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试卷 31 及答案解析(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7,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3.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分数:2.00)A.保护原则B.属人原则C.属地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4.犯罪行为的最基本特征是( )。(分数:2.00)A.刑事违法性B.一定的社会危害性C.应受刑罚惩罚性D.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性5.李某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听到屋
2、外有多人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李某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6.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分数:2.00)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复杂共同犯罪D.必要共同犯罪7.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B.法条竞合犯C.想象竞合犯D.连续犯8.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 )。(分数:2.00)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B.
3、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般损害的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D.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般损害的9.王某将赵某杀死后逃往外地,因惧怕从重处罚,就给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打了一个电话,如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的杀人罪行。王某在投案自首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王某的行为( )。(分数:2.00)A.属于立功表现B.属于自首C.属于坦白D.不能视为自首10.在刑法理论上,将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基本犯罪特征的罪状表达方式称作( )。(分数:2.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11.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 149 条规定,第 140 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一般伪劣产品罪和第141148
4、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产品罪发生法条竞合时,选择法条适用的原则是( )。(分数:2.00)A.全部法优于部分法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C.重法优于轻法D.轻法优于重法12.某日,身背猎枪的甲骑摩托车经过一公路,见一辆载满皮货的大卡车停在路边,便顺手抽下一条皮毛(价值 1000 元)搭在自己肩上扬长而去。正在路边解手的司机发现后欲追回,但见甲身挎猎枪即不敢再追。后因该司机报案,甲被公安机关拘留。甲的行为是( )。(分数:2.00)A.抢劫罪B.抢夺罪C.持枪抢夺罪D.盗窃罪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 )。(分数:2.00)A.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5、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的,无条件地适用刑法B.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无条件地适用刑法C.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人员,无条件地适用刑法D.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的,有条件地适用刑法14.不是决定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因素有( )。(分数:2.00)A.犯罪人的罪过形式、犯罪目的、犯罪动机B.犯罪人的受教育程度C.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D.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15.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之一是( )。(分数:2.00)A.犯罪的主体不同B.犯罪未果的原因不同C.犯罪的结果不同D.犯罪行为不同16.下列情况不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有( )。(分数:2.00)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
6、杀死亡B.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C.强奸妇女致使被害妇女死亡D.抢劫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死亡17.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 )。(分数:2.00)A.事后防卫B.假想防卫C.对精神病人进行的防卫D.防卫挑拨18.不属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结果的有( )。(分数:2.00)A.减为无期徒刑B.执行死刑C.减为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D.继续缓刑进行考察19.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对甲数罪并罚,可判处( )。(分数:2.00)A.有期徒刑 8 年B.有期徒刑 20 年C.有期徒刑 23 年D.无期徒刑20.下列不能适用假释的有(
7、 )。(分数:2.00)A.因抢劫罪被判处 7 年有期徒刑的甲B.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乙C.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 9 年有期徒刑的丙D.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丁21.根据刑法第 110 条的规定,间谍罪的行为表现有( )。(分数:2.00)A.战时供给敌人军用物资B.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C.接受敌人的馈赠D.为境外的个人提供情报22.下列不是洗钱罪的对象的有( )。(分数:2.00)A.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B.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D.非法经营罪的违法所得23.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8、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4.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分数:2.00)A.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B.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C.防卫行为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实施D.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5.犯罪主体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有( )。(分数:2.00)A.玩忽职守罪B.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C.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D.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26.下列四种行为中不能构成伪证罪的是( )。(分数:2.00)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D.在刑
9、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27.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分数:2.00)A.服从监管B.悔改表现C.立功表现D.积极参加劳动28.下列人员中能够成为妨害公务罪对象的是( )。(分数:2.00)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D.依法履行职责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9.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0.简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分数:2.00)_31.对交通肇事逃逸在刑法上应如何处理?(分数:2.00)_32.辨析题第
10、2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3.对“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仅指犯罪行为”进行辨析。(分数:2.00)_34.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5.刑法第 134 条第 1 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36.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7.杨某原系某县食品卫生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刘某与相
11、邻开酒店的蒋某因抢顾客发生争执,刘某怀恨在心便找到杨某,让杨某帮忙整治一下蒋某。于是,杨某来到蒋某的酒店,诬称蒋某的酒店卫生不合格,不容分说强令蒋某停业整顿,并扣缴了蒋某的营业执照,致使蒋某一个月未能正常营业,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同时使该酒店的声誉受到了严重影响。 问:对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数:2.00)_二、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38.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39.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 )。(分数:2.00)A.命名B.使用C.变更D.依法转让40.下列财产所有
12、权取得的方法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分数:2.00)A.劳动生产B.继承财产C.添附财产D.收取孳息41.按照物权能否独立存在为标准,物权分为( )。(分数:2.00)A.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B.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C.主物权和从物权D.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42.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分数:2.00)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43.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首先由 ( )用所得遗产清偿债务。(分数:2.00)A
13、.受遗赠人B.遗嘱继承人C.法定继承人D.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44.甲工厂欠乙公司 100 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 )而归消灭。(分数:2.00)A.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消D.债的解除4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最高额抵押权是为担保借款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B.最高额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C.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能并入最高额抵押财产的范围D.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方式46.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
