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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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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6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2005年真题)关于技术规范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后,称为技术法规B.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法规都是社会规范C.有些技术法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D.技术法规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3.(2007年真题)规则的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有关国家机关

    2、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是(分数:2.00)A.确定性规则B.任意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委任性规则4.(2009年真题)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分数:2.00)A.原告B.人民法院C.动产D.不可抗力5.(2011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83条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分数:2.00)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6.(2013年真题)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持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

    3、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约定中包含了合同生效的条件B.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定的授权性规则C.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定的义务性规则D.该约定不关涉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7.(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D.法律规则的某些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予以省略8.(2014年真题)1997 年 3月 14日公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4、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分数:2.00)A.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C.1997年 3月 14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的刑罚9.(2005年真题)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代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

    5、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10.(2005年真题)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法系等都可以看做是对法的分类11.(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程序法有助于实体法的实现B.合同法相对于民法而言

    6、是特别法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程序法D.行政法与刑法都是公法12.(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分数:2.00)A.国际条约B.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C.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13.(2012年真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下列相关理解,正确的是(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本身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C.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对抽象的制定法规范

    7、的具体化D.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最高司法效力,因此可以适当超出现行法的约束14.(2013年真题)我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法规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15.(2005年真题)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是守法的主体,但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B.在我国,守法的范围是指依法制定并生效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

    8、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C.在我国,守法专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D.为了不受法律制裁而不违法的状态是守法的最低状态16.(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执法活动范畴的是(分数:2.00)A.派出法庭法官甲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B.居民委员会主任乙对邻里纠纷进行调解C.市检察院对一起贪污案件进行查处D.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商标行为进行处罚17.(2010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分数:2.00)A.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B.交通警察对交通违规者进行罚款处罚C.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D.检察机关对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二、多选题

    9、(总题数:12,分数:24.00)18.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9.(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刑法”这一概念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法律部门的名称B.“刑法”可以作为我国一种法律渊源的名称C.“刑法”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D.“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20.(2010年真题)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分数:2.00)A.合目的性原则B.讲求效率原则

    10、C.适当平衡原则D.相对稳定原则21.(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法部门的有(分数:2.00)A.彩票法B.知识产权法C.劳动合同法D.法院组织法22.(2014年真题)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的基础B.法律体系包括多个法律部门C.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D.不同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23.(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表述形式B.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多个法律规则C.有些法律条文不表达法律规则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于一个法

    11、律条文中24.(2012年真题)下列各项法律规定,属于法律原则的有(分数:2.00)A.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B.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C.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D.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25.(2013年真题)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B.法律规则一般比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C.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26.(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

    12、立的有(分数:2.00)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B.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C.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D.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27.(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的有(分数:2.00)A.法律援助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8.(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少数民族的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属于根本法C.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

    13、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D.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29.(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习惯法是不成文法的一种形式B.判例是成文法的一种形式C.不成文法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D.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6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2005年真题)关于技术规范的表述,正确

    14、的是(分数:2.00)A.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后,称为技术法规 B.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法规都是社会规范C.有些技术法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D.技术法规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法规概念。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一样,都是社会规范的具体类型,但是技术规范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可以转化为技术法规,即成为法律规范的一种,A 选项正确;技术法规属于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属于社会规范的一种,即存在一种包含关系,技术法规一定是社会规范,B 选项错误;技术法规是法律规范的一种类型,因此具有法律所具有的基本性质即国家意志性,C 选项错误;

    15、技术法规是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D 选项错误。3.(2007年真题)规则的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有关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是(分数:2.00)A.确定性规则B.任意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委任性规则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种类。本题是简单的识记性知识点,此类题目并无解题技巧,但学习时要注重读知识点的理解记忆。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费率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简言之三者的区别是:确定性规则内容完整确定,委任性规则需要依靠(委任)其他国家机关予以立法明确,准用

    16、性规则不需要委任立法,而是直接参照存在的其他规则。任意性规则是与强行性规则相对的,是根据法律规则的强制程度,行为人可以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4.(2009年真题)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分数:2.00)A.原告B.人民法院C.动产 D.不可抗力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三节中的法律概念的种类。法律概念有四类:主体、客体、关系和事实,其中主体是在法律活动中实施相关行为履行权利义务的各方;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在法律活动中处于被动承受的事物;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即各种权利、义务和责任之类的;事实则是各种行为和事件,其与主体的区别在于事实不

    17、是人或者法人,与客体的区别在于它不是单纯的人或物,与关系的区别在于它不是表示几个主体之间的联系,而是导致关系发生的缘由。由此,原告和人民法院都是在一定法律关系中实施行为的行为人,属于主体概念;不可抗力是导致免责关系的产生的缘由,属于事实概念;只有动产是所有权等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属于客体,C 选项正确。5.(2011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83条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分数:2.00)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种类。题

