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21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甲指使 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 10万元。在本案中(分数:2.00)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D.甲是实行犯2.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利类的依据是(分数:2.00)A.作用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3.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分数:2.00)A.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B.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2、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刑法第 29条第 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2.00)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C.唆使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5.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为劫
3、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 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 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 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6.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
4、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7.关于教唆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唆使不满 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8.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分
5、数:2.00)A.吸收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9.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分数:2.00)A.聚众斗殴致他人死亡B.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C.强制猥亵妇女致其因羞愧自杀而死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10.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分数:2.00)A.继续犯B.结合犯C.状态犯D.连续犯11.甲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同时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甲的犯罪属于(分数:2.00)A.法条竞合犯B.想象竞合犯C.继续犯D.连续犯12.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分数:2.00)A.结合犯B.吸收犯C.集合犯D.连续犯13.关于罪数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
6、.00)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14.刑事责任是指(分数:2.00)A.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犯罪行为以及其他能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事实,强制犯罪人负担的法律责任B.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C.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
7、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D.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15.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分数:2.00)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B.不允许未成年人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改判为有期徒刑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实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16.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分数:2.00)A.减为无期徒刑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C.执行死刑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17.通过刑罚适用,可以有效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
8、直接体现了(分数:2.00)A.刑罚报应的观念B.特殊预防C.一般预防D.“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立场18.刑法第 49条规定:_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候已满 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的除外。下列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的是(分数:2.00)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19.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
9、刑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20.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分数:2.00)A.与走私贩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21.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分数:2.00)A.实行行为B.帮助行为C.组织行为D.共谋行为22.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
10、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 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23.下列情形,属于吸收犯的有(分数:2.00)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24.罪、
11、责、刑平行说认为(分数:2.00)A.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B.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C.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D.应当按照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的框架来构建刑法学的体系25.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和被假释的罪犯应共同遵守的规定有(分数:2.00)A.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B.遵守有关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C.按有关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有关机关批准26.我国学理上以刑罚所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分子的权利和利益的性质为标准,将刑
12、罚方法分为(分数:2.00)A.生命刑B.自由刑C.财产刑D.资格刑27.关于禁止令,下列选项错误的有(分数:2.00)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 7年,在执行 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28.关于没收财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2.00)A.甲受贿 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
13、总额至少应为 300万元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 30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29.根据刑法第 38条至第 41条的规定,管制具有以下特征(分数:2.00)A.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B.人民法院在判处管制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数罪并罚时,管制的期限最高不能超过 3年D.在劳动中国工同酬30.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说法
14、正确的有(分数:2.00)A.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年以上 5年以下B.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C.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 5年以上 10年以下三、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40.00)3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分数:7.00)_32.简述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关系。 (分数:7.00)_33.简述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具备的条件。 (分数:5.00)_34.简述刑事责
15、任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分数:7.00)_35.简述刑罚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分数:7.00)_36.简述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 (分数:7.00)_专业基础课刑法学-21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甲指使 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 10万元。在本案中(分数:2.00)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D.甲是实行犯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共同犯罪的认定。共同犯罪,
16、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人。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的,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是共犯,利用者为间接实行犯。故本题选 D。2.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利类的依据是(分数:2.00)A.作用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C.分工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故本题选 B。3.甲