14、 )。(分数:2.00)A.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B.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C.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47.参与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不能以( )作为出资形式。(分数:2.00)A.劳务B.信用C.工业产权D.房产48.年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分数:2.00)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9.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死亡。(分数:2.00)A.1 年
15、B.2 年C.3 年D.4 年50.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2.00)A.合同相对性一般不能任意突破B.代位权制度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唯一突破C.合同相对性意味着债的主体的特定性D.合同相对性意味着责任承担的特定性51.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物B.行为C.智力成果D.人身利益52.建设工程承包人就其价款对建设工程享有( )。(分数:2.00)A.抵押权B.优先受偿权C.留置权D.优先权53.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分数:2.00)A.债券、汇票、存款单、股票B.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C.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D.汇票、提单、
16、本票、继承权54.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 )。(分数:2.00)A.债权人和债务人B.债权人和第三人C.债务人和第三人D.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55.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是( )。(分数:2.00)A.取得债权人的同意B.通知债权人C.或通知债权人或取得债权人的同意D.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56.下列各项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 )。(分数:2.00)A.口头遗嘱B.录音遗嘱C.自书遗嘱D.代书遗嘱57.财产共同共有关系,表现为每个共有人都对(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分数:2.00)A.各自财产份额B.共有财产的收益C.全部共有财产D.其占
17、有的财产58.合同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当在( )履行。(分数:2.00)A.债权人所在地B.债务人所在地C.标的物所在地D.履行义务人所在地59.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60.继承人的以下行为中,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是( )。(分数:2.00)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但未遂B.杀害其他继承人且既遂C.遗弃被继承人但情节不严重D.销毁被继承人遗嘱且情节严重6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用益物权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
18、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地役权6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分数:2.00)A.甲的朋友丙自远方来,甲不在,乙自动代甲招待丙的行为B.甲为某公司董事长,甲以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C.甲为某公司传达室的传达人员,他将丙寄给乙的信件送给乙的行为D.甲为一贸易货栈,他将乙委托其出售的货物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丙的行为63.下列选项中,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分数:2.00)A.某业主甲装修个人房屋时拆除承重墙的行为B.某业主乙以不乘坐电梯为由不交纳电梯维修费的行为C.某业主丙以冬季不在小区居住为由不交纳供暖费的行为D.居住在建筑物顶屋的某业主丁在其
19、居住的屋顶安装霓虹灯广告版的行为64.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相比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享有的时间不同B.享有的范围不同C.享有的依据不同D.完全相同65.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66.物权法上的混合与债权法上的混同有什么不同?(分数:2.00)_67.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分数:2.00)_68.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69.某甲为 H 贸易公司的职员,无对外签订贸易合同的授权,但有一天某甲带领一个客户到公司会议室谈判生意,在此会议室甲用 H 贸
20、易公司的公章,自己签字,与该客户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该客户有无权利要求 H 贸易公司履行这份贸易合同?试运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加以辨析。(分数:2.00)_70.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71.我国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分析该法律规定。(分数:2.00)_72.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73.某市国际展览中心正在举行大型车展。车展主办方在车展人口处设有一个巨型标志牌。2002 年 6 月
21、 10日,该市刮起六级大风,刮倒了标志牌,当场砸伤两名参观者,并砸坏一名参观者的私车。两名伤者因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共计五万余元,私车修理花去五千余元。 问:(1)此案涉及何处民事责任,应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2)此案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试卷 31 答案解析(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7,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解析: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3.我国刑法在空间效
22、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分数:2.00)A.保护原则B.属人原则C.属地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解析:解析: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均不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
23、害的对象是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我国采取的空间效力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4.犯罪行为的最基本特征是( )。(分数:2.00)A.刑事违法性B.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C.应受刑罚惩罚性D.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性解析:解析:犯罪有三个
24、基本特征:一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表现为对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一种利益关系的侵犯。如故意杀人罪,是对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生命权及其所体现的公民的生命的侵犯。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损害。没有社会危害性也就没有犯罪;当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不构成犯罪。社会危害性具体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利益;(2)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这里有量和质的关系。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我国刑法根据社会危害性的不同在刑法分则中将犯罪分为十类。理解社会危害性时应注意,并非所有客观结果严重的
25、都是犯罪。如交通事故,也可能造成人的死亡,但不一定构成犯罪。社会危害性应是对主观心理和客观结果的综合评价。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的特征,它揭示了国家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原因,阐明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选项 D“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性”不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范畴。5.李某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听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李某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解析:解析:首先,李某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在王家翻箱倒柜),而不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此
26、,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其次,李某最终未能达到盗窃的目的,其原因是因为听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这一外在因素,而不是自动放弃盗窃,因此,他的行为也不属犯罪中止。再次,李某最终没有实现盗窃的目的,未盗取有关财物,所以不构成犯罪既遂。李某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在此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有多人的脚步声),使其不敢继续实施盗窃行为,这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6.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分数:2.00)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D.必要共同犯罪解析:解析: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27、,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 2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显然,甲、丙在实施共同犯罪前并没有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属于典型的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而非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甲、丙之间也不存在犯罪分工,因而也不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抢劫罪并非必须以 2 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才能构成的犯罪,因此,甲、丙共同犯罪也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7.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
28、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B.法条竞合犯C.想象竞合犯 D.连续犯解析:解析: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法条竞合犯不属于罪数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不予考虑。至于牵连犯和连续犯,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存在