    18、干规则的特点在于没有对境外组织在中国办学的办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A 选项错误;该法条规定由国务院来作出具体规定,即将“办法”的具体内容委任给国务院来补充完善明确,因此显然属于委任性规则,B 选项正确;法条并没有规定要援引别的规定来明确“办法”,故而不属于准用性规则,C 选项错误;该规定也没有规定可以有任意选择确定“办法”内容的多种方式,故而不属于任意性规则。6.(2013年真题)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持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约定中包含了合同生效的条件 B.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

    19、确定的授权性规则C.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定的义务性规则D.该约定不关涉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概念及分类。严格来说,涉及某一规则是否属于某类法律规则类型的问题时,前提是该规则必须是法律规则,而油画买卖合同条款并不是法律规范,且这一合同条款没有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涉及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要怎样处理,因此 B、C、D 选项错误;而条文中明显规定了“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即生效条件,A 选项正确。7.(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法

    20、律条文表达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 D.法律规则的某些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予以省略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的关系。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法律规则必须可以以条文的形式来表达,但是并不一定每个法律条文都是一个法律规则,例如一些序言性质的法律条文,就很可能不是一个规则,A 选项错误;也可能几个条文才构成一个法律规则,尤其是在规则涉及的内容或情形比较复杂的时候,故 B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也并非一定要在条文中予以省略,只是为了追求简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省略假定,D 选

    21、项错误。8.(2014年真题)1997 年 3月 14日公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分数:2.00)A.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C.1997年 3月 14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 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的刑罚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的生效时间、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结构和分类。刑法第 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以否定性的刑罚作为法律后果,表现了对行为模

    22、式的否定,即“勿为”模式,A 选项正确;该法律条文的规定直接明确,没有规定委任其他国家机关立法补充完善,也没有规定援引其他规定予以明确,属于确定性规则,B 选项正确;97 年刑法虽然于 1997年3月 14日公布,但是实施日期为同年 10月 1日,故 3月 14日之后到 10月 1日之前的故意杀人案仍然依照旧刑法裁判,C 选项错误;刑法条文中的刑罚方式排序表明了适用的优先次序,这也反映出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严厉,D 选项正确。9.(2005年真题)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

    23、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代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立法体制概念、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体系概念以及第八章第一节中的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而不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特指国务院在法定职权内制定的有关行

    24、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而在我国,国务院并非立法机关,其所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可能成为法律渊源的主体,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制定法才是法律渊源的主体,A 选项错误。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显然是从狭义上使用的,否则可以将所有的法律渊源都包括进去,与其他法律渊源并列则有逻辑上的错误,B 选项错误。我国的立法体制上看,立法权是“既统一又分层次”的,即立法权统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的虽然根据“分层次”的特点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但另一方面必须坚持统一,即将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而不仅仅是备案,C 选项错误此外,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需报自治区人大批准即可。根据法

    25、律体系的定义,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认可的国际惯例等国际法规范却是我国法律渊源的内容之一,D 选项正确。10.(2005年真题)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法系等都可以看做是对法的分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二节中的法的各种分类。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因在于特别法对相关问题的规定比一般法更为专业

    26、和细致,如果一般法可以优于特别法,则后者没有制定和适用的必要,A 选项错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是以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前者是对实体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后者则是以保障这些权利义务方式、步骤规定为主要内容,当然其也表现为程序上的权利义务,B 选项错误。英美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判例法)和衡平法,前者是判例经验积累形成的法律,后者则是根据基本法理对普通法进行修正和补充的法律。英美法系国家并不特别强调国家(公)的优势地位及其与民众(私)的区别,故而没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公私法之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特点,这些特点其实是与其国家体制、职权特色有无相一致的,可以联系理解记忆,C 选项错误。法的历

    27、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系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法所作的分类,D 选项正确。11.(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程序法有助于实体法的实现B.合同法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程序法 D.行政法与刑法都是公法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二节中的法律的特种分类。程序法是关于实体法实现的方式和步骤的法律,可以让实体法更规范有序地实现,A 选项表述正确;合同法是专门针对合同关系这一特定民事关系的法律,故而相对民法而言是特别法,B 选项表述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然是关于消费关系中销售者和消费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法律,

    28、是典型的实体法,C 选项表述错误;刑法与行政法都是调整国家整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与普通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法律,而不是单纯的私人关系的法律,故而属于公法,D 选项表述正确。12.(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分数:2.00)A.国际条约B.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C.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渊源的分类以及我国的法律渊源。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是那些带有法理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但是尚未经过正式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的法律渊源,上述四个选项中,国际条约是经过国际程序制定的国际法正式渊源;湖北省的野生动物