17、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分数:2.00)A.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B.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
18、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故本题选 D。4.刑法第 29条第 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2.00)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C.唆使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
19、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A 选项正确。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中的“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说明既有可能是主要作用,也有可能是次要作用,故教唆犯有可能是从犯。B 选项正确。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人。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的,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是共犯,利用者为间接实行犯。唆使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C 选项正确。共
20、同犯罪仅指共同故意犯罪。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D。5.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 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 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 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
21、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 选项中,张某和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张某无需对陶某的重伤负责。A 选项错误。B 选项中,乙某和黄某构成属于事中的通谋,成立共同犯罪。B 选项正确。C 选项中,丙某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事后销赃行为,李某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C 选项错误。D 选项中,丁所犯之罪为私分国有资产罪,本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普通职工并不构成该罪。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B。6.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
22、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 选项错误。而 B、C、D 选项则考查事中共犯的成立。只有事前、事中通谋的行为才是共同犯罪。B、D 选项所述情形都是事后通谋,此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甲乙就没有共同犯罪的基础了。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
23、处。C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C。7.关于教唆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唆使不满 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 A项说法错误,甲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属于强奸罪的教唆未遂。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例如:甲教唆乙抢劫,甲同样也实施了抢劫行为,此种情况下,甲既是教唆犯,
24、也是实行犯。B项错误。在刑法分则中,某些教唆行为直接按照犯罪实行行为处理,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B 项中的“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该按照刑法第 353条的规定直接定罪处罚,而不能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来认定。C 项错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就按从犯处罚。所以“有的教唆犯是主犯”的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其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就是指帮助犯,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D。8.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
25、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分数:2.00)A.吸收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二节中的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甲偷盗机场的照明灯装饰歌厅,一个偷盗行为同时触犯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本题中,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犯的情形。故本题选 D。9.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分数:2.00)A.聚众斗殴致他人死亡B.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其因羞愧自杀而死
26、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二节中的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聚众斗殴致他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因羞愧自杀而死不是强制猥亵罪的加重情节;遗弃行为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恶劣就包括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形,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的构成遗弃罪,而非遗弃罪的加重犯。故 A、C、D 选项错误。本题选 B。10.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分数:2.00)A.继续犯 B.结合犯C.状态犯D.连续犯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
27、分析第七章第二节中的继续犯。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最典型的是非法拘禁罪,即非法将他人拘禁,在释放之前,不法拘禁行为和他人身体遭受非法拘禁的状态处于同步持续之中。继续犯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有人认为,窝赃罪、窝藏毒品罪等也属于继续犯。(2)不作为犯罪往往具有继续犯的特点,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战时拒绝、逃避兵役罪等。(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如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关于重婚罪是否属于继续犯尚有分歧。故本
28、题选 A。11.甲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同时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甲的犯罪属于(分数:2.00)A.法条竞合犯B.想象竞合犯 C.继续犯D.连续犯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第二节中的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犯,指一行为同时触犯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数个法条的犯罪形态。例如,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乙 50万元定金后逃匿。甲的行为既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为二者存在刑法上的法条竞合关系,导致甲的一行为不可避免地触犯这两个法条,属于法条竞合犯。而想
29、象竞合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常见的例子有:盗割高压电线,同时危害电力安全的,触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以较重的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同时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使用暴力妨害公务,致人轻伤,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经济犯罪中的制售伪劣商品同时触犯其他罪,如甲没有专卖许可证销售香烟,触犯非法经营罪;销售冒充中华香烟的注册商标的香烟,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劣质香烟,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丙用含有毒性物质的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出售,销售额达到 50万元,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如没有获得食盐专卖许可,还触犯非
30、法经营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故本题选 B。12.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分数:2.00)A.结合犯B.吸收犯C.集合犯 D.连续犯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三节中的集合犯、结合犯,第四节中的吸收犯、连续犯。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尚无结合犯。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本题中的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就是意图实施不定次数的非法行医行为,属于集合犯。而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
31、同罪名的犯罪,例如,甲基于行凶报复的意思,到乙家一连杀死乙家 5口人。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故本题选C。13.关于罪数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
32、,第二节中的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A 选项错误。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按照抢劫罪加重处罚。B 选项错误。D 选项属于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实际上的一罪,对其采取“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C。14.刑事责任是指(分数:2.00)A.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犯罪行为以及其他能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事实,强制犯罪人负担的法律责任B.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C.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代表国