29、多个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只有一个,因而不属于牵连犯和连续犯。甲基于炸死乙的意图,存在两个罪过(杀人的直接故意和放火的间接故意),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而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这属于想象竞合犯。8.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 )。(分数:2.00)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般损害的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D.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般损害的解析:解析: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其一,起因条件,即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其二,时间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其三,对象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针
30、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其四,主观条件,即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其五,限度条件,即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9.王某将赵某杀死后逃往外地,因惧怕从重处罚,就给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打了一个电话,如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的杀人罪行。王某在投案自首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王某的行为( )。(分数:2.00)A.属于立功表现B.属于自首 C.属于坦白D.不能视为自首解析:解析: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立功,是
31、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自己如实交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从本案来看,王某是自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罪行,显然属于自首,而非立功、坦白。10.在刑法理论上,将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基本犯罪特征的罪状表达方式称作( )。(分数:2.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 解析:解析:简单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的罪状;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的罪状;空白罪状,是指在
32、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罪状;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11.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 149 条规定,第 140 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一般伪劣产品罪和第141148 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产品罪发生法条竞合时,选择法条适用的原则是( )。(分数:2.00)A.全部法优于部分法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C.重法优于轻法 D.轻法优于重法解析:解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 5 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33、罪的构成特征为:(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4)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刑法第 149 条规定,生产、销售第 141 条至 148 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第 140 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12.某日,身背猎枪的甲骑摩托车经过一公路,见一辆载满皮货的大卡车停在路边,便顺手抽下一条皮毛(价值 1000 元)搭在
34、自己肩上扬长而去。正在路边解手的司机发现后欲追回,但见甲身挎猎枪即不敢再追。后因该司机报案,甲被公安机关拘留。甲的行为是( )。(分数:2.00)A.抢劫罪 B.抢夺罪C.持枪抢夺罪D.盗窃罪解析: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的构成特征为:(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只能是动产。(2)客观方面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但是,根据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本题中,甲身
35、背猎枪实施了抢夺行为,司机也因发现甲身挎猎枪而不敢追赶,这显然属于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 )。(分数:2.00)A.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的,无条件地适用刑法 B.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无条件地适用刑法C.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人员,无条件地适用刑法D.如果犯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的,有条件地适用刑法解析:解析:刑法第 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可见,如果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是我国普通公民,则有条件地适用我国刑法;如果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则无条件地一律适用我国刑法。14.不是决定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因素有( )。(分数:2.00)A.犯罪人的罪过形式、犯罪目的、犯罪动机B.犯罪人的受教育程度 C.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D.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解析:解析: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认为,这些因素或变量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
37、侵犯的社会关系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越重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严重。(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如行为是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结果、造成的危害结果的种类和程度等,这些因素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直接相关。在结果犯中,如果没有造成现实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轻微,就不能认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反之,如果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则结果越严重,社会危害性越大。(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如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或特定职责,是初犯还是累犯等。(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是出于故意还是出于过失,有没有经过预谋,是否出于特
38、定的目的,动机是否卑劣等主观心理因素,直接决定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从而制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15.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之一是( )。(分数:2.00)A.犯罪的主体不同B.犯罪未果的原因不同 C.犯罪的结果不同D.犯罪行为不同解析:解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一,犯罪未果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果是由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而在犯罪中止中,犯罪未果是因为犯罪分子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其二,犯罪的时空不同
39、。犯罪未遂的发生必然是在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犯罪实行过程中;而犯罪中止则既可能发生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犯罪预备过程中。从犯罪结果来看,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均没有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从犯罪行为来看,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情况下,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可能相同。因此,选项 A、C、D 并不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16.下列情况不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有( )。(分数:2.00)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死亡 B.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C.强奸妇女致使被害妇女死亡D.抢劫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死亡解析: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
40、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基本构成特征包括:(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3)行为人对于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从本题四个选项来看,B、C、D 均符合结果加重犯的三个构成要件,属于结果加重犯;而选项 A 虽然符合结果加重犯的第一个构成要件,但不符合后两个构成要件,因而不属于结果加重犯。17.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 )。(分数:2
41、.00)A.事后防卫B.假想防卫C.对精神病人进行的防卫 D.防卫挑拨解析: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其一,起因条件,即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其二,时间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其三,对象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其四,主观条件,即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其五,限度条件,即
42、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从本题来看,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假想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防卫挑拨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它们均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就选项 C 而言,对于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就可以对其进行防卫。18.不属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结果的有( )。(分数:2.00)A.减为无期徒刑B.执行死刑C.减为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D.继续缓刑进行考察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50 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有三种处理办法:其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其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19.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