    29、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都是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制定的正式法律文件,属于正式渊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包括最高院判例在内的各种判例都不具有正式渊源的地位,不能直接用来作为判案依据,只能作为参考,是为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13.(2012年真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下列相关理解,正确的是(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本身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C.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对抽象的制定法规范的具体化 D

    30、.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最高司法效力,因此可以适当超出现行法的约束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的非正式渊源。在我国,最高院判决文书不是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A 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判例也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因为我国的正式渊源只能是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法律文件,B 选项错误;最高院的裁判文书是最高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具体运用,这种具体运用或者说具体化正是裁判文书比抽象的法律法规更具价值的一面,C 选项正确;最高院裁判文书并非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因此不具有最高司法效力,也不可能超出现行法的约束,D 选项错误。14.(2013年真题)

    31、我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法规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说相关章节中的法律部门划分、法律制定、法律效力、法律渊源等概念。食品卫生管理是典型的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法规条例当然属于行政法部门,A 选项正确;我国实行的是中央统一地方分层次的立法体制,立法权统一在中央的具体体现之一就是地方人大制定了地方性法律法规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2、,B 选项错误;地方性法规在相应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效力,C 选项正确;地方性法规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当然可以直接适用,D 选项正确。15.(2005年真题)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是守法的主体,但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B.在我国,守法的范围是指依法制定并生效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C.在我国,守法专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D.为了不受法律制裁而不违法的状态是守法的最低状态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守法的概念。从守法主体上看,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是守法的主体,包括依法

    33、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后者的豁免权在于司法和执法层面或者说具体处理方式上有所区别,但是他们仍然必须守法行事,A 选项错误;从守法的范围上看,在我国守法范围包括了各种制定法,也包括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后者有专门的作出对象,但是除了相关权利义务承担者需要遵守之外,其他人也要尊重和遵守这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B 选项错误;在我国,守法从广义上看就是法的实施,狭义上看是以法律为准则行事,也包括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C 选项片面;守法的三种状态,其中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高级状态则是外在行为和内心动机、认识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法的精神、要求,D

    34、 选项正确。16.(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执法活动范畴的是(分数:2.00)A.派出法庭法官甲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B.居民委员会主任乙对邻里纠纷进行调解C.市检察院对一起贪污案件进行查处D.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商标行为进行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执法的概念。广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依法被授权或者被委托组织或人员依照相关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而狭义上的执法特指其中的行政机关和依法被授权、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按行政程序实施法律、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由此:A 选项主体及活动内容都不符合狭义执法范畴,错误;B 选项居委

    35、会调解纠纷的活动只是一种日常生活行为,而不是按照相关法定行政程序作出的行为,也没有涉及实施相关法律的问题,不属于狭义执法活动;检察院的查处贪污行为是其作为司法机关按照相关司法程序进行的司法活动,主体和程序都不属于行政机关,C选项错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违规使用商标行为进行处罚是典型的针对商标使用进行行政管理(具体即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狭义的执法活动。17.(2010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分数:2.00)A.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B.交通警察对交通违规者进行罚款处罚C.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D.检察机关对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 解析:解析:本题考

    36、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司法的定义和特点。司法活动又被称为法的适用,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和检察院依法开展检察工作的活动。由此:司法局是负责司法及其他法律行业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其发放律师执业证的活动属于行政活动,A 选项错误;隶属公安局的交警对违规者罚款属于典型的行政活动,B选项错误;最高院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虽然是其工作之一,但是并非按照相关程序法进行审判工作,故而不属于司法活动范畴,C 选项错误;检察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是典型的依照批捕程序行使检察权的检察活动,属于司法活动,D 选项正确。二、多选题(总题数:12,

    37、分数:24.00)18.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9.(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刑法”这一概念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法律部门的名称 B.“刑法”可以作为我国一种法律渊源的名称C.“刑法”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 D.“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渊源、第二节中的法律分类和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体系三个概

    38、念。形式上的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内在地即根据不同的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可以区分出多种法的渊源,在我国,根据创制方式的不同,主要有宪法、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此意义上,刑法是作为狭义的法律以及单行条例、国际条约等的一个内容存在的,而不构成一种独立的法律渊源,B 选项错误;划分法律部门是根据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来划分归类所有法律以便更好认知和掌握法律的一种方式,刑法因其特殊的调整方法刑罚而自成一类即以“刑法”为名称的法律部门,A 选项正确;刑法当然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同时也可

