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89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10,分数:30.00)1.简述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分数:3.00)_2.简述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分数:3.00)_3.简述斡旋受贿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分数:3.00)_4.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分数:3.00)_5.简述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6.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分数:3.00)_7.简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分数:3.00)_8.简述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分数:3.00)_9.简述玩忽职守
2、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10.简述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二、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4.00)11.试论转化型抢劫。 (分数:4.00)_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1,分数:66.00)甲于 1990年 10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 年 3月被假释。2006 年 5月,甲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单位有钢材销售后,与乙商量,要乙扮作自己的助手,携带款项前往洽谈生意。在甲与该单位谈判中,乙一直在场。经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预付货款总金额 30%后,可提走合同项下的全部钢材,余款待甲提走货物后一星期内支付。甲按合同支付了 15万元预付
3、款,提走了价值 50万元的钢材。钢材到手后,甲、乙与丙谈判销售钢材,丙对钢材来路表示怀疑,甲不得不说出实情。最终,丙支付 30万元现金买下了该批钢材。甲分给乙 3万元后潜逃。案发后,乙被抓获,主动提供了甲的藏匿地点,使公安机关顺利将甲抓获归案。 请根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请分别认定甲、乙、丙行为的性质。(分数:2.00)_(2).甲的假释考验期是多少年?假如甲因其骗取 50万元钢材的行为被判处 12年有期徒刑,对甲应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分数:2.00)_(3).对乙应如何处罚?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
4、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 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000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后带上同学丙(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000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
5、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丁核定险损事故。丁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 20万元保险金。案发后,丁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 3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 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6、分数:6.00)(1).甲、乙、丙、丁构成何种犯罪?(分数:1.50)_(2).甲、乙、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分数:1.50)_(3).丙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停止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请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_(4).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分数:1.50)_12.2003年下半年,王某与湖北省 A市的个体经营者张某做生意。张某欠下王某货款 6000余元。王某多次向张某讨要未果,遂起意扣押人质索要欠款。2004 年 1月 19日,王某邀约了于某、高某携带手铐,租乘个体出租车从某县开往 A市。王某先到张某家去要钱又未果,即于当晚 8时许将张某骗出
7、,与于某和高某将张某挟持到出租车上,后挟持到一宾馆内,张某极力反抗、呼喊。王某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私下告诉于某和高某下手要注意,只是要钱,别搞出人命来。于某用酒瓶打了张某头部一下,高某用手铐铐住张某的双手。张某继续呼喊,王某又迫使张某吞服舒乐安定 2片,并用毛巾将其嘴堵住。在张某昏睡时,王某、于某和高某共同搜身,将张某身上的现金 1万元拿走。1 月 22日中午,张某趁于某外出、王某和高某熟睡的机会,逃出宾馆。但是被外出回来的于某发现,于某追上张某后用匕首向张某胸部猛刺一刀,张某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尸体上虽有较多处损伤,且头面部的创伤较重,但这些创伤均不足以导致张某立即死亡且在性质上属于轻
8、伤(偏重),胸部的创伤是致命伤。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知识分析本案。 (分数:4.00)_王某(1990 年 1月 22日出生)因 2005年 8月 7日以暴力、威胁方式抢劫去少年宫上课的学生丁某 500元学费,于 2005年 10月 19日被判处 3年有期徒刑缓期 5年执行。2006 年 1月 21日下午,王某在网吧上网,肚子饿了想买些东西吃,却发现自己囊中羞涩,此时看见李某正放学回家,就心起歹念,走上前去抓住李某的领口把李某拽至隐蔽处,要李某给保护费,李某非常害怕,就将身上仅有的 10元零花钱全部上交,王某看李某也没有什么可压榨的,就放李某回去了。到了第二天,王某向朋
9、友徐某(1989 年 11月 30日出生)说起该事时,徐某就告诉他李某的父亲是个富商,整天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徐某十分看不惯,想要和他一起把李某抓起来,吓唬吓唬李某的父亲。王某同意了。于是,当天下午,徐某与王某就一起把李某拽至徐某家中,软禁起来,并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说已经把李某绑架,威胁其不得报警。李某的父亲接到电话后马上报了警。到了晚上,王某想自己还在缓刑期间,最好不要犯事,就在夜里两点左右徐某睡着后,偷偷将李某放了,送他回家,并打算随后去警察局自首。由于李某家里已有警察埋伏,王某被当场抓获。后经王某的带领,警察将徐某抓获。经查明,徐某于 2003年 12月 30日因抢劫罪被判处 3年有
10、期徒刑,并于 2005年 6月 30日获假释出狱。徐某出狱后,结交一女友陈某(1992 年 8月 13日出生),并曾与陈某发生过一两次性关系,2005 年 10月两人分手。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分数:8.00)(1).王某要李某给保护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如何定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分数:1.00)_(2).王某把李某拽至徐某家中软禁起来,并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说已经把李某绑架,威胁其不得报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如何定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分数:1.00)_(3).徐某把李某拽至徐某家中软禁起来,并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说已经把李某绑架,
11、威胁其不得报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如何定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分数:1.00)_(4).王某和徐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分数:1.00)_(5).对王某是否应当数罪并罚?为什么?(分数:1.00)_(6).王某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分数:1.00)_(7).对徐某是否应当数罪并罚?为什么?(分数:1.00)_(8).徐某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请具体说明。(分数:1.00)_13.甲男与乙男于 2004年 7月 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 月 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