33、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D.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的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在中外刑法理论中,有如下观点:法律责任说;法律后果说;否定评价说(责难说、谴责说);刑事义务说;刑事负担说。上述各说都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刑事责任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但从表述的科学性来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我们认为,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
34、行谴责的责任。故本题选 D。15.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分数:2.00)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B.不允许未成年人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改判为有期徒刑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实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附加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四种: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
35、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故本题选 A。16.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分数:2.00)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C.执行死刑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主刑。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36、;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本题中,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减为无期徒刑。故本题选 A。17.通过刑罚适用,可以有效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直接体现了(分数:2.00)A.刑罚报应的观念B.特殊预防 C.一般预防D.“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立场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及对犯罪分子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刑罚报应观念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公平报应,在对犯罪科处刑罚的时候,不应当抱有防止犯罪等目的
37、性的考虑。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防止犯罪的效果,也必须基于正义的要求而对犯罪人科处刑罚,而不得将对犯人科处刑罚作为“防止犯罪的手段”。与刑罚报应观念主张的“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立场相对,预防犯罪目的是基于“为了不再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观念而提出来的。迄今为止所出现的预防犯罪目的,大体上可以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大类。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惩罚了犯罪人,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作用,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以身试法。故本题选 B。1
38、8.刑法第 49条规定:_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候已满 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的除外。下列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的是(分数:2.00)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主刑。我国目前没有废除死刑。但是,对于死刑的适用,我国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通过刑法总则规定与刑法分则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来控制死刑数量,限制死刑适用。(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
39、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2)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犯罪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外,审判的时候已满 75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一般不适用死刑。(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2年执行。故本题选 D。19.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应当视为“审判
40、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主刑。根据我国刑罚的有关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包括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不仅仅是在法院审理期间。“怀孕的妇女”还包括被实施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妇女。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故本题选 A。
41、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20.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分数:2.00)A.与走私贩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 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与走私贩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都以共同犯罪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而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
42、进口物品的,直接以走私罪论。故本题选 ACD。21.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分数:2.00)A.实行行为 B.帮助行为 C.组织行为 D.共谋行为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在客观方面,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共同犯罪行为包括:(1)实行行为。(2)帮助行为。(3)组织行为。(4)教唆行为。(5)共谋行为。故本题全选。22.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 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
43、现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体要件: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本题中,甲虽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但图纸在客
44、观上为甲提供了精神上的帮助,使得甲在盗窃时,心理上更加从容。故丙的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入户盗窃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故本题选 CD。23.下列情形,属于吸收犯的有(分数:2.00)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四节中的吸收犯。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吸收犯的形式包括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吸收当然结果的行
45、为。B 选项中没有两个独立的犯罪,不构成吸收犯,B 选项错误。C 选项中,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套取行为和转贷行为是高利转贷罪的实行行为,只评价一个行为,不成立吸收犯。C 选项错误。A、D 选项完全符合吸收犯的特点。故本题选 AD。24.罪、责、刑平行说认为(分数:2.00)A.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 B.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 C.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 D.应当按照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的框架来构建刑法学的体系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的刑事责任的地位。对
46、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具体地位,认识还不一致。概括而言,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基础理论说;罪、责平行说;罪、责、刑平行说。从现行刑法的结构体例看,罪、责、刑平行说要比前两种观点更可取一些。罪、责、刑平行说认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其中的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因此,应当按照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的框架来构建刑法学的体系。故本题全选。25.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和被假释的罪犯应共同遵守的规定有(分数:2.00)A.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47、B.遵守有关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C.按有关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有关机关批准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主刑、第九章第三节中的缓刑、第十章第二节中的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根据刑法第 39条、第 75条、第 84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和被假释的罪犯应共同遵守的规定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遵守有关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按有关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有关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故本题全选。26.我国学理上以刑罚所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分子的权利和利益的性质为标准,将刑罚方法分为(分数:2.00)A.生命刑 B.自由刑 C.财产刑 D.资格刑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刑罚种类概述。刑罚的种类,可以根据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