    39、以作为刑法学这一法学分科的名称,是为常识,C、D 选项正确。20.(2010年真题)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分数:2.00)A.合目的性原则 B.讲求效率原则C.适当平衡原则 D.相对稳定原则 解析:解析:本题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解答本题的基本方法是记住划分部门法的六种原则,但是应当强调的是需要理解记忆,即理解每种原则的基本内涵:客观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强调的是依据所对应的客观的社会关系来划分法律部门,这是最基本的划分依据;合目的性原则强调的是划分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现行法律;适当平衡原则强调划分之后法律部门之间应该维持一定的法律法规数量平衡当然,不是相

    40、等;辩证发展原则强调的是部门划分要根据社会关系及其基础上的法律的发展变化,来适当地对法律部门划分进行适当的发展;相对稳定原则是对辩证发展原则的矫正,强调总体上法律部门划分还是要维持相对稳定,否则无从实现有助于人们了解、掌握法律总体的目的;主次原则强调当一个法条或则规则涉及多个法律部门时,要根据其主导因素来确定其部门归属。如上即是通过理解本质的方法来记忆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由此也可见每一个原则的存在都有其必要性。而从必要性的角度看,法律部门划分上追求效率意义不大,其侧重的是应该是划分的准确和便于理解,故 B选项错误。21.(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法部门的有(分数:2.00)A.彩票

    41、法 B.知识产权法C.劳动合同法 D.法院组织法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社会法部门。具体而言,本题可以如下分析:在我国,一方面,社会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在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另一方面合法的博彩业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而存在的,彩票法正是调整博彩业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故属于社会法部门,A 选项符合;知识产权法调整对象虽然也涉及一些行政管理关系,但总体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知识产权归属关系,故而根据主次原则属于民法部门,B 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进而保障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C 选项正确;法院组织法涉及国家机关的

    42、组织结构问题,属于宪法部门,D 选项不符合题干。22.(2014年真题)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的基础B.法律体系包括多个法律部门 C.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 D.不同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关系。本题属于很简单的理解题。关于这两者的关系,简单说来就是法律体系是由一国之内所有法律部门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由此,法律部门应该是法律体系的基础,A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法律体系既然是由多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故而法律部门当然是法律体系

    43、的构成要素,法律体系也会包括多个法律部门,B、C 选项正确。23.(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表述形式B.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多个法律规则 C.有些法律条文不表达法律规则 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于一个法律条文中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的关系。文字形式的法律条文是作为意识形态的法律规则的表述形式,A 选项错误;并没有规定一个法律条文只能表达一个法律规则,故一个法律条文中可以表达多个法律规则;也有的法律条文如序言中的某些立法背景介绍的条文并不表达法律规则,但最常见的当然还是

    44、一个法律规则体现于一个法律条文中,故而 B、C、D 正确。24.(2012年真题)下列各项法律规定,属于法律原则的有(分数:2.00)A.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B.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C.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D.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原则的概念。“承诺时合同成立”是典型的合同法规则,其构成是“承诺时”和“合同成立”,前者是生效的条件即假定,后者是法律后果,A 选项不是法律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是平等原则在民法中的具体规定,而且该法条规定也显然不具备法律规则的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

    45、果三要素,B 选项是法律原则;“为了犯罪是犯罪预备”也是典型的法律规则,前半句是行为模式,后半句是法律后果,即认定其属于犯罪预备的否定性后果,C选项不是法律原则;D 选项即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条文表述,当然属于法律原则。综上可见,判断一个法条规定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规则时,可以通过简单记忆相关原则的基本表述方式来判断是否是某一法律原则,但更重要的方法是对规定内容进行分析,看是否具有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以及是否只具有相对更为抽象的原则性规定。25.(2013年真题)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B.法律规则一般比较具体,法律原

    46、则比较抽象 C.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 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联系与区别。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其都是从大量实践或规则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定,因此具有相对更广的适用范围,A、B 选型正确;就法律原则的作用而言,基于法律原则的基础性、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更具有决定意义,因此可以作为法律规则冲突时的解释依据,C选项正确;既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法律规则的解释依据,那么当然可以司法过程中适用,更何况法律原则本身就可

    47、以很具体或者直接作为依据支持判决的作出,D 选项错误。26.(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B.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C.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D.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中的法律分类、法律效力范围、法系和法律渊源等概念。从法律部门角度看,特区基本法是我国的宪法部门文件,当然属于公法,A 选项正确;特区基本法虽然是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基本法律文件,但是就其目的而言只是针对特别行

    48、政区的,故而只在特区生效,B选项正确;从法系角度看,特区基本法是典型的成文法,而不是以判例为主的英美普通法,C 选项错误;从法律渊源角度看,特区基本法是调整香港特区基本社会关系、而不是某些具体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律,D 选项正确。27.(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的有(分数:2.00)A.法律援助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D.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构成,详见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一节中“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国家参与、签订的国际条约,故而上述四个选项都属于正式法律渊源。具体而言,法律援助条例属于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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