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9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400509       资源大小:95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9及答案解析.doc

    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9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3,分数:50.00)1.我国 1997 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则采取的是(分数:1.50)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2.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 1 万元的照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分数:1.50)A.属地原则B.保护原则C.属人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329 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分数:1.50)A.司

    2、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4.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用于该行为。这体现了(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公平原则6.我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

    3、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这体现了(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公平原则7.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这体现了(分数:1.50)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8.关于刑法解释,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1.50)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

    4、“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 65 条规定,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 356 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 356 条9.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50)A.第句正确,第句错误B.第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句错误10.刑法第

    5、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分数:1.50)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11.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分数:1.50)A.构成诽谤罪B.构成诬告陷害罪C.构成报复陷害罪D.不构成犯罪12.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6、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这种对犯罪的定义属于(分数:1.50)A.形式定义B.实质定义C.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D.形式定义或实质定义13.犯罪的实质特征是(分数:1.50)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严重的违法性C.严重的可惩罚性D.严重的道德缺失性14.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分数:1.50)A.对象认识错误B.法律认识错误C.因

    7、果关系认识错误D.手段认识错误15.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分数:1.50)A.标准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基本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16.下列犯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的是(分数:1.50)A.重婚罪B.遗弃罪C.绑架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7.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分数:1.50)A.不应认定为犯罪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8.甲(15 周岁)拐骗一名男孩,隹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分数:1.50)A.

    8、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19.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分数:1.50)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0.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分数:1.50)A.标准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基本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21.我国刑法分则,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

    9、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这主要是按照(分数:1.50)A.同类客体标准B.一般客体标准C.直接客体标准D.国家利益标准22.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是(分数:1.50)A.行为对象B.行为的危害结果C.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D.危害行为23.下列关于危害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50)A.我国刑法中最常见的犯罪行为形式是作为B.遗弃罪的行为,表现为不抚养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属于不作为C.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D.如果行为人虽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能力或其他原因而不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也不成立不作为犯罪2

    10、4.甲驾驶一辆南京 130 型、载重量为 2.5 吨的货车以 1 挡时速与其他车辆会车时,由于前、后轮所处的右边路基垮塌,导致所驾驶的货车翻于路外 9 米深的乱石之中,致 2 人死亡、1 人重伤。甲的行为(分数:1.50)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属于不可抗力D.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2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50)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11、26.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分数:1.50)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27.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分数:1.50)A.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B.司机急于回家,行驶

    12、时间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C.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D.做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28.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50)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29.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分数:1.50)A.甲将

    13、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30.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50)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

    14、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1.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1.50)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C.“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本处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受害者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32.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选项错误

    15、的是(分数:1.50)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33.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分数:2.00)A.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是出现了不法侵害以外的危险B.紧急避险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C.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或者等于所保护的利益D.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一致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10.00)34.下列关于刑法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现行

    16、刑法是 1997 年制定的B.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附属刑法C.广义的刑法包含一切形式的刑法,而狭义的刑法仅特指刑法典D.票据法中规定的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属于单行刑法35.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公平原则36.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分数:2.00)A.决定某些犯罪的成立B.决定故意犯罪的既遂C.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D.决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37.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分数:2.00)A.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B.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C.未成年

    17、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未成年人犯罪的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8.下列关于犯罪构成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B.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C.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适用刑罚法律后果的前提D.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或规格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20.00)39.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分数:5.00)_40.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分数:5.00)_41.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分数:5.00)_42.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关系。 (分数:5.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20.00)刑法第 3 条规

    18、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请分析:(分数:10.00)(1).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原则?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分数:5.00)_(2).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分数:5.00)_43.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 (分数:10.00)_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9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3,分数:50.00)1.我国 1997 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则采取的是(分数:1.50)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

    19、则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刑法的时间效力。我国刑法第 12 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本题选 D。2.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 1 万元的照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分数:1.50)A.属地原则B.保护原则C.属人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

    20、效力,也就是解决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和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中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这种依据犯罪人的国籍来确定刑法适用范围(效力)的规范,体现了属人原则。故本题选 C。3.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329 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分数:1.50)A.司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刑法的

    21、体系和解释。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出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本题中,法院将暴力劫取国有档案的行为解释为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属于扩大解释。故本题选 D。4.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等价主义或者罪刑相均衡原则。刑法第 5 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

    22、任相适应。”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具体表现在:(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3)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

    23、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本题中,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直接违背了(1)(2)(3),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本题选 C。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用于该行为。这体现了(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公平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刑法第3 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

    24、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它的基本内容是:(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这里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用于该行为。(2)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根据法定化和明确化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类推解释、行为后的重法(对被告不利的法律)、不明确的罪状、不确定的刑罚等。(3)合理化,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

