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共有及答案解析(总分:5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分数:5.00)1.以下关于按份共有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共有物上存在多个所有权B.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C.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无优先购买权D.对于共有债务,共有人承担按份责任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外债务承担的责任属于( )。(分数:1.00)A.按份责任B.连带责任C.补充责任D.有限责任3.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
2、共有财产实施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同意C.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或者实施重大修缮行为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D.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对共有财产实施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管理权4.在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分数:1.00)A.夫妻共有财产B.家庭共有财产C.合伙积累财产D.两人各出半价合买的耕牛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时,如果财产是属于一个整体的,部分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时,( )。(分数:1.00)A.应当予以支持B.可予以支持C.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D.不应当支持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4
3、,分数:8.00)6.共同共有的类型主要有( )。(分数:2.00)A.夫妻式共同共有B.家庭式共同共有C.合伙式共同共有D.联营式共同共有7.财产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有( )。(分数:2.00)A.主体是两个以上B.客体是同一项财产C.内容包括双重权利和义务D.发生上是基于共同的生产或生活目的8.共有关系可以分为( )。(分数:2.00)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C.分别所有D.等额共有9.下列财产关系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关系的有( )。(分数:2.00)A.夫妻共有财产B.家庭共有财产C.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形成的共有D.男女双方在事实婚姻期间形成的财产三、B简答题/B(总题数:1,分数:
4、6.00)10.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分数:6.00)_四、B辨析题/B(总题数:1,分数:8.00)11.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分数:8.00)_五、B法条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9条中规定:“在共同共
5、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分数:10.00)_六、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5.00)13.甲、乙和丙合伙经营运输业,三人合资购买卡车一辆、小型拖拉机一台,价款共 26万,甲出资 6万元,乙、丙各出资 10万元。由甲开车,乙和丙协助联系业务做助手。合同约定,三方各自占有合伙经营的1/3份额,按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合伙经营两年后,乙想个人外出经商,以 10万元价格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外村一个朋友丁,由丁参加合伙经
6、营,并按 1/3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乙事先未征得甲和丙的同意,当丁参加运输经营活动时遭甲和丙的拒绝。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某人民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15.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共有答案解析(总分:5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分数:5.00)1.以下关于按份共有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共有物上存在多个所有权B.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 C.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无优先购买权D.对于共有债务,共有人承担按份责任解析:解析 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
7、份额转让,但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共有债务,共有人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A、 C、D 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外债务承担的责任属于( )。(分数:1.00)A.按份责任B.连带责任 C.补充责任D.有限责任解析: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02条的规定,选 B项。3.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实施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同意C.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或者实施重大修缮行为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D.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
8、对共有财产实施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管理权解析: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97条的规定,A 项正确,B 项错误。C 项没有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故也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96条的规定,共同管理权不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4.在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分数:1.00)A.夫妻共有财产B.家庭共有财产C.合伙积累财产D.两人各出半价合买的耕牛 解析: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时,如果财产是属于一个整体的,部分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时,( )。(分数:1.00)A.应当予以支持 B.可予以支持C.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D.不应当支持解
9、析:解析 为了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保护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应当支持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4,分数:8.00)6.共同共有的类型主要有( )。(分数:2.00)A.夫妻式共同共有 B.家庭式共同共有 C.合伙式共同共有D.联营式共同共有解析:解析 在我国共同共有只有两种类型,即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7.财产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有( )。(分数:2.00)A.主体是两个以上 B.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C.内容包括双重权利和义务 D.发生上是基于共同的生产或生活目的 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财产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8.共有关系可以分为( )。(分数:2.00)A.按
10、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分别所有D.等额共有解析:解析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类。9.下列财产关系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关系的有( )。(分数:2.00)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形成的共有 D.男女双方在事实婚姻期间形成的财产 解析:解析 备选项都属于共同共有关系,此外,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在非法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也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三、B简答题/B(总题数:1,分数:6.00)10.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共有的特征有: (
11、1)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凡是形成财产共有关系的,其权利主体无论是公民或法人,也无论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或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其财产共有人必定是两个以上。 (2)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同一项财产,只要归属两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就是共有财产。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便会产生共有关系。此外,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享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可以准适用共有关系。 (3)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在共有关系内部,各个共有人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利主体,都是共有财产的所有人。共有人或是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或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
12、担义务。在共有关系外部,它可以作为单一的权利主体,同共有关系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四、B辨析题/B(总题数:1,分数:8.00)11.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分数:8.00)_正确答案:()解析:王某的父兄的要
13、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
14、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 5000元,妻 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 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 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 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 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五、B法条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9条中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
15、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此项解释涉及民法的两个基本原理:共同共有关系和善意取得制度。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只能共同行使权利,包括对财产处分权的行使;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既不能处分共有财产的全部,也不能处分共有财产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此项司法解释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16、。但法律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正式确认了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对权利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体现了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六、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5.00)13.甲、乙和丙合伙经营运输业,三人合资购买卡车一辆、小型拖拉机一台,价款共 26万,甲出资 6万元,乙、丙各出资 10万元。由甲开车,乙和丙协助联系业务做助手。合同约定
17、,三方各自占有合伙经营的1/3份额,按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合伙经营两年后,乙想个人外出经商,以 10万元价格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外村一个朋友丁,由丁参加合伙经营,并按 1/3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乙事先未征得甲和丙的同意,当丁参加运输经营活动时遭甲和丙的拒绝。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某人民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乙作为合伙财产的共有人有权转让其财产份额。但在其转让时应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而乙在未通知其他共有人的情况下将其财产份额转让是无效的。由于合伙经营的财产会不断损耗,因此,乙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实际价值亦应在先评估共有财产的价值以后确定。本案在甲、丙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乙的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 (2)合伙经营是在合伙人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依照合伙合同建立的。丁取得乙的财产份额,并不意味着其必然成为合伙人。甲、丙有权拒绝丁参加合伙经营。在合伙关系继续存在条件下,丁取得的共有财产份额经甲、丙同意其参加合伙经营,才是有效的。如果甲、丙拒绝丁参加合伙经营,则合伙关系终止,各合伙人按照份额分割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