12、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 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
13、卖,乙以 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 500元。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分数:6.00)_14.一天,张某到某住宅小区行窃。当他从阳台进入屋内时,看见邹某正在撬箱子,遂喊道:“你小子在这里干活”!邹某受惊,欲弃箱逃走,被张某一把拽住。邹某转头一看,原来是老相识,便说:“这箱子真难撬。”于是二人便合作起来一起干,终于将箱子撬开,窃得人民币 3000余元。在逃离现场时,邹某为了破坏现场,将房间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离开房间后,张某问邹某:“你在后面磨蹭什么?”邹某回答道:“我把电炉插上了”。张某听后没有吱声。当晚,该住宅区发生火灾。 请根据案
14、情并结合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知识对本案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分数:6.00)_15.胡某,女,25 岁,高中毕业后先后做过商场售货员、纺织工、公共汽车售票员,均因不遵守劳动纪律被辞退。2002 年 12月 18日,胡某在某旅馆卖淫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受到治安罚款处罚。2003 年 8月,某妇幼保健所在对胡某做身体检查时发现胡某四肢起红色疹,发痒、溃疡并伴有充血,确诊为淋病。胡某被告知此事后未进行医治,继续从事卖淫。2003 年 11月某日,胡某在某旅社向出租车司机张某卖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请根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知识分析本案。 (分数:4.00)_张某、赵某是某浴室的服务员,二人嫌老
15、板给的工资少,活儿又累。在一起聊天时二人曾商议,哪天趁机偷些钱就离开这个浴室。2009 年 5月 5日,张某看见老板将包放在服务台上去了里屋,就从包里面拿走了 1500元钱。过了一会儿张某到浴室看见赵某,就对赵某说了此事。赵某又过去从老板的包里面拿了500元钱。后二人平分了这笔钱后分别逃走。 2009年 5月 20日,赵某在一手机店内装作要买手机,趁售货员不注意,拿了正在看的手机就跑,手机店的人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赵某见路边停着一辆没上锁的摩托车,骑上就走。围观者王某见状开车以最高速度紧追,赵某慌不择路,由于前方正在修路,摩托车摔倒,赵某死亡。 张某离开该浴室后到一家新开业的音像店打工卖影
16、碟,音像店老板所卖的影碟均是盗版货,只是在每次文化局来店检查时才摆上正版影碟以供检查用。张某知道这些情况,但他认为自己只是打工赚钱,老板要卖正版还是盗版自己管不了,进货、定价都是老板一手包办。于是继续在该音像店打工,后该店被文化部门查获,经查该店盗版影碟销售额达 25万多元。该音像店老板及张某均被抓获。被抓获后,张某主动交代了其在浴室与赵某所实施的盗窃老板钱财的行为,并交代其在浴室工作期间,一顾客将财物(包括皮包、手机等,共价值 2000余元)放进储物柜后忘了上锁,张某见状欲将财物据为己有,但因正在上班无法出去,就将其偷拿的财物移至另一储物柜中并锁好。顾客因找不到自己的财物,将情况告诉老板,该
17、顾客的财物最终被找到。 张某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趁警察不注意,爬到看守所送菜的汽车下面想逃跑,送菜车开出十几分钟后停下,张某觉得此时如果下车可能离看守所还不远,所以没有下车。送菜车又开了十几分钟后停下来。张某下车,却发现自己仍在看守所里面。原来是送菜的人将东西忘在了看守所,中途发现后又折回看守所取东西。 阅读、分析案情后,请回答下列问题:(分数:8.00)(1).对于盗窃浴室老板的行为,赵某、张某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各应承担的责任数额是多少?(分数:1.00)_(2).赵某在手机店抢走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分数:1.00)_(3).赵某开走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分数:1.0
18、0)_(4).王某开车追赶赵某,赵某慌不择路,由于前方正在修路,摩托车摔倒,赵某死亡。王某是否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分数:1.00)_(5).张某在音像店打工期间知道老板进的货是盗版影碟,但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而进行销售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分数:1.00)_(6).张某为将顾客的财物占为己有而将财物拿到另外的储物柜中并锁上,该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分数:1.00)_(7).如果张某上述行为构成盗窃,其主动交代偷盗财物的行为属于什么?为什么?(分数:1.00)_(8).张某脱逃行为处于哪一种停止形态?为什么?(分数:1.00)_16.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 2
19、0万元用于走私,并许诺走私货物获利后给乙好处费。甲与丙走私过程中,被海关稽查人员发现,以暴力抗拒缉私。乙得知甲被抓后,担心受刑罚处罚。便携带 10万元公款潜逃外地,后被司法机关抓获。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甲、乙、丙的行为性质。 (分数:6.00)_17.冯某系某市粮食进出口贸易公司会计,国家工作人员。冯某与个体户徐某(女)于 2006年 12月在一次舞会上相识,后经多次接触关系暖昧。2007 年 4月底,徐某对冯某说:“现在股市行情很好,我有一个朋友在证券监管部门,我略施小惠,就可以从他那里探听到内幕消息,你能不能帮我借 100万元现金,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只要我在股市里挣到钱
20、,马上就把钱还给你,并且还会给你丰厚的利息。”冯某说自己手头上只有十几万元,其他的不好想办法。徐某对冯某说:“你多动动脑筋,你是专和钱打交道的,弄百八十万块钱还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冯某问徐某怎么个弄法。徐某说,她有个朋友也是在一家单位搞财务的,急用钱时就从账上先弄点出来应急,过段时间再补上,根本没有人发觉。冯某说,这是要冒大风险的,再考虑考虑。其后几日,徐某天天前去找冯某,并于一日交给冯某 2万块钱,说是先付给部分利息。经不住徐某软磨硬泡,2007 年 5月 8日至 15日期间,冯某先后四次挪用公款 100万元。徐某给冯某打了一张 100万元的借条。拿到钱后,徐某将钱迅速投入股市,靠其朋友朱某
21、(另案处理)提供的内部信息,从股市上净赚了 100多万元。同年 7月 20日,徐某将 100万元如数交给冯某,并又给冯某 6万元“利息”。7月 22日,冯某将挪用的 100万元钱存到单位账户上。8 月 20日,冯某、徐某案发。 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分析徐某、冯某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分数:6.00)_18.甲为某地区矿山管理局副局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乙为该地区某矿山矿长。2009 年,乙的矿山二矿区悬崖出现裂缝,滚石砸断了水泥高压电线杆,裂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即将危及职工和设备的安全。乙及时向地区矿山管理局报告了险情。甲表示,要向党委汇报,向上级请示。后矿区滚石频繁,情况更加紧
22、急,乙数次向甲报告险情,但仍未引起甲的重视。矿场的工人非常不满,要求停止工作,但乙看到矿山管理局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认为没什么事,为了赶工期进度,在危险情况下,仍然让工人继续照常作业,结果发生山崩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900多万元。 请根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知识分析甲、乙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分数:6.00)_专业基础课刑法学-89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10,分数:30.00)1.简述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3、;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人挪用公款后,犯罪目的由非法占用转化为非法占有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2)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3)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使用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实际案件中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 (5)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罪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除国家工作人员