    25、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故本题选 A。6.我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这体现了(分数:1.5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公平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第 5 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具体表现在:(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

    26、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3)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故本题选 C。7.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这体现了(分数:1.50)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D.普遍管

    27、辖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刑法的空间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中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这种依据犯罪人的国籍来确定刑法适用范围(效力)的规范,体现了属人原则。故本题选 B。8.关于刑法解释,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分数:1.50)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

    28、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 65 条规定,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 356 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 356 条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进行类比推理解释的方法将刑法条文中没有包含的事项解释为包含在该法条中。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纳入司法解释后,仍属类推解释。由于这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刑法禁止类推解释。A 选项错误。选项 B 说法正确。“汽车”通常是

    29、指以汽油发动机作动力的运输车辆,而拖拉机通常是以柴油发动机作动力的,因而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选项 C 说法正确。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如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等。但是,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等。选项 D 说法正确。

    30、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的成立条件更加严格,既然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条件更加严格的累犯,那么更不应当成立条件比较宽松的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符合当然解释的基本原理。故本题选 A。9.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50)A.第句正确,第句错误B.第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句正确,第句错误 D.第句正确,第句错误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31、主要体现在:(1)在刑事立法方面,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为正确定罪量刑提供明确、完备的法律标准。(2)在刑事司法上,废除了刑事司法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可见,罪刑法定不仅约束立法者,也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原则贯穿于整个立法司法过程中。均错误。在罪刑法定原则下,习惯法不属于刑法的范畴。错误。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派生的要求之一,正确。故本题选 C。10.刑法第 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

    32、的目的主要在于(分数:1.50)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故本题选D。11.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分

    33、数:1.50)A.构成诽谤罪B.构成诬告陷害罪C.构成报复陷害罪D.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诽谤罪的核心是捏造并散布所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吴某有捏造但没有散布。A 选项错误。诬告陷害罪的核心是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吴某并未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想法和行为。B 选项错误。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吴某发短信的行为并未滥用职权。C 选项错误。事实上,甲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 13

    34、条,应该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 D。12.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这种对犯罪的定义属于(分数:1.50)A.形式定义B.实质定义C.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 D.形式定义或实质定义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 13 条的这个犯罪的

    35、定义是对刑法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兼顾犯罪的实质特征和形式特征,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故本题选 C。13.犯罪的实质特征是(分数:1.50)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严重的违法性C.严重的可惩罚性D.严重的道德缺失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犯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正常

    36、运行。例如,故意杀人罪侵害他人的生命、盗窃罪侵犯他人的财产、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故本题选 A。14.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分数:1.50)A.对象认识错误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D.手段认识错误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1)法律上的认识错误。(2)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表现为三种情况:假想非罪,即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

    37、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假想犯罪,即行为在刑法上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以为是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本题属于假想非罪。故选 B。15.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分数:1.50)A.标准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基本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犯罪构成的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形态,以及

    38、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犯、教唆犯等。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于标准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人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

    39、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故本题选 B。16.下列犯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的是(分数:1.50)A.重婚罪B.遗弃罪 C.绑架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危害行为。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其“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是一致的,即都是不作为。纯正不作为犯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常态问题,因为在行为形式方面一致,没有任何障碍或特别之处

    40、。故本题选 B。而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例如因不作为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17.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分数:1.50)A.不应认定为犯罪 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是指刑法第 16 条规定的情况:“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其中,意外事件具有三

    41、个特征:(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在意外事件中,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不可能预见的;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并且是能够预见的,只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本题中,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应当属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属于意外事件,不

    42、认为是犯罪。故本题选 A。18.甲(15 周岁)拐骗一名男孩,隹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分数:1.50)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罪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处在此年龄段的人只对法律明文列举的上述几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对其他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有上述法定 8 种性质的“行为”就应

    43、该负刑事责任,而不管他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曾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 8 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 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就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故本题选 C。19.甲醉酒驾驶,撞死一

    44、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分数:1.50)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 18 条第 4 款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的人犯罪,与普通人犯罪一样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选 B。20.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分

    45、数:1.50)A.标准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基本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犯罪构成的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犯、教唆犯等。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

    46、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于标准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人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故本题选 D。21.我国刑法分则,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

    47、这主要是按照(分数:1.50)A.同类客体标准 B.一般客体标准C.直接客体标准D.国家利益标准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犯罪客体的种类。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例如公民的人身权利就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刑讯逼供罪、虐待罪等几种犯罪(或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法益。显而易见,公民的人身权利包含着上列几种犯罪直接客体的共同属性,它是建立在上列几种犯罪直接客体之上的“类”概念。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刑法分则


    注意事项

    本文(【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9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amazingpat19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