:5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4 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分析:(分数:12.00)(1).本条款规定的“传销”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传销”是指以销售商品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但并没有真实的商品

    23、销售或服务的行为。(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内容特点。(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内容特点:传销活动的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从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是目的特点。参加者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这是组织结构特点。计酬或者返利以参加者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这是计酬方式特点。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这是程序特点。(3).如何理解和认定本条款规定的“骗取财物”的行为?(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认定:只有当行为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具有“骗取财物”的性质时,才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骗取财物”并不以客观上已

    24、经骗取了他人财物为前提。(4).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犯罪,同时触犯集资诈骗罪的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犯罪,同时触犯集资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择一重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3 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款中“过失”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2).本条款

    25、中“致人死亡”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条文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刑法规定以他人死亡作为法定犯罪构成要件或者要件之一的过失犯罪,应分别依照有关条文定罪量刑,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条与其他过失犯罪的法条之间形成法条竞合关系,应依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7 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6、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中“抢夺”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抢夺”是指:行为人当着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的面或者在上述被害人可以立即发现的情况下,乘其不备,公开夺取财物,且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行为。(2).如何理解本条第 2 款规定中“携带凶器抢夺”及定罪?(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

    27、“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携带凶器不要求行为人显示凶器,也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自己携带着凶器。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0 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第 1 款规

    28、定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被认为是合法持有的财物。(2).本条第 1 款规定中“拒不退还”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拒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有后,当财物所有人发现并要求其退还时,仍不退还。(3).本条第 2 款规定中“拒不交出”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拒不交出”是指: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有后,当财物所有人发现并要求其交出时,仍不交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5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29、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请分析:(分数:9.00)(1).本条第 1 款规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及认定。(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主管、分管、负责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2).本条第 1 款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3).本条第 2 款规定中“归个人所有”的含义。(分数:3.0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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