24、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简述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3.简述斡旋受贿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
25、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斡旋受贿需具备如下条件:(1)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2)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利用因其职权或者地位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形成的政治上或经济上的制约条件。 (3)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指根据法律及其政策不应当得到的利益。4.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26、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持有的财产或者支出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5.简述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27、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6.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7.简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
28、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即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8.简述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无罪的人既包括未实施任何
29、违法行为的人,也包括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使无罪的人受到追诉,是指对明知无罪的人而故意予以立案侦查,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提起公诉,进行审判等。 (2)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即对有确凿事实证明其实施犯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起诉或审判。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所谓枉法裁判,是指行为人故意对有罪者作出无罪判决,对无罪者作出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9.简述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0、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10.简述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查处追诉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论述题(总题
31、数:1,分数:4.00)11.试论转化型抢劫。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1)刑法第 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该条规定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转化型抢劫罪(亦称准抢劫罪)。转化型抢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2)转化型抢劫是刑法理论中转化犯的一种,而转化犯是指某一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持续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主客观表现的变化而使整个行为的
32、性质转化为犯罪或者更为严重的犯罪,从而应以转化后的犯罪定罪或应按法律拟制的某一犯罪论处的犯罪形态。它既可以在此罪与彼罪之间转化,即从轻罪向重罪转化,也可以在非罪与罪之间转化,即从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转化。因此,对于先前行为不构成犯罪之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只有在其后续实施的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达到犯罪或者相当于犯罪的程度才能转化为转化型抢劫。 (3)对于处在犯罪未遂、预备、中止形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发生转化,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刑法第 269条规定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该条所规定的“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33、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当场,才具备了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因此,盗窃、诈骗、抢夺的预备或中止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逃避追究而不是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所以,它不可能和以暴力、胁迫等方法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行为同等对待,给予抢劫罪的评价,从而认定为转化型抢劫。 (4)对于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应当结合犯罪时的客观情形对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观意志进行分析。共同故意的内容包括希望与希望的结合,也包括希望与放任的结合。在准确定性转化型抢劫的共同故意时,必须排除实行过限行为。在分析有无共同故意的基础上再结合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
34、目的运用证据,才能准确定性。 (5)认定转化型抢劫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对于实施其他类型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如金融诈骗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根据刑法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是可以转化为抢劫罪的。对于入户盗窃的,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入户抢劫的“当场”只能理解为实施盗窃犯罪的现场即户内,而不包括现场的延伸,即追捕的过程中(户外)。另外,对于为了实施诈骗、抢夺财物而进入他人户内,因被揭穿和制止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也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对于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定转化型抢劫。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1,分数:66.00)甲于 1990年 10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 年 3月被假释。2006 年 5月,甲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单位有钢材销售后,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